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汝告我夏隱率若■”之■的本字是“寺”,此幾無疑義。李學勤將“寺”進一步釋為“時”,可以認為是目前對這個字最有代表性的釋讀。廖名春曾提出應釋為“詩”,但未得到主流認可。其實,這個字釋為“詩”更為妥當。一佐以“時”說的漏洞,二佐以俞樾釋讀《呂氏春秋》之“詩”時的論述,三佐以李學勤等對清華簡《金滕》“詩”的釋讀和“寺”“志”字形的比較,四佐以詩學源頭概念,可以得出“■釋為‘詩’比釋為‘時’更合適”這一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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