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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素質教育應該是法律教育中最重要的一部分,法律素質和法律教育有著十分密切的關系。兩者既在某些方面有一定的相通性,又在某些方面有著一定的差異性。法律教育主要指的是院校或者培訓機構對于學習法律的人員知識傳授的過程,一般情況下在法律教育實現的過程也實現了法律素質的培養,因此對于這兩者的具體定義并沒有明確的界定,但是某些細節來說,法律素質教育和傳統意義上的法律教育還是有一定的差別的,法律素質教育隸屬于法律教育,其是法律教育的龐大支系中一個主要分支而已,在面對的人群和對象來說,法律素質教育和法律教育也存在一定的差別,前者所面向的整個整個社會人群,是為了提升人們對法律和法制的整體認識,而后者所面對的主要是將來會從事和法律有密切關聯的專業水準比較高的學習法律的學生,其針對性更強。
二、提高院校法律素質教育水平的具體方法
1.加強對社會法制環境的優化過程
所謂的社會法制環境的優化是在改變人們傳統法制觀念的基礎之上實現和社會法制有關的各個環節的優化的過程。在優化的過程中應該著重注意立法、執法、司法等方面的優化。要加強基本法制體系的構建和完善,在立法時要充分的發揮人民的民主性,讓最廣大的人民積極的參與到立法工作中來。在執法時一定要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相關執法人員切不可知法犯法,對于社會法制環境的進一步優化造成阻礙。只有對社會法制環境進行最大程度的優化,才能夠促使相關學生法律素質的提升,才能夠盡可能的讓以法律素質教育為基本引導內容的法律教育的得以順利高效的進行。
2.院校大力推進法律教育課改革的進行
目前我國高校和法律有關教育的具體情況,大多數的高校已經把法律基礎課程列為大學生在學習過程中所必須要學習的內容,這對于提升學生整體的法律素質而言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但是由于我國人民傳統的法制意識淡薄,在推進高校法律基礎的教學過程中還存有一定的問題,因此要想從根本上發揮法律素質教育對于法律教育的引導性作用,必須加強對院校法律教育的基本模式的改革。首先應該提升琺瑯彩素質教育的整體地位,把其納入學生的學習目標和規程中去,為了促進學生學習法律知識提升法律素質,院校可以采取一些措施,譬如把學生對于法律的認識和應用情況進行考評,并且把考評結果納入學生學分的評定當中等。除此之外院校也應該對傳統的法律教學模式進行一定的改變,在法律教學的過程中強調學生的主體地位,加強學生和教師在法律教育的課堂上高效的互動,從而為促進學生法律綜合素質的進一步提升以及其綜合能力的完善奠定基礎。
3.加強法律情感在法律教學中的應用
法律情感是法律素質的主要體現內容之一,因此要想實現法律素質教育在法律教學中引導作用的發揮必須加強法律情感在法律教學中的應用。這種應用首先表現在教學內容的確定上,如果教學內容選用的恰當,那么想過的教學情感會很自然的流露出來,從而促進學生從被動接受知識改變為主動學習知識,為學生法律知識的進一步學習提供情感條件。在選用恰當的教學內容的基礎上,教師也應該充分的發揮其指引作用,對于相關法律知識的法律精神及時的傳授給學生,從而實現學生法律素質的提升以及法律教育的高效順利進行。
三、結束語
首先,國家的立法工作越來越完善,實施的力度也越來越大,這對整個社會產生的作用都是巨大的,在教育層面,有了明確的法律明文規定,就能更直觀讓學生感受到法律的強制性。學校可以根據國家頒布的法律法規,建立與其對應的規章制度,這些規章制度應當公開,公正,公平。使每個學生都感到平等。這樣,法律教育和道德教育的教學過程會更加順利。當然,良好的社會風氣不能單靠法律來維持,道德風尚也是非常重要的,這時我們就能看到道德教育的重要性了,人類發展的過程,也是道德風氣的不斷完善的過程,現存的道德習慣,是多少代人的智慧積累而成的,取其精華,去其糟粕,使一些良好的道德風尚存留下來,為社會向更好的方向發展做出巨大貢獻。
二、如何將道德教育和法律教育結合起來
當前社會形勢變化的十分快速和巨大,許多大學生一時會產生一些迷茫,世界觀,價值觀不科學,一些良好的道德意識淡薄,對道德品質的認識不足,導致大學生的誠信意識,素質越來越低下,對法律的敬畏心更是不夠,很可能導致犯罪。
1.大學生是祖國未來的棟梁,所以他們能否樹立一個正確的法律觀,道德觀是很重要的。法律教育是一種大學生必須接受的教育,必須要教給他們法律知識,無論他們是否從事法律行業,對一些必須的法律知識必須要了解。比如,一些違法犯罪的事情堅決不能去嘗試。法律的教學不僅僅是傳授一些法律知識,更要教導學生的一些為人處世,一些法律素養,鍛煉學生的思維能力,深入了解進去,更能接觸到法律文化。當然,對于一些法律的細節問題,不是法律專業的同學可以不用研究了。
2.道德教育是應該從小就要開始的,一些好的道德行為和意識并不是先天就有的,是要在后天的學習中慢慢學會并運用的,要把一個好的行為變成一個好的習慣,不是一節課或者一次談話就能做到的,是需要一個慢慢教導的過程,不然是得不到學生內心的認可的。很多道德觀念是要在長時間的潛移默化中慢慢變成習慣的,大學的道德教育更是必不可少的。道德教育主要是激發人們內心美好的心靈,使人處處向善,如果做了違反道德底線的事,首先就應該受到自己內心的譴責和感到愧疚,然后還會受到社會輿論的譴責。
3.從法律教育和道德教育的教學方式來說,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就是在課堂上教學。當然,課堂外的實踐也是很重要的,一些關于法律實踐,道德行為實踐,例如可以舉行模擬法庭的活動,使學生感受到法庭的嚴肅性和法律的不可侵犯性;在道德教學方面,可以進行許多現實生活場景的再現,讓學生知道究竟什么樣的行為才是不道德的,應該怎樣做,并在以后運用到實踐中,學以致用。
