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司法的本質在于實現個案公正。在刑事司法中,面臨的真正問題不是'同案同判',而是對案件作出區分。由于絕對的'同案'并不存在,即使存在也很難判定,因此,差異化的判決不僅無可避免,也具有相當的合理性。與形式化的'同案同判'相比,合理的差異化判決更有利于個案公正的實現。當然,在差異化判決中,刑罰均衡仍然存在,它和欠缺均衡性的'同案異判'有著根本性的區別。差異化判決的正當性與合法性,需要通過具體的判決理由進行證明,它只能存在于法律所提供的裁量范圍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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