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馬克思認為,以實踐為基礎,將人和事物作為一個“類”來把握是人類意識區(qū)別于動物意識的關鍵;對事物“類”的把握是通過在實踐中確定事物對人或人的實踐的意義,從而確定事物在相互作用中的相對穩(wěn)定的性質來完成的;進而暗示事物在感覺中聚合成一個整體并與其他事物或環(huán)境區(qū)別開來也是由與感覺、欲望和意志直接相連的實踐動作移動事物并改變事物造成的;意識最初只是實踐的一個方面(在感覺中,動作直接與欲望和意志相連,指向對象),只是隨著勞動分工才獲得了相對獨立性,并最終分化成知(認識)、情、意三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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