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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提單 海上貨物運輸合同 班輪運輸合同 航次租船合同
引言
在海上貨物運輸實踐中,由于提單載有的諸如承運人與托運人的權利、義務等條款同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相類似,從而使得提單與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條款在很多情況下都是重合的,也就產生了提單和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關系問題。因此,厘清提單與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關系,無論是對于理論研究的規范性探討,還是對于海上貨物運輸實踐的順利進行都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
提單,英文原稱Bill of Loading,自16世紀末開始,牛津詞典改用Bill of Lading。提單是海洋運輸發展到一定歷史階段的產物,但現代意義上的提單則產生于大約16世紀。[1]英國是世界上較早對提單進行立法的國家,1855年頒布了《提單法》。美國也在1893年制定了調整海上貨物運輸的《哈特法》,1916年又單獨制定了《提單法》。之后,1924年國際法協會又制定了關于提單法律問題的《海牙規則》(Hague Rules),全稱為《統一提單的若干法律規定的國際公約》。基于國際海上貨物運輸新形勢發展的需要,國際海事委員會于1959年在南斯拉夫的里吉卡舉行第二十四屆大會,會上決定成立小組委員會負責修改《海牙規則》。于1968年6月23日在布魯塞爾外交會議上通過,定名為《修改統一提單若干法律規定的國際公約議定書》,簡稱《維斯比規則》(Visby Rules)。但是這些法律或國際條約都未對提單的定義作出規定。聯合國1978年制定的《漢堡規則》(《聯合國海上貨物運輸公約》的簡稱)首次對提單的定義作出了規定。根據《漢堡規則》的規定,提單是指用以證明海上貨物運輸合同和貨物已由承運人接收或裝船,以及承運人保證據以交付貨物的單證。我國1992年頒布的《海商法》也作出了類似規定,不同的是,在《漢堡規則》定義的提單中不包括記名提單,而《海商法》中定義的提單包括了記名提單。將記名提單包括在上述定義中,意味著在記名提單下,承運人也需要憑該種提單交付貨物,這與國際上在記名提單下,提單記名人只需憑身份證即可提取貨物的習慣做法不一致。
無論是在普通法法域還是在民法法域,海上貨物運輸合同都有三種基本合同。它們分別是:(1)公共運輸——根據提單、運單或船舶交貨單所進行的海上貨物運輸;(2)私人運輸——根據貨運協議或者租船合同所進行的運輸;(3)拖航合同。[2]需要指出的是,我國的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分類中并沒有公共運輸和私人運輸的劃分方法。根據我國《海商法》的規定,海上貨物運輸合同主要包括班輪運輸合同、航次租船合同和國際貨物多式聯運合同三種。因為這三種合同的內容與國際上通行的提單條款較相類似,而定期租船合同、光船租賃合同則與提單或海上運輸合同相去甚遠。
1. 國際公約項下提單與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法律適用
從國際公約的適用范圍上來看,《海牙規則》不僅僅是一個關于提單的規則,實際上它調整的是必須使用提單或類似權利憑證的運輸合同。而且,這里的運輸合同實際是指強弱地位不等的雙方當事人(承運人與托運人)及其他涉他人的班輪運輸合同。[3]《海牙規則》并不調整地位基本相當的雙方當事人(船東與租船人)按自由契約原則所訂立的租船合同,①但《海牙規則》同時有條件地擴大適用于租船合同下的提單,即根據租船合同或在船舶出租情況下簽發的提單,如果提單在非承運人的第三者手中,即該提單用來調整承運人與提單持有人的關系時,《海牙規則》仍然適用。
而《維斯比規則》擴大了《海牙規則》適用范圍,其中的第5條第3款規定:(a)在締約國簽發的提單;(b)貨物在一個締約國的港口起運;(c)提單載明或為提單所證明的合同規定,該合同受公約的各項規則或者使其生效的任何一個國家的立法所約束,不論承運人、托運人、收貨人或任何其他有關人員的國籍如何。也就是說只要提單或為提單所證明的運輸合同上有適用《維斯比規則》的規定,該提單或運輸合同就要受《維斯比規則》的約束。
《漢堡規則》第2條第1款規定了公約適用于兩個不同國家間的所有海上運輸合同。然而,第3款又規定,本公約的各項規定不適用于租船合同。但如果提單是依據租船合同簽發的,并調整承運人和不是租船人的提單持有人之間的關系,則本公約的各項規定適用于該提單。
綜上所述,海上貨物運輸合同在為提單所證明的海上運輸合同時適用國際公約的有關規定,或者提單是依據航次租船合同簽發的,并調整承運人和不是租船人的提單持有人之間的關系時亦適用之。
2. 提單與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關系
在國際海上貨物運輸中,承運人與托運人往往會簽訂一個運輸合同,規定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待承運人接收貨物或貨物裝船之后,承運人或其人會向托運人簽發提單,作為貨物收據和所運貨物的物權憑證。由于提單上也載有承運人與托運人的權利和義務條款,從而產生了提單與海上貨物運輸合同關系的問題。
2.1提單與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聯系
海上貨物運輸合同通常為諾成性合同,即一旦承運人和托運人就貨物運輸的事宜達成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這也就意味著,書面合同有無與否并不是海上貨物運輸合同成立并生效的要件。在這種情況下,確定承運人和托運人雙方權利義務的重要依據甚至是唯一依據的就是承運人或其人簽發的提單。表面上看,提單是承運人和托運人據以確定權利義務的書面材料,似乎是運輸合同。但仔細考察后,就可以清楚地看出,在這個時候,提單不是運輸合同本身,而只是運輸合同證明文。這是因為,在提單簽發之前,當承運人和托運人就貨物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一致時,運輸合同就已經訂立。提單是在合同履行的過程中簽發的;簽發提單本身就是承運人應履行的一項合同義務,同時也是承運人履行貨物運輸合同的一個環節。由于提單只是運輸合同的證明,而不是運輸合同本身,所以,承運人和托運人均可提出其他證據,以提單的內容。因此我們可以認為,提單是以海上運輸合同的合法成立,并在此基礎上接收貨物為產生前提的。
2.2提單與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區別
