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藝術研究雜志緊跟學術前沿,緊貼讀者,堅持指導性與實用性相結合的原則,創辦于2020年,雜志在全國同類期刊中發行數量名列前茅。主要刊登藝術類各學科領域的學術論文、研究報告、評論、歷史文獻、民族民間藝術、創作實踐與經驗等。內容涵蓋音樂、舞蹈、戲劇、美術、影視、民間藝術與手工藝等各個領域。
該雜志注重國際性、學術性、實踐性。在選題上,注重關注藝術領域前沿的熱點問題,關注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傳承與創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以利于藝術類科研成果的轉化與應用。雜志在國內外學術界享有較高的聲譽,為藝術類科研人員、藝術教育工作者、藝術類學生以及廣大藝術愛好者提供了一個交流與學習的平臺。同時,也為推動我國藝術事業的繁榮與發展,促進中外藝術交流與合作發揮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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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參考文獻盡可能使用近5年公開發表的文獻,數量在10—30條,采用順序編碼制著錄,依照其在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標出,并將序號置于方括號中,排列于文后。
二、文中一級標題用一、,二、……,二級標題用(一),(二)……,三級標題用1.,2.……,四級標題用(1),(2)……,依次類推。
三、注釋主要用于對文章篇名、作者及文內某一特定內容作必要的解釋或說明。篇名、作者注置于當頁地腳;對文內有關特定內容的注釋可夾在文內(加圓括號),也可排在當頁地腳或文末。
四、作者署名:多位作者之間以逗號分隔;作者來自不同單位的,在作者名右上角注l,2…,單位分別標注,以分號隔開。并在作者單位名稱前標注2--工作單位、所在省市名、郵政編碼,加圓括號置于作者署名下方。
五、摘要:論著性文章需附600字(詞)左右的中、英文摘要。結構式摘要包括目的、方法、結果(要列出主要數據和具體統計學結果)、結論4部分,各部分冠以相應的標題。
六、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取得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或攻關項目,應腳注于文題頁左下方,如“基金項目:基金資助(編號)”,并附基金證書及復印件。
七、稿件應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未在其他刊物或網絡媒體上發表過,且符合該雜志的宗旨和定位。
八、稿件應注重理論與實踐相結合,關注藝術領域的前沿動態和熱點問題,同時關注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傳承與創新。
九、稿件應具有原創性,不得抄襲、剽竊他人的研究成果或創意,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或其他合法權益。
十、稿件應具有科學性、嚴謹性和可讀性。在撰寫稿件時,應注重語言的準確性和規范性,使用專業術語和概念時應符合學術規范。同時,應注重文章的邏輯性和條理性,避免出現語義不清、邏輯混亂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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