在不斷的教學過程中,教師應該緊跟社會發展的腳步,不斷更新自己的教學內容,傳統的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可能并不是適用于所有情況的,不同的社會背景對人的行為方式的要求是不一樣的。所以,要求教師要運用科學的合理的教學方法,跟著時代的步伐,這樣才能培養出新時期的有道德的人才。在教學上,把法律和道德結合起來教學是事半功倍的,如果能讓大學生做到把一些道德準則當做法律一樣重要,當成自己內心的底線。這樣才算是達到了教學的效果。
(一)從學生角度看。大學生因為缺乏社會經驗,處于相對的弱勢地位。首先,當遇到常見的消費法律糾紛時,他們往往選擇自認倒霉、忍氣吞聲的解決方式,不知道如何維權。甚至連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了都不知道。其次,當大學生進入實習單位實習或者將來走向正式的工作崗位時,往往都要面臨勞動糾紛問題,面對強勢的用人單位,很容易遭遇各種法律風險,例如人身損害、勞動權益受損等,從而導致他們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最后,有些學生因為不懂法,誤入傳銷或者組織,其人身安全受到嚴重損害和威脅。因此,學校開展法律通識教育,能讓學生知法守法,提高法律維權技能,無論是對將來的生活還是工作都有很大的益處。
(二)從學校角度看。首先,學校開展法律通識教育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降低校園犯罪率。近年來,高職院校校園中的違法犯罪案件有所上升,有些受侵害者采取了非常過激的方式來處理,引發新的犯罪。這里面都不同程度地折射出部分學生法制意識不強、法律觀念和法律意識的淡薄。其次,促進工學結合模式在高職院校的健康發展。眾所周知,工學結合已經成為高職院校實施人才培養模式轉變的重大舉措。學生是工學結合中最重要的主體,學生權益受損,牽連實習單位,學生和家長方面會產生對實習制度的抵觸情緒,實習單位對校企合作模式也會有所顧慮,這將導致工學結合模式的發展進程受阻。只有強化學生的法律教育與提高預防功能,才能有效保障實習學生的合法權益,使得工學結合模式健康發展。
(三)從社會角度看。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要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要實現這個總目標,全民知法守法是前提、關鍵。大學生是國家寶貴的人才資源,是民族的希望,是祖國的未來,是建設社會主義偉大事業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生力軍。因此,大學生這一特殊群體法律素質的提高更為迫切,其法律素質對于保證國家的長治久安、實現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
二、高職院校法律通識教育課程的現狀
目前,法律通識教育課程越來越受到高職院校的重視,其得到了大力的推行,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具體情況如下:第一,高職院校中很多公共必修課都涉及一些重要的法律知識。例如,關于憲法以及作為中國公民應享有的最基本權利的法律知識被納入到了思想道德修養和法律基礎這門課程中。關于勞動者權益維護的法律知識被納入到了大學生職業發展與就業指導這門課程中。而關于違法犯罪法律知識被納入到了大學生安全教育這門課程中。這些課程中的法律章節讓課程更完整,從一定程度上也說明了法律通識教育的重要性。但是,這種混合體設計讓法律通識教育成為這些課程的附屬品,最終被輕描淡寫,無法從根本上提高學生的法律素養。第二,有的高職學院新開了“法律理念與法律意識”等法律通識課程,它主要側重從精神程度上來提高學生對法律的認同,讓學生樹立較高的法律意識,從法律思想和精神方面使學生獲得啟迪。但筆者認為這門課程并不適合高職學生,而更適合本科院校的學生。第三,一般作為高職院校的公共必修課主要有思想道德修養和法律基礎、大學生職業發展與就業指導和大學生安全教育這三門課程。而從事這些課程教授的老師,其專業很多都是非法學專業畢業的。從教師的主體角度上來說,法律通識教育是缺乏專業性的。一部分老師基于自己專業的限制無法從更專業的角度傳授法律知識。這極有可能導致這些課程中的法律知識被弱化。總體上來說,我國高職院校的法律通識教育仍處在探索和實踐階段,還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
三、高職院校法律通識教育課程改革的思路
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理念的提高對我國依法治國的進程影響很大。大學生法律素質的提高有賴于法制教育,因此,大學生法律素質的培植應該成為本科院校和高職院校共同關心的問題和重要的任務。以下對法律通識教育課程的建設初步提以下幾點設想。
(一)凸顯法律通識教育課程地位的獨立性。首先,學校要意識到開展法律通識教育的必要性,將法律通識教育課與其他課程獨立開來,形成一門獨立的課程。這是高職院校法律通識課程改革的前提和關鍵。高職院校可以先鼓勵法律教師開設法律通識教育方面的課程,并以全校公共選修課的形式推出,供學生選擇學習。待課程體系逐漸完善后,再逐步向全校公共必修課的方向轉變。其次,法律教師要盡快完善法律通識教育課程的建設。之前法律與其他課程混合體的設計使法律通識課程的教學內容呈分散狀態,沒有形成完整獨立的體系。因此,法律通識教育的課程名稱、課程性質、具體內容和課程目標等很多方面都需要重新構建。
