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隨著我國經濟的飛速發展與社會轉型,未成年人養育成本日漸攀升,尤以城市最為明顯。因傳統觀念與國家的立法政策均將未成年人養育的負擔交給家庭內部,導致家庭對昂貴的養育成本不堪重負。雖然全面二孩立法推行已逾3年,但是人口的出生率并未達到我國人口規劃的目標,其根本原因是國家對養育分擔制度的設計缺位,養育成本的不斷上揚成為育齡群體生育意愿的嚴重桎梏,而表象之后則是家庭內部養育重擔沿襲傳統的女性為主方式,職業女性陷于養育重任與職業發展平衡的困境。反觀域外國家,早在20世紀70年代就開始頒行激勵人口增長的未成年人養育成本分擔制度。基于未成年人是國家未來重要的勞動力與納稅人之故,加之國際公約也有國家負擔未成年人養育責任之立法,正視當前我國人口結構老齡化嚴重的事實,立法構建國家分擔未成年人養育成本的制度則屬當下亟需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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