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據我國的國情和教育體制,對校務委員會的適用范圍、委員的構成、工作內容進行界定。對校務委員會與校長負責制、教職工代表大會、家長委員會的關系進行定位。認為校務委員會的主要職能是咨詢建議、宣傳協調、評議監督,其決策職能應該是有限的,僅限于涉及學生管理、學生發展及家長切身利益的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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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稱:中小學學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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