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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評原則
實事求是,公正合理;定項考評,突出重點;標值量化,計分公開;分類評比,獎罰分明。
二、考評對象
六個行政村
三、考評內容及分值
考評內容分常規工作和中心工作兩大塊,實行千分制。
常規工作主要考核四項(300分)
1、精神文明建設(含黨建群團、老齡老協、民兵預備役等工作),50分;
2、黨風兼政建設(含村級財務管理)和機關效能建設,50分;
3、民生工程150分;(其中:民政工作50分、農醫保工作50分、其他惠農政策落實情況50分)
4、工作執行情況50分。(由黨政聯席會測定)
中心工作主要考核四項(700分)
1、“三農”工作200分;
2、計劃生育工作200分;
3、森林防火工作200分;
4、綜治工作100分。
四、考評方法
考評方法采取“兩個結合”:即平時檢查與年終考評相結合,單位自評與綜合評比相結合。
1、平時檢查和年終考評。平時檢查是對階段性重點工作目標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督導檢查和總結評比,為年終考評提供依據。年終考評由黨委、政府統一組織,抽調有關各口工作人員組成考評小組,對各單位進行全面考評驗收。
2、單位自評和綜合評比。各單位在年終考評前對所有考評標項進行總結,估價成績,并寫好年終總結報考評組,考評結束后,考評小組工作人員根據考核情況進行初步打分,各口確定最后評分,并形成書面材料報鄉黨政聯席會審定。
五、獎項設置
設立目標管理綜合先進獎和14個單項獎:
1、目標管理綜合先進單位(2名)。根據考評得分排位,取前2名。第一名獎3000元,第二名獎2000元。
2、“三農“工作先進單位。獎2名,第一名獎1500元,第二名獎1000元。
3、計劃生育工作先進單位。獎2名,第一名獎1500元,第二名獎1000元。
4、森林防火工作先進單位。全年沒有發生火警的(以市防火辦通報為依據),各獎1000元。
5、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單位。獎2名,第一名獎1500元,第二名獎1000元。
6、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單位,獎2名,各獎500元。
7、黨風廉政和機關效能建設先進單位。獎2名,各獎500元。
8、民生工作先進單位。獎2名,各獎500元。
9、工作執行先進單位。獎2名,各獎500元。
10、基層組織建設先進單位。獎2名,各獎500元。
1—10項資金按照村支書、村委會主任各30%,其他村干部各20%的比例由先進單位直接發放給個人。
11、種養大戶4名,各獎500——1000元。
12、計劃生育先進個人2名,各獎200元。
13、森林防火先進個人2名,各獎200元。
14、老年老協先進個人2名,各獎200元。
15、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個人2名,各獎200元。
實行一票否決制,計劃生育、森林防火、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受到一票否決的,不得評選目標管理綜合先進獎。(計劃生育否決內容:計劃生育單項考評得分排倒數一、二名的;森林防火否決內容:發生過森林火警(以市防火辦通報為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否決內容:發生過安全事故或出現非正常上訪的;
所有獎金在鄉財務經費中列支。
六、懲處辦法
1、社會撫養費征收任務未完成的,所欠部分村墊支;
2、計劃生育指標任務(社會撫養費除外)未完成的村,未完成的指標任務(應結扎、二女戶結扎、應上環)各項處罰1000元;
以考評當年工作力度和成效為主,堅持實事求是、科學客觀、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實行分線考核,即對黨政領導、計劃生育部門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落實情況分別進行考評。
二、考評的內容及評分標準
完成全年計劃生育各項工作目標值得滿分1000分,具體分為:
1、對鄉(鎮)黨鎮領導的考評500分
(1)完成年度人口與計劃生育五項責任目標即人口出生率、計劃生育率,三結合幫扶落實率,社會撫養費“鄉收縣管”到位率,合格村(居)委會達標率300分
(2)主持召開四次黨政領導班子會,聽取計生工作匯報,研究、布置計生工作和定決策、抓落實10分
(3)協調制定符合本地實際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年度工作意見,計生工作中的重大實際困難基本得到解決20分
(4)計劃生育經費投入到位20分
(5)重視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和優質服務20分
(6)各有一個抓難點、抓典型、樹榜樣事例,取得較好效果20分
(7)制定下發了年度計劃生育責任制和村(居)級目標管理任務書,對村(居)委會計生工作考核兩次(半年和年終),兌現了獎懲,堅持了“一票否決”30分
(8)依法行政,嚴格執行計劃生育政策法規,對破壞計劃生育,違反計劃生育的典型事例做到及時處理30分
(9)重視計劃生育機構、隊伍建設40分
(10)協調督促相關單位職責落實到位10分
2、對鄉(鎮)計生部門考評500分
(1)計劃生育工作落實“三為主”情況80分
(2)出生統計誤差率100分
(3)計劃生育優質服務開展情況100分
(4)計劃生育合格村(居)委會建設達標40分
(5)村民自治開展情況40分
(6)當年二女戶結扎及養老保險落實率70分
(7)計劃生育“三結合”落實率30分
(8)流動人口中18歲以上育齡人口辦證率40分
三、計分方法及加減分
(一)經考評達不到要求的指標,扣除其相應的分值;指標項目外其它加分、扣分是在各項考核指標合計得分基礎上加、減。計分方法:鄉(鎮)年度考評總得分=黨政線得分+計生線得分+其他加分-其他扣分。
(二)加分
1、工作難度
鄉(鎮)總人口每增加2萬,增加5分。即:
難度加分={總人口(萬人)-2萬人}/2萬人×5分
2、工作經驗
(1)在國家召開的會議上介紹經驗(含獲獎)的,每次加30分。
(2)在省委、省政府或國家計生委召開會議上介紹經驗(含獲獎)的,每次加20分。
(3)在省計生委召開會議上介紹經驗(含獲獎)的,每次加10分。
