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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建筑工程 工程監理 項目管理
一、建筑工程監理與項目管理之間的區別
建筑工程監理是指監理單位受項目法人的委托,根據國家批準的工程項目建設文件,有關建筑工程的法律、法規和建筑工程監理合同及其他建筑工程合同,對建筑工程實施的監督管理。工程項目管理是指從事工程項目管理的企業,針對工程項目建設的要求,接受建設單位的委托,按照雙方合約的規定,代表建設單位對工程項目的組織實施進行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管理和服務。
正因為二者之間的區別,工程項目管理是項目管理代表建設單位方,按照雙方合約的規定對整個工程項目組織實施管理或服務,而監理企業或公司則是一種有償的技術技能服務,它不具備項目管理企業更加廣泛的職能和職責。而且監理制度推行的本意是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改革原有的建設管理模式,但由于在目前的經濟環境下,項目法人不可能將投資、進度、合同管理等交給監理人去進行。國家的政策法規又規定建設單位必須要有監理,則工程項目管理的全過程只有將質量管理交給監理公司來進行。雖然近幾年對建筑安全監管十分重視,各地均發文要求監理也要對安全負監管責任。這一系列的定位,職責的界定使工程監理和工程項目管理之間存在著一些問題和差距,按照市場運行規律,工程監理必然要向工程項目管理發展。
二、當前監理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1.工程監理對建設單位行為無規范。建設單位行為規范與否,直接關系到建筑工程項目能否順利進行,建設目標能否如期完成。建設單位方往往是出資方,因而相當一部分建設單位對監理工作干預較多,有的不通過監理工程師直接給承包商下達指令,造成不必要的糾紛和誤解。對于大型的項目,有時建設單位還要自行組織一套人馬來控制工程進度和投資,從而形成惡性循環,造成極為不良的后果。從理論上講,監理工程師應該是建筑工程項目現場的唯一管理人員,建設單位委托了監理,就應由工程師去實施對建筑工程項目的監理與管理,建設單位的意見和一些決策也應通過監理工程師去實施,而建設單位真正要做的是如何做好對監理的管理,而非直接對建筑工程項目進行管理。這似乎是一個很容易處理和解決的問題,但是在實際建筑工程項目中,由于對建設單位缺少規范,往往由此出現了許多問題。
2.工程監理缺少高智能人才。自從工程監理制度實施以來,對監理費的收取逐年呈下降趨勢,低價競標更加壓低了工程監理費的收取,有的項目工程監理費還未達到標準取費的三分之一。過低的監理費對工程監理行業的發展和監理人員素質的提高造成了極為不良的影響,具有高學歷、高職稱、高水平和高管理能力的人才不愿意到監理行業來。有些高智能人才即使愿意從事這個行業,也由于監理企業無力常年聘用,他們多為臨時工,有項目需要時被招聘過來,項目完成后即解除聘用。
3.工程監理就是質量監理。監理企業的職責原本應當概括為“三控、二管、一協調”。但是在目前整個工程建設過程中,由于種種原因,特別是體制原因、機制不配套原因,使原本監理單位的職責多被拆解,該做的沒做夠,該給的沒給到,不該的卻擔著。監理的三控“即投資、進度、質量管理”職能多被大大弱化,絕大多數監理單位僅僅是以“質量監理為主”。工程建設中的監理工程師也就是質量檢驗員。面對于工程建設中的前期咨詢、勘察設計、指標、設備采購與建造等內容服務卻基本不涉及。正因為如此,工程監理變成了業主單位聘請的工程質量監督旁站人員,有些業主單位甚至認為聘請工程監理純粹是為了滿足國家法規的要求,是應付上級政策的對策。正是由于對前期階段監理的缺失,使得前期階段在功能策劃、可行性研究、設計圖紙的完善性等多方面不夠完善和健全,直接導致施工階段設計變更較多,工期失去控制,成本預算超出范圍,工程質量得不到保障,嚴重的時候大大影響了整個工程的建設。
由于工程監理基本上是屬于施工隊伍的四控、二管、一協調與真正意義上的項目管理有很大差距,它們并未進入前期的調研和采購范圍。因此它們也缺乏適合項目管理的人才,尤其是經濟、管理、商務和法律等方面的人才,而目前工程監理企業所有的人才對這些方面的知識和能力嚴重不足?;谝陨显颍瑢е铝藢I監理人員的數量和質量不能滿足監理工作的需要。另一方面由于建筑工程任務的急劇增加,而合格的監理人員又嚴重不足,使各監理企業和單位只有大量聘用非工程專業人員來充當監理人員。因此使得監理人員的結構不合理,職責寬泛,素質不高,加之監理單位考核激勵機制不健全,培訓費用少,人員調動困難等,使得整個監理行業很難形成具有核心競爭力的企業。
三、工程項目管理的意義
工程項目管理是建筑市場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因為隨著社會分工日益細化,專業化程度日益提高,建筑市場的規范也得到大大提升。目前從理論上講,建設單位方可以自行完成項目管理中的部分任務,但是從技術管理,經濟管理、合同管理、組織協調等多項業務職能上,建設單位的能力是與專業機構的能力無法對比的。對投資方的建設單位而言要配建各專業齊全的基建班子,是人力、物力所不允許的,而且是十分困難的事情。正因為這樣,工程項目管理企業,則為投資方建設單位提供了可以解決這些困難的途徑。這也是工程項目管理得以發展的基礎。而一個以質量監督為主要職能的工程監理企業,就勢必要向工程項目管理轉型和發展。
1.建立高素質的人才隊伍。項目管理從項目建議書階段就開始了,歷經可行性研究、設計、招標、施工招標、項目實施、竣工驗收、試運行和項目后評估等一系列過程,因此對人才的要求,特別是高智能、高素質人才要求十分苛刻。監理企業要過渡和轉型成為項目管理公司就要在人才的培養和引進上下大工夫。要建立合理的人才結構,采取積極的措施,引進急需的人才去實現專業功能配套,功能補全。除此之外,還應有不同類型的各種培訓,如對員工的項目管理基本知識培訓和著重實務實用的專題性培訓以及實用外語能力培訓等,提高員工的能力。通過以上這些手段,建立起一支具有復合型和開拓型能力的,懂設計和管理的高素質人才隊伍。
2.建立標準和工作規范。各個企業都有自己的項目管理唯一標準和工作規范。項目管理不同于工程監理。它除了自身完成相應的專業服務外,還要擔當起項目策劃及在建筑工程全過程中負起組織協調等主導作用。因此項目管理企業應建立具有自己特色和更為嚴謹的業務標準及工作規范。這些標準和規范應該和企業自身的內部基本管理制度結合起來,體現自己企業的文化和精神設計,這些標準和工作規范應該成為企業員工的業務手冊,成為保證企業正常運作的另一重要資源。
3.努力開拓市場。目前在我國的建筑市場上不可能將項目管理企業所承擔的工作全部交給監理公司來完成,即使已經從監理公司轉型過來的項目管理公司也不可能全部接手工程項目的全部管理。但是作為有實力的建筑監理公司負責承擔,則是今后的發展方向。除上述應該建設好的內涵部分外,還應加大對建設單位的宣傳力度,主動開拓市場,主動向建設單位方介紹項目管理的全過程、管理的內容、意義以及委托項目管理公司進行專業化管理的必要性,這些宣傳和市場開拓,對政府投資或者是私人投資的建設單位方均要實施。使它們逐漸明白項目管理對一個建筑項目的重要性和意義。
