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正當防衛制度是法律賦予公民在公權力難以及時介入情形下的私力救濟權。刑事立法對公民的正當防衛權采取鼓勵和支持的態度,但司法實踐總體呈現"謹慎出罪、量刑偏重"的傾向,這既有理念的原因,也有制度和技術的因素。在考察域外立法例與實務運作以及本土語境下正當防衛制度根基的基礎上,應當通過樹立根植于本土的公眾司法觀,從認識因素和意志因素重新厘清防衛意圖與傷害意圖的關系,以"重行為、輕結果"的判斷標準重構行為相當性判斷準則,并最大可能地擺脫案外隱性因素對刑事審判的影響等途徑喚醒沉睡的正當防衛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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