摘要:高校教學督導制度是由內部督導制度與外部督導制度構成的。新中國成立后,我國高校教學督導制度建設經歷了萌芽、初步形成以及發展完善三個階段。萌芽階段并沒有獨立的教學督導制度形成,但教學督導已成為政府與高校的一項職能。初步形成階段以內部督導為主,內部教學督導制度是在借鑒國家教育督導制度建設經驗基礎上形成與發展起來的。發展完善階段內部與外部督導制度均有建立,但以內部督導制度建設為主,外部督導制度建設為輔。今后,需要進一步加強高校內部教學督導制度建設,在督導理念、內容、方式方法等方面做更深入探索。同時,需要合理定位外部教學督導制度職能,避免高校教學管理與模式走進同質化誤區之中。
注:因版權方要求,不能公開全文,如需全文,請咨詢雜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