從提單和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功能和特征來看,他們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區別:
第一,提單必須是書面的,而海上貨物運輸合同可以使口頭的。因為提單具有物權憑證的功能,需要就承運人和托運人的權利義務記載其上,以備收貨人能夠憑此書面的提單向承運人要求交貨。而對于海上貨物運輸合同,正如前面所論述的,只要承運人和托運人就貨物運輸的事宜達成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屬于諾成性合同。但是也有某些特殊的海上貨物運輸合同,如具有預約運輸性質的班輪運輸協議或者批量合同,②也符合實踐合同的特點,因而應屬于實踐合同。只不過這里并不是我們論述的重點。
第二,提單是單方行為,而海上貨物運輸合同是雙方行為。海上貨物運輸合同需要承運人與托運人經過雙方合意達成,僅僅是承運人或者是托運人的單方意思表示并不能構成合同的成立。而提單是在運輸合同成立并且承運人接收貨物的前提下,由承運人或者其人簽發給托運人的,如果貨物外表狀況或其包裝無缺陷毀壞情形,那么承運人或者其人簽發給托運人的是清潔提單,否則就是不清潔提單。托運人不能要求承運人或者其人改變不清潔提單為清潔提單,除非他愿向承運人提供一份保函,請求船方簽發清潔提單,并且保證承擔由于簽發清潔提單給承運人造成的損失。
提單的物權憑證的功能意味著提單持有人可以在運輸過程中僅僅通過背書轉讓提單而裝讓貨物所有權。[4]當提單被轉讓交付給第三人時,提單持有人與承運人之間就形成了新的債權債務關系,它獨立于運輸合同關系而存在。在此種情況下,轉讓后的提單與海上貨物運輸合同也存在著一定的區別:首先,權利義務的主體不同。前者的權利義務主體是承運人和提單持有人;而后者的權利義務主體仍然是承運人和托運人。其次,承運人的義務不同。前者下承運人的義務是向提單持有人交付提單記載的貨物;而后者下承運人的義務是履行貨物運輸義務;最后,記載內容的確定方式不同。前者的內容完全由提單記載確定,即以提單的文義性為依據;而后者的內容不僅體現在提單記載中,提單記載只是海上貨物運輸合同內容的初步證據,承運人和托運人均可提出其他證據,以提單記載的內容。
3.此合同非彼合同:關于提單是運輸合同的證明還是運輸合同的爭議辨析
根據有關國際公約和國內立法,提單是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證明這一功能似乎早應已成定論,但是有的學者仍堅持相反的觀點,例如:
“提單是貨物運輸合同。與租船合同不同,租船合同是船舶租賃合同或船舶服務租賃合同;[5]提單不僅是運輸合同,而且是收據和物權憑證。[6]”
“如果要給提單下一個定義的話,它就應該是:提單作為海上運輸合同的一種形式,是用以證明貨物已經由承運人接收或者裝船,以及承運人保證據以交付貨物的單證。”[7]
正如前面所論述的,海上貨物運輸合同包括班輪運輸合同和航次租船合同。
在班輪運輸中,由于班輪運輸具有周期短、頻率高的特點,承運人不可能有充足時間與每個托運人逐個地談判并簽訂合同,而只能由班輪公司按照法律的規定,將貨物運輸事宜事先印制在提單上,待貨物裝船即簽發給托運人。筆者認為,此處的“提單”仍是運輸合同的證明,理由有二:第一,海上運輸合同是非要式、諾成性合同,即運輸合同以雙方當事人達成意思表示一致即宣告成立,并不要必須簽訂書面的合同以作證明。第二,盡管提單是承運人單方印制的,事先也未與托運人協商,但一般認為,當托運人與承運人達成合同事,就應認定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提單條款的內容。假如承運人對提單有異議,他完全可以不選擇與承運人簽訂合同;既然選擇了與承運人訂立合同,那就應視為接受了提單的內容,并應依提單的記載及條款來確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航次租船運輸中,雖然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應以航次租船合同為準,但由于銀行結算的需要在貨物裝船以后,發貨人(或承租人)通常也會要求出租人及其人簽發提單。由于這種提單是根據租約合同的約定而簽發的,有時會讓人產生錯覺,誤認為當事人的關系發生了變化。其實不然,盡管出租人向承租人簽發了提單,但二者之間的租船合同關系并未發生改變。換言之,承租人不得避開租船合同而請求出租人履行提單義務和責任。筆者認為,出租人向承租人簽發的提單與航次租船合同并不屬于同一個法律關系,此處的“提單”既不是運輸合同,也不證明運輸合同,只起到一個貨物收據的作用。
前面所論述的只是提單并未被轉讓的情況,倘若提單經背書或交付而轉讓,提單和海上貨物運輸合同所涉及的當事人又會是一種什么關系呢?筆者認為,無論是在班輪運輸還是航次租船運輸情況下,基于提單的物權憑證屬性,在交付貨物之前,提單經過一系列轉讓至最后提單持有人手中,承運人與提單持有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應依提單的規定確定,即在提單在承運人與提單持有人之間就具有了運輸合同屬性。從修辭學角度來講,提單具有運輸合同屬性與提單是運輸合同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提單的運輸合同屬性意味著提單的內容與運輸合同相一致,而此處的“運輸合同”與之前在托運人與承運人之間簽訂的運輸合同更不是同一個概念,也即“此合同非彼合同”。實際上,“提單一經背書轉讓,在船東與被背書人之間,提單被認定為包含合同”,[8]這才是提單的應有之意。
結語
綜上所述,在提單未轉讓前,在班輪運輸中,提單是運輸合同的證明;在航次租船合同運輸中,提單僅僅起到貨物收據的作用。在提單轉讓后,在提單持有人與承運人之間,提單具有運輸合同屬性,也就是說,提單應當包括運輸合同的內容。但是此處的運輸合同與承運人與托運人之間簽訂的運輸合同又是兩個概念了。
注釋
①《海牙規則》所稱租船合同實際是指航次租船合同,簡稱“程租合同”。
② 根據2008年12月11日在紐約舉行的聯合國大會上通過的《聯合國全程或者部分海上國際貨物運輸合同公約》(也稱“鹿特丹規則”)第1條第2款的規定,“批量合同”是指在約定期間內分批裝運約定總量貨物的運輸合同。貨物總量可以是最低數量、最高數量或者一定范圍的數量。因為該公約尚未生效,世界各國對其爭議也較大,故未納入本文進行正式討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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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y,Int'l Conflict,1994,p.295.轉引自[加拿大]威廉.臺特雷. 國際海商法[M]. 張永堅,等譯. 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35.
