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論述了西方企業理論中所缺失的租廠制度,并深入探討了租廠的契約性質以及租廠的行為選擇與經濟發展的關系。本文使用制度經濟學作為研究工具,并在分析租金價格決定機制時輔以數學優化分析方法。本文得出結論:租廠的主要契約特征是勞動力計件契約和專用性資產租金契約,其勞動力契約特性使得租廠的企業家傾向于保持原有生產技術不變,其資產契約則需要三邊治理機制。本文通過對租廠租金價格的分析,提出了專用性生產要素價格的決定方法,并且認為就長周期來說租廠的企業家難以獲得有效的剩余積累,但租廠可以在風險較大時幫助有效配置社會剩余消費品資源,實現效率次優。另外租廠也可以是一種低成本快速擴張的方式,此時企業家通過交易成本的節約和壟斷租值獲取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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