(二)提高法律通識教育課程設置的科學性。首先,明確法律通識教育課程的教學對象。法律通識課程是面向非法律專業的大學生開設的。而將國際經濟法、經濟法等專業性較強的課程作為法律通識課程來開設是缺乏科學性的。因此,法律通識課程的內容應以基礎性法律知識和法律理念的普及為主,不應涉及專業性很強的法律知識。其次,明確法律通識教育課程的名稱。例如,有些高職院校開設“生活中的法律常識”,這樣的課程名稱好像更能體現法律通識教育的本質,而且名稱相對科學些,更接地氣些。但是,從某種程度上來說,“生活中的法律常識”這門課程又沒有體現出專門為大學生量身定制的色彩。筆者認為,確定一個合適的準確的法律通識教育課程的名稱是完善這門課程的重要點睛之筆。最后,明確法律通識教育課程的目標。課程目標是課程建設的靈魂,它決定了課程內容的選擇、課程的組織形態、教程的安排、課程標準的制定等。法律通識教育不僅是對非法律專業學生一般基礎性的普及法律知識,重點應放在提高法律維權的技能上,但又要注意避免機械的、專業化的訓練。從更深層上來說,培養學生的法律素養,提高學生法律風險防范能力,增強學生法律維權技能,這才是法律通識教育的最終目標。
(三)注重法律通識教育課程內容的實用性。課程內容是實現課程目標的重要載體和保證,課程內容的確定要以課程目標為核心。因此,法律通識教育課程的內容一定要具有實用性和可發展性。筆者認為,勞動維權方面、投資方面、消費維權方面、婚姻方面的法律知識以及侵權方面的法律知識,應該成為高職院校法律通識教育的主要內容。其中,勞動維權方面的法律知識是為高職學生在企業實習和將來工作服務的。投資方面的法律知識是為高職學生在校或將來自主創業服務的。而消費維權方面的法律知識、婚姻法方面的法律知識和侵權方面的法律知識都是高職學生在校和將來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法律知識。從學科知識的角度分析,這些課程內容更能體現法律知識的工具性,使高職學生基本完成法律維權知識的儲備。從社會需求的角度分析,無論學生是在學校還是在將來的生活工作中,這些都是常用好用管用的法律知識。從學生發展的角度來看,這些法律知識基本能滿足學生終身學習法律的愿望和學習法律能力的培養,可以激發學生學習法律的興趣。
(四)加強法律通識教育課程教學組織的多樣性。目前,相對專業教師,高職院校法律教師的數量是非常少的。面臨短時間法律教師數量的短缺問題,讓少數的法律專業教師承擔全校的法律通識教育課程的教學任務是不可能的。其解決的方法,一是加快培養和擴建一批專業的法律教師隊伍。二是加強法律通識教育課程教學組織的多樣性。例如,高職院校應多請一些法律學者來校作學術報告,通過學術報告會可以加強學術交流,促進交叉學科的發展,對提高教師和學生的法治觀念都能起到重要作用。或者請一些有實踐經驗的律師來校開講座,從而形成一個多方位的教學模式。讓聽報告和講座成為考核學生的一個重要的指標。最后,在教學模式上,可將法律通識課程以慕課形式呈現,大部分時間讓學生到網上自學做題,并結合少量合理的課堂探討,從而有效解決高職院校法律教師緊缺的壓力。
1.法律教育部分的教材編寫
(1)具體法律內容稍微不足。與2010年修訂版的內容相比,“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2013年修訂版進一步刪減了實體法和程序法相關內容,與2009修訂版、2006修訂版相比,具體法律內容更是少之又少。鑒于當前我國依法治國理念的逐步深入,筆者認為應讓學生了解更多的法律內容,而不應一味的刪減。
(2)教材編排較為死板。“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作為“兩課”教材之一,有必要保持一定的嚴肅性,但是縱觀歷年修訂版本,教材編排在排版、內容形式、用語等方面沒有實質性進步,書中充斥著大量死板的教條、概念、條文等。這不但較難激發學生學習這門課的興趣,而且不能很好地去影響學生,無法達到國家設置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這門課程的目的。
2.法律教育部分的教學
(1)教師教學方式。在對“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進行講述的過程,往往以教師單方面的授課為主要方式,缺乏與學生之間的互動,課堂氣氛不夠活躍,加之學生對這門課程的認識不深,思想上不夠重視,經常有逃課或不認真聽講的情況發生,課堂效率較低,學生們往往都是在老師的灌輸下被動地接受法律知識,而不是自己積極主動地進行學習。
(2)課程設置。“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這門課程在2006年課程改革之前是分開的兩門課程——“思想道德修養”和“法律基礎”。但是在兩門課程合二為一之后,由于將“思想道德修養”的內容排在“法律基礎”之前,教師在授課的過程往往習慣于把教學重點放在教材的前半部分“思想道德修養”上,而忽視了有關法律知識的教學,教師的不重視就導致學生對于這部分知識的忽視,甚至是無視。除此之外,教材中有關“法律基礎”部分的知識編寫不夠精確、概念含糊不清,難以達到理想的教學效果。再者,整本教材通篇采用文字形式進行編寫,理論概念性較強,知識分布過于緊密,會使學生在學習過程中容易產生疲勞感。
二、改善法律教育部分存在的問題的措施
1.教材改革
(1)保障教材編寫的嚴肅性。
(2)增強法律部分教材的趣味性。
(3)加強“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的平衡性。
2.教學改革
