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7-04 16:2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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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所有制經濟是指財產權分屬于不同性質所有者的經濟形式。 從宏觀層次來講,混合所有制經濟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所有制結構的非單一性,即在所有制結構中,既有公有制經濟,也有非公有制經濟,還包括公有制和非公有制共同出資成立的股份制經濟等;作為微觀層次的混合所有制經濟,則是指不同所有制經濟單位的資本聯合或相互參股形成的經濟形式。十八屆三中全會所說的混合所有制經濟就是指微觀層次上的混合所有制。
混合所有制經濟并不是新生事物,一些耳熟能詳的中外合資企業、國家財政資金以參股形式投入的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項目、中央財政參股創投基金、2003-2004年推行的國有企業高管層內部人持股(MBO)等,無不都是混合所有制經濟形式。盡管從形式上講混合所有制有多種表現形式,但實質上不外乎公有制控股和非公有制控股兩種類型。當前大力倡導的混合所有制經濟,不管是為了“要求國企向民企開放”,還是為了“有利于國有資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競爭力”,但如果僅僅是“為了改革而改革”,依然停留在“舊瓶裝舊酒”而不是“舊瓶裝新酒”,那么,不管如何推行混合所有制依然會遭人詬病。
中國推行的經濟改革以增量改革和邊際改革為特點,這使得中國經濟形成了公有制經濟和非公有制經濟兩條并行發展軌道,且公有制經濟和非公有制經濟之間相互封閉,缺乏交融,國家也根據不同的板塊制定差別性的經濟政策和管理條例。但發展市場經濟要求生產要素無障礙流動本性注定會沖擊板塊之間界限,并在各所有制追求優勢互補的動機支配下形成混合所有制,而混合所有制形成途徑也不外乎有不同所有制投資主體組建形成的公司和企業集團、不同所有制企業相互參股、公有制企業出售部分股權或吸收職工入股等。
在所有制性質上,混合所有制性質由其控股主體的所有制形式來決定,但從資產運營的角度分析,混合所有制已突破了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的界限,因為無論資本來源是公有制還是非公有制,都已融合為企業的法人財產。由公有制和非公有制融合組成的混合所有制企業主要有三種類型:一是公有制和非公有制聯合組成混合所有制企業,如金融、石油、電力、鐵路、電信、資源開發、公用事業等壟斷領域,向非國有資本推出一批投資項目,最終形成的項目公司一定是公有制與非公有制組成的混合所有制企業;二是公有制與個人所有制聯合組成的混合所有制企業,包括公有制企業股份制改造中吸收本企業職工持有部分股權的企業;三是公有制企業與非公有制企業交叉持股形成的混合所有制企業。
混合所有制會加快國企改革?
大力推行混合所有制,不僅對于打破公有制與非公有制之間壁壘具有重要意義,而且對于加快國有企業改革具有現實意義。一是企業管理分生產管理、經營管理和資本管理三個層次,從放大國有資本功能看,以資本運營為核心的資本管理是最有效率企業管理環節,發展混合所有制有利于推進國有資產監管體系由“管資產”向“管資本”轉變,國家可以通過少量的國有資本利用“杠桿”操作大量社會資產,使整個國民經濟發展不偏離于整體社會經濟目標,同時實現國有資本保值增值;二是混合所有制改變了國有企業僅僅作為單一國有經濟利益載體的格局,為實現政企分開創造了產權條件。因為政府作為國有企業唯一的投資主體和利益主體,不可能不關心所投資本回報,在企業內部不存在其他利益主體與之制衡的情況下,政府干預國有企業生產經營也就成為必然,同時國有企業也希望政府給予諸多便利,承擔原本企業承擔責任;三是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有利于國有企業競爭力提高,因為企業做強、做大一靠自身“滾雪球”發展,二靠聯合兼并,而單一的所有制形式不能使不同性質的所有權相互兼容,混合所有制為國有企業走對外聯合兼并道路提供了發展方向。
對民營資本而言,發展混合所有制則為民營資本進入油氣、電信、電力、鐵路、金融等傳統壟斷領域增加了一條新的途徑。由于油氣、電信、電力、鐵路、金融等領域長期不為民營企業開放,所以,即使這些壟斷領域推行全面開放,民營企業也有可能因技術、管理、資本等高門檻出現望而卻步情況。因此,對民營企業而言,發展混合所有制是擴大投資領域的重要途徑。
推行混合所有制可能出現的問題
在追求“混搭”和“跨界”的今天,混合所有制就是一種“混搭”的形式。大力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對于加快國有經濟體制改革和擴大民營資本投資具有重大意義,但現實的混合所有制經濟更多反映了現實與愿望不符情況。一方面,出現較早的混合所有制經濟并沒有成為中國公有制經濟和非公有制經濟以外的第三條發展路徑;另一方面,不論是非公有制企業還是公有制企業,現實經濟中普遍存在排斥混合所有制情況。對于民營企業而言,發展混合所有制,不給民營企業控制權,民營企業不感興趣;給了民營企業控制權,面對龐大的國有資產體量,民營企業則可能表現為有心無力。對于國有企業而言,國有企業之間混合是安全的,不擔心國有資產流失,但國有企業與民營企業混合則存在國有資產流失風險。
在民營企業參與國有企業改制中,民營企業購買或交換國有企業股權,均涉及到國有資產作價問題。對于資產定價,不同的評估方法決定了資產的不同價格,雖然通過產權交易市場的“招拍掛”方式,可以獲得資產交易的公允價格,但由于專用資產所固有的信息不對稱問題,往往達不到通用資產“招拍掛”所能取得效果。因此,當國有資產“切換”為非國有資產時,不僅公眾總持懷疑態度,而且代表國有資產當事人也冒著“賤賣”風險。事實上,不管要處置的國有資產“賤賣”還是“貴賣”,代表國有資產的當事人都背負“怕說不清”風險。因此,需要完善市場決定價格機制,讓市場決定產權交易價格。
從理論上講,委托―環節越短對資產管理效率越高,因此,一般競爭性領域項目宜民營企業掌握控制權,而國有企業可借助混合所有制,通過參股形式,享受管理上“搭便車”的好處,實現國有資本保值增值,但大量案例證明,在混合所有制項目中沒有控制權的小股東時時刻刻面臨道德風險考驗。從眾多國家財政資金參股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案例看,借助混合所有制實現國有資本保值增值難度很大,因為小股東難于參與項目經營管理和對大股東投資經營行為進行有效監督,營運好的混合所有制企業或項目完全依靠大股東自覺、自律,也就是依靠大股東的道德約束,而不是所謂的制度約束。由此,發展混合所有制更需要借助現代企業制度建立,規范產權主體尤其大股東經營行為,防止道德風險發生。
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有效途徑
雖然制度總是后于交易,但對于混合所有制經濟而言,多年的發展實踐已給出了混合所有制經濟制度建設的可能性。眾所周知,混合所有制經濟最大的特點是“混合”,但國有企業與民營企業交叉持股、相互融資的混合所有制經濟形式能否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制度重要實現形式,關鍵在于各級國資委能否真正由“管資產”向“資本”轉變。“資產”與“資本”,雖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包含內容截然不同,“資產”有實物形態和價值形態,而“資本”只有價值形態。國資委“管資產”既管企業價值形態也要管企業實物形態,而國資委“管資本”只管企業價值形態,關注的國有資本保值增值,這就從理論上為一般競爭性領域國有企業改制為混合所有制提供了可能。
各級國資委要做到“管資產”向“管資本”轉變,在國有經濟存量上還需要對所監管國有企業進行分類,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準確界定不同國有企業功能”要求,除了有關國家安全和公共服務企業不適宜發展混合所有制外,其余國有企業均適宜發展為混合所有制。由此,國有企業監管體系形成國資委――若干家國有資本投資公司――產業經營公司三級監管體系,其中,根據國家發展戰略需要不同,產業經營公司可以為國有獨資公司(軍工行業等)、國有絕對控股公司(國家重要裝備行業等)、國有相對控股公司、國有戰略參股公司、國有財務參股公司等多種形式。
