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90年代福建漳州110提出的“有困難找警察”的口號,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反響良好,得到了群眾對公安機關工作的認可和支持。然而隨著社會的發展和警察職能的日益擴大,警察每天在處理大量警務活動的同時,還會接到各種各樣的個人求助,例如幫忙開鎖、接孩子放學、修理下水道等。雖然并不屬于人民警察職責范圍,但是按照“有警必接”的要求,警察不得不騰出時間來處理這些非警務活動,使得自己常常處于疲于奔命的超負荷狀態。非警務活動產生的根源很多,既有歷史遺留問題,也有現實社會的原因,都對現有警力資源造成了極大的占用和浪費。在當下警務機制改革不斷深化的階段里,我們必須要對非警務活動進行仔細的分析和嚴格的劃分,將警察從艱巨繁多的非警務活動任務中解放出來,確保公安機關依法履行職責,提高行政活動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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