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便民、高效是法治政府建設的應有之義。我國《行政許可法》在便民原則的指導下確立了管轄便民制度、程序便民制度和事后監督制度。在行政法實踐發展中,因理解偏差、價值沖突和懲戒缺位的原因,便民原則在一定程度上被“虛置”。對此,應當精簡許可事項,完善集中許可權的實施機構,充分運用電子審批技術和建立責任機制等來保障便民原則能夠落到實處,實現許可權的良性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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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稱:衡陽師范學院學報
衡陽師范學院學報由衡陽師范學院主辦,湖南省教育廳主管的學術刊物,國內刊號為:43-1453/Z。創辦于1980年,雙月刊,在全國同類期刊中發行數量名列前茅。其主要欄目有:特稿、教育部名欄——船山研究、區塊鏈監管研究、政治學、哲學、經濟學、法學、中國語言文學、外國語言文學、教育與管理、圖書與情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