(1)完善我國大學生法律素養教學的機制。根據我國目前法律教育發展現狀,建立起一個從小學開始至初中、高中、大學的完善而銜接有效地法律教學體系,從小就開始培養學生一種法律意識,真正地體會到法律學習的重要性,自覺地利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2)提高教師隊伍建設,積極對授課老師進行培訓。加強大學生法律素養教學的重中之重就是授課者的法律素養。目前,高校中講授“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的教師可能會出現知識斷層的現象,由于他們往往自身并不是法律專業出身,對于我國法律制度、法律變革也不甚了解,因此,高校就需要加強對教師隊伍的培訓工作,隨時更新他們的法律知識體系。
【關鍵詞】高職教育;法律教育;改革
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高職法律教育發展比較快,學生人數也逐年增長。但是,學生過多也會對法律教育產生不良的影響,學生多就業機會少,會出現人力資源浪費,學生質量不高等現象。目前,我國各高校法律專業的學生就業前景并不樂觀,高校法律人才與社會法律人才需求不相符,學生就業情況堪憂,所以,高校法律教育如何開展教育工作,如何培養出與社會人才需求相符的法律人才,提高學校人才質量,是高職法律教育改革中必須要考慮的一個因素。
一、高職法律職業教育現狀
從我國高職法律教育來看,培養一批具有高文化素養和專業性較強的法律人才,需要花費6年的時間。在我國高職法律教育中,本科院校是4年,高職院校是3年。高職院校僅有三年時間來培養社會需要的法律人才,可見高職院校的教育任務比較大,難度系數也比較大。據了解,我國高職院校法律系的學生就業狀況并不樂觀,他們在畢業之后不能適應社會的發展,理論知識不牢固,且毫無社會經驗。究其原因,高職院校在法律教育中,教學內容沒有順應社會的發展,教育結構不合理,沒有明確的培養目標。
二、高職法律教育現存的主要問題
(一)法律輔助人員和幾層法律服務人員的錄用考核制度不完善。錄用考核制度的不完善,導致了高職法律專業的學生就業困難,學生難以就業,高職院校的法律教育成果不明顯。因為高職法律教育的培養目標是培養法律輔助人員和幾層法律人員,但是因為這兩種職業的錄用考核制度沒有一個明確的標準,職業資格考試不完善,各單位會根據崗位需求招聘法律人才,且招聘時間、標準、方式各不相同,學生難以應對復雜的招聘機制。(二)教學與就業脫節。高職教育主要培養技能型人才,一般學生的職業技能比較高,所以在教學中實踐教學比較重要。但是高職法律教育中,學生的實踐機會非常少,學生很少有機會接觸法律方面的社會實踐活動,實踐能力比較差。有的高職院校甚至壓縮或取消學生的實踐課程,只注重理論知識的傳授,導致學生的實踐能力比較低,在實際工作中難以應對。現在社會需要具有操作能力的人才,能夠勝任司法實務中的具體操作程序,這就要求我們培養學生的目標應該是面向操作性的人才。高職教育其實就是以培養實用型技術人才為目標的。既然已經制定了目標,就應該進行一系列的改革,不要再沿用那些傳統的教學模式,要求學生能學以致用,以就業為導向。而現在的法律市場主要是需求一些法律輔助人才,懂法律基礎知識,會實際操作。所以爭取通過教學方式的改革來解決學生就業難的問題。(三)高職法律教育師資力量缺乏。在高職法律教育中,多數法律專業指導老師的職業能力都比較低,只是掌握了比較基礎的理論知識,對于實際的法律問題沒有深入的研究。在高職教育中,法律教育的發展歷史比較短,還沒有形成一定規模的師資隊伍。很多高職法律指導老師都沒有實際的法律禁言,多數是“雙師型”。這類指導老師的教育理念、教育能力等都不高,不能滿足高職法律教育的需求。
三、高職法律職業教育改革的舉措
(一)正確的專業定位。高職法律教育的目標是培養輔助型法律人才,這一目標必須明確。高職法律教育應該對法律專業進行科學的定位,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和職業道德,提高學生綜合素質和吃苦耐勞的精神,為社會提供更多高技能高應用的法律輔助人才。高職法律教育改革應該注重學生的職業技能和綜合素質,培養綜合性法律人才。(二)加強實踐教學環節,凸顯高職法律特色。高職法律教育應該重點培養學生的時間能力,構建以技能培養為核心的教學體系,增強學生的實踐能力。在學生的實踐課程中,可以對學生進行技能訓練,例如模擬法庭讓學生能夠在真實的環境中將所學知識應用到實踐中;對學生進行輔助服務訓練,比如法律檔案管理,速錄訓練等;也可以為學生提供實習機會,在學習了基礎的理論知識后,讓學生在真正的工作崗位上實習,發現自己的學習問題,在回校之后能夠及時補充理論知識,為以后真正踏入社會工作做好準備。實訓課程能夠很大程度上提高學生的實踐能力,培養學生的綜合能力,提高學生的職業素質。(三)重視師資力量建設。高職院校師資力量不高是一個比較突出的問題,在高職法律教育改革過程中們應該重視師資力量的建設,提高學院教師的教育水平,給與指導老師進修或學習的機會,或企業實習的機會,讓老師與學生共同參與實習,提高老師的職業教育能力。針對高職法律教育師資力量不強的問題,高職院校可以挖掘比較有經驗的法律講師,舉行系列講座活動,讓學生了解在進入社會工作之后會面臨哪些問題,也可以聘請法律事務所或其他法律方面的人才,定期到校講課,分享法律經驗,擴展學院的師資隊伍。
近年來,我國政府提出要大力發展職業教育,高職院校將培養目標確定為:培養高技能人才,滿足社會對于技能型人才的需要。從我國高職教育的發展態勢來看,高職法律教育改革還處于探索階段,提升老師的職業教育能力,改革教育思想,完善教育結構,尋找科學合理的教學方式,才是最科學的改革方法。推動高職法律教育,能夠促進我國教育體系的發展,完善我國法律教育結構,提高國家法制化進程。
作者:王娜 單位:通遼職業學院公共教學部
參考文獻:
[1]彭建新.論高職法律教育的類型觀及培養目標定位[J].中國成人教育,2010.(16).
