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蘇維埃時期中國共產黨頒行的大量刑事法規,見證了革命根據地法制的發展。對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成立后刑事審判的考察表明,圍繞民意與司法,根據地經歷了從民意與司法相對分離到民意主導司法的演變,其背后是政治訴求與政治需要的內在驅動。政權屬性、政策導向及治理模式,進一步助推了民意進入甚至突破司法審判的制度框架,使得司法為民轉化為人民司法。在黨的領導下如何處理好政治、民意與法律的關系,維護法制良性運轉,樹立司法權威,蘇維埃時期刑事審判實踐的經驗與教訓值得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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