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國刑事執行檢察監督權興盛于刑事訴訟法第三次修改以后,當下最高檢正試點巡回檢察,并且完成新的機構改革,刑事執行檢察部門又兼具了新的職責,其地位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視.早在2015年底,最高人民檢察院出臺的?關于加強和規范刑事執行檢察工作的決定?開篇指導思想中就提出了要在“增強監督實效”上下功夫.學術界將研究對象主要分為兩類,一類為關于刑事執行檢察體系、模式、職權、內涵等的宏觀思考;一類為針對具體監督行為的司法規制.兩者雖對實效性問題略有提及,但均未能上升到理論高度,在專題研究領域更是一項空白.究其實質,刑事執行檢察監督權的落腳點終在于監督權的實效化,以此作為范式展開研究,對于充分行使刑事執行檢察監督權、實現監督效能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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