一是法律觀念落后。很多大學生仍然存在“權大于法”的觀念。針對“打贏官司靠什么”的有關調查顯示,50%的大學生認為要想打贏官司必須得靠關系,30%認為應當有理有據,20%認為應當找一個好律師。由于這些錯誤的觀念,導致個別大學生存在“目無法紀”的問題,甚至走上犯罪道路。比如一名在校大學生為了展示個性,竟然將自己的不雅視頻上傳到網絡以獲取關注,并以“藝術”的名義進行宣揚,最終受到法律制裁。再比如一些大學生自身防范意識不強,上當受騙后不會依法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這些問題都反映了大學生法律觀念的落后以及法律意識的薄弱。二是法律知識匱乏。法律知識是衡量法律意識高低的主要依據。不少大學生存在“實用主義”的思想,重視專業課,對法律基礎課投入精力不足,造成大學生法律知識匱乏,直接影響了大學生法律意識的形成。比如,目前很多大學生對“違法”與“犯罪”界限不夠清楚,甚至有很多大學生把二者等同起來。三是違法犯罪比例上升。受社會經濟發展一些負面因素的影響,大學生的價值觀和行為方式發生潛移默化的變化,甚至個別人存在“知法犯法”心理,違法犯罪比例上升。康樹華教授曾調查顯示:1965年青少年犯罪占社會刑事犯罪33%,其中大學生犯罪約占1%;“”期間,青少年犯罪占整個刑事犯罪的60%,其中大學生犯罪占2.5%;而近幾年青少年犯罪占社會刑事犯罪的70%至80%,其中大學生犯罪約為17%,凸顯了當前大學生法律意識的淡薄。
二.大學生法律意識缺失的原因
大學生法律意識缺失主要包括以下原因:一是傳統文化對大學生法律意識的影響。我國傳統文化中的“人治”思想深厚,大學生普遍存在著“權力至上”、“民不告官”的思想傾向,這是與現代法治精神相違背的。傳統文化對大學生法律意識產生了消極影響,這也是我國實施依法治國的重要障礙因素之一。所以,高校必須認真弘揚現代文化,特別是要“取其精華、去其糟粕”,讓先進的文化思想成為大學生意識主流。二是社會環境對大學生法律意識的影響。高校越來越重視大學生法律意識的提升,由于經濟發展水平的不均以及整體法治環境的不平衡造成了不同地區人們法律意識的差異,這對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也造成一定的影響。此外,盡管我國高度重視反腐工作,但當前濫用權力、以權壓法、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甚至違法不究的現象仍然存在,也會對大學生法律意識形成一定影響。三是法制教育對大學生法律意識的影響。部分高校還沒有將大學生法律意識教育納入到大學生素質教育中,還存在著缺位和不到位現象,這已經成為制約大學生法律意識提升的重要因素。比如,目前一些高校在法律教育方面還存在著“重傳授、輕意識”的問題,以灌輸知識點為主,對于如何提升學生的法治觀念、法律意識缺乏深入的研究。四是自身因素對大學生法律意識的影響。由于大學生正處于生理成熟期和心理過度期,沒有形成獨立的人格,容易受到不良思潮的影響。此外,當前大學生大多為獨生子女,存在一定的“自我意識”,在價值觀念多元化影響下缺乏對法律的認知,遇事通常都從自身主觀意識出發,沒有法律觀念,缺乏用法、守法意識。
三.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模式的策略
社會、政府、高校和家庭等應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健全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模式。需從以下四個方面入手:
一是高度重視法制教育。高校要高度重視大學生法制教育,要將法制教育作為單獨的課程進行設置。比如高校應該主動適應“依法治國”新要求,將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分開,單獨將“法律基礎”作為必修課,并學分與學位進行掛鉤,提升大學生對法律基礎課程的重視程度。要加強高校法律基礎教育的投入力度,特別是要在師資方面給予更大的投入,為高校開展法制教育創造條件。同時還將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理論與實踐教育并重,共同提升大學生對法律的認識和應用能力。要大力加強法律基礎教育師資隊伍建設,提升法律專業教師的綜合素質,為高校開展大學生法制教育奠定人才基礎。
二是營造良好法治環境。提升大學生法律意識必須要有良好的法治環境,通過法治環境影響、引導和塑造大學生,使他們的法律意識在潛移默化中得到提升。對于高校來說,要將校園環境建設與法治環境建設緊密結合,著力打造具有高校特色的法律文化。比如高校在管理過程中也要嚴格照章辦事,體現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開展法律方面的座談會、研討會以及各類法律知識競賽活動,提升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同時加強對“依法治國”的宣傳力度,讓大學生了解依法治國的內涵,了解依法治國的重要性,鼓勵、支持和引導大學生積極投身“依法治國”的實踐中。
三是健全法律培養體系。大學生法律意識的培養,不僅是高校的重要工作,而且還需要國家、社會、家庭要建立良好的“協同機制”,共同開展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比如國家著眼于建設法治國家和法治社會,既要加強立法,又要加強執法、司法,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社會特別是各類媒體應當加強大學生法律意識教育的宣傳和引導,特別是要對正反兩方面的典型進行宣傳,使大學生受到觸動;家庭教育也是十分重要的教育陣地,家長應當充分認識到提升大學生法律意識的重要意義,加強與高校的溝通,及時了解大學生在法律意識方面存在的問題,有的放矢地開展教育活動。四是強化學生法律修養。大學輔導員可以通過對學生集體宣講和個別談話相結合的方式,針對不同性格的學生采取有針對性地法律宣傳和指導,實現法律宣傳、教育、管理、服務的有機結合,幫助學生樹立法律意識。進一步強化大學生自身的法律修養,通過組織學生開展各種相關法律活動,比如組織學生開展以法律為內容的主題班會、收看法律宣傳片等方式,加強法律知識的互動與交流,使大學生養成知法、守法、護法的良好習慣。大學生也要主動適應依法治國的需要,加強對法律知識的學習,不斷提升自身的法律意識,提升自身的法律應用能力。
四.總結
論文摘要:本文從法律歸責視角來審視學校體育的傷害事故,旨在強化學校體育工作的法律保障,規范和保護學生、家長、教師和學校的合法權益,為完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體育傷害事故的單獨立法提供參考。
1前言
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貫徹健康第一的體育思想,在學校中自然要開展各項體育活動,由于種種原因,學生因參加學校體育活動而發生意外傷害事故的現象也屢見不鮮,由此產生的經濟、法律糾紛也隨之而來。2002年6月25日教育部頒布了《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12號教育部令),以下簡稱《辦法》,于2002年9月1日起施行。本文從法律視角來審視學校體育傷害事故,對學校體育傷害事故的有關法律問題進行研究、探討和思考,旨在強化學校體育工作的法律保障,規范和保護學生、家長、教師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2學校體育傷害事故的概念、類型及發生的原因
