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探索捕訴合一”的精神下,檢察機關的批捕與公訴關系進入了再調整的新階段。相比捕訴分離,捕訴合一會帶來提前介入強化、控辯協商前移、公訴自行逮捕的機遇,也會引發訊問實效降低、未決羈押增多、辯護難度增大的挑戰。捕訴合一屬于檢察機關內設機構和內部職能的調整,應當遵循法治規律,抓住內在的機遇、直面存在的挑戰、化解潛在的隱憂。
注:因版權方要求,不能公開全文,如需全文,請咨詢雜志社
期刊名稱:西部法學評論
西部法學評論雜志緊跟學術前沿,緊貼讀者,國內刊號為:62-1198/D。堅持指導性與實用性相結合的原則,創辦于1990年,雜志在全國同類期刊中發行數量名列前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