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法治是生態文明思想的重要內容。城市以其特殊的地位和功能,成為推進生態文明法治化的重要場域,但在推進生態文明法治建設中,也存在立法較為分散、執法難度較大、司法專業性不高、普法守法環境有待提升等問題。廈門市在生態文明建設的立法、執法、司法、守法普法上進行了一系列探索創新,形成了“系統化立法、精細化執法、專業化司法、全民化普法守法”的獨特經驗,成為城市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有效模式。城市推進生態文明法治化,應發揮法治對生態文明建設的引領性、基礎性作用,探索契合自身特質的生態法治機制,構建有效的法治化治理體系,為多元主體參與生態文明建設提供法治化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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