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資產證券化一直被視為轉移和管理信用風險的重要工具之一,而我國的資產證券實踐中政策因素發揮著重要的推動作用。本文在分析政策因素在資產證券化影響銀行信用風險作用機理的基礎上,實證檢驗其作用效果。研究表明:一方面,2014年底及2015年初,資產證券化業務審批制向注冊制或備案制的政策轉變,顯著促進了資產證券化降低銀行信用風險的作用;另一方面,在政策因素推動下,資產證券化對信用風險的影響在不同銀行微觀特征之間存在差異,若資產流動性、資本規模、營利性越低,及風險資產占比越高,資產證券化越有利于緩解信用風險,同時相比上市銀行和規模較大銀行,資產證券化對非上市銀行與規模較小銀行信用風險的降低程度更高。因此,監管當局應逐步完善制度體系,優化資產證券化發展模式,針對不同銀行采取差異化的政策措施,并規范資產證券化業務主體行為,防止針對資產證券化功能的過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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