[6] Tetley,M.C.C.,3 ED.,1988,p.215;
Maraist,4 ED.,2001,pp.57-59.也可見《瑞典海上法典》第13章第42條。轉引自[加拿大]威廉.臺特雷. 國際海商法[M]. 張永堅,等譯. 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35.
[7] 李勤昌. 論海運提單的運輸合同屬性[J]. 世界海運. 2002,25(5):31.
[8] Leduc v. Ward (1888)20 Q.B.D. 475 at p.479,per Lord Esher. 轉引自[英]Stewart C. Body,Andrew S. Burrows,David Foxton. SCRUTTON租船合同與提單[M]. 郭國汀,譯. 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107.
關鍵詞:期貨合同;期貨交易;權益;實現
中圖分類號:F83 文獻標識碼:A
收錄日期:2015年10月10日
一、從期貨交易看期貨合同的概念
鮮明、完整且準確的定義期貨交易關系到我國期貨業的發展,期貨交易的定義目前有以下兩種見解:
一是日本學者所支持的期貨交易買賣的標的物是商品,現貨交易和期貨交易的區別是交易當事人觀念不同而造成兩者的功能不同,與交易標的物沒有關系,期貨的交易標的不是標準合約或標準合同。作為交易所制定的期貨合同標準條款的標準合約只有在交易當事人通過競價的方式確定了數量和價格條款后才成立了真正的期貨合同。現實中的期貨交易是根據交易所規定的方法和條件而進行的當事人承諾將來一定時間交收根據標的物約定價格、當事人承諾在一定時間交付標的物及其價款的買賣與當時實際價格之差計算的款項的交易和當事人之間將可單方面決定的前兩項所述交易權利賦予對方,對方為此支付的權利金的交易,而并不是買賣期貨標準合約。
二是所謂期貨交易就是期貨合約的買賣。期貨交易與一般意義上的現貨交易有運作方式和功能的不同。期貨交易的典型特征是附有標準合約條款的期貨合約買賣。這樣的認識有助于正確描述期貨交易的過程,同時由于和國際上通常的提法一致而有助于運用法律規范對期貨交易進行管理。
二、期貨合同法律責任與期貨交易者權益的實現
(一)違反期貨法律義務的行為。違反法律義務與一般和具體的行為主體相關聯,期貨法律義務主題表現形式有以下幾點:
1、期貨交易所違反法定義務的行為。作為期貨交易管理者和組織者的期貨交易所的義務有維持交易程序的正常以便交易能夠正常進行、配備好切割設備和交割制度以便組織好交割以及履行好執行交易規則的義務。
2、會員行為。連接期貨投資者和期貨交易所的會員不僅履行如要遵守交易規則、繳納會費和其他費用以及接受交易所管理等義務之外,還要盡到作為期貨交易者面對客戶的義務。
3、期貨經營機構從業人員的行為。他們普遍是期貨經營機構的雇傭或工作人員,他們違反的期貨法律義務行為法律會根據有關法人雇傭或工作人員責任的規定處理。而期貨經營機構需要承擔屬于其單位的非期貨從業人員所有的行為責任。
4、客戶的行為。由于客戶的行為而給期貨經紀商造成了經濟損失,需要其承擔法律責任。行為包括欺詐期貨經紀公司、不及時交納保證金和其他費用而給經紀公司造成損失以及其他給經紀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行為。
(二)違反約定義務的行為。屬于民商法律規范的期貨法律應該貫徹“意思自治”的原則。會員單位與期貨交易所之間有關義務的約定主要表現在交易所的章程中。章程的內容體現了全體會員的意志,也同時是交易所的行動綱領。如果會員和交易所沒有按照交割制度、結算制度、交易規則、章程或其他協議履行義務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則必須承擔對應的法律責任。
期貨合同法律責任規定為期貨交易各方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同時期貨合同是保障的基礎。
三、期貨合同交易費用的性質和種類
(一)期貨交易費用的性質。期貨合約簽訂、監督、執行和買賣過程中發生的各種費用以及期貨商品實物轉移過程中發生的各種費用構成期貨交易費用。相比商品的生產成本,涉及到許多與交易有關的組織和個人的期貨交易費用與獨立的經濟單位之間的交易活動有關,而商品生產成本大多與單個企業內部的生產活動有關。
直接期貨交易費用的一部分是交易者為購買交易服務而向中介機構支付的費用和為補償交易管理而向期貨交易監管部門支付的費用。
在資金流通方面,從事期貨合約買賣的交易者最終支付了期貨交易費用。一方支付的期貨交易費用進而轉化為期貨經紀公司、期貨交易所等投資咨詢機構和信息服務機構的收益。套期保值者向投資者提供稱為權利金的風險補償金轉化為投機者的風險利益。
(二)期貨合同交易費用種類。期貨交易中的顯易費用是指交易者參與期貨合約買賣過程中實際支付的包括席位費、手續費、風險基金和保證金等在內的各種費用。交易費用的變化影響期貨交易,同時也由制度和市場決定。
1、保障金費用。作為期貨市場主要資金存量和流量的保證金會因為期貨價格的漲落而在會員和客戶之間、會員之間重新流動,它會從虧損的交易者賬戶流入盈利的交易者賬戶并源源不斷地補充資金到期貨市場。保證金不僅是期貨交易重要的經濟量之一,還是客戶與經濟公司和會員與交易協約關系的保障機制。
2、手續費。買賣雙方期貨合約成交后分別向經紀公司或交易所繳納的費用組成期貨合約交易手續費。作為期貨交易中最直觀的交易費用之一的交易手續費用于交易所或經紀公司提供交易管理、服務的費用。期貨關系鏈中的手續費變化具備連鎖關系。由交易確定的手續費水平位于起點位置,而理論上初創的期貨交易所或盈利性期貨交易所手續費的起點比較高。競爭或壟斷的激烈程度影響經紀公司向客戶收取的手續費高低。一般來說,處于壟斷地位的經紀公司手續費偏高。
四、總結
認定期貨法律責任的基礎是期貨合同,期貨法律關系主體因不履行約定的或法定的義務,或者違反期貨合同而造成損害的需要承擔法律責任。期貨合同和其交易費用影響并決定著期貨交易權益的實現。
主要參考文獻:
[1]李麗.期貨交易中逼倉行為的民事責任研究[D].西南財經大學,2005.
