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基于五大發展理念對《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國務院471號令)移民政策的進步性、局限性、制度合理性和實踐合理性進行評價,有助于條例的修訂完善及水利水電移民事業健康發展。471號令相對于74號令在各個方面都有了較大的進步,但一些條款已經不能適應發展要求,需在五大發展理念的指導下進行完善:移民管理體制要從"管理"轉變為"治理",實現創新發展;要進一步明確項目法人與地方政府的權責,實現協調發展;要將生態文明建設、美麗中國建設的新要求貫徹到移民工作中,實現綠色發展;要消除部門立法、行業保護的影響,實現開放發展;要更多地讓利于移民及安置區群眾,實現共享發展。
注:因版權方要求,不能公開全文,如需全文,請咨詢雜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