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3-09 18: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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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鎖經營業以第三產業為主,橫跨多個地域,涵蓋多種類型,匯集大量人流、物流。僅一家普通的經濟型酒店,就擁有客房40~100個不等,可集中住宿一兩百人。商業百貨、ktv和影院等功能復合的場所人員更為集聚,流動性更大,存在的火災隱患也更多。在連鎖經營業迅猛發展的背后,由于自身的組織模式和行業特點,暴露出了許多消防安全方面的問題,值得引起關注。
1.1消防安全條件先天不足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為現代服務業的發展提供了極為有利的條件。在這一背景下,連鎖經營企業如雨后春筍般“開疆擴土”,其中大部分連鎖企業的經營場所系租用、接收原先的閑置廠房、村居、辦公樓等改建而成。由于建設時間較早,這類建筑往往不完全符合現今的消防安全規劃要求和設計標準,存在著先天性火災隱患。另外,連鎖企業經營場所大多處在車水馬龍的鬧市區,周邊環境復雜,缺少防火間距和消防車通道,不利于滅火救援工作開展。
1.2消防安全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
許多連鎖企業總部和加盟、特許分支企業作為相互獨立的法律主體,雖然在形式上簽訂了消防安全責任書,明確了消防安全責任人和各級、各崗位消防安全職責,但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并不樂觀,存在重經營管理、輕消防安全的現象。不少連鎖企業總部將消防管理責任打包甩給分支企業,一推了事,甚至對上報的消防安全隱患不組織研究整改,聽之任之;一些分支企業一味追求降低運營成本,壓縮消防安全投入,不認真履行管理責任,造成“雙重管理,兩頭落空”。
1.3固定消防設施維護管理不力
不少連鎖經營企業固定消防設施重配輕管,維護保養不到位,缺損、故障等情況特別嚴重,一旦發生火災,許多設施就變成了“空殼子”、“花架子”。一些單位消防安全巡查搞“走過場”,往往名字簽了就等于巡查過了。也有不少單位未定期開展建筑消防設施檢測和日常維護保養。
1.4從業人員消防安全素質較低
許多連鎖經營業從業人員缺乏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特別是對固定消防設施沒有概念。具體到所在崗位,存在著消控室值班員不會操作自動消防設施,普通員工不會操作滅火器和水槍水帶,疏散引導員不清楚自身職責等種種問題。同時,出于壓縮人力成本考慮,小型連鎖企業從業人員往往高度精簡。有的經濟型酒店消控室值班員僅有2人,還要身兼多職,導致脫崗漏崗、無人值班。甚至有的單位為了貪圖方便,晚上常常直接將消控室和疏散通道鎖閉,嚴重影響消防安全。
2連鎖經營業消防安全問題產生的原因
2.1連鎖經營業自身組織體系和經營模式特殊
連鎖經營業經營范圍涵蓋多個領域,具備地域上的分散性和權屬上的雙重性。在連鎖經營三種形式中,除直營連鎖為總公司直接投資、直接經營管理,完全接受總部指揮外,特許經營和自由連鎖兩種模式下,授權人提供連鎖企業商標、商品、整體設計及經營技術(至多派員承擔日常管理工作),被授權人負責資金運營、財務收支和聘用人員,授權人與被授權人是相互獨立的法律主體,各自獨立承擔對外的法律責任,導致了消防安全管理出現了“雙重主體”。企業總部對這兩類分支企業沒有行政上的約束力,消防工作能否有效開展,幾乎完全依賴被授權人的自覺性。
2.2消防監管工作存在缺位
連鎖企業總部與消防機構、總部與分支企業的信息反饋和溝通渠道不暢,黨委政府的政策要求和消防機構的工作部署落不到地,消防工作缺乏著力點。除消防機構列管的重點單位監管外,許多分支連鎖企業因隸屬關系不清晰、權責不明確等種種原因,沒有完全納入消防安全網格,且容易推諉扯皮、失控漏管,公安派出所及鄉鎮街道“網格員”在開展監管工作當中往往無所適從。
2.3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總體不高
一些連鎖企業消防安全責任層級和區域劃分不清晰,邊界不明,消防安全管理人指導、監督和管理的能力不強,“四個能力”建設不到位。企業總部在巡視指導分支連鎖企業工作時也缺乏消防安全專業人士進行指導。另外,連鎖企業消防管理人員流動較快。以經濟型酒店為例,一名店長往往管理著多家酒店,還經常調整交流,抓好消防工作的責任意識和管理水平難以提升。同時,服務員、售貨員、保潔員等基層員工文化程度相對較低、人員流動性大,給系統化的消防安全常識普及和消防技能學習培訓造成了一定困難。
3加強連鎖經營業消防安全管理的對策
3.1掌握連鎖經營企業消防安全情況
各級消防機構要對本轄區范圍內的連鎖經營企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現狀進行認真排摸,全面深入地掌握真實情況。在此基礎上,組織力量進行系統地梳理和研究,并學習借鑒國內外好的經驗做法,適時出臺具有針對性、操作性的工作措施。
3.2推動“雙重”主體責任落實
消防機構要把工作重點從查找發現隱患轉移到督促單位主體責任落實上來,特別是針對連鎖經營企業“雙重主體”這一特殊情況,結合該行業自身的特點,在督促責任落實方面有針對性地開展工作。通過定期召開連鎖企業總部聯席會議等方式,引導連鎖經營業自上而下認真研究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部署落實本單位系統的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和措施,真正實現一級抓一級的局面,推動消防安全“雙重主體責任”的全面落實[2]。督促連鎖經營企業充分利用各種資源,加強溝通聯系,互相借鑒經驗做法,共同推進行業消防安全自律。
3.3積極強化源頭管控
連鎖分支企業大都改變了建筑原來的使用性質,在建筑防火間距、安全疏散和消防設施配套等方面大都存在著諸多消防安全問題。消防機構應與連鎖總部建立溝通渠道,提前介入,對改建建筑的消防安全情況進行預先評估,依法依規提出要求,牢牢把住消防安全源頭關,防止留下先天性火災隱患。同時,對現有連鎖企業的消防安全問題,應結合區域性火災隱患專項排查,開展集中專項整治,徹底整改治理一批沉疴頑疾,積極推動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全面改善社會消防安全環境,從根本上消除連鎖經營業火災隱患滋生的土壤。
3.4提升企業消防管理水平
各級消防機構要依托網格化、戶籍化手段,充分發揮基層消防安全組織作用,開展好轄區消防工作,消除監管的盲區死角。要督促連鎖經營業規范準入機制,通過設立消防安全維保基金、推行消防設施統一維保等措施,改善消防安全條件,節約消防工作成本,激發企業抓消防工作的積極性。鼓勵有條件的企業通過物聯網平臺等信息化管理手段,對分支機構的實時動態監控和管理信息共享,進一步暢通信息渠道,提升消防管理水平。改進建(構)筑物消防員培訓機制,推動企業將前臺服務員、保安等人員納入消控室值班隊伍,強化消防保衛力量。督促企業加大消防安全培訓的頻次和力度,狠抓培訓質量,切實提升自防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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