1.1合同管理的作用
隨著改革后的建設,我國工程行業緊跟時代的腳步,大力求發展,同時取得優異的成績,令世界矚目。與此同時,也出現過去從不會發生的問題,如拖欠工程款,導致農民工拿不到工資,還有工程安全質量問題等。根據以往資料顯示,2011年全國范圍內,因合同糾紛造成的拖欠和拒付工程款已經高達4000億,這些大多是因為合同條款不明確,進而產生分歧,導致業主拒絕支付工程款【2】。還有一部分是因為市場經濟不完善導致的,合同是信用的象征,信用是市場經濟運行的基本條件,所以合同的本質其實就是信用的保障,在市場經濟的帶動下,用合同規范市場交易。
1.2合同的基本職能
合同中會詳細要求跟工程有關的一切注意事項,包括目標成本、質量、應該履行的義務等一系列目標,合同規定了雙方的責任、義務和利益關系【3】。所以,工程管理的依據就是合同上的每一項條款,在工程的實施過程中每一個重要步奏都需要依照合同進行,它對整個項目的實施有著重要的作用。當下的環境中,沒有合同相當于整個工程項目沒有明確的目標,過程沒有保障,沒有合同為依據就無法使工程管理形成系統的管理模式,意味著目標無法實現。當今社會的現代化建設中不僅需要專門的部門和人員管理合同,參與工程的每一個專職人員都需要熟知合同內容,并且精通條款中可能出現的索賠工作,只有了解其內容才不會在實施的過程中犯錯,導致工程不能順利進行。現如今很多國外的工程項目管理公司和大的工程承包企業都十分重視合同的管理工作,甚至會與工期、組織、成本等管理同時設置部門,列入整個工程重要的管理部門【4】。人們已經意識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在工程管理過程中發揮著特殊作用。合同管理是項目工程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讓其融入整個工程項目管理中去,以實現工程項目為目標,對各個環節實施有效合同管理方案,共同構建完整的工程項目體系。
2.當前合同管理工作中的主要問題
2.1管理意識淡薄,執行力差合同簽署雙方不按照合同辦事,但是不及時更改合同重新簽訂,導致事后引起糾紛,致使工程不能按期完工,工程款出現拖欠問題。對于承包商來說即使理由充分也不能進行正當索賠。還有一部分原因是大多數項目管理機構都并未設置合同管理部門,沒有相應的制度和操作流程來界定,其操作是否可行、有效。不能對合同時時進行跟蹤管理,導致合同只是一種形式并沒有讓其發揮最大價值。
2.2缺乏有效的分包合同管理。我國目前缺乏統一的合同樣本,承包商和各專業這之間因合同界定不明,分不清責、權、利,而互相推諉,造成工程無法順利竣工甚至很多工程以為合同問題夭折,浪費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特別是土木工程、設備安裝之間交叉施工的現象時有發生。
2.3不重視合同文本分析。訂立合同前缺乏預見性,缺乏對合同的具體分析。常常在一些緊急的情況下因缺少某些重要條件,導致合同有漏洞和不足,雙方因為理解方式不一樣產生差異,對合同的風險預估不足等問題發生爭執。
3.實施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對策建議
3.1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組織網絡
企業的管理人員和項目的管理人員,由下至上的建立合同管理機制,并配備相關的法律顧問。使整個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深入到每個層次的各個角落。并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進行專業指導監督。建筑企業應該確立企業內部合同管理機制的主要職責,監督檢查企業各類建設工程合同的立定、履行;貫徹有關合同的法律法規,并且培訓有關的管理人員,防止利用合同中的漏洞進行違法活動;參與合同糾紛,了解并積累合同有關經驗,并以報告的形式向管理部門匯報。
3.2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工作制度
合同交底制度,就是合同簽署以后,合同管理人員需要對各級管理人員或工作小組進行對合同的剖析,向大家解釋說明合同的主要內容、注意事項和各種管理程序,了解各部門責任和承擔任務范圍。責任分割制度,合同管理人員有必要對各小組或者承包商詳細的解釋,讓其了解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并傳達到每一個施工人員。盡職盡責的共同實施合同項目。工作日志制度。每天用數據或文字的形式對各級部門的工作情況進行匯總,這要求下級各部門的高度配合,將每天發生的問題進行集中處理。以便及時掌握過程進展。進度審批制度,成本核算人員由于對現場情況了解不熟悉,申報過程款不及時,沒能按要求納入當月費用支出。合同管理人員應從各個角度審查合同,從而及時對進度款進行審查。
3.3提高合同管理人員業務素質
選擇合同管理人員很重要,合同管理人員需要具備多項綜合素質,精通合同法律法規、具備現代化理論知識、經驗豐富熟悉過程施工的全過程才能勝任這一職位。應對合同管理人員崗位責任制,只有通過考核或者嚴格的培訓,取得專業認證以后才能上崗。由于市場的發展和法律的不斷完善,對于已經具有從業資格的合同管理人員,進行再教育,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尤為重要,所以要抓好合同管理人員繼續教育。
4.大力推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制度
推行范本制度,一方面有助于從業人員熟悉有關法律、法規,耍滑頭的建立更具規范性,避免出現雙方模糊理解導致糾紛的情況。另一方面也方便管理人管理,可以依據范本內容對合同進行審查監督,提高履行率,維護市場穩定發展。建議我國根據自身特點,累積以往的經驗教訓編寫出一本具有示范作用的文本。我國現有規定也已經有了初步的方向。不僅對行業進行劃分管理,而且結合當下實際情況對通用條款進行更加具體的規定。為避免施工單位為逃避法律規定,采取激進手段應對,建設單位必須重視投標單位的資質,對其合同認真的審查了解,對合同主體的審查也是很重要的。要確立當事人身份、資格,這直接關系到合同是否能夠有效率的執行。
關鍵詞:合同管理;實施;公路工程;建設管理體系
中圖分類號:X73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公路工程建設管理中,合同是項目順利實施的重要保障,是索賠與糾紛解決的依據,也是風險轉移的重要手段。因此,對公路工程建設管理體系中合同管理的作用探討有其必要性。
合理管理的作用
伴隨著我國改革開放事業和經濟建設的蓬勃發展,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已成為依法治理建設事業,加強科學管理的重要環節,同時也是保證工程建設質量,提高工程建設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重要工具。因此,在公路工程項目管理中,合同管理發揮著關鍵性的作用,具體體現在以下三方面:
1.后續項目進行的重要保障
