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經全國人大授權開展的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試點工作亟需盡快完成從理論到實踐的落地。經過一至兩年基礎理論研討之后,對該命題的研究理應完成從宏觀到微觀、從定性到定量的轉型。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試點以來,樣本數據不夠豐富,但由于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并非新鮮事物,其精神內涵已然在速裁程序試點過程中得到了踐行。本文遂以速裁作為研究從寬量刑的樣本,將研究目標選定在了沿海地區的Y法院,基于實務工作提出了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在定罪、量刑和執行中存在的五個問題,提出要進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頂層設計首先必須重塑認罪認罰從寬的目的論和基本原則,努力實現'四個平衡'。本文提出了新改革試點下探索認罪認罰從寬的適當方法,從界定核心概念的邊界入手,提出了'從寬'應在四個方面進行限定,摒棄了單一幅度限定從寬幅度,設計了更為科學合理的立體量刑標準體系,為推進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提供了實踐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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