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作為《巴黎協定》的核心機制,中國能否更好實施國家自主貢獻受到國際社會和國內利益相關者的廣泛關注。本文基于國家自主貢獻評估模型,對既有政策、國家適當減緩行動和國家自主貢獻三類情景下十五類政策和行動進行了分類研究,量化評估了低碳能源政策、節能低碳產業政策、建筑和交通減排、增加碳匯等措施對目標進展的貢獻,識別了現有措施實施力度存在的差距和問題,提出了下一階段中國更高質量實施國家自主貢獻的路線圖和政策建議。實證研究結果表明:中國在“十三五”時期所采取的政策措施力度,僅能保障實現到2030年單位GDP碳排放相比于2005年下降60%~65%左右的目標,但C02排放總量仍將保持緩速上升,能否實現峰值目標仍存在不確定性,且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的比重也僅能達到18%左右,并不足以完全支撐自主貢獻目標的實現。針對實施國家自主貢獻的要求和現有政策存在的問題,“十四五”時期應重點考慮實施路徑的轉變,從當前“強度主導型”的政策體系過渡到“峰值引領型”的碳排放總量管理制度體系。
注:因版權方要求,不能公開全文,如需全文,請咨詢雜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