一、組織數學活動,激活學生思維的自主性。
《數學新課程標準》中倡導 “讓學生親身經歷將實際問題抽象成數學模型并進行解釋與應用的過程”。一節數學課,如果老師動得多,那么學生可能就只是一個聽眾,靜的機會多,失去了親身經歷的機會,學生的主體地位很難顯現出來。教師應通過一系列的活動轉化知識的呈現形式,做到貼近生活、貼近實際,培養學生思維的自主性。比如:排隊是我們學生天天都在經歷的生活事例,通過這個活動,可以使學生更為自主地了解基數和序數的知識。人民幣的認識這一課,我創設模擬的商場讓學生在組內進行買賣活動,在自主活動中學生不僅認識了人民幣,而且也學會了簡單的兌換。這樣,在做中學,學習更現自主性。孩子們實實在在地體會到生活中的數學,切實感受數學與自己學習生活的密切聯系,使他們學會用數學的眼光去觀察身邊的事物。因此,自主參與活動是幫助學生積極思維,掌握知識的法寶。
為學生提供了廣闊的思維空間,確保了人人獲得成功,人人都有成功的體驗,學生的主體地位就完全凸現出來。因此,學生學習的自主性得到充分地調動,學生的思維十分活躍。比起教師出示一幅圖讓學生去觀察得出結論的過程來,學生理解、獲取知識的效果更好。教師的動不等于學生的動,課堂上盡可能讓學生的手、腦都動起來,自主地去體驗成功吧!
二、組織數學活動,激活學生思維的靈活性。
小學數學新課程標準十分強調學生是數學學習的主體,注意讓學生運用所學的知識,靈活地解決生活中的實際問題。誘發學生思維的源頭就是課堂,在組織數學活動過程中,我們要激活學生的思維、思路和行為。鼓勵學生標新立異,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學活知識,用活知識。
例如:教學兩位數減一位數的退位減法時,我創設買玩具的活動情景,讓學生用36元錢買一件價值8元的玩具,看看還剩多少元?學生通過活動、交流得出了幾種不同的計算方法。有的小組認為可以先用10元減8元,再加上沒用的26元得28元;有的小組認為可以先用36減6再減2得28元;還有的小組認為6減8不夠減就用16減8得8,再加20得28元……經過討論,學生們還爭著說在不同的情況下可以用不同的計算方法,如果老是想著一種方法有時就不方便計算了。
我讓學生課后用一用自己想出的計算方法,看看什么時候你會用什么樣的方法計算。第二天學生興高采烈地對說:我有21元,買文具盒要用6元,我就用10元減去6元得4元,再加11元,就剩下15元了;我有32個珠子,送給弟弟8顆后還有24顆,因為12減8等于4再加20就是24顆了……學生通過在生活中去看,去想,來課堂上議一議、算一算,把數學課的知識靈活運用到平時的生活實際中,覺得學了數學非常有用,這樣的數學活動培養了思維的靈活性。
三、組織數學活動,激活學生思維的創造性。
小學數學新課程標準指出:學生是教學活動的主體,教師應成為教學活動的組織者,指導者和參與者。在教學過程中,教師要充分發揮創造性,依據學生的年齡特征和認知水平,設計探索性和開放性的問題,給學生提供自主探索的機會。讓學生在觀察操作、討論、交流、猜測、歸納和分析、整理過程中,理解數學問題的提出、數學概念的形成和數學結論的獲得,以及數學知識的應用。
例如,教學“角的分類”一課時,我為學生提供了十個角為學具,以小組合作的形式,讓學生先量出各個角的度數,然后各小組進行討論,把十個角進行分類。匯報時,學生各抒己見,發現劃分的標準不一樣,得到的種類也不同。在這一操作過程中,培養了學生多角度的創造性思維。當學生按照三角形角的特點分為三類時,我要求學生根據三類角的特點,大膽地為它們取名字。學生爭著回答,課堂氣氛達到了。對于取對名字的學生我及時加以表揚,大大樹立了學生的自信心。把學生置于主體地位,把學習數學知識轉化為數學活動,使學生學得輕松、學得靈活,從而最大限度地挖掘了學生的潛能,激發學生的創新意識。
活動腳手架租賃合同范文一出租方(甲方):常州新北區三井建筑設備經營部
承租方(乙方):常州大唐建設發展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租賃合同(以下簡稱“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賃物件的所有權
所租賃物的所有權屬于甲方。乙方租賃物件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乙方不得在租賃期間對租賃物件進行銷售、轉讓、轉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賃物件所有權的行為。
第二條:租賃、搭設費用及期限:
1、腳手架租賃數量:114套,租賃期限:10天租金:1.5*114*10=1710元
2、租用調節桿:50只 租賃期限:10天租金::0.5*50*10=250元
3、運費:4次*250=1000元
4、搭設人工費:30個工*200元=6000元
合計:1710+250+1000+6000=8960元
5、稅金:8960*5%=448元
總計:8960+448=9408元
(腳手架租賃期限及搭設人工按現場實際情況計算)
搭設方案見附圖
注:腳手架每套包括(門架兩片、臺板一塊、斜撐兩付)
第三條:驗收方式:
以按圖紙搭設,滿足現場施工要求為驗收標準
第四條:租賃物件的使用、維修、保養及費用
1、租賃物件在租賃期內由乙方使用,乙方應負責日常維修保養。
2、安裝時要將腳手架安裝平穩,地面不平時必須用調節輪或調節腳,超過兩層要安裝固定件和安全建筑物固定,工作臺移動時嚴禁登人。
3、租賃物件在甲方搭設期間內發生事故或造成其他損失時,由甲方對此承擔全部責任。
4、腳手架在使用期間由于甲方搭設不當引起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負全部責任。
第五條: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根據我國《經濟合同法》有關條款解決。如不能解決時,由出租方所在地經濟法庭判決。
第六條:其他: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雙方各執一份,以正本為憑。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活動腳手架租賃合同范文二出租方(甲方):貞豐南環路來威漆專賣店
承租方(乙方): 施工地址:
經甲乙雙方協議如下:
一、甲方出租的腳手架及滑輪質量問題,均需乙方肯定其質量方可承租,承租方在使用中請嚴格檢查,安全操作,承租使用過程中引發任何安全問題均與甲方無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如有遺失損壞,乙方照價賠償,租金實算,何時賠償清楚,租金何時終止。