2.1學校體育傷害事故的概念
學校體育是學校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以學生為對象,通過學校教育進行有組織的體育活動,包括各類學校的體育課教學、課外體育活動、課余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學校體育傷害事故指在學校體育教育教學活動期間發生的人身傷害或者死亡事故。
2.2學校體育傷害事故的類型
根據教育部頒發的《辦法》、學校體育傷害事故發生的不同情形、相關當事人的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的因果關系,將造成學校體育傷害事故分為以下類型。
2.2.1學校責任事故
學校責任事故,即由于學校過錯而造成的事故。如案例1中4:江蘇萊縣一小學四年級的一次體育課上,教師在30m距離內用板凳設四道障礙,要求學生往返跑一次,該班一學生在返回跨越第二道障礙時因左腳磕碰板凳嚴重摔傷,住院手術治療。從案例1我們看出體育教師和校方是由于其主要的過錯而直接造成了損害事實的發生,學校和體育教師有主觀上的錯誤,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八條規定:學生傷害事故的責任,應當根據相關當事人的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的因果關系依法確定。因此,本案例中學校及體育教師應當承擔主要責任。
2.2.2學生責任事故
學生責任事故,即由于學生本人或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的過錯造成的事故。如案例2中閻;1998年北京某高校一名新生在人學初的體育課上踢足球時,因先天性心臟病突發,不幸碎死。事后調查發現該生人學前沒有如實參加體檢,人學后學生和家長也沒有按規定向學校報告該學生患有先天性心臟病的情況。依據《辦法》第十二條第三款規定:學生或者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由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監護人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2.2.3其他因素的責任事故
其他因素的責任事故是(除了學校、學生本人或其監護人)其他個人或團體、其他特殊因素等造成的事故,包括其他相關人員的責任事故、和特殊因素造成的責任事故。其中其他相關人員的責任事故是與學校或學生個人活動有關的、其他個人或組織的過錯造成的事故,由其致害人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特殊因素造成的責任事故如自然因素、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然因素等。如案例3:某校體育課學生進行足球比賽,比賽中一學生當場被雷電擊倒死亡。在此事故中,學校與學生均無責任。
2.2.4混合型責任事故
混合型責任事故,即由多方當事人的共同過錯造成的事故。責任者根據自身過錯程度的比例,來承擔與過錯相應的責任。如案例;:某高校田徑運動會上,一名男生隨意穿越投擲區,被正常投擲進行的標槍擊中頭部而昏倒,其發生的原因,一是該生隨意穿越標槍投擲區,是學生個人的過錯,二是學校工作人員現場管理不嚴,所以雙方當事人承擔同等責任。
2.3學校體育傷害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2.3.1學校原因
學校原因有兩種,一是對于存在明顯責任的傷害事故,如學校或教師對事故隱患沒有及時認真檢查,沒有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學校衛生保健制度不健全,對易發生事故項目的教學、訓練、比賽組織不當等行為;二是對明知存有事故隱患,但沒有采取相應有效的防范措施,如運動場地的器材、場地設施存在安全隱患,學校、教師等給他人身心安全造成嚴重傷害。
2.3.2學生原因
學生不遵守紀律,不按教師規定的要求進行鍛煉或訓練等,或由于學生自身的健康因素且學校并未知情時所造成的傷害事故等,如案例2中屬于正當的教學活動,故學校是屬無責任方,由學生或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承擔其事故責任。依據我國《民法通則》第11條第1款規定“十八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2.3.3混合原因
混合原因是由多方當事人都有過錯行為,由其多方當事人共同承擔的事故責任,這類事故學校由于某些過錯或措施不力,客觀上為事故的發生或傷害程度的加重提供了條件.對于這類事故,主要應由肇事方的法定監護人或肇事方承擔主要責任,學校可視具體情況承擔不同程度的事故責任。
2.3.4純屬意外原因
對純屬意外傷害事故的原因如一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一些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害造成的。依據《民法通則》第106,107,132條規定:“沒有過錯,但法律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57條進一步明確:“當事人對造成損害均無過錯,但一方是在為對方的利益或者共同的利益進行活動中受到損害的,可以責令對方或者受益人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此類情況應運用公平責任原則處理。
3學校體育傷害事故的歸責原則
學校體育傷害事故是對當事人合法權益的一種侵犯,是一種侵權行為。侵權行為的歸責原則依據《民法通則》第106條第2,3款及132條規定及有關特別法的規定,包括過錯責任原則、無過錯責任原則、公平責任原則。
3.1過錯責任原則
依據《辦法》第八條規定:學生傷害事故的責任,應當根據相關當事人的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的因果關系依法確定。存在過是學校承擔責任的前提,承擔多少法律責任依其過錯而定。過錯是指行為人表現出的違背法律與道德的主觀心理狀態,從其形式上看有過失與故意兩種。過失是對學校、教師而言不希望損害結果發生,但應當預見卻因疏忽大意沒有預見,或雖已預見,由于過于自信不會發生,終致未盡義務與職責而導致的學校體育傷害事故。故意是指行為人明知自己行為會發生不良后果,但仍希望與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學校或教師在管理教育活動中有行為過錯,致使學生傷亡事故的發生,學校應當依據其行為過錯程度而承擔相應的責任。
3.2無過錯責任原則
