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基于對水素養的內涵界定,從必要的水知識、科學的水態度、規范的水行為等方面構建水素養評價指標體系。設計調查問卷,選取黃河流域9個省會城市為樣本開展調查,共獲取2485份有效問卷。通過分析得出基于問卷調查的水素養評價值,在此基礎上提出節水程度調整值對水素養評價值進行調整,得到最終的水素養綜合評價值。研究發現:黃河流域省會城市居民的水素養水平整體較好,但水知識評價值與水態度評價值相對較高,而水行為評價值相對較低,即態度-行為失衡;水素養綜合評價值更加接近黃河流域各省會城市居民水素養水平的實際;水素養水平的高低并不與水資源稟賦呈現線性相關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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