在工程建設項目管理中,合同作為其中的核心,對整個項目工程進行著有效的調控。在工程項目中,通過合同,科學分解目標責任,優化資源組合,提高資源利用率,優化工程的管理職能,規范工程內部管理職能,推進工程項目緊緊圍繞合同條款的相關內容一一展開與執行。科學規范建設工程發承包交易行為,遏制發承包過程中的不良行為,保證交易活動中雙方的合法權益,從而達到確保工程順利實施的目的。
2.維護建筑市場秩序的依據
任何的工程項目,都需要通過合同的簽訂來實現,通過合同,對承包工程的內容、范圍、價款以及工期和質量安全標準等一一規范處理,并且合同雙方根據相關條款的約定一一執行,確保工程保質、保量、安全、規范完成。合同作為雙方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的法律依據,通過對雙方責任的明確,確保工程項目的順利進行。項目實施過程中,按照合同條款相關規定,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則,從整體出發,從大局出發,加強對工程建設活動的管理監督,維護建設市場秩序,保證建設工程的質量和安全,促進建設事業的健康發展。
3.風險轉移的重要手段
在公路工程中,相關的示范文本中提出了工程保險、爭議、索賠、違約等風險條款,若是在合同管理中,將這些條款一一在合同中體現出來,那么就可將工程施工中可能發生的一些問題和風險轉移,比如工程變更、違約、意外傷害等等,通過將合同條款的體現,可以將風險向第三方轉移。
合同管理的實施
在公路工程建設體系中,合同管理的實施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首先,訂立前管理。合同雙方,要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中規定的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公開進行。合同一旦簽訂生效后,雙方就要按照合同規定的內容具體執行,履行合同的所有條款。為此,需要雙方在訂立合同之前,以認真、嚴肅、謹慎的態度,做好簽訂合同前的準備工作,加強合同簽訂前的行為管理。
其次,訂立中管理。在訂立合同時,也要加強管理。首先,需要管理人員與有關責任人事先起草相關的合同條款,雙方針對起草的內容進行談判和商定。其次,在合同條款中,一定要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以及責任,規范雙方當事人的行為,堅持公平、公正、有效的原則,建立起以合同為中心的法律關系。
第三,簽訂后管理。雙方當事人在簽訂合同后,需要按照合同中規定的內容和條款對各自的組織和人員加強管理,認真履行合同中的相關事項,同時,有關責任人還要加強經常性的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并給予協調處理,既保證合同內容條款的貫徹落實,也可以減少不必要的損失,一旦發生問題,一定要按照合同的條款自覺承擔。
三、加強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
在公路工程建設項目管理中,通過合同管理,嚴格遵循建設領域規則,加強對各個階段的監督與控制,并且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健全工程項目管理體系,具體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1.完善組織結構
在公路工程中,要通過合同管理,將各個崗位的職責范圍以及權限一一做出明確的劃分與規定,團結組織目標,分工協作,確保員工崗位與其工作能力相適應,全面推進工程項目的展開進行。
另外,在公路工程中,要完善工程管理組織結構,加強對建設工程工作程序以及工作制度的研究與細化,成立相關的合同管理部門,科學編制各項投資計劃,做好相關的審查與匯報,做到責任、權利、義務的相互協調統一,堅持分工協作的原則,使得在工程進行中,不論是采用何種形式的組織結構,都可以確保工程的順利完成。
建立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組織制度是保證工程各項工作完成的基礎,更是促進合同雙方對合同管理條款履行和執行的保障。因此,必須要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內部審計制度、印章制度、統計考核制度、評估制度、目標管理制度、責任制度等,一方面,可以通過制度建立,充分調動管理人員的積極性,加強各個部門的共同參與,另一方面,有利于工程中的各項職責落實到人,確保工程順利完成。
3.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專業化水平
對于合同管理而言,合同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是其中一個關鍵問題,從整體上講,目前,合同管理人員的整體水平偏低,尤其是隨著現代科技水平和技術的發展,其業務水平就需要進一步的提高。但是,在實際的工作中,合同管理人員在管理上過于隨意,極大地影響了工作的展開,具體表現為兩點:一、法制觀念過于淡薄,隨意性太強,再加上一些合同管理人員缺乏原則性,使得合同管理的職能作用根本沒有充分發揮;二、合同管理人員缺乏應有的道德規范和職業規范,與之相應的財務管理的嚴肅性大大降低,進而影響了預算職能的發揮。因此,必須加強對合同管理人員的培訓教育,定期展開培訓工作,提升合同管理人員的專業水平。
4.強化信息化管理
在科學技術不斷發展的今天,信息技術的應用已經滲透到各個領域,如電子、傳真,以及數據交換等等,為此,合同管理可以以現代信息技術為依托,建立新型的合同管理手段和方法,從而推進合同管理的有效執行。首先,應用信息技術,建立合同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將合同相關信息錄入系統,與此同時,對文檔進行收集與處理,完善信息傳達制度和行文制度。合同修改、簽字等管理行為均通過系統網絡操作完成,既提高資源利用率,節約社會資源,而且能夠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其次,做好信息的收集工作,合同管理人員要保證信息的完整性和準確性,加強對合同信息的管理,從工作實際,展開合同管理工作。
四、注意事項
合同管理關系到發承包雙方爭議處理以及風險控制等問題,是項目管理的關鍵性環節,因此,合同管理對于項目各參建單位都有著十分重大的作用和意義。因此,合同管理還需要注意以下問題:
首先,合同內容要有嚴謹性。合同文本要以國家合同示范文本為依據,在簽訂之前,對起草的合同文本進行仔細的分析與研究,尤其是對于關鍵詞的含義要達成一致,避免由于多義性而產生不必要的糾紛。
其次,合同內容要有合法性。所謂合法性,主要體現在合同各項條款中,要求,條款一定要真實、全面地反映雙方當事人的責任與義務,相關的履行方式和責任追糾,一定要細致,避免責任不清。
總結:
總而言之,在公路工程建設管理中,合同管理發揮著關鍵性的作用,是確保工程有效完成和工程達標的根本保障。因此,必須要加強合同管理,通過合同管理,約束雙方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并將其作為解決雙方問題的法律依據,確保工程項目的順利進行,從大局出發,解決問題糾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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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重合同守信譽工程變更工程索賠
中圖分類號:TU723.1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一、 承包商如何定立合同及合同文件的管理
合同是指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它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工程項目施工管理的過程實際上就是履行合同的過程。
(一)、定立合同的要求及注意事項
"重合同守信用"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合同法的誠實信用原則開展起來的,目的是提高合同履約率,維護市場秩序和經濟秩序。承包商應主動、積極參與"重合同、守信用"活動,營造"重合同、守信用"的氛圍。在市場競爭激烈的今天,承包商在守信用的前提下,重合同就顯得猶為重要。承包商在簽訂合同時要注意:
1、合同是否符合我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是否適應我國的法律、行政法規。
2、合同文字是否嚴謹。
3、施工合同的構成文件是否包括以下內容
①雙方簽署的合同協議書;②中標通知書;③投標書及其附件;④本合同專用條款。
⑤本合同通用條款。
⑥本工程所適用的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在專用條款中約定。⑦圖紙。⑧工程量清單。⑨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另外,合同履行中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也作為合同組成部分。
(二)、重視合同文件的管理
合同是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最高行為準則。工程施工過程中的一切活動都是為了履行合同,雙方的行為主要靠合同來約束,都必須按合同辦事。所以,工程項目管理以合同管理為核心。合同管理在工程項目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已成為與進度管理、成本管理、信息管理并列的一大管理職能。
1、承包商應加強各層次管理人員對合同、合同管理及索賠的宣傳、培訓和教育,使大家認識到這個問題的重要性,重視合同和合同管理。合同意識是市場經濟意識、法律意識、工程管理意識的綜合體現。
2、逐步建立合同管理組織,使合同管理專業化。在這方面,我們必須學習和研究國外國內承包企業的先進經驗。由于合同管理和索賠涉及經營、預算、法律、工程管理及公關等方面知識,不能將合同管理僅作為經營人員、計量人員的一種兼職工作,但又必須使各個階層的管理人員對合同有充分的了解與認識,這樣才能使得合同中的各個不同條款充分的應用與工程管理的不同階段、不同部門及不同崗位。
承包商在合同履行中對工程變更的管理
(一)、工程變更的含義
1、含義
工程變更是指按照工程實際情況要求,對原合同工程進行必要的更改。包括設計變更、施工次序變更、施工時間變更、工程數量的變更、技術規范的變更、合同條件的修改。實質上,工程變更是對施工合同文件的修正、補充和完善。工程變更為承包商擺脫合同價偏低困境,擴大自身利潤提供了機會。
2、新型工程類型是原承包合向中工程類型的原因
A、當原合同中無此工程類型時,這種變更可能意味著承包商要重新更換已進場的人員和施工機械設備,甚至要為此添置新的施工機械設備,承包商的施工隊伍調遣費、施工機械使用費為此增加,索賠因而不可避免。
B、當原合同中無此工程類型時,工程量清單中不可能有相應的計價項目和計價依據,變更工程的單價被迫要重新協商,原有的招標成果無法有效地發揮作用。這種變更會增大工程結算和投資控制的難度。
(二)、工程變更的審查與管理
工程變更的審查
承包商在變更工程的審查過程中應本著保證質量、加快進度、提高效益的原則來確定工程變更的可行性。該變更是否是因設計變更或工程規模變化而引起的工程量增減;是否是因設計變更而使得某些工程內容被取消或因設計變更或技術規范改變而導致的工程質量、性質或類型的改變或;是否是為使工程竣工而必需實施的任何種類的附加工作;是否是因規范變更而使得工程任何部分規定的施工順序或時間安排的改變。在審查符合后提出具體、合理、實際的要求,并以書面形式提出抄送監理、業主。
2、工程變更的管理
在工程變更的管理中,承包商應該著重注意工程規模擴大、單價偏高的工程細目工程量增大及單價偏低虧損的工程細目工程量增大時的工程變更。尤其是單價偏低虧損的工程細目,承包商應盡量降低該細目工程量的增大。
(三)、追加工作量
承包商應注意當工程規模擴大時,追加的工程量是合同外收入,追加工程量屬于額外工作。這就使得項目功能增加、項目規模增大,此時承包商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如果接受,盡量要重新報價,構成合同外收入,以方便該工程竣工結算。
三、 承包商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工程索賠的管理
合同索賠是合同管理的焦點。當前工程市場競爭激烈,承包商為了中標,競爭壓價奪標,中標合同價往往在該工程計劃成本以下。在合同實施中,承包商稍有疏忽,都有可能面臨嚴重虧損的局面。因此,承包商不僅要充分利用自己的經營水平科學管理,控制工程開支,嚴謹施工組織設計,合理發揮技術和設備的優勢,通過自身潛力的挖掘來贏得效益,而且也應通過加強合同的索賠管理來維護自己的利益。
(一)、工程索賠的含義
所謂工程索賠,是指在建設工程實施過程中,合同當事人一方對于非自身原因造成的損失或延誤,依據合同的有關規定,向另一方提出調整合同價格、調整合同工期或其他方面的合理要求,以彌補自己的損失,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的行為與權利。
(二)、承包商索賠管理的程序