(4)獲市計生委單項工作獎的,每項加5分。
在一次會議上各鄉(鎮)有多個單位介紹經驗或一個單位同一經驗在多次會議上介紹,只記一個(次)最高得分。
(5)按國家、省、市、縣計生委的要求,積極開展專項試點工作,取得明顯成效并得到市認可的,加10分。
(6)在服務網絡建設中,服務所超類投入的加5分。
(三)扣分
1、經縣計生委直接查實的有組織弄虛作假的扣分。如屬鄉(鎮),取消其評先資格;如屬村(居)委會,每案扣其所在鄉(鎮)20分。
2、調查不配合、有干擾,如屬鄉(鎮),每案扣其20分;如屬村(居)委會,每案扣其所在鄉(鎮)10分。
3、調查樣本點見面率低,酌情扣分。
4、經上級各項檢查不達標的鄉(鎮),上級扣了本縣多少分,對所檢查鄉(鎮)扣除同等分數。對于問題突出的,被市列為限期整改或重點管理的鄉(鎮),每次扣20分。經本縣通報批評的鄉(鎮),每次扣5分,被黃牌警告的鄉(鎮),每次扣10分。
四、考評方法
1、平時檢查:縣計生委全年組織若干次對基層不打招呼的抽樣檢查。年終綜合每次檢查結果對照考核評估評分辦法的要求,逐項計分。對接受國家或省、市計生委檢查的鄉(鎮),檢查結果一并納入全年的綜合目標考評當中。
2、綜合評估:由縣計劃生育領導小組組織對黨政主要領導和相關部門落實計劃生育工作責任制及整體工作情況進行調查、評估。
五、獎懲措施
1、本項考評工作由縣計生委組織實施,考評結果應按滿分15分折分排序,于2004年元月15日報縣考評辦參與鄉(鎮)綜合考評。
通過開展2015年評議考核工作,深入考查局屬各相關單位行使行政執法職權的情況,深入推進交通運輸基層執法站所“三基三化”建設,提高交通運輸行政管理能力和水平,促進公路、水路執法規范化建設,為加快閩西現代交通運輸業的發展提供可靠的法制保障。
二、組織領導
為保證2015年執法評議考核工作的順利實施,局成立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工作領導小組:
三、評議考核的內容
(一)行政許可審批情況:
1.建立和實施行政許可、行政審批工作制度的情況;
2.設定行政許可、行政審批項目情況;
3.行政許可案件辦理情況;
4.對被許可人實施許可、審批事項的監督檢查情況。
(二)行政處罰、強制案件辦理情況:
1.案卷文書制作主體、事實、適用依據、程序等合法性情況;
2.執法程序規范性情況;
3.檔案卷宗規整情況。
(三)交通運輸基層執法站所建設情況:
1.基層執法站所“三基三化”建設落實情況;
2.公路執法專項整改工作落實情況;
3.組織執法人員參訓考試情況。
四、評議考核的方法
本次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工作采取各相關單位自評和全面考評相結合、案卷評查與實地督導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五、評議考核的步驟
(一)組織動員(5月23日之前)
由局法制股牽頭,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考評方案,并組織動員部署。
(二)自查自評階段(5月24日—6月7日)
各相關單位,按照本方案的通知要求,先進行自查自評。其中重點做好案卷評查、基層執法站所建設和實地督查,并將自查自評情況形成書面報告于6月7日前報縣局法制股。
法制股要按照交通運輸部制定的《交通運輸基層執法站所行政執法評議考核表》(附件1)、《交通運輸行政處罰案卷評查標準》(附件2)和《交通運輸行政強制案卷評查標準》(附件3)、《交通運輸行政許可案卷評查標準》(附件4)以及《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違法違紀情況調查表》(附件5)中的標準,對局屬各相關單位進行自查自評;縣交通綜合執法大隊按照交通運輸部制定的《交通運輸基層執法站所行政執法評議考核表》、《交通運輸行政處罰案卷評查標準》和《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違法違紀情況調查表》進行自查自評;縣運輸管理所按照《交通運輸行政許可案卷評查標準》進行自查自評。
(三)全面考評階段(6月8日—6月14日)
1.全面考評的方式。局將組成考評組,在各相關單位自評工作基礎上,以案卷評查、基層執法站所建設、督導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綜合測評各相關單位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工作的開展情況。
2.評議考核實行百分制,總分100分,由案卷評查、基層執法站所建設、督導檢查三部分組成。
(1)案卷評查。對具有行政職權的單位隨機抽取2013年以來辦理的行政許可案件總數的20%、行政處罰案卷總數的15%、實施行政強制措施的行政處罰案卷的30%進行評查,重點評查強制文書的使用情況。
(2)基層站所考核。抽查縣交通綜合執法大隊進行基層站所實地考核情況,考核內容為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三基三化”建設情況。
(3)督導檢查。采取聽匯報、查看相關資料及日常監督記錄、明察暗訪等方式,對相關單位履行法定職責情況、公路執法專項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實地督導。
(四)總結迎檢通報階段(6月23日—8月30日)
1.對考評情況進行歸納、分析、匯總,肯定成績,指出不足,提出進一步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形成專題報告,并將此次考評情況進行通報。
2.認真處理好考評中暴露的重要問題,對與法律法規規章相抵觸的規范性文件,責令單位撤銷或者修改;對不履行或不嚴格履行法定職責的,責令履行或限期改正;對作出的違法和不當的具體行政行為,糾正或責令改正;行政執法主體不合法的,責令予以糾正。
3.對本次考評工作中發現的好的經驗和做法及時進行總結推廣。針對考評組提出的反饋意見及時進行整改,以迎接市局7月份對各縣(市、區)的督導檢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周密謀劃。
各單位要站在推進法治政府部門建設,轉變發展方式、加快發展現代化交通運輸業的高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扎實推進,真正把這次執法考評作為今年交通運輸法制工作的一項重點工作抓緊、抓實、抓好,抓出實效,確保不搞形式、不走過場。
(二)嚴格考評,確保質量。