隨著“管資本”成為國資委監管主要內容,北京、上海、重慶、廣東等地的國資改革已進入所謂的“玩資本時代”,而“玩資本”的核心就是通過發展混合所有制,推行國有資產資本化。為了防止發展混合所有制過程中出現的各種風險,尤其道德風險和產權轉讓可能存在的“暗箱操作”問題,上海、重慶、廣東等地都預先做好了各種頂層設計,在頂層設計中按照國有資本的行業分布不同或功能不同,確定不同行業國有資本所有制“混合”主要內容,包括選擇“混合”對象、“混合”比例、“混合”程序和方式、“混合”各方權益保障等。以上海為例,上海把國有企業分為競爭類企業(突出市場導向和產業發展)、功能類企業(承擔政府特定功能和任務)、保障類企業(提供公共服務或產品)三類,然后確定三類企業國有資本比例,分別選擇國有獨資、國有控股、國有參股等多種發展形式,并規定了嚴格的“混合”流程。當前,國有資本監管體系核心任務有兩個方面內容:一方面,借助混合所有制,發展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組建具有多種所有制參與、擁有國際競爭力的跨國公司;另一方面,借助混合所有制,打破行政壟斷,取消阻礙各種市場競爭因素,建立公平競爭市場秩序,讓廣大民營資本或社會資本進入金融、油氣、電信、鐵路、市政等傳統壟斷領域。
“前幾天中信國安的改革,那么大個集團,控制那么多上市公司,那么點錢就被民企全部控股了,有道理沒有?”在8月23日的“國企改革進行時一一共識與務實”沙龍現場,經濟學家、東南大學教授華生連環發問。
在他看來,改革要成功,要得到人民的擁護,必須有一條生命線。就混合所有制的角度而言,華生表示,“其中非常重要的生命線就是公平、公正、公開”。
新一輪國企改革大幕開啟后,混合所有制成為不少地方推動改革的抓手和突破點。據統計,目前已有北京、天津、上海、重慶、甘肅、山東、江蘇、云南、湖南、貴州、四川、湖北、江西、山西、青海、廣東等超過20個省份國企改革方案,發展混合所有制成為所有改革方案的“標配”。
在已出臺改革方案的20個省份中,有一半的省份明確了發展混合所有制的時間表和目標,但頻頻曝光的國資流失大案讓人擔憂:發展混合所有制會否造成國有資產的流失。
距7月15日央企的“四項改革”試點會已有兩月,作為國企改革的“重頭戲”,混合所有制改革怎么“混”,誰來“混”,“混”什么,地位的平等性如何保障仍是關注焦點。
中石化孤軍奮戰
中石化是混合所有制改革實踐的先行者,但在整個上半年,國資委的“混改”試點一直沒有啟動,所以只剩下中石化一個人在戰斗。
今年初,中石化董事長傅成玉便早早地向外界“吹風”,高調宣布要搞“混改”。2月19日,中石化公告,啟動資產審計、評估。3月17日,中石化易捷銷售有限公司正式成立。3月24日,中石化通過官方微博公布油品銷售板塊引入社會和民營資本時間表:3月31日,設立全資子公司――油品銷售有限公司;6月底,完成審計和評估,公布引資方案;力爭第三季度前完成融資。
然而,中石化的一系列行動非但沒有引來更多人加入“混改”陣營,反倒遭到多方質疑。
在今年兩會上,身為政協委員的傅成玉在分組討論會上布道式地宣講中石化的“混改”設想,發言持續了半個多小時,卻并未引起在場民企大佬的興趣。
當時坐在傅成玉右手邊的福耀玻璃集團董事長曹德旺,接受媒體專訪時就拋出了“鯨魚論”,質疑中石化的“混改”,他打比方說:“我抓一條鯨魚進去,你只要扔一把鹽。你沒有就不要投了,我來投,兩下子就把你的股權稀釋掉了。”
事實上,中石化還沒把民資“娶”進門,便對未來的“新娘”提出了各種各樣的要求。根據公布的引資方案,中石化對投資者的行業地位、投資規模、資金實力、業務屬性、注冊地址、品牌聲譽均設了條條框框。外界戲稱中石化是在“照著畫像討老婆”。
據了解,中石化此次將引入10個左右的投資方,每一個投資方可以由多家企業組團發起,每個投資方的門檻至少100億元,預計引入千億元左右規模資金,而每個投資方將按照具體的持股比例選舉人員進駐董事會。
包括阿里巴巴、騰訊、復星、綠地集團以及一些民營能源企業已經與中石化進行接觸,但是這些外部資金尤其是民營企業,對于人局之后有多大的發揮空間、能否被公平對待、可以獲得多少話語權,都存在疑慮。
復星集團董事長郭廣昌說出了徘徊在中石化門口那些潛在投資者的顧慮:想進,又擔心進去之后做不了什么,只是一個純粹的財務投資者。傅成玉試圖打消郭廣昌們的疑慮,并表示相比于財務投資者更傾向于戰略投資者,就是那些可以幫助中石化擴展業務空間、帶來增值的投資者。傅成玉說:“中石化不缺錢,缺的是活力。”引資的關鍵是改變機制,通過混合所有制把國有經濟搞活,實現公司的真正市場化治理。
但現在的情況是,復星集團已經參股了一些國企,卻都沒有話語權,經營上也沒有改變。
近日,中石化又公布了對外引資方案,明確了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徑規劃,重組銷售業務板塊并引入社會和民營資本,涉及千億元資產。盡管離最終完成引資還有時日,但傅成玉已經開始擔心外部資本的積極性了。
各有各的顧慮
傅成玉和中石化遇到的問題具有普遍性。在混改過程中,民營資本的實力相對于央企而言,相差過于懸殊,國有企業設置的投資門檻已經把一大批社會資本擋在了門外。即使進入混合制企業中的社會資本,對這些“巨無霸”參股,也很難獲得相應的話語權,自然也難以發揮自身的優勢。
另一方面,國企也有自己的顧慮。因為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在銀行信貸、行政審批等方面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別對待”,國有企業擔心“混合”之后失去這些“待遇”,這些體制機制以及思想觀念方面存在的問題,都對混合所有制的發展形成了阻礙。
此外,還存在決策機制問題。國有資本與民營資本決策理念并不一致,國有資本的決策依據相對公益化,民營資本決策的出發點則是利潤最大化。
在治理結構層面,混改過程中也會出現很多問題。如高管的任命,現代企業制度要求高管應由股東大會推舉,董事會決定。但在混合所有制情況下,仍會有很多高管由組織部門任命,這就產生了矛盾――私有產權方對任命干部認不認可?不認可怎么辦?
再如激勵機制,國有企業高管是委托人,而非產權所有者;私有企業高管則一般是產權所有者,股權收益分配自由,混合之后,就會出現兩類高管在待遇方面極大的“不公平”。
據了解,一家混合所有制企業,國有、民營股份占比為6:4,國有資本控股并承擔主要的經營管理職責,但在利益分配的時候就產生了問題:代表國有資本的管理人員的收益以薪酬體現,民營資本代表人的收益則是以分紅體現,二者之間相差懸殊,雖然與“按生產要素分配”不相矛盾,但在個人之間難免產生心理不平衡,也會由此帶來一系列問題。
這是既存的也是將來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過程中存在的隱患。也許民營企業控股可以較好地解決類似問題,但從目前的體制看,很難過渡到這一步。而若將股權收益分配給管理者,則會帶來國有資產流失問題,主管部門也不認可。
事實上,國有資產流失的擔憂已經是國有企業在推進混合所有制實施時遇到的阻礙。對于中石化和傅成玉來說,在推動混合所有制改革這項龐雜的系統工程當中,所要面對的決不僅僅是外部資本對于話語權的擔憂,還必須面對政府以及公眾對于國有資產可能存在流失風險的顧慮。
因此,中石化無緣國資委確定的“混改”試點。用國資委研究中心副主任彭建國的話來講,就是壟斷企業涉及壟斷利益,無論是搞混合所有制試點還是搞員工持股,在沒有破除壟斷前,都有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風險。所以,壟斷性行業企業納入試點,“應該放在后面一點”。
中石化都不例外,更何況其他國企了。
國資委怎么了
“混改”的發令槍早已響起,各地也都陸續出臺了國資改革意見,但眾國企們仍在起跑線上左顧右盼,為什么?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跑道上的線還沒有畫好,這樣跑下去,不僅不知道會跑到哪里,更重要的是,可能會“跑偏”。
于是,國企看著央企,央企看著中石化,地方又在看著中央,究竟誰來畫這個線?矛頭自然指向了國務院國資委,誰叫你是坐擁50萬億國有資產的“大管家”呢!
