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事實認定是判斷創造性的基礎,而事實認定不僅包括對申請文件以及現有技術的事實認定,還包括對于公知常識的事實認定,而無證據的公知常識認定在審查中頗有爭議,本文借此入手,從我局和他局出發,多方位釋義公知常識,以案例為指引,強調舉證意識,消除公知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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