索賠的提出階段:1、索賠事件發生28天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書2、緊接著承包方應就引起損失的事件進行調查,分析干擾事件的原因和責任,收集證據,對干擾事件引起的費用增加或(和)工期延長計算索賠值。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承包方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3、并在發出索賠意向通知書28天內,向工程師提出最終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索賠的解決階段,遞交索賠報告后,即進入索賠解決階段1、工程師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于28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承包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2、工程師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28天內未給予答復或未對承包方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三)、承包商索賠管理的注意事項
索賠要抓大放小,對責任明確的事件要力爭及時處理,避免一攬子解決。承包商要盡量避免以業主和監理的個人疏忽或過錯而引起的索賠,這種情況可以通過工程變更或者增加工程量的形式解決。
承包商要努力完成自己的義務,特別是在工程質量和工程進度上符合合同要求,不要留給業主和監理拒絕索賠的借口。另外要注意索賠的形式和時效。
在工程施工承包中,索賠是承包商要求補償損失的正當方式,是維護當事人合法利益的一項根本性措施,通過索賠能使承包商在合同實施中的風險得到合理的再分配,使施工合同 中的風險分擔程度更趨于合理化。因此,就承包商而言,尋找施工過程中可能出現的索賠機會,以索賠工作求得增加收入,應作為一種經營上的管理活動。
結束語:
現代工程是以合同管理為中心的,是經過我國工程項目管理實踐證明了的行之有效的項目管理制度。在當今社會承包商對合同的管理是否妥當已經成為承包商能否贏利的關鍵所在。
當前我國承包商在項目合同管理方面存在和亟需解決的問題:普及和加強法律觀念;增強合同的索賠意識;把合同管理融于投標報價和施工項目管理全過程中;全面研究國內外先進的合同管理和索賠方法、措施、手段和經驗,把一切有利于承包商的東西充分運用于合同管理的實踐中去,只有這樣我國的承包商才能在越來越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站穩腳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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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何伯森 著譯:《國際工程合同管理》,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5年04月。
關鍵詞:授權制度;合同管理;合同審批制度
一、企業合同管理制度的內容
1.合同審批制度
企業合同的審核內容主要包括:(1)合同簽訂的根據是否可靠,準備的文件與材料是否齊全;(2)合同涉及的項目條款是否到位,資金是否合理合法;(3)合同之中的相關指標與技術是否與國家規定相符;(4)合同約定之中的費用是否與有關規定相符,是否能夠達到合同目的;(5)簽約對方是否具備簽約資格,如有簽約人看其信譽如何;(6)合同中的具體條款中的權利與義務對簽約雙方是否公平等。
2.授權制度
企業的合同管理制度是在合同的簽訂與履行中逐漸樹立起來的,對于合同的談判、簽署等都應該有具體的履行、負責人,而且一定要有實際可行的具體規范。根據合同的性質與標準開展權力的劃分,明確授權的對象與范圍,實現權責統一,確保合同管理的科學性與有序性,有助于對合同開展綜合的管理,便于以后追究相關責任。
3.合同報告制度
合同報告制度是有效確保企業健康運行的一個有效方法。合同報告制度主要包括:在企業會議中實施匯報制度;在合同訂立階段,有關部門應根據擬定的合同、具體的職員與相關分配等,在會議中向決策領導予以匯報;在合同起草時期,相關部門應把草擬中出現的問題向有關部門進行請示與匯報;在合同談判時期,相關負責部門與工作人員應該對談判的對象予以主體資格審查并予以匯報。只有建立起報告制度,才可以有效確保企業合同管理的高效性與透明性,有效避免相應的風險問題。
二、企業合同簽訂要點和履行中的管理
1.合同簽訂的注意事項
如果企業合同簽訂的流程不夠規范,簽訂的合同之中相關約定不夠清晰,或者文字的表述不夠準確,將會使企業落入合同詐騙的陷阱,導致經濟與責任的糾紛,從而給企業帶來巨大的損失。所以,在合同簽訂過程中,一定要予以注意。(1)合同簽訂之前應該由企業風險控制部門草擬合同的范本,然后由合同的主管單位依據實際情況在合同之中填寫金額、數量、單價以及費率等信息。(2)由合同談判以及合同主辦部門確認合同內容。如果是重大的合同,則需要風險控制部門相關人員加入到合同談判之中。合同談判牽涉到別的部門的情況下,其他部門的人員也應該積極配合。對于已有模板的合同且合同內容與條款和實際業務符合時,則應該由合同的主辦部門填寫合同,合同一定要通過書面形式確認。
2.合同履行過程中的監督管理
通過監督管理合同的履行情況,能夠在第一時間了解合同的執行狀況及合同中存在的問題,能及時掌握出現的問題,從而為風險控制提供一定的時間,能有效減少甚至避免違約情況的出現。合同履行的監管主要包括以下內容:(1)合同簽訂之后,合同的主管部門應即刻與相關部門聯系,準備并履行合同的相關工作;(2)合同在簽字、蓋章,而且在約定的生效條件實現之前,不可以實際履行。在簽訂的合同生效之后,合同相關人員應全面履行合同內容;(3)公司任何人員發現當事人不根據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時,應該即刻通知主辦部門,然后主辦部門應該根據相關法律對當事人進行書面催促或者提出索賠等。在提出催促函或者提出索賠時,都應該經過風險管控部門的審核;(4)各部門或人員在收到對方的催促函與索賠函時,都應該馬上交至合同主辦部門,然后由風險管控部門協調主辦部門予以適當處理。
三、企業合同檔案管理的主要環節
1.建立合同檔案范圍
合同檔案管理首先應該確定合同檔案的范圍,主要包括:合同的正本與附件的原件以及復印件;合同審核材料;資信調查材料;合同談判、簽訂一直到履行過程中的信函、電子郵件、傳真等;爭議處理中產生的和解協議書、決定書、民事談判書;合同履行中所簽訂的補充協議等。這些資料都應該以存檔的形式保存下來。
2.履行合同檔案保管的要求
在企業合同履行完成或者合同的權利與義務終止之后,相關主管部門應及時整理出合同檔案,然后根據合同編號,備全合同檔案資料,然后向相關行政部門提交一份材料清單,通過行政部門確定之后,由合同的主辦部門移交給相關行政部門合同原件,然后由行政部門予以裝訂保存。
四、結語
現代企業合同管理制度已經不是約定、承諾以及簽訂等簡單的內容,其是科學、全方位的企業管理制度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茖W、有效的企業合同管理制度能夠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為企業帶來較大的經濟效益。
作者:張薇 單位:中國航發四川燃氣渦輪研究院
參考文獻:
[1]張迪妮.基于創新與實踐探索的企業合同管理制度研究[J].江蘇商論,2016(33):68-69.