國資委不可謂不努力,三中全會后專門成立了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半年內已召開了9次全體會議和5次專題會議,研究審議12項改革方案、4份工作細則、7條意見建議等。加班是常有的事兒,有時連雙休日都貢獻了出來。
在7月15日召開的央企“四項改革”試點會,“混改”的試點方案和名單終于出臺。但試點方案并不是一個非常清晰的政策框架,“混改”該怎么走,持股比例上限的設定,并沒給出答案。
至于被納入試點的兩家央企――中國醫藥集團總公司、中國建筑材料集團公司,同樣也受到質疑。目前,中國醫藥集團國家股份不到50%,中國建材超過三分之二都是社會資本,留給民資入股的空間已經非常有限。另外,在當前經濟下行壓力之下,房地產市場低迷,受此影響,建材行業也不景氣,而社會資本尤其是民資都是逐利的,追求利潤最大化,試點的時機選擇也存在問題。
天時、地利,都不占優勢,試點的效果恐怕也會打折扣。
那么人和呢?最近不止一家財經媒體在質疑國資委,把國企改革滯后和相關文件遲遲未能出臺歸責到了國資委身上。
外界質疑的是,十八屆三中全會閉幕至今,在管資本、分類管理和混合所有制大方向明確后,國資委并未迅速推出一個完整的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方案,這令許多人失望。
但這的確有些冤枉了國資委,因為目前國企改革整體意見和混合所有制改革辦法,都不是由國資委牽頭的,既然牽不了頭,也就很難主導改革的進度。
日前,有消息稱國資委和相關部門正在加快研究和制定被稱為國家版的國企改革總體方案――《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該方案有望在年內出臺。
盡管如此,難免有人仍要發發牢騷,在以“管資本”為改革目標的歷史新階段,國資委成了國資改革的天然障礙,甚至有人說,國資委“老”了。
成立至今11年來,國資委努力實踐行政整合央企的“管資產”職能,完成了“統一管理”和“做大做強”的歷史任務。經年累月,形成了一套資產管理思路,通過“管人管事”實現管理資產,通過國資委這一國務院特設機構對所轄央企進行指導、監管甚至直接統一管理。
這套國資管理體制日趨完善的同時,也開始暴露出僵化的弊病。國資委出現了行政化的趨勢,國資委7位副主任當中,有6位官員出身,唯獨張喜武這位前任神華集團董事長有些商界經歷。
操刀國企改革的國資委,或許也到了進行自身改革的時候了。
(本刊據《華夏時報》等整理)
觀點鏈接
民資為何對混合不感冒 滕斌圣
所謂“混合”是國有資本、集體資本、非公有資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其難點在于具體如何實施,允許民營資本控股到什么程度?由于這兩個原因,不少民企傾向于“等等看”。
不可否認的現實是,無論央企還是地方國企,都還沒有做好讓渡企業控制權的準備,它們的底線只是出售一小部分股份,或者撬動更大的資本。
最近新華都收購云南白藥股權官司敗訴,這一案例能夠為混合所有制實施提供些啟示。首先,國企現有治理結構對“混合”的排斥。云南白藥可以劃歸競爭性國有資本,引入民營資本本來是最為正常不過的事,但是結局慘淡。究其原因,云南白藥的第二大股東是紅塔集團,紅塔集團的母公司中國煙草反對新華都的股權收購。可見,如果不能建立上下共識,混合所有制在執行過程中會處處掣肘。所以,即使民營資本和地方國企談妥了“混合”,具體的操作也會受很多場外因素的影響。有時因素太多,民企連告狀的主體都難以確定。
【關鍵詞】公司治理 混合所有制 國企改革
一、國企改革背景
有效的公司治理是現代企業生存與發展的關鍵,國企是國民經濟的基石,因此,國企的公司治理有效與否關系到我國經濟能否健康發展。當前我們國家正處于經濟結構調整,產業優化升級的關鍵階段,深化國企改革和國企治理成為政府工作的重點。在這樣的背景下,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了“推動國有企業完善現代企業制度,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要求,要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它的核心和關鍵是構建合理的公司治理框架,而不能是單純的國有資本與民營資本的混合,所以在經濟新常態下要完成國企新一輪改革,既要解決好產權問題,更要處理好國企公司治理問題。
二、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目前存在的問題
當前我國國有企業已初步建立起了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現代企業制度,通過上市等市場化方式,形成了以國有股權為主的多元化股權結構,此外在借鑒了英美模式和日德模式后,建立了獨立董事和監事會制度,形成了對董事會和經理層的管理行為的監督,外部證券市場和法律制度也不斷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有了顯著提高。盡管如此,由于受歷史原因、市場環境、行業特點、體制背景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約,目前國有企業的公司治理仍存在很多問題:
(一)國有股一股獨大,民資進入退出機制缺保障
盡管通過公司制和股份制改革,國有企業中非公有性質的資本越來越多,多元化的股權結構逐步建立,但總體來看我國國有企業中國有股權“一股獨大”的現象沒有發生根本改變。目前的國有企業中,大部分企業持有國有股的比例仍大于50%,而參與到國有企業中的非公有制經濟主體占股比例較少,只能作為被動的財務投資者,難以對國有股產生制衡的作用。究其原因,是由于經濟實力的不足以及產業政策的制約,在國有企業中,掌握話語權并能夠按照其自己的方法進行經營管理的還是持股比例較大的國有股,而民營資本的合法權益卻得不到保護,難以在國企中發揮自己的優勢。
此外,民營資本的進入和退出機制也缺乏保障。國家目前的政策環境下,一些能源類、軍工類、金融類、基礎設施或服務類的行業存在嚴重的壟斷,這些國企憑籍市場的壟斷地位獲取高額利潤,形成與民企的不公平競爭,在這些行業里,要么非公有資本根本無法參與,要么即使能夠參與投資,也會被設定種種限制,使非公有資本缺少話Z權,形成國有股權比例總體過高的局面。
(二)所有者缺位
國有企業的公司治理有其特殊性,經理是國企委托關系的最終人,另外還有一個委托鏈在最終經理人之上,然而真正的委托人是全體人民,他們是國有資產的最終所有者。具體委托鏈是:初始委托人(全體人民)國務院國有資產管理機構控股公司最終人(公司經理)。國有企業的所有者人民群眾沒有權利直接去監督國有企業管理層的經營狀況,就把這種對國企管理層的監督寄托于國家身份的代表“國資委”,國資委對持股企業派出代表進行監督,但是由于國資委參股國企較多,難以做到事事監督,而過長的委托關系鏈條也增加了成本,這就嚴重的弱化了委托人監督人的積極性,所以,在國有企業中存在著“所有者缺位”現象,所有者對企業管理層的管理行為監督嚴重不足。
(三)內部人控制
國企“內部人控制”問題也十分突出:一是國有股權高度集中,行政化干預嚴重,對董事會和管理層的控制程度很高。在許多國企中,國有大股東是其董事會成員和經理層人員的主要構成部分,董事會的許多職能都是由這些內部高管人員行使,他們擁有實際控制權;二是國企委托鏈成本過高使國資監管部門缺乏參與公司治理的動力引起所有者缺位,對管理層疏于監督,經營者實際獲得控制權,這些為經理們追逐個人利益提供了便利,容易導致企業內部人控制問題,即經理人控制企業的現象產生;三是董事會功能異化加劇內部人控制。從我國公司的董事會構成來看,執行董事和外部董事基本上是2:1的比例,這就導致了董事會和經營層的職能混同,三分之二的執行董事說明了經營者在董事會中占據了主要比重,這些人同時掌握控制權、監督權和執行權,權力過分集中。
三、國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下完善公司治理的建議
(一)完善國有產權監督
在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優化國有企業治理需要從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入手,從“管資產”過渡到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并且將各大職能分離,做到監管者、股東、決策者和經營管理者職能分離,監管職能由國資委以行政性出資人的身份加以行使,股東的職能由國有資本運營或者投資公司行使,國有企業的主要任務就是負責具體運營,企業的董事會需要行使其決策職能,董事會下形成總經理責任制。
在此過程中,國資監管部門要建立和完善出資人代表制度,堅持依法辦事的方針,以達到避免國有資產流失的目的;要加強監督機制的公開性透明化,定期進行信息披露,讓社會大眾共同監督;國有產權委托體系需要持續不斷的進行完善,同時加強縮短產權鏈條和管理的級次,實現扁平化管理,最終實現委托成本的降低。
(二)構建多元且適度集中的股權結構
降低非國有資本進入國有企業的門檻,可以通過上市,并購重組,增發股票等方式引進多種類型的外部投資者;同時要要保證股權結構的合理分散,避免出現美國式的松散股權結構,導致股東決策偏向于投機;也要合理確定控股大股東的數量和股權結構模式。
(三)建立公平公開的市場競爭環境
需要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公平競爭,最終可以達到國有資本以及非公有資本在市場的監管、信貸和產業等各個方面都享有平等的權力和機會;建立內外部信息披露機制,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形成健全的信息公開市場環境,弱化信息不對稱的影響。
總之,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利于推動國家產業升級,有利于推動經濟良好發展。國有企業應該在國家國資改革要求的指導下,對公司治理結構進行完善改革,探索出適合我國國情的混合所有制公司治理方式。