無過錯責任原則,指的是在法律規定的情況下,不以過錯的存在判斷行為人是否承擔民事責任,而是以發生的損害結果(也稱為損害的事實存在)為價值判斷標準的歸責原則。即只要傷害的事實是客觀存在,依據《民法通則》第106條第3款的規定:“沒有過錯,但法律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這正是對無過錯責任的一般規定,同時法律又有規定,所有人、管理人(監護人)都要承擔民事責任。學生在校期間進行體育活動時造成傷害,是一種監護責任,適用特殊的民事責任中的監護責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60條規定:“在幼兒園、學校生活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療的精神病人,受到傷害或者給他人造成損害,單位有過錯的可責令這些單位適當給予賠償。”這一規定適用于無民事行為能力者的監護。因此,學校也要承擔不傷害的民事責任,給予受傷害者一定程度的補償。
3.3公平責任原則
公平責任原則,也稱平衡責任,指當事人雙方對造成損害都沒有過錯的,在不能根據法律適用無過錯責任,又不能適用過錯責任原則,根據《民法通則》第132條之規定、《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57條之規定,以公平考慮作為價值判斷標準,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當事人公平地分擔責任,即學校應當給予受傷害學生一定的經濟補償,承擔一定的公平責任。法院可根據雙方當事人的實際情況,按公平合理負擔的原則判定,由雙方分擔損失的一種確定民事責任的歸責原則。
4學校體育傷害事故的應對策略
1.學校及體育教師須充分了解體育活動的競爭性和對抗性,強化“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意識和措施,把安全教育當做學校體育的任務進行強調,認真履行其監護義務。
2.依法制定學校內部的規章制度,實施規范化管理,提高學校管理者和體育教師的素質,督促教師要盡職盡責,教育學生時刻注意安全,杜絕重大、特大傷害事故的發生。
3.建立學校安全制度,采取切實安全措施,定期檢查,消除事故隱患。特別是體育設施要及時維修,教師上課前須認真安排和檢查上課器材、器械。
關鍵詞:教學質量;法律基礎知識;職校;技工
《職業道德與法律》是中職技工類院校德育課的重要組成部分,這對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提高學生的道德法律意識、培養學生學法、守法的自覺性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作為一名從事法律課程教學的教師,自己深知讓學生學好這門課程是十分困難的。分析其原因主要在于以下兩點:一是法律知識的理論性較強,對于中職層面的學生而言較為抽象、不易理解。二是學生意識不到位。大多數學生會認為法律課不是專業技能課,他們到學校學習的是技能,其他課程沒必要學,學了也沒用處,因此缺乏學習法律知識的主動性。社會在發展,時代在進步,我們國家法治進程在不斷地加快推進,社會對技能型人才的要求更加嚴格。所以《法律基礎知識》這門課程的意義是其他學科無法代替的,這就要求從事這門課程教學的廣大教師,努力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現就本門課程教學現狀及提高教學質量談談本人的一些看法。
一、法律課堂教學質量不高的原因
1.教師在教學過程中缺乏創新意識。現在教師在教育教學過程中,受許多條條框框的限制。在課堂上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怎么做限定的非常死。把教師的教學嚴格限制在既定的模式中,同時學校還將教師是否按教學計劃、教材,是否規范板書,是否運用多媒體教學,是否教會書本知識等作為考核教師教育教學質量的主要標準。這樣使得教師不去根據實際創新教學方法,影響教師個人的主觀能動性的發揮和創造性教學模式的開發。2.學科專業教師相互溝通學習機會少。對于大多數的職校來講,通常都是以系部為單位對教師進行管理,許多文化基礎課教師和專業技能教師在同一辦公室進行辦公,這樣是方便了學校的管理工作,但造成了系部與系部之間的法律類教師不方便溝通,不能及時解決教學過程中遇到的實際問題,不利于專業教學發展。3.教師進修學習受限。現代社會是終身學習型的社會,同時知識也是不斷更新的。所以教師也應該經常走出去,參加多種形式的培訓、進修,以利于知識的更新,保持于最新的法律法規相一致。但職校中許多進修都是向專業技能教師傾斜,文化教師機會往往較少。影響了法律教師相關知識的更新和學習。4.社會不良環境對教學的影響。黨的十后我國正在從法制社會向法治社會進行轉變,同時法制也不斷健全。但在一些具體的事件中時常出現執法、司法不公和腐敗等現象,使得法治實踐與課堂法學理論相脫節,使得學生產生法治與實踐沒有實際作用的心理,影響了學生課堂上主動學習法律知識的積極性。
二、提高法律知識教學質量的方法
1.端正學習態度。有的學生覺得學習理論知識太枯燥無味,有的學生認為“只要我不做違法的事情,學不學法無關緊要”,針對學生的這些心態,我們從第一節課就要給學生講述一些法盲違法犯罪和在自己權利受到侵害時不能合法維權的具體案例。同時不失時機地和學生闡明學法的重要性,使他們端正學習法律知識態度,提高學習的主動性和自覺性,從“要我學到我要學”的轉變。2.精選教學內容。課本是教師教、學生學的依據。但所有的教材都存在一定的滯后性,這就要求教師在教學的過程中不能唯教材是從。教師應該根據課程教學目標、學生的實際情況和未來從事職業的需求,整合教學內容,從而確定教學內容主次,避免面面俱到,做到有的放矢。以增強學生法律意識為目標,以學生的興趣、需要、認識能力為中心,以就業為導向合理遴選教學內容。3.優化教學方法。現代社會已經進入信息化時代,人們獲取信息的方法越來越多、越來越快。中職學生思維活躍,當下發生的一些“熱點”事件,往往是他們更感興趣的話題。抓熱點,就是抓學生的注意力,從而把學生吸引到教學知識點上。通過學生上網玩游戲沒錢,從而偷盜的案件,讓學生自己分析討論。先分析犯罪構成要件,犯什么罪?應該如何處罰?再結合現在青少年犯罪動機、心理進行分析,以此教育學生自覺遵紀守法。打破原有的純理論、填鴨式教學方式,從教師講授變成師生相互交流,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同時運用多媒體教學圖文并茂,寓教于樂。讓學生在輕松愉快的環境中理解掌握相關的法律知識。4.轉變教學評價。這就要求我們職校的老師有一顆更加寬容的心,用心去了解學生,多找他們的可取之處,而不是挑剔,刻薄地要求他們做到完美。讓每個學生都參與到課堂的教育教學中來,充分發表自己的觀點、看法。教師同時進行具體的點評講解。以鼓勵為主,達到激發、強化學習動力的效果,進一步增強教學效果。5.加強師資建設。教師是教學中的主導,起著關鍵性的作用,是教學質量的重要保障。教師隊伍建設堅持管理、培養、培訓并重,建立一支素質高、專業強、事業心強、有奉獻精神的專職教師隊伍,增強教師駕馭課堂的能力。
總之,教師要不斷加強自我修養,不斷提高專業能力,依據學生特點及時展,優化教學方式、創新教學方法。讓職校培養出的技能人才,不但做到技能過硬,同時還是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作者:王亮 單位:江蘇省宿豫中等專業學校
參考文獻:
[1]申艷婷.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2008.