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會接觸許多法律問題,其面臨的法律風險也隨著企業所面臨的法律事務的增加而增大。作為法律風險的一種,合同法律風險是企業在制定、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必須面臨的法律風險。企業是盈利性的社會經濟組織,其需要以合同為紐帶進行對外經營,可以說合同為其獲取經濟利益提供了有力保障。因此,合同對一個企業的重要性是可想而知的,對企業合同法律風險問題進行研究具有深刻的現實意義。
一、企業合同法律風險分析
1.企業合同簽訂的風險
企業合同簽訂的風險有兩種體現,一種是由合同簽訂工作的準備工作不夠充分造成的,如對合同相對方的商業信譽、履行能力等方面的審查不仔細;另一種是由合同內容、簽訂程序的不明確、不公平、不合法等原因造成的,如合同中的條款不夠齊備,對簽訂合同雙方的經濟責任缺少明確規定。兩類法律風險來源中不論是哪一種,只要有一點考慮不周,企業自身的合法權益就很難得到保障。
2.企業合同履行的風險
合同履行風險是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由于合同相對方違約或者是由于不可抗力量的影響而導致的企業損失。其來源如下:一方面,由于疏于合同履行的管理,企業未能對相對方的動態進行及時了解與掌握,因而采取措施不及時,導致與對方發生糾紛,從而使企業利益受損;另一方面,由于企業自身的反應滯后而未能及時進行維權也會導致企業利益受損。
3.企業合同管理的風險
由于不夠重視企業合同管理工作,許多企業對合同缺少動態管理,有的企業則是在企業管理工作上流于形式,導致對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問題的證據保留不完善,甚至沒有保留,因而在糾紛發生時企業即使有理,卻因為缺少有力的證據而陷入了尷尬局面,這對企業利益的維護是非常不利的。
二、企業合同法律風險的防范措施
1.企業提高合同法律風險意識
一方面,提高合同法律風險意識是企業識別法律風險,進而化解法律風險的前提;另一方面,提高企業合同法律風險意識為企業合同風險防范機制的構建奠定了思想基礎。企業可以通過集中授課、經驗交流等形式來加強對各級管理者的培訓,提高管理者的合同法律風險意識,讓他們對合同法律風險及其危害有充分的認識,從而使管理者的對合同法律風險的防范意識增強。與此同時,企業還應加強對管理者談判技巧、合同起草及其注意事項等方面的培訓,不斷增強管理者的業務水平,做到從根源上防范合同法律風險的出現。
2.實施合同全過程監控和管理
由于企業合同從洽談到終止的整個過程中都會存在不同程度的法律風險,因此企業對合同法律風險的防范應從合同的每個環節入手,實施全過程的監控和管理。首先,在合同簽訂之前,企業管理者要對合同相對方的商業信譽、履行能力等各種情況進行仔細了解,做好對合同相對方的資質審查工作。與此同時,企業管理者要做好企業合同標準文本的編輯工作,不斷提高企業管理的效率。其次,在合同簽訂的過程中,企業管理者要仔細對合同的內容、程序進行審查,確保合同內容的合法以及合同中各種權利、義務、經濟責任等一些列內容的明確、清楚表達,同時還要確保簽約手續的齊全。最后,在合同履行的過程中,一旦企業因合同的履行效果出現無法達到預想效果,甚至根本無法履行時,為了避免損失的進一步擴大,企業應按照合同的相關規定及時行使自己的權利,依法維護企業自身的利益。與此同時,企業還應該及時對相關證據材料進行搜集,以為日后糾紛的解決作出充足的準備。
3.建立、健全合同管理規章制度,使企業合同管理體系得到完善
建立、健全規章制度是實現合同管理規范化、科學化的前提,企業只有制定了合理的規章制度,合同管理體系才能不斷完善,企業合同的管理工作才能切實得到落實。在實踐中,合同管理規章制度的制定應從多種方面入手,用強a有力的規章制度來激勵和約束合同簽訂、履行的每一個環節,對每一個環節進行深入管理。此外,企業應實行合同管理責任制,將合同管理工作落實到每一層工作崗位上,實現合同的分層管理,讓企業員工在合同管理工作中各司其職,努力將合同管理工作落到實處,從而實現企業合同管理的系統化,使企業合同管理體系得到不斷完善。
【關鍵詞】建筑工程 合同管理 存在問題 處理對策
由于建筑工程往往具有投資大、建設周期長、利益主體多、對公共安全影響大等特征,所以其除具有一般承攬合同的特點外,還具有風險性強、動態性強、系統性強及專業性強等特點,這極大地增加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難度,為此對如何強化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進行研究就迫在眉睫了。
一、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第一,法律知識匱乏及合同意識淡薄。建筑工程合同明確規定了雙方的合同權利與合同義務,雙方必須依據合同進行工程建設。但是,作為合同主體的承發包雙方的法律知識匱乏,法律意識不強,以及建筑業買方市場的市場導向,導致許多行為依經驗和習慣行事,而非依據合同、法律來執行項目。通常情況是,買方在明確項目建設意圖后,為了盡快完成項目建設任務,通常會盡早將項目發包出去,而承包商為了在競爭激烈的市場中生存下去往往會選擇盡快與業主簽約,從而取得項目的建設權,這就導致項目雙方均未能對項目進行詳細籌劃與準備,草率簽約,待發生合同糾紛后,不愿也無法通過合同或法律途經來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
第二,合同內容不全面。合同作為約束雙方行為、主張權利的依據,通常項目發包人或承包從自身利益出發會相應地編制一些符合自身利益需求的合同文本。受制于合同地位不平等及合同法律知識儲備不足,這些合同最大的問題是,權利義務不平等、合同條款描述不準確、合同內容不完善、合同條款間邏輯性不嚴謹等。
第三,合同管理人才稀缺及培訓體制不完善。具體說來:①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涉及工程技術、法律法規、工程造價、財務管理等諸多方面的專業知識,對合同管理者的知識結構及綜合能力提出了較高的要求,但現實中很少能遇到這樣具有綜合素質的專業人才,這也正是合同管理的瓶頸所在;②對于合同管理者的培訓與教育,通常都重點強調合同、法律方面的知識,少量涉及工程造價的內容,對工程技術、財務方面很少涉及,這種機制的直接結果是,合同管理者往往對合同標的無法理解透徹,此時編制的合同必然不可能做到內容完善、條款完整、邏輯嚴密。
第四,合同索賠糾紛問題。因合同任何一方沒有遵守合同條款而給另一方造成效益損失時,損失一方可以按合同條款規定要求賠償,但就在這個環節中,經常出現索賠糾紛問題。通常情況下,被要求賠償的一方會堅持自己沒有違反合同規定,出現效益損失的一方只能通過法律的途徑尋求幫助,最終由法院和相關部門裁定。合同索賠糾紛,對建筑工程任務執行具有極大的影響,尤其是工期影響最大,需要加強控制管理。
二、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存在問題的處理對策