參考文獻
摘要為更好的適應市場經濟發展要求,提高國有企業市場競爭力,增強民營資本市場地位,國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已刻不容緩,尤其是《關于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意見》的推出,更是將我國國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向貪心的。本文主要從國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必要性及改革路徑出發,為我國國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行之有效的發展之路。
關鍵詞混改社會資本 參股
2015年9月24日,國務院《關于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意見》,意見鼓勵包括外資、民營資本等在內的社會資本參與國企混合所有制改革,至此,新一輪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就此拉開帷幕。
一、實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必要性
(一)混改是提高國企競爭力的要求
我國國企一般可分為資源壟斷性、行業壟斷性、專營性及涉及國家安全性四類,這四類國企由于受各種原因限制,較少甚至基本不對社會資本放開,以至于造成該類型國企較少直接參與市場競爭,以至于管理體制、人員結構等已不適應現有市場經濟為主導的經濟體制。企業家協會數據顯示,目前我國500強企業中有43家企業為虧損狀態,其中42家為國企,這也能直觀體現出我國國企競爭力低,經營效率較差。
面對激烈的市場競爭,國有企業要想提高競爭力必須加強體制變革。由于我國國企長期處于壟斷的庇佑,加之受限于現有人員素質影響,要想直接通過內部改革實現體制變革難度較大,而借助外部力量實現內部體制的變革則成為當下最現實的策略。通過混合所有制改革,在不改變控股股權的前提下,以參股的形式引入民營資本甚至外資,進而通過民營及外資力量建立真正符合市場競爭的管理體制,從根本上提高國企競爭力。
(二)混改是提高民營資本地位的要求
在既不危害國家安全前提下,以參與國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方式進入壟斷性行業在現階段已成為解決國家壟斷與民營資本矛盾的最佳手段。通過民營資本參與混改方式在保持國有資本控股股東地位下,既可以推動國企更有效率運行,提高國企競爭力,又可以提高民營資本地位,調動民營資本積極性。
二、實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路徑
(一)鼓勵符合條件企業IPO上市
隨著新三板、地方性股權交易中心的建立,我國多層次的資本市場體系基本建立,國企的上市已經不存在制度、政策等形式的障礙。對于符合條件的國企來說,IPO已成為實行混合所有制改的最佳場所。由于我國資本市場對信息披露要求較高,以IPO方式實現混改可以有效防止內部交易、權力尋租等非法事件發生,最大程度保護國家利益。上海歷來是我國國企改革的新行者,此次混改也不例外,2016年5月上市國資委主任金興明表示,上海要以國企整體上市或核心業務資產上市為重點,逐步推進上海的混合所有制改革。
受限于IPO對企業的要求較高,國內大部分國企不符合IPO的財務要求,因此對于國企而言通過兼并重組也是可行的。2014年至今,南北車、五礦和中鋁及中海發展及中國遠洋等先后重組成功,雖然這些都發生在上市企業中,但是也已經為未上市國企的兼并重組提供典范。2016年5月,國資委副主任張喜武表態2016年要進一步推進國企重組工作,這也標志著國企重組已完全不存在政策限制。
(二)以引入外部投資者方式參與混改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目的改革國企僵化的體制,提高國企競爭力,并在改革過程中逐步放開對民營資本的限制,最終促進國家實體經濟的發展。在引入外部投資者參與混改的過程中要避免以權力尋租方式演變成財務投資的盛宴,甚至由此帶來產業空心化。
在引入外部投資者中,應該財務“公開”“公正”、“透明”的原則,將股權在產權交易所、股權交易中心等場外交易中心以公開競價等方式進行。上級主管部門更要以引入外部審計機構、加強內控等方式監管,以避免在混改過程中發生權利尋租、惡性內部交易等問題。
(三)社保、養老金等進入國企混改
由于在資金、牌照等方便具備優勢,社保、養老金等在參與國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上具有天然優勢。對于國企而言,由于受限于國家安全等因素,在部分領域很難完全對民營資本開放,因此社保、養老金等則存在天然優勢。在具體路徑上,社保、養老金可以通過優先股、債轉股、等方式參與混改。雖然讓社保、養老金等參與國企混改對投資能力有較大考驗,但是國內部分機構寂靜具備這種投資能力,以平安養老保險公司為例,不但已經具備保險資金投資管理資格,而且具備豐富的股權投資、無擔保債煌蹲實韌蹲示驗。
(四)推進國企員工持股計劃
在國企混改推送下,國企員工持股開始升溫,但是目前我國國企的員工持股盡在上市國企中展開。信達證券數據顯示,目前國內共有58家上市國企推行員工持股,其中6家為央企。驗工持股是國企混改的重要途徑,既可以有效改善國企股權結構,提高國企市場化程度,還將企業利益和個人利益綁定,能調動員工積極性 ,提高公司內部治理水平。
由于受限于我國特殊國情,我國非上市國企的員工持股推進不力,更多原因在于在國企改革的頂層設計方面缺乏員工持股的具體指導性意見,在具體實行過程中相關管理部門擔心背上“國有資產流失”的帽子,以至于非上市國企員工持股推進不力。在目前我國非上市國企占據多數的前提下,通過推進非上市國企的員工持股已成為現階段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大規模推廣也已經成為必然。
十八屆三中全會確定允許國有經濟發展成混合所有制經濟以來,國企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已上升為國家戰略層次。混合所有制改革既可以改善國內經營管理體制,調動員工積極性,提高國企競爭力,還可以間接放開部分領域對民營資本的限制,在我國經濟長期L型運行態勢下,促進我國實體經濟的發展。
參考文獻:
[1] 劉泉紅.加快國企混改步伐[J].董事會,2015(8).
[關鍵詞]非流通股;凈資產;證券市場
一、凈資產是非流通股定價的基礎
非流通股與非公開發行的股權的交易市場由于交易的大宗性和不連續性而不存在莊家和散戶,因而非流通股也就不會存在像流通股那樣的莊散博弈定價機制。那么股權在非公開股權市場上的定價是不是符合成熟市場中的股權定價一般理論呢?筆者認為答案是否定的。原因還是在于監管當局對公開的股票市場的發行管制,禁止非流通股拆細交易,因而廣大中小投資者被排除在非流通股交易之外,加之國有經濟戰略性調整和國有資本與民營資本實力對比懸殊等原因形成了非公開股權市場上股權供給遠大于股權投資需求。
對國有資產定價而言,國資管理部門在國有股權委托人的虛擬性和人交易制度條件下不得不硬性規定國有股權定價的主要依據是凈資產價值。這一定價原則在國有股權轉讓過程中因國家政策明文規定而成為唯一的定價基礎。并且,在國有股權轉讓的示范效應和股權價格聯動效應作用下,使得凈資產定價原則成為風險投資市場和企業并購市場上的非國有股權交易的定價基礎。
從國家國資委公布的相關規定來看,國資委對非上市國有企業改制中涉及的國有資產定價的意見是:“向非國有投資者轉讓國有產權的底價,或者以存量國有資產吸收非國有投資者投資時國有產權的折股價格,由依照有關規定批準國有企業改制和轉讓國有產權的單位決定。底價的確定主要依據資產評估的結果,同時要考慮產權交易市場的供求狀況、同類資產的市場價格、職工安置、引進先進技術等因素”。國資委對上市公司的非流通定價的原則是:“上市公司國有股轉讓價格在不低于每股凈資產的基礎上,參考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場表現合理定價。”
從國資委監管的角度上看,國資委在國有資產定價上只控制底限,只要轉讓價不低于凈資產,具體實施就是買賣雙方的市場行為,國資委并沒有硬性規定。由于國資委在確定國有股轉讓定價時的權威性,因而每股凈資產成為國退民進實踐中占主導地位的定價方法,并且成為所有非流通股定價的主流方法。
二、凈資產定價原則是國有資產轉讓的權宜之計與次優選擇
雖然實踐中以凈資產定價是普遍現象,但是從股權市場上流行的觀點來看,與國有股減持大辯論中占主導地位的“要求國有股按凈資產流通,反對市場化減持國有股”的觀點相反,在非公開股權市場上對國有經濟戰略性調整中國有資產轉讓定價呼聲最高的觀點是讓市場來定價。
對國有資產轉讓和折股的“底價的確定依據是資產評估結果”持不同觀點的學者和官員提出國有資產轉讓應該在過程公平的條件下,實現市場化定價。他們認為評估值由會計賬面價值計算得出,它不會等于國有資產的內在價值(真實價值),不會得到市場的認可。因此,以評估值作為國有資產轉讓的底價阻礙了國有資產的流動。為打消人們對市場成交價遠低于評估值和凈資產的會計賬面價值是否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疑慮,他們提出兩點理由:一是通過在產權交易所公開掛牌交易,保證了交易行為的過程公平與程序公正,而過程公平將保證國有資產轉讓與退出的實質公平,因而市場化定價不會造成大規模的國有資產流失;二是提出所謂“冰棍原理”,即如果國有資本不能迅速退出競爭性行業,那么國有企業的低效率所造成的經營虧損會使國有資產像冰棍一樣,時間越長融化得越多。因而,應該“樹立國有資產只有流動才能保值的觀念”,實行國有資產市場化定價以推動國有資產流動。