三、發貨時請當場點清,離站概不負責,如有損壞變形,一律半有水平調節滑輪,以便調節高度誤差。使用調節滑輪,一定要注意剎車。以防斜坡溜架。搭設多層架,采用重疊搭法,或與墻壁、固定體連接。架子移動時,上邊切不可站人,或放任何東西,以防移動時掉下,施工時請嚴格按國家安全標準進行施工。
四、乙方租賃物資總價值 元,押金 萬 仟 佰 拾 元,租賃時間略 天。租賃時間超過一個月,必需每月結算一次。
甲方簽字: 聯系電話: 乙方簽字: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生效
活動腳手架租賃合同范文三出租方(甲方):天津榮興建筑設備租賃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一、 租賃物使用地:
二、 租期不足一個月則按一個月結算。
三、 租期超過一個月時,乙方必須每月結算一次租費,并在退清租賃物資時結清租費。如不按期結算加收租費30%滯納金。
四、 合同簽訂后實際履行前,乙方須預交押金 元。并提交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單位授權委托書、合同經辦人、提貨人、退貨人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除合同約定的提貨人或合同經辦人另行書面指定的提貨人以外,甲方有權拒絕發貨。
五、 租賃期間,由乙方負責租賃物的維修、保養,對于退貨時乙方未進行維修、保養的部分,由乙方承擔修理費,修理費每噸 元。
六、 租賃物資丟失、報廢、損壞按附表原值賠償,如當時市場價值高于附表原值時,按照市場價值賠償。單位租金以附表所列為準。(見附表)
七、 租賃物資的規格、型號、數量以提貨單所載為準,以雙方提貨、退貨以經手人簽字的提貨單和退貨單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雙方約定的提貨人為: 。
八、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對租賃貨物進行轉讓、設定抵押、出售、發生上述情形的,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
九、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裁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定時間: 簽定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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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晚間,交通銀行(601328.SH,下稱“交行”)公告稱,目前正高度關注國家在混合所有制經濟以及金融體制改革等方面的要求,正在積極研究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公司內部治理機制的可行方案,以此推動公司改革的深化。
消息一出,7月29日交行一字漲停,并帶動銀行板塊大漲。交行金融研究中相關人士告訴《中國經濟周刊》,他們正在參與研究交行關于混合所有制發展的相關方案。但目前不方便透露相關研究話題,可以密切關注半年報,待半年報后,公司高管可以回答相關問題。
7月中旬,國資委已確定在國家開發投資公司、中糧集團等6家公司開展改革試點,其中重要內容就是中央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試點。銀行進行混合所有制改革,預計也會成為大勢所趨。
多位受訪人士表示,盡管從股權上看多數銀行已經多元化,但混合所有制改革會對高管、員工激勵等商業銀行市場化改革起到不小作用。
為什么是交行?
現在看來,交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早已現端倪。
交行董事長牛錫明于5月20日在上海就曾公開表示,“目前銀行業雖已有混合所有制之名,但尚未達到混合所有制之實,離充分市場化、商業化的現代商業銀行運行機制尚有差距。”
他透露,交行作為上市銀行,在股權結構上已均衡化與多元化,具有混合所有制經濟特征,下一步將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不會造成國有資產流失。保留外資銀行股份則有利于商業銀行的對外開放水平。
作為國有大型商業銀行,這一度被視為國有銀行高層首度對混合所有制改革表態,交行對試點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意愿已很明顯。
對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設想,牛錫明曾展望:“要完善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高管層的公司治理,形成董事會與管理層相對獨立運作、互相制衡的機制,讓董事會在戰略管理、高管人員管理、薪酬管理和業務風險管理中發揮主要作用。”
而在今年全國“兩會”上,另一家國有大行――中國銀行(下稱“中行”)監事、全國政協委員梅興保就在提案中建議,可選擇兩家大型銀行和一家大型保險公司、一家國有控股的券商深化試點混合所有制。
梅興保認為,雖然國有大型銀行從股權形式上均為國有股、外資股、民營資本組成的混合所有制,但國有股獨大的問題仍然突出,真正的混合所有制的運行機制尚需做實。
當前,各大金融機構尤其是大型商業銀行經營業績很好,股價卻低位徘徊,這是引進社會資本、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較好的時間窗口。
7月14日,國務院總理主持召開經濟形勢座談會,聽取部分中央企業、地方國企和民營企業負責人的看法和建議,約見了6位來自外貿、建筑、金融、家電、農資、互聯網等行業領域的企業家。作為金融領域的唯一代表,交行董事長牛錫明位列其中。
據當日央視《新聞聯播》稱,指出,面對世界經濟紛繁復雜、全球競爭日趨激烈的局面,企業不能坐等觀望,而要搶抓機遇、敢闖敢試、主動轉型。當前一些企業逆勢增長,充分說明抓緊促改革、調結構、推動轉型升級才是擺脫困境的根本出路。
