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荀子的刑法思想在堅持儒家'禮義'的同時,又借鑒了法家的'重法'主張。他對刑法的態度比其他儒派學者更為積極,其刑法思想在先秦儒派學者中也是最為全面而深刻的。從目前的研究現狀來看,針對荀子刑法思想的學術成果并不多見,而且缺乏一定的全面性和系統性。事實上,不論是西方刑法思想史還是中國古代法制史都出現了相當數量的研究成果,相比之下,學界對于中國古代刑法思想史并未給予足夠的關注,這顯然不利于重喚刑法傳統文化在當代中國之新生。刑法作為現代社會的重要治理手段,其妥當施用對于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重要意義。荀子的刑法思想在當下具有相當的合理因素與現實意義,值得思考和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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