應該說在當前的國有經濟調整中,頻繁出現的不規范現象說明過程公平做的還很不夠。推行過程公平有利于糾正或減緩國有企業改制過程的透明度不高,存在暗箱操作以及改制過程中發生的內外勾結、隱匿轉移、侵占私吞國有資產的違紀違法行為。但是也應該注意到,如果國資委放任以實現退出為目標的市場化定價,那么供大于求的市場因素很可能造成國有資本轉讓的市場價格遠低于其內在價值。因而,在當前國有資本退出的市場環境中,推行市場化定價的實質是在過程公平的名義下,將原來掠奪國有資產的違紀違法行為轉變成攫取國有資產的合法程序。
我們認為“冰棍原理”只能說明國有企業改革的緊迫性,而不能證明在當前條件下實行市場化定價的公平性。以交易的程序公正和過程公平保證交易價格的實質性公平需要滿足以下兩個條件中的任意一個:1.交易發生在競爭性市場內。在充分競爭的資本市場中,市場價格就是對資產的內在價值的最好估計,買方的競爭保證市場價格至少是買方對資產價值的最大估計,從而實現資產的優化配置。因而在競爭性市場中的程序公正能保證實質性公正。但是當前國有資本退出市場的買方市場特征明顯。在這種市場條件下,如果國有資產的持有人為實現退出而推出競爭性的市場化定價,則定價基礎不再取決于交易雙方對國有資產盈利能力或內在價值的估計,而僅取決于買方(民營企業與外資)的資本實力及投資意愿。在這種條件下,由買方的資本實力和投資意愿決定的市場價格將遠低于資產的內在價值。
2.交易主體具備維護自身利益的行為能力。當對方出價低于自己的保留價格(底價)時,交易者有能力行使終止交易的權利。由于國有資產所有者的主體虛擬性,國有資本退出不滿足這個條件。所有者的虛擬性使國有資產的轉讓只能依賴人進行,而人目標的多重性使之在國資退出時很難與所有者的目標保持一致。所有者的虛擬性又使所有者無法有效地約束人行為以減少成本。在這種條件下,推行所謂過程公平的市場化定價,會使在國有資產經營管理中已經存在的委托問題由于以下原因在國資退出中表現得更加突出:(1)國有資產轉讓的人強調會計信息的無效性,極大地增強了委托人和人之間,以及各級人之間的信息不對稱性;(2)強調會計信息的無效性,將導致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指標無法成為國資轉讓過程中的考核指標,這一做法降低甚至取消了委托人對人的約束機制;(3)在缺乏約束機制的條件下,各級人與委托人之間的效用函數不一致問題更加突出;(4)委托人的虛擬性,使之無法覺察市場交易價格的不公平性,或者即使覺察也無能為力。過程公平保證實質公平的兩個條件,在國有經濟調整中一個也不能滿足,這使得以過程公平無法保證國有資產轉讓的實質性公平。因而,在競爭性國資退出市場建立之前,推行國資退出的市場化定價雖有過程公平之名,卻無公平之實。
綜上所述,國有資產按評估值定價存在嚴重的缺陷——資產的內在價值本質上是無法評估的。由會計的歷史成本計價原則導出的資產評估值往往使優質資產的內在價值高于其評估值,因而按評估值轉讓表面實現了國有資產保值,實際卻是國有資產流失;劣質資產的內在價值低于評估值,因而按評估值定價將無法實現轉讓,國有資產將在經營性虧損中流失。但是,放棄評估值定價的實質是在國有資本的所有者沒有設定保留價格的條件下,放棄對人的約束,由此將造成更大規模的國有資產流失。這可能是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在現階段沒有取消國有資產評估定價原則的一個重要原因。加快實現國有經濟戰略性調整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當務之急是建立競爭性的國有資本退出市場。
關鍵詞:公用事業改革市場化民營化
公用事業改革問題在近兩年多來討論的很多,有研究者認為民營化是公用事業變革的世界潮流,中國也應當走這條路。筆者不能茍同。
公用事業改革的市場化依據
傳統理論認為類似公用事業等自然壟斷領域是需要政府控制而不能通過市場經營的。這些領域通常具有收益的非排斥性和邊際消費成本為零的特點。非排斥性是指面對同一消費品,一個人的享受不會影響也無法排斥另一個人享受;邊際消費成本為零是指在一定界限內,增加一定數量的消費者享受公共產品的益處無需增加任何成本。非排斥性使得公共產品無法通過等價交換機制在生產者和消費者之間建立起聯系;邊際消費成本為零則使得,如果對公共品采取市場方式進行供應,就會限制產品效益的最大發揮,背離經濟原則。
然而,上述情形中市場之所以無法發揮作用,只是因為產權無法界定或界定成本過高,凡是無法明確界定產權的領域都是無法或不宜引入市場機制的。市場機制的根本要求是等價交換,交換的內容是產權,交換價格是人們對權力的評價,資源的有效配置也就是權力的最佳利用。因此,產權界定是市場交易的基本前提,沒有產權界定就無法進行交換。自然壟斷性產品之所以無法通過市場進行配置,是因為產權不明或產權不能確定使得價格機制失去了對交易產品進行合理定價的作用,無法實現對等的權利交換。事實上這些行業并非完全無法界定產權,有的是可以界定產權的,問題是產權界定的成本可能太高,結果無論從社會還是從個人來看都不經濟。一般說的市場失靈,與其說是市場缺陷還不如說是市場運行條件不成熟。也就是說,只要能創作出界定產權的經濟辦法,從理論上講所有事項都可以交給市場去完成。
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社會分工的擴大和組織機構的變化,一方面削弱了自然壟斷的程度和范圍,另一方面創造了新的競爭領域,如路網的建造維護和運輸服務的提供、電網建設和電力的生產、通信網的建設運營與信息服務提供商的服務等均可以分開進行,使這些以前具有自然壟斷性質的經濟活動,具有了競爭的性質和特點,為多元化的企業進入提供了機會和條件。同時,技術的發展也使原來的一些公共物品越來越多地成為準公共物品,可以通過“產權界定”和價格機制來實現其消費的可分割性,排除不付費者的“搭便車”現象。例如通訊技術的進步,使電視收視付費成為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因此,公用物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實現責任者與生產者的分離,即政府有責任組織相關設施的生產,但不一定親自建設和運營,可以交由市場完成。與此同時,技術發展也使公共物品的產權實施成本降低。所以,許多自然壟斷的公用事業,具有了某種程度市場競爭的條件,且現有營運及管理模式日漸無法滿足新的社會需求,需要通過市場化改革提高效率。
市場化與民營化的區別
“化”是指一種發展趨勢,一種由量變到質變的過程。民營化應當可以理解為在某個領域民營資本逐步進入并最終成為主體或占據支配地位。民營化的支持者認為,民營化可以更好地引入市場競爭,提高公用事業領域經營效率。筆者認為,放開大門允許民營資本進入公用事業領域從事經營和民營化是有根本區別的,公用事業改革的實質是市場化而非民營化。造成誤區的原因,一方面是出于對市場化的認識不足,另一方面有些確實是懂市場化,但是為了實現某種目的,有意對市場化進行曲解。曲解跟誤解是不一樣的。
毫無疑問,民營資本參與公用事業建設會發揮積極的作用,一則大量民營資本的進入將會解決資金不足、產品或服務短缺問題。二則有助于形成多元化的產權主體或競爭主體,在一定程度上促進該領域市場機制的作用發揮,提高效率,改進產品和服務質量。然而,民營資本進入雖有助于市場化形成,但決不是唯一的路徑。
首先,市場化就是按照市場規則去運行,不排除任何國有的成分,也不排除任何民營或外資的成分,但是必須要有一個原則:一定要界定政府、投資人或者是運營者,或者是消費者的責權和義務的關系,只要把權力和義務劃分清楚就是市場化。市場化一定要轉變原來企業和政府的關系,有些人比成父子關系,就是沒有一個清楚的責任和權力,只要把父子關系改變成合同關系,實際上就是市場化的基本特征。
其次,一些學者主張借鑒西方發達國家發展公用事業的模式,在我國實行公用事業民營化。但他們忽略了西方國家公用事業領域實行私有化或民營化是在國有資本占有相當比重的前提下進行的。事實上,時至今日那些國家公用事業領域國有資本仍占有很大比重,而相反現在我們的開放程度超過了美國、德國等一些發達國家。再次,目前公用事業經營效率低的原因是因襲了舊體制下政府直接管理和經營的模式,政企不分,沒有進行真正意義的企業化經營,而不是國有資本太多,也不意味著國有企業一定低效率。大量的事實表明,國有企業一旦完成制度更新、機制轉變,也將成為充滿活力、富有競爭力的市場主體。競爭性領域國有企業可以通過改革提升其競爭力,在公用事業領域應當也能做到。中國經濟改革的市場化問題,不在于有多少國有企業進行了私有化或民營化程度有多高,而在于有多少企業真正建立了符合現代企業標準的權力制衡制度。
民營化的消極影響
民營化期望通過促進個人利益最大化以實現公共利益最大化的邏輯并非十分可靠。因為公用事業本身的自然壟斷性,民營化往往只能改動“經營”而無法改變“壟斷”這種經營方式——民營化的結果只是將壟斷權由政府交給私人組織。如果缺乏健全的監管體制,民營經濟控制公共事業就極有可能造成對公共利益的危害。這種危害至少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在爭奪政府授予特許權和簽訂承包合同階段的腐敗問題;二是合同簽訂之后公共服務生產過程中的數量短缺、質量低劣和價格不公平問題;三是不履行普遍服務義務,或者提供歧視。由于諸如自來水、電力等公用事業產品的需求彈性很小,經營者完全可能通過任意提高價格以獲取壟斷利潤。一旦政府介入實行價格監管,有可能造成企業因不能滿足其利潤目標而選擇放棄或提供低質量的產品和服務。
通過分析,筆者認為不能過分相信政府對私人企業進行監管、引導的能力和有效性,這里有兩方面的原因,一是政府本身的缺陷,二是私人企業對政府調控做出反應的積極性以及反應能力。一個典型案例是,2005年5月,香港東區海底隧道(東隧)不顧香港特區政府和市民的強烈反對,堅持自五月份開始對公路隧道收費大幅加價超過六成,由此引發社會各界對香港過海隧道車流量將會更加分布不均的擔憂,以及公用事業民營化模式利弊得失的重新思考。隨著內地經濟的發展和城市人口的膨脹,許多城市近年來相繼有大量公用事業特別是基礎設施建設,采用所謂“民營化”模式進行運營。如采用BOT方式建設的深圳梧桐山隧道,專營商對隧道的高額收費早已成為阻礙當地經濟發展的瓶頸。深圳市政府急于收回隧道經營權,但是專營商卻拋出高價令政府難以接受,在多年談判未果的情況下,深圳市政府只得于2005年興建梧桐山新隧道解決交通瓶頸,但卻很可能面臨新舊隧道車流量不均、資源浪費的新問題。
