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仲裁案外人非仲裁協(xié)議當事人,不能獲得仲裁當事人的地位。當仲裁案外人的合法利益受到仲裁的侵害時,有必要對仲裁案外人提供救濟。仲裁應以仲裁協(xié)議為基礎。仲裁案外人可以基于當事人之間的仲裁協(xié)議、仲裁規(guī)則以及仲裁法的規(guī)定加入仲裁程序中尋求救濟。案外人加入仲裁程序并不與仲裁當事人的"意思自治"相沖突,因為這是基于當事人事后與案外人達成新的合意的結果。案外人加入仲裁程序可以一并解決相關利害關系人的所有爭議,保護非仲裁協(xié)議當事方的權利,達到案結事了、減少訟累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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