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中國社會發展轉型過程中,公共環境項目對推動社會發展和完善社會福利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隨之而來的社會沖突也日漸增多,嚴重影響社會和諧穩定和經濟持續發展。如何化解公共環境項目在立項、選址、建設與營運過程中的社會沖突成為政府與學界共同關注的重要問題。本文以B縣垃圾焚燒發電廠這一典型公共環境項目為案例,進行深入調查研究,將政治動員、資源整合和公共治理理論相結合,創新性地構建公共環境項目治理的'政治動員-資源整合'理論解釋框架,詮釋群體性事件的觸發機理及其治理邏輯。研究發現,政府應對具有爭議的公共環境項目進行全方位、全過程的監控。一方面,政府要積極拓寬公眾參與的途徑,減輕公眾的恐慌;另一方面,政府要積極與社會協作,動員社會力量、整合分散資源、構建綜合治理體制機制?;诖丝蚣艿姆治?能夠獲得B縣公共環境項目建設與運營過程中沖突治理的成功經驗;同時,有利于反思其他公共環境項目由于社會沖突而失敗的原因。這對于探索與完善公共環境項目的治理機制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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