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二戰結束以后,國民政府行政院賠償委員會決定接收日本先期賠償物資,并承擔運輸、儲卸和重裝等工作及費用。該會聯合各部會,在經費、運力和技術等多重限制的情況下,勉強將第一批和第二批日本先期賠償物資全部運回上海港,然而在交由各單位接收后,卻無力修理、重裝和使用。 1949年,國民黨敗局已定,便著手拆卸和轉移賠償物資,甚至毀壞無法運走的物資。隨著上海解放,中共開始接管日本賠償物資的調配、重裝和使用工作%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統籌調配,有效地利用這批物資,在三年經濟恢復時期集中發展紡織機械制造業,又在第一個五年計劃時期壯大了鋼鐵冶煉和機械制造業。
注:因版權方要求,不能公開全文,如需全文,請咨詢雜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