執法考評工作要深入基層,通過督導檢查,確確實實掌握基層執法單位的實際情況,探索解決交通運輸系統依法行政執法工作中存在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進一步規范交通運輸系統行政執法行為,強化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監督,提高交通運輸行政執法水平。
一、考評對象
本方案的考評對象為各鄉鎮、經開區、銀三角計生辦主任以及從事統計、科技、社會撫養費征收、流動人口管理和利導工作的業務人員。
二、考評內容
1.業務能力水平;
2.平時對口工作任務完成情況;
3.愛崗敬業、甘于奉獻的工作態度;
4.計生辦主任綜合協調能力。
三、考評方式
1.縣人口計生委相關業務科室平時對各計生辦對口業務人員工作完成情況記錄備案,定期公開通報;
2.縣人口計生委相關業務科室年終根據各計生辦對口業務人員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和完成質量以及平時通報情況進行打分排位(不得有并列現象);
3.計生辦主任年終考評得分即為本年度縣人口計生委各科室業務考評得分總和。
四、考評獎勵
縣人口計生委按照獎優罰劣原則,根據考評結果給予前12名相應的工作效能激勵金獎勵。
工作效能激勵金獎勵標準:名次在1—6名的,1200元+人口基數獎金;名次在7—12名的,600元+人口基數獎金。(注:①各單位人口基數以當年縣統計局公布的人口數據為準。②除蓮塘鎮負責流動人口管理業務人員的人口基數獎金按本鎮城鎮人口、各計生辦負責統計和社會撫養費征收業務人員的人口基數獎金按本轄區總人口計算外,其他人員均按本轄區農業人口計算。③人口基數獎金標準為每萬人100元。)
五、考評要求
1.縣人口計生委各科室要根據各自業務特點,制定針對性、操作性強的考評細則,細化和量化考評內容;
2.業務考評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實事求是原則,鼓勵從業人員鉆研業務、熟悉業務和精通業務;
以考評當年工作力度和成效為主,堅持實事求是、科學客觀、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實行分線考核,即對黨政領導、計劃生育部門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落實情況分別進行考評。
二、考評的內容及評分標準
完成全年計劃生育各項工作目標值得滿分1000分,具體分為:
1、對鄉(鎮)黨鎮領導的考評500分
(1)完成年度人口與計劃生育五項責任目標即人口出生率、計劃生育率,三結合幫扶落實率,社會撫養費“鄉收縣管”到位率,合格村(居)委會達標率300分
(2)主持召開四次黨政領導班子會,聽取計生工作匯報,研究、布置計生工作和定決策、抓落實10分
(3)協調制定符合本地實際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年度工作意見,計生工作中的重大實際困難基本得到解決20分
(4)計劃生育經費投入到位20分
(5)重視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和優質服務20分
(6)各有一個抓難點、抓典型、樹榜樣事例,取得較好效果20分
(7)制定下發了年度計劃生育責任制和村(居)級目標管理任務書,對村(居)委會計生工作考核兩次(半年和年終),兌現了獎懲,堅持了“一票否決”30分
(8)依法行政,嚴格執行計劃生育政策法規,對破壞計劃生育,違反計劃生育的典型事例做到及時處理30分
(9)重視計劃生育機構、隊伍建設40分
(10)協調督促相關單位職責落實到位10分
2、對鄉(鎮)計生部門考評500分
(1)計劃生育工作落實“三為主”情況80分
(2)出生統計誤差率100分
(3)計劃生育優質服務開展情況100分
(4)計劃生育合格村(居)委會建設達標40分
(5)村民自治開展情況40分
(6)當年二女戶結扎及養老保險落實率70分
(7)計劃生育“三結合”落實率30分
(8)流動人口中18歲以上育齡人口辦證率40分
三、計分方法及加減分
(一)經考評達不到要求的指標,扣除其相應的分值;指標項目外其它加分、扣分是在各項考核指標合計得分基礎上加、減。計分方法:鄉(鎮)年度考評總得分=黨政線得分+計生線得分+其他加分-其他扣分。
(二)加分
1、工作難度
鄉(鎮)總人口每增加2萬,增加5分。即:
難度加分={總人口(萬人)-2萬人}/2萬人×5分
2、工作經驗
(1)在國家召開的會議上介紹經驗(含獲獎)的,每次加30分。
(2)在省委、省政府或國家計生委召開會議上介紹經驗(含獲獎)的,每次加20分。
(3)在省計生委召開會議上介紹經驗(含獲獎)的,每次加10分。
(4)獲市計生委單項工作獎的,每項加5分。
在一次會議上各鄉(鎮)有多個單位介紹經驗或一個單位同一經驗在多次會議上介紹,只記一個(次)最高得分。
(5)按國家、省、市、縣計生委的要求,積極開展專項試點工作,取得明顯成效并得到市認可的,加10分。
(6)在服務網絡建設中,服務所超類投入的加5分。
(三)扣分
1、經縣計生委直接查實的有組織弄虛作假的扣分。如屬鄉(鎮),取消其評先資格;如屬村(居)委會,每案扣其所在鄉(鎮)20分。
2、調查不配合、有干擾,如屬鄉(鎮),每案扣其20分;如屬村(居)委會,每案扣其所在鄉(鎮)10分。
3、調查樣本點見面率低,酌情扣分。
4、經上級各項檢查不達標的鄉(鎮),上級扣了本縣多少分,對所檢查鄉(鎮)扣除同等分數。對于問題突出的,被市列為限期整改或重點管理的鄉(鎮),每次扣20分。經本縣通報批評的鄉(鎮),每次扣5分,被黃牌警告的鄉(鎮),每次扣10分。
四、考評方法
1、平時檢查:縣計生委全年組織若干次對基層不打招呼的抽樣檢查。年終綜合每次檢查結果對照考核評估評分辦法的要求,逐項計分。對接受國家或省、市計生委檢查的鄉(鎮),檢查結果一并納入全年的綜合目標考評當中。
2、綜合評估:由縣計劃生育領導小組組織對黨政主要領導和相關部門落實計劃生育工作責任制及整體工作情況進行調查、評估。
五、獎懲措施
1、本項考評工作由縣計生委組織實施,考評結果應按滿分15分折分排序,于2004年元月15日報縣考評辦參與鄉(鎮)綜合考評。
以考評當年工作力度和成效為主,堅持實事求是、科學客觀、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實行分線考核,即對黨政領導、計劃生育部門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落實情況分別進行考評。
二、考評的內容及評分標準
