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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來稿力求做到富有思想性,觀點新穎、概念準確、論證嚴謹、邏輯清晰、資料翔實、格式規范、文字精煉。來稿不退,勿抄襲,請自留底稿。
二、文題應簡明貼切地概括文章主題。一般不宜超過28個字,不用副題。文題中盡可能不用縮略語、字符、代號等。
三、作者是對文章全部或部分內容做出主要貢獻,并能對內容負責的署名人。投稿前確定作者排名順序,名字之間用逗號隔開。
四、參考文獻必須是作者親自閱讀過的發表在正式出版物的文獻,文章應附參考文獻,建議為5-10條。
五、行文中的注釋一律使用腳注,每頁連續編號,腳注符號用①②……,其位置在標點符號前(引號除外)文字的右上角。注釋應是對正文的附加解釋或者補充說明,僅是參考或引用的文獻等內容一般不作為注釋出現。腳注請用宋體小5號。
六、摘要應具有獨立性和自明性,須說明論文的目的、方法、結果(包括主要數據)和結論,著重于創新與發現,以300字左右為宜。
七、前言:交代本研究歷史背景、研究意義和研究目的,提出研究需解決的問題,重點闡述本研究創新點。不需詳述歷史過程,不涉及本次研究的數據和結論。避免和摘要雷同。
八、文中圖、表只附最必要的,表的序號和表題置于表上,表格采用三線制(特殊情況例外);圖的序號與圖題居中置于圖下,圖中文字必須能夠清晰地顯示;請仔細核對文中表、圖中的數據,并注明數據來源。
九、各級基金項目應在文章首頁以頁下注形式標注,例如“基金項目: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 ”,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并在圓括號內注明項目編號。
十、致謝置于正文后、參考文獻前。用于對參與部分工作、提供技術性幫助、提供工作方便、給予指導但尚達不到作者資格者,以及提供資助的團體或個人。文字力求簡練,評價得當,并應征得被致謝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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