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來,知識產權成為中美貿易摩擦的爭議焦點,尤其是專利問題已然成為兩國政治力量角逐的工具。為了打壓中國,美國法院創設新型司法實踐,開始對標準內的域外專利行使管轄權,我國通信企業被牽扯其中。盡管美國程序法上的管轄權擴張和實體法上的FRAND承諾可以為其提供法律依據,但是這種新型司法實踐對我國法律制度和通信企業提出了挑戰。為了保護我國的正當權益,我國應從法律制度上尋求突破口,一方面利用“外國判決的不予承認與執行”來消極應對,另一方面應進一步完善國內相關法律規定,以更積極的措施應對美國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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