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8年刑訴法修正案確立的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必然涉及檢察機關公訴裁量權的使用,但對該制度中公訴裁量權的研究尚不夠深入。此外,學界大多是從抽象原則和政策理念的角度來闡釋公訴裁量權的法理基礎和價值意義,關于公訴裁量權在實踐中運行時所發揮的功能也欠缺充分的研究和總結。準確把握公訴裁量權的功能定位是正確適用的前提。在此,以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為切入點,首先厘清了公訴裁量權的功能定位,進一步分析影響公訴裁量權功能有效發揮的障礙,并提出相應的對策,以期能最大限度地激活公訴裁量權的價值功能,為正確運用和完善我國的公訴裁量制度奠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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