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清代山西澤州府,村社進行了以禁止土方工程、禁止放牧、禁止毀壞樹木為主要內容的禁山活動。禁山目的是培補殘缺風脈,以壯村落運勢;防止資源匱乏,維護村落安全;美化山嶺環境,增加可觀賞性;維護神靈居所,使其免遭侵擾。不過,此時禁山并沒有考慮防止水土流失、環境污染問題,不同于工業化以后的環境保護,同時具有強烈的神秘主義色彩。它反映了一個長時段、全局性的問題,即山地農耕社會的民眾較早注意到了生態保護問題并為此付出了努力。這為進一步認識傳統鄉村社會的建設提供了新的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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