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梳理國內外大壩安全監測相關規范及實踐經驗基礎上,研究提出大壩安全監測系統評價總體框架安全監測設施可靠性及完備性、監測系統運行維護和自動化系統評價要素及評價方法等。大壩安全監測系統評價內容包括監測設施完備性評價、監測設施運行維護評價和自動化系統評價。監測設施完備性評價基于監測設施考證資料、現場檢查與測試以及歷史測值分析等方法,評價為可靠或基本可靠的監測設施是否滿足大壩安全監控要求;監測設施運行維護評價包括運行管理保障、觀測與維護以及資料整編分析等;監測自動化系統評價內容包括數據采集裝置、計算機及通信設施、信息采集與管理軟件、運行條件和運行維護等方面。監測系統綜合評價分為正常、基本正常和不正常3個等級。評價為正常,應繼續運行;評價為基本正常,可繼續運行,但應及時修復完善;評價為不正常,需及時更新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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