完成全年計劃生育各項工作目標值得滿分1000分,具體分為:
1、對鄉(鎮)黨鎮領導的考評500分
(1)完成年度人口與計劃生育五項責任目標即人口出生率、計劃生育率,三結合幫扶落實率,社會撫養費“鄉收縣管”到位率,合格村(居)委會達標率300分
(2)主持召開四次黨政領導班子會,聽取計生工作匯報,研究、布置計生工作和定決策、抓落實10分
(3)協調制定符合本地實際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年度工作意見,計生工作中的重大實際困難基本得到解決20分
(4)計劃生育經費投入到位20分
(5)重視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和優質服務20分
(6)各有一個抓難點、抓典型、樹榜樣事例,取得較好效果20分
(7)制定下發了年度計劃生育責任制和村(居)級目標管理任務書,對村(居)委會計生工作考核兩次(半年和年終),兌現了獎懲,堅持了“一票否決”30分
(8)依法行政,嚴格執行計劃生育政策法規,對破壞計劃生育,違反計劃生育的典型事例做到及時處理30分
(9)重視計劃生育機構、隊伍建設40分
(10)協調督促相關單位職責落實到位10分
2、對鄉(鎮)計生部門考評500分
(1)計劃生育工作落實“三為主”情況80分
(2)出生統計誤差率100分
(3)計劃生育優質服務開展情況100分
(4)計劃生育合格村(居)委會建設達標40分
(5)村民自治開展情況40分
(6)當年二女戶結扎及養老保險落實率70分
(7)計劃生育“三結合”落實率30分
(8)流動人口中18歲以上育齡人口辦證率40分
三、計分方法及加減分
(一)經考評達不到要求的指標,扣除其相應的分值;指標項目外其它加分、扣分是在各項考核指標合計得分基礎上加、減。計分方法:鄉(鎮)年度考評總得分=黨政線得分+計生線得分+其他加分-其他扣分。
(二)加分
1、工作難度
鄉(鎮)總人口每增加2萬,增加5分。即:
難度加分={總人口(萬人)-2萬人}/2萬人×5分
2、工作經驗
(1)在國家召開的會議上介紹經驗(含獲獎)的,每次加30分。
(2)在省委、省政府或國家計生委召開會議上介紹經驗(含獲獎)的,每次加20分。
(3)在省計生委召開會議上介紹經驗(含獲獎)的,每次加10分。
(4)獲市計生委單項工作獎的,每項加5分。
在一次會議上各鄉(鎮)有多個單位介紹經驗或一個單位同一經驗在多次會議上介紹,只記一個(次)最高得分。
(5)按國家、省、市、縣計生委的要求,積極開展專項試點工作,取得明顯成效并得到市認可的,加10分。
(6)在服務網絡建設中,服務所超類投入的加5分。
(三)扣分
1、經縣計生委直接查實的有組織弄虛作假的扣分。如屬鄉(鎮),取消其評先資格;如屬村(居)委會,每案扣其所在鄉(鎮)20分。
2、調查不配合、有干擾,如屬鄉(鎮),每案扣其20分;如屬村(居)委會,每案扣其所在鄉(鎮)10分。
3、調查樣本點見面率低,酌情扣分。
4、經上級各項檢查不達標的鄉(鎮),上級扣了本縣多少分,對所檢查鄉(鎮)扣除同等分數。對于問題突出的,被市列為限期整改或重點管理的鄉(鎮),每次扣20分。經本縣通報批評的鄉(鎮),每次扣5分,被黃牌警告的鄉(鎮),每次扣10分。
四、考評方法
1、平時檢查:縣計生委全年組織若干次對基層不打招呼的抽樣檢查。年終綜合每次檢查結果對照考核評估評分辦法的要求,逐項計分。對接受國家或省、市計生委檢查的鄉(鎮),檢查結果一并納入全年的綜合目標考評當中。
2、綜合評估:由縣計劃生育領導小組組織對黨政主要領導和相關部門落實計劃生育工作責任制及整體工作情況進行調查、評估。
五、獎懲措施
本項考評得分排序位于全縣第
一、
一、組織領導
各單位也應成立相應的組織,加強對評議考核工作的領導。市局負責組織實施所屬執法單位的評議考核工作。
二、評議考核內容和評分標準
(一)評議考核內容和重點。
1、評議考核內容。2013-2014年全市公路系統執法機構辦理行政許可,實施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處理舉報投訴、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國家賠償、控告申訴案件以及開展執法監督和執法責任追究等工作開展情況。
2、評議考核重點。為提高執法考評的針對性和實效性,結合“三基三化”建設(基層執法隊伍的職業化建設、基層執法站所的標準化建設、基礎管理制度的規范化建設)的重點目標任務,2014年執法考評工作要突出以下重點:
(1)市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交通運輸行業管理機構和直屬執法單位以及廳直管理機構直屬執法單位。主要考評依法行政和法制工作的組織領導保障、“三基三化”建設任務落實、公路執法專項整改落實、交通運輸行政執法隊伍輪訓工作落實等情況。具體考評內容和標準見《縣區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執法評議考核表》(見附件1)和《市局直屬管理機構執法評議考核表》(見附件2)。
(2)交通運輸基層執法站所。本次考評的重點是交通運輸基層執法站所,主要考評綜合管理、“三基三化”建設任務落實、行政執法規范化、公路執法專項整改落實、執法人員培訓等情況。具體考評內容和標準見《交通運輸基層執法站所執法評議考核表》(見附件3)。
(二)考核方式和評分標準。
本次執法評議考核主要采取案卷評查、組織執法人員考試、基層實地督導等方式進行。執法評議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和不合格三檔。本次評議考核,85分以上為優秀,60分以上為合格,低于60分為不合格。
三、評議考核的步驟
本次評議考核工作分為組織動員、全面考評、市局考評和整改總結等四個階段進行:
(一)組織動員(2014年6月1日至6月10日)
市局制定全市公路系統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工作方案。各縣區公路分局、超限超載檢測站制定本單位的實施工作方案,于6月15日前報市局路政科。
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成立組織機構、落實工作經費并組織動員部署,確保本次評議考核工作取得實效。
(二)全面考評(2014年6月11日至6月15日)
1、自查自評。各分局、超限超載檢測站要按照市局工作方案的要求,按照職責分工,全面開展對本單位和所屬執法單位的考評工作。自查自評結果于6月15日前報市局路政科。