(1)標準合同文本的使用。目前,無論在國際建筑工程中還是在國內建筑工程中都有通用的、標準的合同文本。由于標準的合同文本具有內容完整、條款齊全、雙方責權利關系明確、易于分析等優點,因此使用標準的合同文本,能確保承包商獲得合理的合同條件。標準合同文本的使用,可以減少投標文件的編制和審核時間,減少漏洞使雙方理解一致,極大地方便合同的簽訂和合同的實施控制,對雙方都是非常有利的。作為承包商,如果有條件,則建議用標準合同文本。
(2)合同法律性質的深刻認識。合同是承發包雙方的最高法律,簽訂合同同樣也是法律行為,不能把道德觀念或者政治觀念應用到合同的談判和簽訂中,從法律的角度規范合同簽約管理,深刻認識到合同中的每一條都與雙方利害緊密相關。提高合同的法律意識要注意如下幾點:合同簽訂中對各種可能發生的情況和各個細節問題都要考慮到,不能有僥幸心理;一切都應明確地、具體地、詳細地規定;在合同的簽訂和實施過程中,要重視文本的作用,盡量避免口頭承諾和保證;對合同補充的說明、允諾、解釋和一些合同外要求,都應以書面的形式確認。
(3)合同管理人員素質的提升。合同管理人員綜合素質的提升是強化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核心,主要需做到如下幾點:①聘用高素質合同管理人員。企業可以采用公開考評與競爭招聘方式選擇合同管理人員,在招聘過程中堅持擇優錄取原則;②合同管理人員的定期培訓??筛鶕髽I跟市場實際情況,組織合同管理人員在職期間進行繼續教育學習,補充專業知識,關注目前業務熱點問題;③合同管理人員的定期深造。企業應加強合同管理人員培養力度,建立專項資金用于培育有關技術的合同管理人員,定期選出能力強有潛能的業務主干去有關院校學習,學習最新前沿知識理論,并與實際工作中的事務聯系起來。
(4)合同索賠管理的強化。一方面,工期索賠管理的強化。工期索賠管理必須安排專業人員進行系統的管理,從合同的簽訂到合同的履約完成,這個周期內都要把工期索賠納入合同管理的范疇,積極做好對方索賠的應對措施,和自己向對方索賠的工作,作為合同管理人員通過對合同條件逐條分析,識別索賠機會,根據潛在的索賠落實到具體負責人,建立項目索賠程序,積極準備基礎材料,索賠理由遵循合同條件,做到有理有據。
另一方面,費用索賠管理的強化。承包商對待不同的干擾事件和費用項目可以采用不同策略:如果一些費用項目如工程量有固定計算基礎或標準的,盡量不要把費用的計算值擴大,防止對方察覺到;有些干擾事件如果將按實際費用支出計算索賠值可以擴大,如加速施工提出的索賠值(因為發包方對承包方實際費用開支進行鑒別的工作量比較大);對于合同范圍外的工程量提出的索賠,承包方可以提高報價以增加利潤。
三、結語
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管理的核心、施工雙方履行義務和享受權利的法律基礎、處理爭執和糾紛的法律依據,雖然近年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水平已經取得了長足的進步,然而受到經濟體制及傳統合同管理觀念的影響,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仍凸顯了諸多不足,為此強化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參考文獻:
關鍵詞:施工合同;效益;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設單位或總包單位和施工單位之間,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裝工程,明確雙方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合同是影響利潤的主要因素之一,而合同談判和合同簽訂是獲得盡可能多利潤的最好機會。因此,對于承包商來說必須加強施工合同的簽訂和管理。
一、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1.法律意識淡薄,合同簽訂不規范
《建筑法》明確規定:“建筑工程的發包單位和承包單位應依法制訂書面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不少承、發包雙方,由于法律意識淡薄,不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工程項目和自身的具體情況做逐條分析和認真訂立。訂立的合同很不規范,待工程實施起來,一旦涉及到經濟利益,由于施工合同中缺少約束彼此行為的條款,甲乙雙方各自為敵,最終導致工程經濟糾紛的發生。
2.簽訂合同不嚴謹,條款不全
建設工程耗資巨大,涉及面廣,個性差異和履約時間長,因此客觀上要求合同條款細致嚴密,盡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實際工作中,甲乙雙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經驗,訂立的合同約束條款不全、內容不明、職責不清等現象經常發生。例如:所依據的定額之外的計價問題沒有明確規定;合同條款用詞不準或模棱兩可;承發包雙方職責劃分不清;缺少工程變更、合同變更等處理程序,對索賠的處理、合同糾紛的協調等問題缺少規定等。這些問題的存在,都會導致工程經濟糾紛的發生。
3.忽視合同的嚴肅性,違背等價有償原則
自覺執行合同條款,全面履行合同義務,是合同當事人一切行為的最高準則。簽訂合同的甲、乙雙方,其經濟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沒有主從關系。在實際工作中,承發包雙方忽視合同的嚴肅性,違背合同的等價有償原則,以各自的經濟利益為中心,隨意違背合同條款。例如:甲方認為承包單位應服從甲方;甲方隨意將分項工程進行分包;對包工包料工程,甲方強行采購質次價高的材料及甲方不按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等。承包單位為了在施工中得到更高的利潤,違反施工常規、偷工減料、采購材料以次充好。
甲、乙雙方這些違約行為,最終導致工程經濟糾紛的發生。
4.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機構
政府有關部門要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實施監督、檢查等管理,施工單位、建設單位更要對施工合同進行管理。
有些地方的合同管理機構不健全,對合同的審查、監督和檢查不得力;建設單位沒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力量,對于建設工程項目,過多地依賴于監理公司,施工單位特別是中小型施工單位,重視公關和預算管理,輕視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沒有專門機構從事過施工合同管理工作,遇有工程簽約,便臨時抽調人員予以應付,這些都可能造成合同糾紛。
二、施工階段對施工合同的管理
1.推行項目管理模式
把企業作為利潤中心,項目經理部作為成本中心,并以承包責任合同為紐帶,明確各自的“責”、“權”、“利”關系。本著“誰控制、誰負責、誰承擔、誰受益”的責任分解原則及“收益和成本掛鉤、分配與上繳掛鉤”的控制監督機制,全面動態的管理工程項目。
