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8年12月,財政部了新租賃準則,在境內外同時上市的企業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企業,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準則。新租賃準則的核心目的是將承租人的具有"表外融資"特點的經營租賃進行表內核算,確認租賃資產和租賃負債。新租賃準則對承租人已有的存量經營租賃給出了兩種銜接方法。本文以案例方式說明了新租賃準則的變化,介紹了新租賃準則的銜接方法,對不同銜接方法的可操作性和實施后果進行了探討,以期為新租賃準則的實施做好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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