2、案卷評查。從被考評單位中隨機抽取案卷進行評查。案卷評查范圍為各單位2013—2014年辦理的處罰案件,在評議考核中抽取不少于10卷,其中含強制的處罰案卷不少于2卷。公路管理機構評點為擅自超限運輸案件,每個單位不少于3卷;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的案卷評查標準參照2013年評議考核方案。
各單位隨機抽取案卷并形成案卷目錄,案卷一經隨機抽取,不得變更。各單位組成案卷評查小組按照規定逐卷進行評查打分,并對每個案卷制作《2014年交通運輸行政執法案卷評查意見書》(附件4)。案卷目錄及評查打分情況(附件5:《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評議考核案卷評查統計表》),于2014年6月15日前報市局。
3、執法考試。各公路分局、超限超載檢測站,可以采取集中抽考、分片抽考、全面考試等多種方式組織開展執法考試。對所屬各執法單位的抽考人數不少于30人。所屬執法單位持證人員少于30人的,考試人員比例不得低于持證人員數的50%。具體考試人數和比例由各單位自行確定,填寫《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評議考核考試統分表》(附件6)??荚嚰o律參照2013年評議考核方案的相關要求。
4、全面考評基層執法站所。市局組成評議考核檢查組,按照部、省規定對本地和所屬基層執法單位全面開展考評,進行公正評分,并按照由高到低的原則,對被考評單位進行排序,在本地區、本系統進行公布。
檢查結束前,要向被檢查的單位進行反饋(附件7:《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評議考核意見反饋書》),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要求。對考評不合格的單位,責令限期整改,予以通報批評。
考評結束后,市局將認真總結本系統的考評情況,形成專題報告,填寫《全省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工作得分統計表》(附件8)。專題報告內容應當包括評議考核工作開展的基本情況、考評中發現的問題分析、推進“三基三化”建設方面以及公路、水路執法規范化建設相關工作總結經驗教訓、提出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等內容。
市局推薦1個執法考評優秀基層執法站所,要認真填寫《2014年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優秀基層執法站所推薦表》(見附件9)。各單位對于推薦的優秀基層執法站所必須實地考評打分,在推薦表中列出考評得分,并將其基本情況、執法中好的經驗做法及創新亮點在推薦材料中予以詳細說明。
同時,各單位要結合執法專項整改落實情況,深入研究分析本地區、本系統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違法違紀案件情況,在認真調查、統計的基礎上,如實填寫《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違法違紀情況調查表》(附件10)。同時,要選取和剖析1—2件具有警示教育意義的典型案例,形成書面材料(包括基本案情、立案機關、受懲處情況、警示意義等)報市局。
(三)市交通局考評(2014年6月16日至6月30日)
市交通局組成評議考核檢查組,對各縣區交通運輸局、市局直屬各管理機構按照部、省規定全面開展考評,采取查閱臺賬資料、案卷評查、閉卷考試、現場督查等方法,按照《2014年全市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評議考核評分表》,對各單位進行公正評分。
考評結束前,要認真制作《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評議考核意見反饋書》,向被檢查的單位進行反饋,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要求。
執法評議考核得分按照“執法評議考核得分=(綜合評查得分*20%+執法考試平均得分*20%+執法案卷評查平均得分*20%+交通運輸基層執法站所執法評議考核平均得分*40%”的公式進行百分制折算,計算出2014年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得分,并按照由高到低的原則,對被考評單位進行排序,在本市、本系統進行公布。對考評不合格的單位,責令限期整改,予以通報批評。
考評結束后,按照規定的內容,形成專題報告(附自評得分表)上報省廳,向省廳推薦部、省廳優秀單位各1個。
(四)省廳考評(2014年7月—8月)。
省廳將抽調部分執法經驗豐富、法律功底扎實的人員組成若干督導檢查組,對各單位進行考評。
1.查閱臺賬資料。被檢查單位要做好相關文件和資料的整理、準備工作,供檢查組查閱并評估打分。
2.案卷評查。檢查組隨機抽取案卷不少于10份開展評查,案卷評查范圍為各單位2013—2014年辦理的案件。
3.執法人員考試。采取閉卷形式,試題形式為選擇題、簡答題和案例分析題,考試重點內容包括《行政處罰法》、《行政強制法》、《行政許可法》等。
省廳按照證件號碼隨機抽取各單位執法人員40人,被檢查單位組織其中30人參加考試。參加考試人員包括路政10人、海事8人、運政10人、交通質監2人??紙鲆髤⒖既藛T能間隔而坐,并設置錄像設備,確保不留攝像死角,考試全程錄像,錄像資料制作光盤交給檢查組帶回。各單位提供參加考試人員的座位表,包括其執法證件號碼、姓名和所在位置,以供核查。在核查錄像資料時,發現有考場秩序不良、錄像時間不符合實際等情況將予以扣分。其中,發現一次作弊扣1分,同時本人考試得分按照0分處理;錄像時間與實際相差10分鐘以下的考試得分扣一半,與實際相差超過10分鐘考試得分為0;考試由檢查組統一監考,當地交通運輸系統人員不得在考場長時間停留,發現當地交通運輸系統人員在考場長時間停留影響考場秩序的,酌情扣5-10分??荚嚱y一命題、統一評卷??荚噰栏駡绦斜C芤幎ǎ瑖栏褡袷亟煌ㄟ\輸部和省廳有關規定。
省廳抽考成績不合格者,將于11月份參加全省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認證(補考)考試,再不及格者,省廳將吊銷執法證件。