關鍵詞:公用事業改革市場化民營化
公用事業改革問題在近兩年多來討論的很多,有研究者認為民營化是公用事業變革的世界潮流,中國也應當走這條路。筆者不能茍同。
公用事業改革的市場化依據
傳統理論認為類似公用事業等自然壟斷領域是需要政府控制而不能通過市場經營的。這些領域通常具有收益的非排斥性和邊際消費成本為零的特點。非排斥性是指面對同一消費品,一個人的享受不會影響也無法排斥另一個人享受;邊際消費成本為零是指在一定界限內,增加一定數量的消費者享受公共產品的益處無需增加任何成本。非排斥性使得公共產品無法通過等價交換機制在生產者和消費者之間建立起聯系;邊際消費成本為零則使得,如果對公共品采取市場方式進行供應,就會限制產品效益的最大發揮,背離經濟原則。
然而,上述情形中市場之所以無法發揮作用,只是因為產權無法界定或界定成本過高,凡是無法明確界定產權的領域都是無法或不宜引入市場機制的。市場機制的根本要求是等價交換,交換的內容是產權,交換價格是人們對權力的評價,資源的有效配置也就是權力的最佳利用。因此,產權界定是市場交易的基本前提,沒有產權界定就無法進行交換。自然壟斷性產品之所以無法通過市場進行配置,是因為產權不明或產權不能確定使得價格機制失去了對交易產品進行合理定價的作用,無法實現對等的權利交換。事實上這些行業并非完全無法界定產權,有的是可以界定產權的,問題是產權界定的成本可能太高,結果無論從社會還是從個人來看都不經濟。一般說的市場失靈,與其說是市場缺陷還不如說是市場運行條件不成熟。也就是說,只要能創作出界定產權的經濟辦法,從理論上講所有事項都可以交給市場去完成。
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社會分工的擴大和組織機構的變化,一方面削弱了自然壟斷的程度和范圍,另一方面創造了新的競爭領域,如路網的建造維護和運輸服務的提供、電網建設和電力的生產、通信網的建設運營與信息服務提供商的服務等均可以分開進行,使這些以前具有自然壟斷性質的經濟活動,具有了競爭的性質和特點,為多元化的企業進入提供了機會和條件。同時,技術的發展也使原來的一些公共物品越來越多地成為準公共物品,可以通過“產權界定”和價格機制來實現其消費的可分割性,排除不付費者的“搭便車”現象。例如通訊技術的進步,使電視收視付費成為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因此,公用物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實現責任者與生產者的分離,即政府有責任組織相關設施的生產,但不一定親自建設和運營,可以交由市場完成。與此同時,技術發展也使公共物品的產權實施成本降低。所以,許多自然壟斷的公用事業,具有了某種程度市場競爭的條件,且現有營運及管理模式日漸無法滿足新的社會需求,需要通過市場化改革提高效率。
市場化與民營化的區別
“化”是指一種發展趨勢,一種由量變到質變的過程。民營化應當可以理解為在某個領域民營資本逐步進入并最終成為主體或占據支配地位。民營化的支持者認為,民營化可以更好地引入市場競爭,提高公用事業領域經營效率。筆者認為,放開大門允許民營資本進入公用事業領域從事經營和民營化是有根本區別的,公用事業改革的實質是市場化而非民營化。造成誤區的原因,一方面是出于對市場化的認識不足,另一方面有些確實是懂市場化,但是為了實現某種目的,有意對市場化進行曲解。曲解跟誤解是不一樣的。
毫無疑問,民營資本參與公用事業建設會發揮積極的作用,一則大量民營資本的進入將會解決資金不足、產品或服務短缺問題。二則有助于形成多元化的產權主體或競爭主體,在一定程度上促進該領域市場機制的作用發揮,提高效率,改進產品和服務質量。然而,民營資本進入雖有助于市場化形成,但決不是唯一的路徑。
首先,市場化就是按照市場規則去運行,不排除任何國有的成分,也不排除任何民營或外資的成分,但是必須要有一個原則:一定要界定政府、投資人或者是運營者,或者是消費者的責權和義務的關系,只要把權力和義務劃分清楚就是市場化。市場化一定要轉變原來企業和政府的關系,有些人比成父子關系,就是沒有一個清楚的責任和權力,只要把父子關系改變成合同關系,實際上就是市場化的基本特征。
其次,一些學者主張借鑒西方發達國家發展公用事業的模式,在我國實行公用事業民營化。但他們忽略了西方國家公用事業領域實行私有化或民營化是在國有資本占有相當比重的前提下進行的。事實上,時至今日那些國家公用事業領域國有資本仍占有很大比重,而相反現在我們的開放程度超過了美國、德國等一些發達國家。再次,目前公用事業經營效率低的原因是因襲了舊體制下政府直接管理和經營的模式,政企不分,沒有進行真正意義的企業化經營,而不是國有資本太多,也不意味著國有企業一定低效率。大量的事實表明,國有企業一旦完成制度更新、機制轉變,也將成為充滿活力、富有競爭力的市場主體。競爭性領域國有企業可以通過改革提升其競爭力,在公用事業領域應當也能做到。中國經濟改革的市場化問題,不在于有多少國有企業進行了私有化或民營化程度有多高,而在于有多少企業真正建立了符合現代企業標準的權力制衡制度。
民營化的消極影響
民營化期望通過促進個人利益最大化以實現公共利益最大化的邏輯并非十分可靠。因為公用事業本身的自然壟斷性,民營化往往只能改動“經營”而無法改變“壟斷”這種經營方式——民營化的結果只是將壟斷權由政府交給私人組織。如果缺乏健全的監管體制,民營經濟控制公共事業就極有可能造成對公共利益的危害。這種危害至少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在爭奪政府授予特許權和簽訂承包合同階段的腐敗問題;二是合同簽訂之后公共服務生產過程中的數量短缺、質量低劣和價格不公平問題;三是不履行普遍服務義務,或者提供歧視。由于諸如自來水、電力等公用事業產品的需求彈性很小,經營者完全可能通過任意提高價格以獲取壟斷利潤。一旦政府介入實行價格監管,有可能造成企業因不能滿足其利潤目標而選擇放棄或提供低質量的產品和服務。
通過分析,筆者認為不能過分相信政府對私人企業進行監管、引導的能力和有效性,這里有兩方面的原因,一是政府本身的缺陷,二是私人企業對政府調控做出反應的積極性以及反應能力。一個典型案例是,2005年5月,香港東區海底隧道(東隧)不顧香港特區政府和市民的強烈反對,堅持自五月份開始對公路隧道收費大幅加價超過六成,由此引發社會各界對香港過海隧道車流量將會更加分布不均的擔憂,以及公用事業民營化模式利弊得失的重新思考。隨著內地經濟的發展和城市人口的膨脹,許多城市近年來相繼有大量公用事業特別是基礎設施建設,采用所謂“民營化”模式進行運營。如采用BOT方式建設的深圳梧桐山隧道,專營商對隧道的高額收費早已成為阻礙當地經濟發展的瓶頸。深圳市政府急于收回隧道經營權,但是專營商卻拋出高價令政府難以接受,在多年談判未果的情況下,深圳市政府只得于2005年興建梧桐山新隧道解決交通瓶頸,但卻很可能面臨新舊隧道車流量不均、資源浪費的新問題。
PE在北京發展的第10個年頭,北京股權投資基金協會成立,此后民資PE快速涌現。近年來隨著政府支持“雙創”力度的進一步加大,越來越多的國有資本通過設立引導基金、創投基金的方式進入PE領域。市場參與者的暴增,使得PE行業的投資收益出現明顯分化,靠機會和運氣贏得超高回報的時代一去不復返,PE行業進入需要精選“賽道”(行業)和“賽手”(管理人)的時代。
站在這個新的歷史起點,在國內PE行業的發源地北京,有必要審視PE內部正在發生怎樣的深刻演變,又面臨著哪些新的挑戰,未來又將帶來怎樣的精彩?
“國家隊”入場
國企和金融等供給側改革政策頻出、國家引導金融資本服務實體經濟、PE機構轉型創新等三大歷史潮流不期而至,在國家政治中心、央企總部、PE策源地的交織之下,PE行業注定會產生新的化學反應。
和20年前北京市級層面的破冰探索不同,20年后的今天,在政策紅利的催動下,傳統金融機構及國企資金全面涌向私募股權投資領域的時代正在到來。
2016年8月18日、9月26日中國國有資本風險投資基金、中國國有企業結構調整基金陸續成立。前者總規模約2000億元、后者總規模約3500億元,兩大千億級國字頭投資基金的落地,被視作PE市場“不可忽視的力量”。
中國國有資本風險投資基金由國有資本運營公司試點企業中國國新控股有限責任公司作為主發起人和控股股東,聯合中國郵儲銀行、中國建行、深圳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等機構共同出資設立,以服務央企發展為基本定位。按照國資委說法,該基金立足于運用市場機制推進國家戰略實施,按照市場化、專業化原則運作,在回報良好的前提下,主要投資于企業技術創新、產業升級項目。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中的巨無霸――中國國有企業結構調整基金則由央企國有資本運營公司試點企業中國誠通作為主發起人,牽頭中國郵儲銀行、招商局、中國兵器、中石化、神華集團、中國移動、中國交建、北京金融街集團、中國中車等組建。中國誠通集團總裁、國企結構調整基金董事長朱碧新表示,基金將重點研究把基金用在調結構的項目上,基金希望80%的投資都用在國有重點骨干企業結構調整上。基金將支持央企的并購重組,重點支持在裝備制造、電力、鋼鐵等領域的央企間進行強強聯合;促進通信、電力等領域中央企業間的專業化重組整合;推動煤炭等領域的優勢央企實施全產業鏈整合;支持優勢中央企業為獲取關鍵技術、戰略資源等方面開展境內外并購。
“隨著政府支持‘雙創’力度的進一步加大,會有更多的國有資本通過設立股權投資基金的方式支持實體性經濟發展。當前社保基金、保險基金、銀行資金開展股權投資已經逐步在放開,可以預見市場的資金未來是充裕的。” 中國股權投資基金協會會長邵秉仁判斷。
近年來,隨著國內傳統金融業的改革進程加快,銀行、保險、證券、信托相繼被允許獲得私募基金管理人牌照,在PE這個舞臺上,傳統金融機構的份量開始變得越來越重。