在外界看來,搶抓機遇、主動轉型和交行目前的“心態”非常切合。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告訴《中國經濟周刊》,和工、農、中、建四家國有大行相比,交行股權結構相對分散,并以較大股權比例引入了外資,初步具備了混合所有制的特征。交行一季報顯示,截至2014年3月末,財政部持有交行共計26.53%的股份,為第一大股東。同時,匯豐銀行持有交行18.70%的股份,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社保基金)持有交行4.42%的股份。
“另一方面,它的總體資產規模相對工、農、中、建這些大行來講,要小一些,所以通過交通銀行做混合所有制試點工作,符合風險可控,而且操作性比較強的原則。”郭田勇表示。
如何“迎考”
在外界看來,雖然交行擁有了進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良好基礎,但要真正成為混合所有制企業則還有很多地方需要完善。
在北京金融衍生品研究院首席宏觀經濟研究員趙慶明看來,在公司治理上商業銀行普遍存在董事會決策功能不足、內部制衡機制不夠健全等問題。而在外部環境方面,商業銀行面臨利率市場化、互聯網金融崛起等深刻變化,競爭環境日益激烈。
此前,交行董事長牛錫明提出深化銀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應堅持的原則與思路,包括堅持國有控股地位,保持股權結構均衡,深化公司治理機制,更好發揮董事會的作用等。分析人士稱,交行目前已經是股份制商業銀行,所以不一定會馬上涉及股東變化,但不排除未來會進一步引入新的股東,以進一步完善現代企業制度管理。
但中金公司分析師認為,預期交行的股權結構變化并不會有太大改變,包括高管、員工激勵在內的市場化改革才是最大看點。
正如外界所預期的那樣,交行在為“迎考”混合所有制的過程中,一直在做積極準備。
今年3月份,牛錫明曾表示,交行將以事業部制為突破口,釋放改革紅利,形成新的利潤增長極。“我們相信中國的銀行業已經進入到了事業部制改革的階段。”牛錫明說,交行將把事業部制作為轉變發展模式的主攻方向,并以此帶動管理體制的全方位創新,努力為交行轉型發展注入新的動力。
《中國經濟周刊》從接近交行人士處獲悉,交行此番組織架構改革決心不小,要把利潤中心建成真正的事業部。總行金融市場、貴金屬、離岸金融、票據業務中心已正式掛牌,接下來交行將在明確目標、責權利相統一的基礎上,盡快實現業務、管理、費用、工資、核算真正獨立。
關鍵詞:班班通技術;初中語文教學;優化
班班通技術是集圖文、聲音、影像于一w的現代化科學技術,將其應用在語文教學中有利于將抽象的語言文化具象化,帶給學生視覺上的沖擊,吸引學生的興趣,提供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優化課堂結構。與此同時,為防止教師和學生對于班班通技術過度依賴,教師在教學中要學會靈活運用班班通,促進教學。
1利用班班通技術的直觀性和視覺性。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
小學語文在所有的課程中處于較為微妙的地位:一方面,語文身為我國母語,學生有著良好的語言基礎,在理解和使用上較為輕松;另一方面,正是由于對母語熟悉,使得學生在學習過程中感覺不到挑戰性,加上傳統教學的“填鴨式”教學,使得學生對語文的興趣遠遠不如數學和英語等學科。班班通技術解決了傳統語文教學的弊端。班班通技術是集圖文、聲音、影像于一體的現代化科學技術,應用于語文教學中,既可以提供真人朗誦的音頻指導,又能夠通過圖片或視頻的展示將文章內容具體化,對于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有著重要的作用。
例如,《蘇州園林》這篇課文中,葉圣陶先生多次提及蘇州園林“如在畫圖中”,并且突出在蘇州園林的細節描寫如假山、池沼、樹木以及結構的設計上。雖然作者描繪的非常細致,讓人向往,但是傳統的教學中,教師只能夠采用讀教材的方式教學,并不能讓學生真正感受到蘇州園林的美麗景致,學生對于語文課堂的興趣自然不高。然而,運用班班通技術可以為學生直觀的展示蘇州園林的圖片或視頻,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從而達到教學目的。2結合教材內容,巧用班班通資源
班班通技術為現代教學提供了豐富的教學資源,包括圖片、視頻、flas、音頻、文字信息等,這些教學資源該如何選用,應該選用其中的一種或是幾種都需要教師刻苦鉆研教材,結合教材內容和學生的認知心理做出決定。學生是學習的主體,是教師教授教材的對象,教學的目的是促進學生的進步與發展。因此,教師在制作課件時要充分考慮到教材和學生兩方便因素:①考慮學生的性格特征,初中期的學生性格活潑,上課較容易走神,難以集中注意力,個別學生性格較內向,不愛發言等。對于性格活潑、好動的學生,最有效的教學方法就是利用新鮮的事物吸引其注意力,對于內向的學生,教師要為他們設置小任務,使他們養成愛發言的習慣等;②考慮教材內容,教材是教學的主要內容,教師在課件中要重點突出教材的重點和難點,為學生學習提供方向。同時,針對教材內容的不同應該選用不同的教學資源,例如,《陋室銘》是我國唐代文學家劉禹錫的古文作品,文章通過用托物言志的手法表達作者的生活態度。對于這類文章,使用圖片或者視頻資源很明顯不太恰當,因為文章重點不在于寫景,但是教師可以采用音頻來指導學生進行古文朗誦。此外,在教授《荷塘月色》文章時,教師可以才用將現代歌曲《荷塘月色》穿插在整個課件之中,增強學生的帶入感。班班通技術知識教學的輔助手段,教師要靈活運用這種先進手段,結合教材和學生的實際情況選擇最有效的教學資源來進行教學,以達到事半功倍、提高學習學習效率的作用。
3合理利用班班通技術,優化課堂結構
課堂結構包括課題的引入、講解、練習和延伸等,教師可通過合理應用班班通達到優化課堂結構的效果。課題引入可采用圖片、話題引導等方式,使導入更加自然合理。新知識的講解需要充分利用班班通技術的輔助作用。教師需要將更多的學習資源呈現給學生,通過全方面的教材重點和教材難點的解說,強化學生的知識遷移能力,提高學生的閱讀理解能力和創新思維能力,同時通過對教材內容的進一步擴展和延伸,豐富學生的知識儲備,擴大學生的視野范圍。運用班班通技術輔助教學還能夠提高學生的課堂參與度和活躍度,調節課堂氛圍,實現開放式教學和啟發式教學,提高學生的學習能力。例如,在學習《陋室銘》時,教師可以組織學生兩人一組進行上臺表演,在活躍了課堂氛圍之后向學生提出幾個新的問題。要求學生可以進行合作探究,最后總結出作者真正要表達的含義。通過這種方式的學習能夠使學生更加深刻的了解到文章的中心思想,同時提高了語文閱讀理解的能力。
4尊重學生的主體性地位
