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的]為了科學考察江西省新型城鎮化發展的綜合水平及各方面的協調推進程度,構建了多元化的協調度評價指標體系,研究了江西省11個地市城鎮化人口、經濟、空間、社會等方面的發展差異及整體協調情況,以期為江西省新型城鎮化發展質量的提高提供一定參考。[方法]運用綜合分析法、熵權法對江西省各地市新型城鎮化的綜合發展水平和各子系統的發展情況進行了測度,并采用協調系數法、發展協調度函數和系統聚類分析等方法對各地區城鎮化發展的協調度進行比較分析。[結果]江西省新型城鎮化的發展水平偏低,整體呈現出"北高南低"的分布態勢,城鎮化各子系統的發展存在強烈的空間異質性。各地市新型城鎮化發展的協調度具有顯著的空間差異,其中,南昌、新余處于優質協調區;景德鎮、鷹潭、萍鄉、九江處于良性協調區;吉安、撫州、宜春、贛州處于中度協調區;上饒處于輕度失調區。[結論]江西省新型城鎮化發展存在顯著的空間差異,城鎮化的人口、經濟、空間、社會等方面發展水平不一且呈現出較嚴重的區際不平衡,新型城鎮化發展的協調度有待進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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