2016 年4 月,銀監會、科技部、人行聯合《關于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創新力度開展科創企業投貸聯動試點的指導意見》,指導意見確定了北京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等第一批試點地區和國開行、中國銀行、恒豐銀行等十家試點銀行,試點銀行可利用自有資金設立投資功能子公司對試點園區的科技創新企業進行股權投資。投貸聯動試點突破了當前的商業銀行法,使得商業銀行參與私募股權投資可通過集團內部投資功能子公司進行。與此同時,2016年9 月14 日,銀監會主席尚福林在中國銀行業協會第七屆會員大會二次會議上表示,要允許有條件的銀行設立子公司從事科技創新股權投資,通過并表綜合算大賬的方式,用投資收益對沖貸款風險損失,這意味著更多的銀行體系資金將獲準進入創投市場。
中國保險業經歷了6年的高速發展,2016年保險業資產規模跨過了12萬億量級,險資投資渠道的放寬也成為近幾年的政策主基調。自2010年8 月初,保監會下發《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暫行辦法》,允許險資投資PE 首度開閘后,險資作為GP (普通合伙人)參與私募股權基金投資已有一段時間。在此之前,保險公司更多的是作為LP(有限合伙人) 參股PE基金的形式參與到股權投資領域。
2014年8月保險業“新國十條”,即《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以來,險資運用政策陸續放寬。“新國十條”鼓勵保險公司通過投資企業股權、債權、基金、資產支持計劃等多種形式,在合理管控風險的前提下,為科技型企業、小微企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等發展提供資金支持。為貫徹落實“新國十條”精神,2014年12月31日,保監會批準保險資金設立私募基金,并采用有限合伙制的組織形式,以股權方式直接和間接投向相關中小微企業。這被業內人士看作是險資直接參與到私募基金、激發險資活力一大動力。
2015 年9 月,保監會《中國保監會關于設立保險私募基金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進一步擴大了險資的投資范圍,并立足支持國家戰略和實體經濟發展,結合保險資金期限長、規模大、負債穩定等特點,對設立保險私募基金進行了具體規范。
經歷了監管層的逐步放開,保險公司目前可進行直接投資、作為LP或作為GP 投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并購基金、夾層基金、房地產基金。截至2016年底,獲得“PE投資牌照”的保險公司已有十余家。
券商直投作為最早進入私募股權投資領域的傳統金融機構,經歷了從直投子公司進行直接投資到設立直投基金進行投資,再到直投子公司及直投基金的設立條件進一步寬松,成為目前傳統金融機構中參與私募股權投資領域的排頭兵。截止2015 年底,共有62 家券商直投子公司,主要通過設立直投基金進行投資。目前證券公司參與私募股權投資的模式主要是通過直投基金進行投資,直投基金進行投資以募集資金設立私募基金形式開展非標股權投資及債權投資。而私募基金子公司自有資金只能跟投其本身及其另設的私募機構發起設立的私募基金,不能以自有資金投資其他企業股權或債權。
監管層在2014 年對信托公司設立直接投資專業子公司正式開閘。目前,信托公司除了可通過信托計劃直接投資未上市公司股權或通過投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間接投資外,也可通過設立專業子公司作為GP 參與私募股權投資。
邵秉仁透露,截至2016年9月份,國內存續的各類政府性引導基金規模達到3.3萬億元,已占到股權投資市場總資本額的存量一半以上。
母基金興起
和“國家隊”入場同時引發PE巨變的是母基金(FOFs)時代的開啟。2015-2016 年中國股權投資市場新機構的不斷涌現,為母基金的發展提供了廣闊空間。2016年被業界稱為母基金元年。
據清科研究中心的《2016年中國VC/PE母基金發展研究報告》分析,自2015年起,我國VC/PE母基金就呈現爆發式增長。這其中,影響的因素眾多:首先,2015年起國家全面開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相關扶持政策落地為創投基金的募集創造了更好的政策和市場環境;其次,國內正處于技術革命端口,基于互聯網創新層出不窮;再次,不斷拓展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也為VC/PE的退出提供了更為寬廣的退出渠道;此外,在結構轉型的大背景之下,新經濟和新行業受到資本市場的格外關注,在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背后,是日益增加的VC/PE等投資于一級市場的股權投資基金,各種制度紅利為VC/PE母基金帶來歷史性配置機遇。
在FOFs市場,國有資本同樣表現出強勁勢頭。
以市場化“母基金”方式運作的政府引導基金2016年延續強勁發展的勢頭。在國家層面,繼2015年推出國家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和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2016年中央財政又推出了先進制造業產業投資基金,支持制造業強國建設,這些基金的規模都高達數百億元。從地方層面看,隨著中央鼓勵政府引導基金的發展態勢明確,各地方政府設立的各類政府引導基金如雨后春筍般涌現,遍及科教文化、產業投資等各個領域,出現了一批諸如“一帶一路”、PPP、文創、產業引導等主題基金。
數據顯示,截至2016年6月底,中國私募股權市場上活躍的FOFs共計1175支,管理資本總量近2.5萬億元人民幣。而從中國私募股權市場的人民幣VC/PE母基金類型來看,政府引導母基金共有676支,占1013支人民幣VC/PE母基金總數的66.7%。這其中,國有企業參與設立的市場化VC/PE母基金和民營資本運作的VC/PE母基金分別為109支和228支,僅占總數的10.8%和22.5%。從區域來看,北京地區累計成立近90支政府引導基金,居各地區之首;另外廣東和浙江地區引導基金設立相對活躍,基金數量均逼近北京。
從可投資資本量角度分析,政府引導基金披露的617支基金可投資本量共1.1631萬億元人民幣,占總可投資本量的81.4%;151支民營資本運作的VC/PE母基金披露的募集規模為1242.97億元人民幣,占總可投資本量10.8%。57支由國有企業參與設立的市場化VC/PE母基金披露的可投資本量共1419.53億元人民幣,占總可投資本量的9.9%,與政府引導基金和民營資本運作的市場化VC/PE母基金在規模上有一定差距。
從平均可投資資本量來看,政府引導基金的平均可投資本量低于國有企業參與設立的市場化FOFs,但略高于民營資本運作的市場化FOFs。國有企業參與設立的市場化FOFs的平均可投資本量最高,為24.90億元人民幣,這與國有企業自身管理的資金規模較大有密切聯系。民營資本運作的市場化FOFs平均可投資本量為8.23億元人民幣。政府引導基金平均可投資本量為18.85億元人民幣,這也與政府引導基金希望用少量資金撬動更多社會資金帶動產業升級的初衷有關,單支政府引導基金的規模并不大。
在管理十余只地方政府母基金的盛世投資董事長、首席執行官姜明明看來,中國母基金目前發展雖快,但整個市場格局尚未確定。他認為,中國私募股權母基金發展的潛在動力來源于以下三點:一是政府的大力推動,這屆政府是對創新創業特別重視,把創新驅動作為國家戰略。“可能大家有感受,以前政府推創新并不是特別積極。但是到了這屆政府的時候,隨著人口紅利、進出口貿易包括投資效益的下降,創新驅動真的成為國家戰略。”二是政府財政資金的運用的市場化,政府對創新創業的支持,從前十年基本是以無償撥款的形式轉為投資,撥改投是一個很重要的趨勢,預計未來無論是在創投引導基金還是在產業引導基金方面,都會有更多政策上的推動。姜明明透露,從2015年下半年開始到現在,隨著無風險收益的下降,資產端的配置壓力加大,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成為了私募股權主要的資金來源。第三,從產業角度來說,現在無論是政府平臺還是各個園區,都在謀求產業的轉型和升級,這為中國的私募股權母基金的發展提供了非常好的前進動力。
市場井噴的同時,政府引導基金的運作理念也在發生轉變。過去幾年在引導基金的實踐中,無論是中央還是地方,市場化運作的機制并不完善,各個地區的地方引導基金也受到了主管部門管理運作水平和專業能力方面的制約,效果參差不齊,如在引導基金的遴選標準、投資策略限制、基金存續期限、退出方式等方面尚有提升和完善之處。近年來,政府部門越來越意識到,市場化的運作模式對引導基金的實際效果影響至關重要。2015年11月,財政部《政府投資基金暫行管理辦法》,同年12月又了《關于財政資金注資政府投資基金支持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明確政府投資基金堅持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專業化管理的原則運行,指出引導基金原則上委托市場化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合理確定財政向社會出資人的讓利措施。2016年9月20日,國務院公布被業界稱為“創投國十條”的《關于促進創業投資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關于政府引導基金,《意見》不僅鼓勵按照“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原則推動設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而且要求“進一步提高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市場化運作效率,促進政策目標實現,維護出資人權益”,并且鼓勵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注資市場化母基金,由專業化創業投資管理機構受托管理引導基金。