4.檢查基層站所。檢查組在被檢查單位所屬執法單位隨機抽取2個基層執法站所深入實地督導。各單位推薦的優秀執法基層執法站所必須實地檢查。被檢查站所要做好相關資料的整理、準備工作,供檢查組查閱并評估打分。檢查組在每個基層執法站所隨機抽取執法案卷不少于5份開展執法案卷評查工作,對每個案卷制作《交通運輸行政執法案卷評查意見書》(基層站所沒有案卷的,抽查同類或者上級執法機構的執法案卷)。
5.檢查結束前,向被檢查的單位進行反饋,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要求。對考評不合格的單位,責令限期整改,予以通報批評。
6.省廳在全面考評的基礎上,按照“執法評議考核得分=(綜合評查得分*20%+執法考試平均得分*20%+執法案卷評查平均得分*20%+交通運輸基層執法站所執法評議考核平均得分*40%”的公式進行百分制折算,計算出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得分,并按照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排序,在系統內進行公布。
7.省廳在全面考評的基礎上,結合各單位推薦和日常執法監督檢查情況,按照規定程序向部推薦2個執法考評優秀基層執法站所。省廳考評得分排名后三名的單位推薦對象不得評為評議考核優秀基層執法站所。
8.省廳將專題報告、評議考核排序結果、推薦的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優秀基層執法站所、《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違法違紀情況調查表》、典型案例于9月1日前報部。
(五)整改總結(2014年9月-10月)。
1、各單位要認真總結本次評議考核工作,肯定成績,指出不足,認真整改。評議考核情況在系統內進行通報。
2、各單位對評議考核中發現的問題,要認真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改進的措施,認真加以整改。對評議考核中暴露出來的重要問題,及時予以糾正或責令限期整改。對不履行或者不嚴格履行法定職責的,責令履行或者限期改正;對作出的違法和不當的具體行政行為,糾正或者責令改正;行政執法主體不合法的,責令予以糾正。
3.各單位要建立獎懲機制,充分發揮典型的引領和示范作用,對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優秀單位進行通報和表彰,對考試成績優秀的執法人員進行通報表揚。對于省廳抽考不合格的執法人員,對其執法證件暫緩年度審驗,通過學習培訓并經補考合格后,再補充審驗。補考仍不合格的,注銷其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證件。對評議考核中發現的問題不積極整改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嚴密謀劃
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工作是加強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監督,落實執法責任制,規范執法行為,促進依法行政的重要舉措。各單位要深刻認識執法考評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站在推進法治政府部門建設、轉變發展方式、加快發展現代交通運輸業的高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扎實推進,真正把這次考評工作作為今年交通運輸法制工作的一件大事抓緊、抓實、抓好,抓出實效,認真開展自評,做好迎接省廳檢查的準備工作,確保考評工作不搞形式、不走過場。
(二)嚴格考評,確保質量
本次考評工作務必深入基層,通過督導檢查,切實了解基層情況,推動“三基三化”工作扎實有效地開展。各單位要通過此次考評活動,加強對依法行政工作和交通運輸法制工作的深入調研,探索解決交通運輸系統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加強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行為規范化建設,強化執法監督,提高執法水平,推動交通運輸法治政府部門建設邁上新臺階。
(三)總結經驗,完善機制。
1.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的主要問題
(1)部分單位資產管理水平低,職責分工不明確,制度不健全,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家底不清,賬實、賬賬不符,違規違紀問題時有發生。
(2)資產管理意識淡薄,重復購置、長期閑置問題較多;資產有償使用、處置行為不規范;資產缺乏有效整合,使用效率低下;低價出租、隨意處置等現象屢禁不止,國有資產權益得不到有效維護。
(3)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脫節。一直以來,預算資金的分配、使用是財政部門關注的焦點,卻往往忽視了對資產形成的監管;而單位關心的是能否購置資產及資金來源,對資產購置后的使用效益則很少顧及,資產績效更無從談起。
2.建立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規范化考評機制的必要性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務和社會事務管理職能的基本物資保證。其資產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關系到國家經濟運行效率。積極推進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規范化考評機制,建立行之有效的資產管理規范化考評制度,對于科學分析、評價國有資產的規模、結構、效益,從源頭上控制資產形成,降低單位運行成本,規范資產管理行為,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意義重大。
