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電子數據具有信息量大、儲存方便、易復制的特點,司法實踐中對電子數據取證程序的審查,首先需要驗證電子數據的客觀性、真實性.實踐辦案中應立足于對電子數據的客觀性、真實性審查,并在此基礎之上運用分析數據規律性特征的方式完成對待證事實的論證,解決訴訟證明活動中的爭議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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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稱:中國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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