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貫徹“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進一步認識現場物證的證明意義和重要性,再認識現場物證固定保全的規范動作和注意事項,確保來源客觀真實、程序合法,經得起法律的檢驗,在后續的審查和庭審運用過程中延續合法性,為查明案件事實、保護訴權、公正裁判發揮決定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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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稱:貴州警官職業學院學報
貴州警官職業學院學報緊跟學術前沿,緊貼讀者,是一本綜合性雙月刊,堅持指導性與實用性相結合的原則,創辦于1988年,雜志在全國同類期刊中有很重的學術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