新課程改革要求充分尊重學生的主體性地位。班班通技術只是一種技術,其輔助作用,教師和學生在學習的過程中都不能夠過分依賴于班班通,一方面要求教師和學生要注意將課件資料與教材的文字信息相結合,另一方面要求教師在教學過程中合理采用先進的教學模式,尊重學生的主體性地位。班班通技術的應用不代表就是教學模式的改革,如果教師從傳統的“念教材”變成了“念課件”,那么教學的實質就沒有改變。教師在應用班班通的同時要注意學生的掌握程度和學習情況,教師應盡量少說話,通過設計問題和任務的形式讓學生多說、多學習、多談論,尊重學生在課堂的主體性地位。
關鍵詞:小學教育;安全問題;教學策略
隨著時代的進步和社會的發展,小學生在成長和學習過程中,面臨的問題越來越多,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成為學界和教育者所共同關心和關注的重要課題。開展小學《生活生態安全》教學,一方面可以培養和提升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同時還可以擴充學生的實用性知識儲備,開闊學生的學習視野,在提升學生的學科能力的同時,提升學生的綜合素質。
小學生是國家和民族的希望,同時也是一個家庭的幸福寄托,他們是否能夠健康快樂的成長,是全社會共同關心的重要問題。在當今社會,越來越多學生的安全得不到保障,其中的主要原因是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較為薄弱,家庭、學校以及社會對學生安全教育方面的缺失。針對這種社會現實問題,學校在對學生進行教育時,除了關心學生的知識性學習,同時也應該注重對于學生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的培養和提升。小學《生活生態安全》教學對于學生而言有著十分重要的價值和意義,在小學教育階段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可以有效提升學生的安全意識,提升學生的自我保護技能和自我保護能力,從而使學生能夠更加健康的成長和學習。
在小學階段,由于心智發育還不健全,學生的認知能力和判斷能力,仍然處在一個十分低下的水平,這就使得他們在面對各種各樣的生活安全問題時,無法做出正確的認知和判斷,在面對各種危機時往往會手忙腳亂,缺少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同時,當下各種社會問題此起彼伏,校園之外的各種不穩定因素以及校園之中的各種問題,使得學生處于各種危險的包圍中,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可以使學生更加清晰的認識和判斷自己所處的環境,從而提升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除了上述所提到的社會問題,學生在日常生活中也常常容易出現盲目誤判的現象,在用水、用電方等面,存在著一定的安全隱患,極易發生各種意外和危險。因此小學教育階段的教育者,應該從學生所處的年g、階段、社會環境和校園環境等多方面進行審視和思考,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意識,改進安全教育手段和策略,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能力以及問題判斷能力,引導學生在小學階段形成正確的安全思想意識,為學生今后的學習和發展,提供必要的前提條件,打下堅實的基礎。那么應該如何根據小學階段安全教育現狀,改進安全教育的理念和教育方法,改進安全教育質量,提升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呢?下面我將結合《生活生態安全》教學經驗,談談我對這個問題的幾點看法。
首先,教師在對學生進行《生活生態安全》教學時,應該使學生充分的認識到,進行安全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改變學生對于安全教育的認知和理解,使學生深刻的理解進行安全學習的重要價值和意義。從而提升學生的安全教育學習積極性和主動性,使學生能夠更加有效的融入教師所設置的安全教育情境和氛圍之中,改進小學安全教育的教學質量。小學階段的學生好奇心較重,教師在安全教育過程中可以充分利用學生的好奇心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和主動性。
對于安全教育而言,它的很多教育內容和學生所處的日常生活聯系較為緊密,對于學生而言不具有學科教學的神秘性和理論性,因此學生在進行安全教育方面的學習時,容易對學習內容形成錯誤的認識和理解,使學生認為安全教育只是一種游戲式的教學,從而使學生在學習過程中,難以集中學習精力,跟隨教師的講解和分析進行有效的學習。同時安全教育過程中,教師的教學語言較為平實生動,和其他學科教師的教學語言大相徑庭,學生也會因此而減少自身對于安全教育的重視程度,將安全教育看作是一種消遣性、娛樂性的學習,學生在進行安全教育的學習時,會因為這種錯誤的學科認知而產生松懈的、游戲化的學習心理,影響安全教育教學質量的提升以及學生安全意識的培養。因此教師在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時,應該轉變學生的學習思想,使學生能夠充分認識到進行安全學習的原因和目的,以及其所具有的重要教學意義,從而使學生能夠真正的集中精力,端正學習態度,融入教師的安全教育教學過程之中,認真的進行安全教育知識的學習和理解。
其次,教師在進行《生活生態安全》教學的過程中,應該運用實例對學生進行教學,以實例來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避免照抄照搬教材上的教學語言,對學生進行枯燥的說教型教學,而是應該從學生的學習心理和學習需求出發,采取實例和實際演練的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提升安全教育課程的教學質量。在現階段的小學安全教育教學中,教師習慣性的采取陳舊簡單的教學方法對學生進行教學,在教學策略方面往往是通過說教式的教學,運用班級黑板報和宣傳欄等,向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相關知識的講解和灌輸,這種教學方式不僅不能有效的激發學生的安全教育學習興趣,同時還使得安全教育停留在一個十分淺顯的層次上,無法使學生真正的理解和掌握安全教育的實質和目的。
