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奧林匹克法律事務主體,包括國際奧委會、國家或地區奧委會、國際單項體育組織和奧運會、冬奧會、青奧會、冬季青奧會的組織機構;各國或地區的法律法規以及《奧林匹克憲章》和奧林匹克大家庭內部的法律文件,是奧林匹克法律事務的基礎。北京奧運會不僅積累了合同業務和知識產權保護業務的經驗和成果,還在奧運立法、法律服務、爭議解決等多個法律領域全面開創了我國奧林匹克法律工作局面。這是北京奧運遺產的重要組成部分,也為北京冬奧會法律工作的開展提供了借鑒。應通過加強法治冬奧的宣傳、教育,遵守國際規則,高質量立法,嚴格行政執法,建立健全決策、執行、監督機制以及加強人才工作和學術研究等方面,從法治角度加強北京冬奧會的籌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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