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長期以來臺灣的攝影論述掌握在傳媒或新聞體系的話語權下,偏重紀實攝影且淪于政治社會抗爭、本土文化議題思考的魔咒中,或攝影團體模式化的套裝拍攝,難使攝影面貌或影像思考更加多元豐富,美術攝影或所謂經由攝影攝獵后再造的影像藝術經常摒棄于一般攝影競賽之外,或不被攝影學者青睞及論述為多。維蘭·傅拉瑟(Vilém Flusser, 1920-1991)所界定的攝影家(Photographer),即設法制作出具有不收納在照相機程序中的訊息的人。他認為攝影發明至今沒有任何改變,唯一例外的是他所謂的'實驗'攝影家,他們正設法攫取出自機具以外的那種情境(situation),而將沒有銘刻在機具程序中的某種東西,放進圖像中。這使筆者長期思考到:從機具制作產生的'技術性圖像(Technicalimage)',人類在增強'現實的復制能力'之后,我們的攝影家是否還有其它自由探索、自由創造的可能?筆者及臺灣攝影博物館文化學會團隊共同策畫執行的:'掠像'與'造像'—2018臺灣攝影博物館文化學會年度主題策展暨'2018大臺北藝術節'側拍攝影聯展,于2018年12月4日至15日假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國際展覽廳展出。筆者策展理念即是從上述個人所思考的命題而展開,筆者試著從傳統翻譯使用的名詞:'攝影'、'照相'等轉化為'掠像'與'造像'的論述命題,乃試圖開拓攝影教育或攝影創造上更多的思考面向,并以臺灣攝影博物館文化學會23位會員暨已故前輩攝影家李鳴所展出的視覺作品為例,具體響應此一策展所提理念:從'掠像'至'造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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