(1)建立資產管理規范化考評機制是構建公共財政體系的客觀需要。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構建公共財政框架,與之配套的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規范化考評機制必不可少。深化財政體制改革,建立公共財政,就是要將財政從重錢輕物轉向既注重資金分配又注重實物管理,從增量、存量管理脫節向二者并重過渡,這勢必對原有的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模式產生一定的沖擊。資產管理規范化考評機制的實施,統一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標準,推進了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的有機結合,強化了國有資產收益管理,有效提高了部門預算編制的科學性。
(2)建立資產管理規范化考評機制是財政精細化管理的內在要求。將規范化考評引入資產管理體系,是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必然趨勢,也是建設節約型政府的客觀要求。通過建立資產管理規范化考評機制,可有效促進財政預算資金的合理分配,規范資產配置、使用和處置行為,加強行政事業單位資源的整合與共享共用,降低行政運行成本,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3)建立資產管理規范化考評機制能有效確保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的安全完整。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主要來源于國家財政撥款,大多處于非競爭性領域,不直接投入生產經營活動,其用途一般屬于公益,不以盈利為目的。因此,確保資產的安全完整是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的重點。鑒于目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在使用及管理中存在一系列問題,抓緊建立與之配套的規范化考評機制是當前刻不容緩的一項重要工作。
二、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規范化考評機制的基本原則、內容及指標體系的確立
1.基本原則
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規范化考評機制是監督、考核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有效手段,它是考評主體(財政部門)運用科學有效的評估方法、評價標準及量化指標,對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體制、管理效益及信息化程度所進行的評估、比較和分析,綜合評價資產使用和管理成效。其基礎數據,主要來源于被考評行政事業單位的年度部門決算報表、財務報告、資產盤點表、資產清查及統計報告、資產管理信息系統等??紤]到我市行政事業單位數量多,構成復雜,為了確保國有資產管理規范化考評機制體系簡單易行,可操作性強,設置上應遵循以下原則:
(1)公平與效率相結合原則。公平與效率相結合是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規范化考評機制的基本原則。公平原則要求指標設置科學合理,考核程序嚴格規范,考評結果公平公開;效率原則要求考評工作可操作性強,考評結果真實有效,既有助于促進各部門加強管理,提高資產配置和使用效率,又充分調動其在規范化考評中的積極性,發揮各自優勢,將考評工作引向深入。
(2)共性與個性相結合原則。為了充分反映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的共同屬性,便于分析、比較不同考評對象的資產管理狀況,必須要設置標準統一的共性指標。但由于行業的特殊性,資產性質復雜多樣,還應根據各部門特點設計相應的特性指標,以反映某類部門或專用資產的運行狀況。個性指標不是共性指標的簡單細化,而是要突出部門、行業的特性。
(3)定性分析和定量評價相結合原則。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是各種經濟資源的物質體現,具有統一的價值。它所提供的管理、服務具有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不以盈利為目的,產生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往往難以用具體的數據加以衡量,單純用定量或定性標準進行規范化考評,都會影響資產考核結果的公平、公正性。因此,規范化考評指標應遵循定性分析和定量評價相結合的原則。
(4)動態與靜態相結合原則。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規范化考評指標應在較長時期內保持相對穩定,不易頻繁變動,但隨著經濟環境、政策依據、單位自身情況等的變化,指標體系也應隨之調整。以靜態指標反映現狀,動態指標反映發展,二者結合起來考核則更為合理。
2.資產管理規范化考評的內容
實施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規范化考評是提高資產使用效率的重要途徑。該考核機制的構建除了要遵循指標設置的一般原則外,還應充分考慮我市國有資產管理現狀,即要求資產規范化考評機制能全面、客觀地反映我市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運行績效,具體包括:國有資產管理基礎工作;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建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執行情況;國有資產配置情況;國有資產使用情況;國有資產處置情況;國有資產使用效益情況;國有資產管理信息化實施情況。
3.資產管理規范化考評的指標體系
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規范化考評指標體系的確立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也是整個考評工作的關鍵環節。指標的選取盡可能全面、完整,既要考慮數據的來源渠道,又要避免指標的重復計算,要盡量采用現有的評價結果,做到簡單、省力,減少指標總量。