針對這種教學問題,教師應該在安全教育教學過程中,根據學生的學習能力和心理接受水平,在教學中穿插相關的實例,通過對這些實例進行透徹的解析,使學生能夠掌握相關的安全知識和自我保護的方法,從而提升小學安全教育的教學質量。值得注意的是教師在進行安全教育實例選擇時,應該考慮到學生的年齡和心理等因素,選擇適合學生觀看的,學生能夠接受和理解的實例進行分析和講解,避免選擇那些過于血腥的實例,給學生的心理造成不必要的傷害和影響。
公安部副部長劉金國指出,2005年在預防治安災害事故、保障公共安全方面,全國出現了治安事故、火災和道路交通事故全面下降的良好態勢。
據了解2005年,全國共舉辦200人以上的大型群眾性活動3.6萬多場,發生了1起人員傷亡事故;發生煙花爆竹爆炸事故88起,與2004年相比,死亡人數、受傷人數和經濟損失有較大幅度下降;發生火災23.6萬起,道路交通事故45萬起,與2004年相比均有所下降。
劉金國指出,當前發生治安災害事故的隱患仍然大量存在,公共安全的基礎還比較脆弱,春節即將來臨,進入各類治安災害事故的多發期,維護公共安全工作面臨著更加嚴峻的挑戰。
一是春運期間全國道路客運量將達到18.6億人次,比去年春運增長3%,超載、超員問題很可能出現大的反彈,增加了發生特大交通事故的幾率,道路交通安全面臨巨大的壓力。
二是冬季氣候寒冷,風干物燥,用火、用電、用油、用氣增多,歷來是火災的多發季節,極易引發火災事故。
三是春節期間大型慶祝活動、商業促銷活動增多,公共場所人員密集,稍有不慎,容易造成群死群傷事故。
關鍵詞:香樟;樹冠類型;成活率
中圖分類號:S792.23 文獻標識碼:A DOI:10.11974/nyyjs.20150501070
香樟為樟科、香樟屬常綠喬木,因樹形優美、生長迅速、具有獨特香味和較高的抗污染能力,是園林綠化的首選樹種。但由于香樟栽植時間比較短,受氣溫和種植方法等因素影響較大,往往栽植的成活率不高,因此,本文通過3a的香樟栽植試驗,對不同冠型、不同時間下種植香樟成活率進行研究,為今后提高香樟種植成活率提供科研依據。
1 香樟種植技術要點
1.1 苗木選擇
試驗所用的栽植香樟苗木購買于廣西天普苗木有限公司。其苗木高2.5m,胸徑為3~5cm,所選苗木均健壯、顏色較佳、無病蟲危害,也沒有缺營養元素的植株,栽植前,要按照樹冠類型進行分類,以方便調查,樹冠分為全冠、半冠及截桿。
1.2 栽植時間
一般香樟栽植期應選擇在春季08:00~11:00或14:00~16:00,冬季栽植必須要錯過嚴寒期,并采用保暖措施防止香樟受到凍寒而死亡。香樟修剪后要及時種植,如果從遠處調運,可采用塑料薄膜將根蔸包住便于保濕。本試驗的栽植時間分別設在早春、晚秋及冬季進行。
1.3 栽植方法
栽植穴深30~40cm,直徑15~25cm,穴的底部要施用適量的腐熟有機肥并鋪上5cm的細土墊層,然后將香樟樹苗的塑料薄膜去掉,放入穴內,然后回填土層,踏實、支撐。苗木栽植之后應該立即灌水,灌水量以土圍堰灌滿為止,以便水能夠順著圍堰流到穴內。
1.4 苗木管護
苗木栽植后,分別在3d、7d、14d時澆3遍水,同時用稻草繩從樹干基部開始纏繞,纏到樹干的2/3處即可,目的為了保濕防凍,同時也避免機械和人為的碰撞。而截干苗木如果在冬季栽植時,要注意保暖,采取同樣的方法,用稻草繩纏繞樹干直到頂端10cm處距離,并用塑料簿膜進行捆扎,防止苗木失水風干。
2 不同栽植因素對香樟苗木成活率的影響
2.1 不同時間對香樟苗木成活率的影響
由表1可以看出,不同栽植時間下,香樟苗木成活率有很大的差異,其中早春3月20日和4月9日栽植的苗木成活率較高,分別為98.3%和88.5%,秋季10月5日栽植的樹苗,成活率為50%,最低成活率的栽植時間是在冬季12月3日,僅有17.5%。這也說明,早春時期樹苗處于休眠狀態,對外界條件刺激不敏感,當栽植后,氣溫逐漸回暖,日照充足,這樣往往成活率很高。而冬季栽植樹苗,由于受到冷空氣的影響,苗木抵抗風寒能力較差,因此成活率自然不高。通過不同時間的比較,筆者認為在早春3月末到4月中旬是栽植香樟苗木的最佳時期。
表1 不同栽植時間對香樟苗木成活率的影響
栽植時間 總栽植植株數 成活株數 成活率/%
3月20日 120 118 98.3
4月9日 35 31 88.5
10月5日 28 14 50
11月25日 50 18 36
12月3日 40 7 17.5
2.2 不同冠型對香樟苗木成活率的影響
表2和表3分別表示在春季和冬季栽植不同冠型對香樟苗木成活率影響,結果表明,在春季栽植后,截桿類型的成活率最高,為90.9%,半冠其次,為47.5%,而全冠成活率是最低的,僅有24%。在冬季栽植后,3種冠型的成活率均不高,其中截桿的存活率為22.5%,半冠存活率15%,全冠類型均死亡,存活率為0。這說明,在冬季,半冠和全冠苗木由于枝葉,遇到風寒對樹體傷害較大,因此,采用半冠和全冠苗木不適宜在冬季種植。
表2 早春栽植不同冠型對香樟苗木成活率的影響
冠型 栽植株數/株 成活株數/株 成活率/%
全冠 25 5 24
半冠 40 19 47.5
截桿 55 50 90.9
表3 冬季栽植不同冠型對香樟苗木成活率的影響
冠型 栽植株數/株 成活株數/株 成活率/%
全冠 20 0 0
半冠 20 3 15
截桿 40 9 22.5
2.3 不同保護方法對截桿栽植成活率的影響
由表4可知,在使用不同保護方法、不同時間下,截桿栽植成活率存在明顯差異,采用草繩纏干 2/3和草繩纏至頂端15cm 處,外用薄膜包裹,頂端用薄膜包嚴2種方法后,成活率都在90%以上,而冬天栽植采用草繩纏干 2/3的方法,存活率明顯降低,僅有8.6%。因此,對于截桿栽植來說,只要采取較好的保護措施,在冬季一樣可以進行栽植,且對存活率沒有明顯的影響。
表4 不同保護方法對截桿栽植成活率的影響
栽植時間 保護方法 總栽植植株數 成活株數 成活率%
3月20日 草繩纏干 2/3 105 103 98.1
11月25日 草繩纏干 2/3 70 6 8.6
12月3日 草繩纏至頂端15cm 處,外用薄膜包裹,
頂端用薄膜包嚴 70 65 92.8
3 結 論
經過試驗比較分析得出,不同樹冠類型均適合在春季進行栽植,成活率較高,全冠和半冠不適合在冬季進行種植,因為枝葉過多,無法實施相關保護措施,造成樹體受寒風侵襲,導致苗木枯亡。而截桿苗木栽植可以在冬季進行,但必須要采取草繩纏至頂端15cm 處,外用薄膜包裹,頂端用薄膜包嚴的方法進行。此外,3種樹冠類型無論在早春還是冬季種植,截桿的存活率均為最高,最低的為全冠。
參考文獻
[1] 李建成.香樟不同栽植時間和樹冠類型成活率調查[J].河南林業科學,2008,28(1):3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