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僵尸企業的危害主要體現在持續虧損、持續吸血、難以處理等方面,而目前尚未對僵尸企業的識別方法達成共識。本文選取國務院標準、實際利潤法以及過度借貸法對我國鋼鐵行業31家上市公司中存在的僵尸企業進行識別,提出了通過并購重組、企業托管、轉產、資產置換與剝離、破產重整與和解等路徑對僵尸企業進行治理的建議。
注:因版權方要求,不能公開全文,如需全文,請咨詢雜志社
熱門期刊
期刊名稱:吉林工商學院學報
吉林工商學院學報緊跟學術前沿,緊貼讀者,國內刊號為:22-1292/F。堅持指導性與實用性相結合的原則,創辦于1985年,雜志在全國同類期刊中發行數量名列前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