(1)資產管理體制指標以定性指標為主,主要考核單位對資產管理的重視程度和管理水平,從管理制度和管理要求方面對使用單位作出評價,具體分為機構設置管理、資產制度管理、資產配置管理、資產使用管理、資產處置管理、資產管理信息化等二級指標。包括考察資產管理機構是否健全,人員是否到位;資產賬目設置是否齊全;資產管理各項制度是否完善;資產配置、使用、處置等各環節是否按規定履行審批程序,資產出租出借及處置收入是否及時入庫;能否定期更新資產管理信息系統數據等等。
(2)資產管理效益指標以定量指標為主,主要考核單位資產管理的使用效益水平。具體分為資產配置合理指標、資產安全完好指標、資產利用效率指標等二級指標。資產配置合理指標反映行政事業單位辦公用房、車輛、設備等資產總量和人均固定資產配置狀況,考察單位資產配置是否超標或者不足,包括固定資產率,人均總資產、人均辦公面積、人均車輛、人均通用設備占用率,購置計劃執行率,固定資產增長率等三級指標。資產安全性指標反映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完好、完整情況,包括固定資產完好率,年更新率等三級指標。資產利用效率指標反映固定資產的有效利用情況。包括資產調劑使用率,固定資產利用率,固定資產收益率等三級指標。
4.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規范化考評職責分工及工作流程
(1)職責分工。財政部門負責制定我市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規范化考評制度、工作方案;組織實施重大資產的規范化考評;對各單位資產的規范化考評進行監督、指導、檢查;開展相應業務培訓。行政事業單位是資產管理規范化考評工作的具體實施部門,負責組織本單位及下屬單位的資產管理規范化考評工作;定期向財政部門等匯報資產管理規范化考評情況;改進資產管理工作。
(2)工作流程。財政部門組織成立規范化考評機構選定考評范圍確定考評內容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建立評價指標體系擬定考評工作方案下發考評工作通知收集數據,審核資料現場核查打分、測算考評指標分析評價考評結果撰寫考評報告。
5.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規范化考評的應用
為了更好發揮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范化考評工作的實際效用,可通過運用一定的評價方法、量化指標及評價標準,對資產的使用效益、效率等進行評價,一是及時了解資產配置標準是否科學,單位年初預算安排的資產類別、數量是否合理,以便不斷完善考核指標體系,將資產規范化考評結果與單位資產預算掛鉤,按照資產使用效益來配置資產,調整資產購置預算,激勵單位不斷提高資產管理水平;二是便于對行政事業單位管理全過程進行監督、指導和控制,督促單位提高資產管理意識,將固定資產的靜態管理動態化,實現資源的共享和優化配置。對綜合評價分值高,資產管理成效突出,特別是具有示范效應的單位可適度予以表彰獎勵,并把好的管理經驗加以宣傳和推廣;對資產管理水平低的單位,提出相應改進建議,并采取一定的懲罰措施,必要時可適度削減資產配置預算。
三、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規范化考評機制的實施
1.實施步驟
(1)深入調研。2013年年初,市財政將構建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規范化考評機制納入研究范圍,在廣泛調研基礎上,收集整理相關資料,探討研究實施的可能性。
(2)制定辦法。市財政資產處負責制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規范化考評辦法,建立國有資產管理規范化考核指標體系,擬定考評工作方案,在征求局內業務處室、相關部門及社會中介機構的意見后,進行了修訂完善,力爭使考評結果客觀公正。
(3)組織試點。市財政選取部分有代表性的、納入預算管理的市級行政事業單位開展資產管理規范化考評試點。
(4)考核打分。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評價相結合的方式,對考評試點單位的資產管理狀況評判打分,考核和評價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水平。
2.試點及成效
(普高招生考生適用)
一、測試目的
綜合素質測試主要考察學生是否具備攻讀包裝策劃與設計專業的相關能力和素質,選拔出適合本專業學習的綜合素質較高、具備一定專業潛質的學生。
二、測試內容
1.專業興趣與潛力
要求考生對包裝職業、行業現狀、職業環境和職業道德有一定的了解,清楚自己的性格特點和優劣勢,對未來職業有清晰的規劃。
2.語言表達能力
要求考生積極自信,能準確、流利表達對人、事物或價值觀的看法,思路清晰,邏輯清楚。
3.人文素養、思想道德與心理素質
要求考生具備基本的人文知識與素養,對包裝行業相關的案例或者問題能進行準確的分析和判斷;同時要求考生心理健康。
三、測試形式、時間與地點
測試形式:面試
測試時間:2021年4月25日(周日),具體考試時間見考前公告或準考證。
測試地點:浙江東方職業技術學院金海校區(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金海三道433號)
四、評分標準
綜合素質測試(操作技能測試/面試)滿分為100分,具體評分標準如下:
1. 專業興趣與潛力40分;
2. 語言表達能力30分;
3. 人文素養、思想道德與心理素質30分。
五、測試組織
成立包裝策劃與設計專業提前招生綜合素質測試工作小組,由專業所在學院領導和相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負責制定本專業綜合素質測試的工作方案;負責組織實施綜合素質測試;負責處理本專業測試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等。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派員全程監督。一經發現考評專家在考評過程中有違反相關規定和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應當立即制止,情節嚴重的,應終止考評資格并提出進一步處理意見。監督人員不得干擾專家組正常的考評工作,不得對考評結果發表意見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