2.優化施工組織設計
施工階段是根據設計圖紙投入人力、原材料、半成品、機械設備及周轉材料變成工程實體的過程。施工方案不同,工期就會有所不同,所需機具也不同,因而發生費用也會不同。要做好優化細化工作,編制出先進、合理、高效的施工方案,均衡地安排各分項工程的進度。選擇最佳的項目施工組織,最大可能滿足施工要求的同時,考慮經濟性、合理性。杜絕人、材、機的積壓、閑置、浪費。
3.對合同中風險的轉移
施工過程中,時常會遇到三通一平不到位,無法按時開工;自然、地質原因造成的不可抗力等情況。
常會引起工程量的增減、工期的延長等使發生合同變更。變更事件一發生,要及時與現場監理辦理變更簽認手續,取得索賠依據,把企業的損失減到最低限度。同時,把施工過程中易發生安全事故等不可預見的風險,通過與社會保險機構簽訂保險合同把一部分風險轉嫁到保險公司。
三、工程合同管理中的風險防范與措施
從2004年4月1曰開始國家已實行工程量清單計價,新的計價模式給與了施工企業 發揮自身經營管理能力的舞臺 同時也使其承擔著一定的競爭風險。
1.清單計價模式下存在的風險有:
(1)清單有漏項的風險。 (2)清單項目的特征存在描述不完整或不準確的風險。
(3) 綜合單價的確定必須考慮工程施工的實際情況。由此可見企業若想降低清單計價模式下的投資潛在風險,必須分析在此種模式下施工合同履行期間可能遇到的問題進行認真研究。把《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滲透于確定合同條款的過程之中,完善專用條款,增加合同的約束力。
2.專用條款避免工程結算時的風險
在合同的執行過程中,我們經常會遇到以下幾個問題,影響工程結算。
(1)工程量的變化
設計變更會直接影響工程數量的增減,改變了項目的內容,演變出新的清單項目引起了合同價格的變化。
(2)計費基數的變化
分部分項工程量的數量變化 引起措施費因計算基數的變化而改變。因為工程實體的數量與項目措施費用直接相關。例如,實體項目基礎的深度與措施項目施工降水有關,實體建筑物的高度與措施項目腳手架有關等等。其次分部分項工程量的數量變化和措施費的變化,引起規費和稅金的改變。
(3)材料價格的變化
在施工合同履行期間,招標人自購材料價格發生變化,或投標人報價中的材料價
格發生變化,或遇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工布價格調整等。出現這些情況均會引起承包價格的變化,分析這些變化因素發生的可能性,制定相應的措施和解決辦法。利用簽訂合同時,列入專用條款,加以約定,合同價款及調整的變化范圍、幅度、以及調整的具體辦法等,從而避免結算時的損失風險。
【關鍵詞】信息化建設 系統建設 企業業務
1 實施背景及目標
合同作為經營管理的手段,是企業與外部進行物流、資金流、信息流交換的基本形式,是企業從事經濟活動取得經濟效益的橋梁和紐帶,同時也為企業帶來了各種各樣的法律風險,如何通過信息化手段提升合同法律風險管控能力,提高質量及效率,為企業生產經營保駕護航是本文研究的重點。
2 傳統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培養專業的法律人才隊伍,健全法律規章制度、增強法制觀念,這些都是提升公司合同管控水平的重要手段,但是傳統的全靠人工審核的合同管理模式,仍存在以下問題:
2.1 合同履行監控情況難以掌控
傳統的合同管理模式更側重于合同簽訂前對合同重要條款的審核,而合同已經履行到什么程度,是否按照合同簽訂的進程有序推進,這些都是法律部門管控的難點及薄弱環節,難以真正實現對合同全生命周期的管理。
2.2 風險管控能力有待提升
風險管控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內容,如何確保合同文本內容的規范性及真實性、合同對方主體的合法性、財務付款合同與正式簽字確認合同的一致性,降低合同倒簽率等等,以上問題只靠人工審核都難以解決。
2.3 查閱、統計不便利
金額、對方供應商等合同信息全靠人工登記臺賬,工作量大、易出錯、且統計維度單一,無法滿足管理層多維度的決策、分析要求。
3 解決對策
基于以上現狀及問題,企業可以借助信息化手段,將標準的合同管理流程、條款和范本等業務管控模式通過信息化系統進行固化。實現對合同規范、標準的統一管理。詳細功能模塊如下:
3.1 合同審批表模塊
合同審批表是貫穿各項功能的紐帶,也是業務審核的重點。通過合同審批表,將合同中最重要的內容進行突出展現,同時提示各類合同的審核注意事項。包括合同基本信息、合同金額、對方主體、簽章信息等內容。
合同基本信息:包括合同編號、合同名稱、合同承辦部門、合同履行時間、合同業務大類、合同業務小類、合同主要內容、風險提示、審核規范、審核職責規范等;
合同金額:包括合同幣種、合同價款、合同稅款、合同總金額、付款條款等。
對方主體:包括對方主體名稱、銀行賬戶名稱、開戶行名稱、開戶行賬號等。
簽章信息:甲方簽字人、甲方簽字日期,乙方法定代表人、乙方簽字人、乙方簽字日期等。
3.2 合同審批流程模塊
合同審批流。主要是將合同審批業務流程固化在系統中,實現電子審批。主要流程包括:合同審批、授權、歸檔。履行、變更、移交、解除、作廢等。
3.3 合同統計查詢模塊
支持用戶通過合同名稱、合同編號、對方當事人、合同金額、合同起草人等信息,快速定位到用戶需要查詢的單個合同。
提供多維度報表查詢及統計功能,包括倒簽率報表、簽訂及時率報表、合同歸檔統計報表、結算合同報表等。用戶通過在系統中選擇報表類型、期間等查詢條件,系統可快速、直觀、精準展示統計結果。
3.4 合同履行監控模塊
從相關財務系統中獲取所有合同的報賬及付款情況,給相關業務用戶直觀展示合同的付款進程;通過系統定期向相關業務部門發送合同履行監控單,請業務部門主動報送各合同執行情況并通過電子流程流轉到法律部門。法律部門可以逐不出戶就清晰了解每個合同的付款及履行進程,對存在風險及時洞察并采取相應措施,防患于未然。
3.5 合同檔案管理模塊
對于已經審批完成的合同進行電子歸檔,按照紙質合同歸檔規則,系統建立相應的合同編目、案卷。建立電子的借閱審批流程,電子流程審批通過后,系統會給申請人賦予查看相應借閱合同的權限。
3.6 多系統協作辦公模塊
通過打通與手機辦公、財務報賬平臺、文檔安全等系統接口,實現各系統基礎數據的一致性、辦公的高效性以及安全的管控性,主要如下:
3.6.1 與短信平臺接口
當審核人收到待審批合同時,系統會促發短信,提醒審批人及時審批合同;當審批人處理時間超過企業要求的處理時限后,系統會自動發送催辦短信給審批人,提升合同處理的及時性。
3.6.2 與文檔外發系統接口
合同審批完成后,系統自動加蓋水印,并留痕控制,任何人無法再對合同的任何信息進行修改,只能查看和打印,且打印的合同會顯示某某企業名稱的水印,避免合同在前期商定妥當,且已履行完內部流程后,被對方主體惡意篡改。
3.6.3 與財務報賬系統接口
將合同編號、金額等基礎信息同步到財務報賬系統,用戶報賬時,需要在報賬平臺選擇合同編碼,合同相關的金額、供應商等信息自動帶出且不可修改,當報賬金額大于合同金額時,報賬單無法提交。通過上述手段,確保合同履行的規范性及合法性,避免報賬人惡意篡改付款單位,或付款金額大于合同訂金額的違規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