我國恢復關貿總協定締約國地位--一個可能給中國旅游業帶來巨大影響和深刻變化的時刻正悄然臨近。
一、重返GATT:旅游業發展的難得機遇
我國的旅游業,從發展伊始就在很大程度上與國際接軌,在資源和產品上,東方的文化,悠久的歷史,廣麥的國土,名山大川,豐富物產,以及多年來開發建設的豐富的旅游產品,具有無可比擬的優勢;在能力上,多年來我國已建成初具規模的、日益完善的、與國際先進水平接近能滿足吃、住、行、娛、購、游要求的飯店、餐飲、交通等旅游設施,以及遍及全國、進入國際的旅游經營體系;在價格上,我國旅游業服務和產品的價格長期偏低,處于競爭的有利地位。因此,重返GATT,不僅對旅游業沒有很多不利影響,反而可以利用“復關”后我國與國際社會交往增加的機會迅速地得到發展。
隨著“復關”后生活用品價格(尤其是耐用消費品)的大幅度下跌,人們的旅游度假開支將會增大,將有越來越多的人選擇旅游、休閑、度假這一類高層次的消費方式。
旅游業是非貿易創匯的行業,它又屬于當地出口旅游資源、出口服務的行業,隨著重返GATT和我國開放的擴大,它的創匯呈迅速增長勢頭。旅游,是絕大多數外國人了解、接觸和認識中國的第一渠道、第一櫥窗。作為旅游提供服務的內容--食、住、行、游、娛、購、往往不僅為旅游者而且也為投資者提供,因此它又構成現實的投資環境的一部分。辦好旅游,建設好我國的投資環境,應當是旅游業義不容辭的責任。
二、重返GATT旅游業所面臨的嚴峻挑戰。
多邊關貿談判“烏拉圭回合”提出的三個新議題和重點議題之一,就是服務貿易自由化問題。根據加拿大蒙特利爾中期會議的框架文件,旅游是服務貿易的重要內容之一,因此旅游也無可例外地面臨競爭和挑戰。
1、中國旅游市場將更大程度地開放,國內競爭將進一步成為國際競爭。
關貿談判對我國旅游業的壓力主要是,一是要求我國開放旅游市場,允許在中國辦合資、獨資旅行社;二是外國人可以在中國做導游;三是要求延長飯店合資期限;四是允許辦更多的外方獨資經營飯店。總之,在中國旅游業這一不出國門的非貿易創匯的領域中,外國人競爭的公開宣戰書已經高掛。
2、我國旅游業、旅游企業的素質、體制、機制面臨迅速提高、改善的考驗。
我國的旅游企業,缺乏靈活的經營機制、自我約束機制,風險意識、自我發展能力、管理能力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問題。尤其企業規模偏小,經營分散是普遍的現象。而我們面臨的競爭對手將是信息靈敏、反映迅速、管理有方、實力強大的國際旅游企業。能否迅速提高企業素質,改善體制,轉變機制,是我旅游業能否經受重返GATT所帶來的挑戰和考驗的一個關鍵。
3、我國旅游業人才短缺的狀況能否很快改變是影響長遠的大事。
參與國際競爭要求有一大批精通市場經濟規則、國際旅游業務、旅游管理的精兵強將,而這正是我們的薄弱環節。能否迅速改變傳統的自我封閉、自我滿足、自我感覺良好的狀況,鼓勵人才競爭,造就人才不斷涌現的氛圍,這是重返GATT的背后我們面臨的真正的考驗。
三、關于對策措施的思考。
1、將發展旅游作為重要的政策取向,大力扶持,培植其迅速成為一個導向產業。
如前述,旅游業是一個具有比較優勢的行業。然而長期以來旅游業并未得到真正的重視,觀念上將其視作單純的接待工作而不是經濟產業;發展環境上缺乏良好的氛圍與政策,法制環境不健全,行業管理能力很弱,各方劃地為牢,破壞了旅游環境的統一性。因此要進一步發展旅游業,政策上應當明確:
(一)旅游業作為第三產業中優先發展的行業,實行政策傾斜,在稅率、稅費減免等方面給以切實優惠。
(二)堅持“全社會辦旅游,多渠道辦旅游”的方針,調動社會各方的積極性共同發展旅游業,旅游建設堅持國家、集體、個人一起上的方針,堅持誰投資,誰所有、誰受益的原則。
(三)旅游業在一到二個五年計劃之內,所創利潤和資產增值全部留于旅游業用于自我發展;制定給旅游建設投資的優惠貸款政策;制定建立“風景旅游城市發展基金”;允許旅游企業逐步試行、擴大股份制從事旅游投資的外資企業或合資企業應與對工業投資一樣享受二免三減等優惠政策,利用這些政策效應,解決旅游業迫切需要巨額投入而國家投資不足的矛盾。
(四)提高旅游的社會組織程度,提高行業管理的力度,克服條塊分割、條條、劃地為牢的現象。
2、旅游企業應走集團化經營道路,提高行業組織程度。
重返GATT以后,外國旅游經營者進入中國市場是必然的趨勢,在國際市場強手如林的情況下,依靠規模不大、經濟實力較差的企業去參與競爭,結果必然會陷入困境。為使旅游經濟有長足的發展,必然要形成與發展要求相適應的產業組織新格局,提高組織化程度,聚零為整、變分散為集中組織旅游企業集團,形成市場龍頭企業和主導力量,以互補、迭加的優勢去克服彌補個別的弱點,進行重大旅游投資,進行集團化經營競爭,引導市場往良性轉化,建立競爭規劃,培育穩定的有秩序的旅游市場。
3、將主動、積極地發展國內旅游作為形成旅游新格局的突破點。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人民的生活正從溫飽型向小康型過渡,經濟條件好,消費能力增強。因此,我們必須調整發展戰略,占領國內旅游市場,擴大市場占有份額,滿足人民群眾不斷增長的物質和文化生活的需要,并以此作為旅游業提高經濟效益,增強實力、增強發展后勁的突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