事實上,在政策出臺之前,一些地方政府引導基金早已在與創投母基金對接,進行市場化運營探索。例如中關村創投引導資金早在2007年就分別與啟迪創投、君聯資本(即原聯想投資)、光大控股和聯華控股共同設立了中國第一批有政府創業投資引導資金參股的專業化、市場化創投基金,在國內最先建立了政府創業投資引導資金的母基金運作方式,明確了“政府引導+民間參與+專業管理”的創新運作原則。
資本狂歡下的冷思考
市場“不差錢”已是業內共識,但毫無疑問,未來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市場格局還將發生新的改變,在資金來源方面,將增加更多的以銀行為代表的金融資金;在基金管理方面,以民間資本為代表的傳統VC/PE 管理機構擁有較強的專業化基金管理團隊。在此背景下,國資與民資管理機構如何定位各自的發展空間,如何進行優勢互補,將成為行業發展的重大議題。
在2016年12月10日舉辦的第八屆全球PE北京論壇上,邵秉仁表示,當前國有資本大舉進入股權投資市場,說明股權投資基金這一投資形式已獲得了社會和官方的高度認可,這來之不易。“我們創立中國股權投資基金協會至今已經8年多時間,一開始我們就呼吁國有資本譬如養老、社保、保險基金進入到這個領域,這是穩定股權投資領域的一個重要基礎。現在看,隨著整個政府和社會對于這一投資形式的高度認可,這樣一種期待已經得以實現,國有資本已經成為支持股權投資市場穩定發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但邵秉仁同時指出,國有資本帶來資金增量的同時,也一定程度擠壓了民間資本的份額,因此必須發揮好國有資本和民間資本各自的優勢。國有資本規模大,但是通常市場化程度比較低,效率不高。因此,國有資本應該在國家鼓勵,而且資金需求量大、技術研發風險高的那些產業領域發揮優勢,特別是在國企改革、結構性調整中要充分發揮國有資本的作用。而在市場競爭比較充分的行業當中,民間資本更具有靈活性和符合市場化運作的優勢,民間資本應該成為“雙創”主力軍。
值得注意的是,盡管中央一再提出要為民間資本發揮優勢創造更好的環境,但是目前來看,中央的精神還遠遠沒有落實。目前民資PE仍面臨著很多不公平的待遇,缺乏市場空間。
邵秉仁指出,目前民間資本投資還遇到一些困難。比如近年來受非法集資泛濫的影響,2016年初工商部門暫停了投資類企業的注冊,在這種影響下股權投資行業無法注冊新的基金管理公司,嚴重影響了行業的正常發展。邵秉仁認為,股權投資與非法集資有著本質的區別,非法集資案件大多集中在P2P領域,不能因為一些非法集資案件披著股權投資的外衣,一刀切地暫停整個行業的注冊,這會對行業的發展造成負面影響。尤其是在當前經濟下滑、投資不振時,更會對整個經濟產生嚴重的影響。2016年9月,國務院《關于促進創業投資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中,明確鼓勵個人、社會、政府等各級資本進入創投領域,支持大眾創業、萬眾創新。雖然現在一些地方政府又開啟了通道,但是只允許國有控股的股權投資基金進行注冊。“這看起來好象是放寬了一步,但實際上又是對民間資本的變相歧視,這個與中央的精神是背道而馳的。”邵秉仁說。
PE行業是投資領域的尖端,需要高度靈活、嚴謹和進取性。因此無論是國資PE還是民資PE,姜明明判斷其發展趨勢都將是越來越市場化。他也預判了市場化的三個標準:
第一,未來無論是政府型的還是市場化的基金,其資金來源應該市場化,不應該只有財政資金,不應該只有國資在參與,或者在這個市場中起到主導作用。姜明明說:“從歐美及其他私募股權相對比較發達區域的經驗來看,沒有哪個地方的母基金或子基金的資金來源是靠政府的、靠國有的。政府和國有的資金在這里應該只是發揮引導的作用。”第二,投資決策的市場化。在投資決策方面,應該是讓專業人來做專業的事情,遵循真正的是委托管理的理念。第三,未來退出機制的市場化。
6月26日,中國石油油氣管道合資合作戰略協議在北京簽署。中石油引進保險、養老金、銀行、公益基金等600億元民間資本,共同成立合資公司。中石油則以西氣東輸一線、二線等油氣管線資產出資,占合資公司中50%的股權。
鐵板一塊的油氣行業,隨著中石油在管線資產上多方融資的突破,正向民營資本打開一道小門。而其背后更重要的原因,則是中石油負債率飆升后對資金的強烈渴求。主動與民營資本“分羹”,或許將成為石油巨頭融資的策略性手段。
邁出實質性步伐
三年前的2010年5月20日,在中石油股東大會間隙,時任中石油總經理蔣潔敏對眾多媒體說,“我在這里鄭重通過各位傳達給各位民營企業家,中石油的態度是明確的。大家關心中石油的管道能不能向民營企業開放,如果回答一個字是‘能’,回答三個字是‘肯定能’。”
不過,這番表態并未引起大的反響。不久,中石油派出了集團公司副總經理李新華帶隊赴浙江招商引資,一口氣拿出了2000億元的招商計劃。不過各路資本應者寥寥、觀望居多。
2012年5月,中石油的管線民營化合作最終有了突破。中石油引進了城市基礎設施產業投資基金和寶鋼集團有限公司等作為股東,共同出資建設西氣東輸三線項目。不過,由于這次合作的民營資本占比太少,中石油號稱的西氣東輸三線引入民間資本被批有“掛羊頭賣狗肉”之嫌。
來自卓創資訊的數據顯示:城市基礎設施產業投資基金首期30億元中,中石油認購有10億元、北京市國有資本認購10億元。“雖然城市基礎設施產業投資基金未來會有民間資本進入,但是整體看,顯然民營資本的身影十分薄弱。”卓創資訊點評報告稱。
這一次,情況有所不同,中石油的管線民營化合作最終邁出了實質性步伐。
根據6月26日簽署的戰略合作協議,中石油將引進保險、養老金、銀行、公益基金等合資合作方共計600億元現金,共同成立中石油管道聯合有限公司,雙方各占50%股份,合資期限20年。
對于這樣大規模的合作,可謂開創了中石油對外合作的先河,引入民間資本的數量之巨、來源之廣絕無僅有。通過油氣管道建設合資合作這一平臺,中石油為社會資本開辟了投資國家重大基礎設施的渠道。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產業經濟研究部部長馮飛評價說,中石油雖然還是控股,但是股東不是它一家了,這是現代的資產結構和多方制衡形式。引進民間資本進入油氣行業,這是有典型示范意義的創新。
不平等的權利
據了解,在此番合作中,泰康資產與國聯基金將作為代表股東。其中,泰康資產代表了泰康人壽、中國人壽、中國人保、新華人壽、太平洋保險、太平保險、中意人壽、陽光保險、合眾人壽等出資者,共360億元人民幣;國聯基金代表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長江養老、中國清潔發展基金等出資者,共計240億元人民幣。
而中石油則以西一線西段、西二線西段、澀寧蘭線、輪庫線和鄯烏線等5條天然氣管線及5條原油管線、5條成品油管線資產出資。根據中石油方面披露的數據,這些管道資產的凈資產作價為200億元人民幣。
中石油并未披露相關資產的評估細節以及盈利狀況等財務數據。但是,從雙方出資額度和占股比例來計算可以得知,泰康資產、國聯基金等民間資本在入股時有3倍的溢價率。這也意味著,中石油實際是拿出200億的資產獲得了600億元的社會融資。
“油氣管道是中國石油的核心資產。管道建設需要大量資金,而大量民間資本、社會資本缺少收益穩定的投資項目。西氣東輸作為國家戰略項目,可以實現這些資本的投資預期。”現在已任國務院國資委主任的蔣潔敏表示。
這樣的合作,對民營資本也可謂是求之不得。在本次合作中,以品牌服裝為主業的雅戈爾集團成功涉足其中。2012年11月,雅戈爾集團出資30億元,認購北京國聯能源產業投資基金(即“國聯基金”)30%份額,并成為國聯基金的有限合伙人。
雅戈爾集團董事長李如成表示,他最大的感受是給了民營企業一個平等的發展機會。
不過,有分析人士指出,在合作條款中,雅戈爾等民間資本與中石油之間地位并不完全平等。
合資條款規定,泰康資產和國聯基金在10年內不得退出合資公司;10年期滿后兩名股東只能將手中的股權轉讓給中石油或者其認可的第三方,如果屆時中石油要提出收購兩家的全部股權,那么泰康資產和國聯基金必須無條件接受。
饑渴的中石油
在中國現今的油氣管網格局中,大致可分為三類:最接近終端用戶的城市燃氣管網、中型的省級或省內管網、最大型的國家主干管網。前兩類投資主體已經多元化,而最后一類基本為中石油、中石化等大型企業壟斷。尤其是中石油,旗下天然氣管道里程約占到全國的90%。
由于國家級大型主干網承擔著連接氣源地與終端消費市場的重任,這一級別的壟斷對市場影響最為巨大。中石油如今愿意主動將西氣東輸這樣非常重要的核心資產拿出來,其背后并非僅僅靠“開放心態”可以解釋。
近些年來,中石油由于大規模投資建設和在海外頻頻出手的大手筆收購,資本性開支迅速增加,隨之而來的后果是債臺高壘。據Wind數據統計,以2012年年報數據為準,中石油總負債已高達9881.48億元,規模之巨遙遙領先于其他央企。
2012年底,中石油凈負債比率已升至37%的歷史新高,負債規模四年增長了1.85倍。雖然在今年5月的股東大會上,中石油新任董事長周吉平稱公司負債“在可控范圍內”,但是相比國際石油企業20%?30%的平均資產負債率,中石油的財務風險不可不察。
“近年來中石油的資金壓力確實較重,公司的有息債務已超過5000億元,現金流吃緊。這都要求增加融資渠道,解決資金壓力增加、債務規模擴大的問題。”中石油內部高層人士告訴記者說。
但是,中石油可以選擇的融資渠道并不多。此前中石油已發行了多期公司債,在后期就曾遭遇市場冷遇。而由于公司股價低迷,相比2007年最高達48元的開盤價,今年7月1日的收盤價僅為7.69元,中石油現在要想在公開股票市場通過增發等方式募資已基本沒有可能。
相比之下,引入民間資本,是中石油最容易獲得融資的優先選擇項。饑腸轆轆的中石油,已容不得繼續等待下去,通過出售部分資產股權來解資本之渴,是不得已之選。而這一步,恰恰也正是符合國務院的“新非公36條”要求在油氣領域引進民營資本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