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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防安全網格劃分和工作目標
(一)網格劃分:以區行政區域為單元,劃分大網格;以鎮(處)行政轄區為單元,劃分中網格;以社區(行政村)為單元劃分小網格;以民居樓院、村民小組、小區物業、社會單位等為單元,劃分單元格,構建“全覆蓋、無盲區”的消防安全管理網絡。
(二)工作目標:今年100%的鎮(處)要推行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30%的社區(行政村)的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組織和工作機制要實現“責任明晰、機制健全、運行高效”的目標。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分別要有60%、80%和100%的社區(行政村)的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組織和工作機制實現上述目標。
二、工作任務
(一)成立消防組織。大網格:區管委會主要負責人為大網格消防工作第一責任人,要推動防火安全委員會更名為消防安全委員會,調整成員單位和領導,成立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大網格消防工作的組織實施。中網格:各鎮政府(管理處)主要負責人是中網格消防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要推動成立以綜治辦、司法所、民政辦、城建辦、農林辦、安監站、房管所、財政所、工商分局、公安派出所等有關負責人為成員的消防安全委員會,明確1名政府負責人為主任,設立消防辦公室并確定2-3名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負責中網格消防工作的組織實施。小網格:社區居(行政村)委會主任是小網格消防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每個社區、行政村都要明確1-2名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負責小網格消防工作的組織實施。單元格:村民小組負責人、樓(院)長、物業和社會單位的負責人是單元格消防安全管理的負責人,負責在單元格內建立群眾性消防安全自治組織,開展群眾性消防工作。
(二)加強消防力量。大網格:加強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出臺相應保障措施,建立長效機制。中網格:鎮(處)要建立政府專職消防隊;充分發揮巡防、保安隊伍作用,加強對保安員的消防培訓,每個鎮(處)要建立一支10-30人的兼職消防安全巡防隊伍。小網格:要積極發展社區消防督導員、小區消防管理員、高層建筑消防宣傳員等消防專員,擴大基層消防力量覆蓋面。單元格:要積極開展“村企聯防、企企聯防、鄰里守望”等活動,廣泛調動群眾參與消防工作。
(三)落實消防檢查。大網格: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重大節日、活動組織各部門開展針對性的聯合檢查和專項整治。中網格:要結合轄區消防安全形勢和季節特點,深入開展消防安全集中排查整治和各類專項治理行動,消除火災隱患,懲治消防違法違規行為。小網格:要定期對居民樓院(小區)、村組和沿街門店、小單位、小場所等開展消防安全排查。單元格:要每天開展以安全疏散設施、消防設施、滅火器具、用火、用電、用油、用氣等為重點的消防安全巡查。
(四)開展消防宣傳。大網格:制定消防宣傳計劃和工作方案,指導中、小網格開展消防安全宣傳培訓工作。中網格:要進一步深化消防宣傳“五進”活動,廣泛動員各基層組織和消防志愿者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普及消防常識。小網格:要在社區、行政村、居民樓院、單位和場所設置消防宣傳櫥窗(標牌),通過互聯網建立防火宣傳QQ群,利用戶外視頻、樓宇電視播放消防公益廣告,有條件的要依托社區服務中心、農村文化室,建設消防教育體驗活動室,定期組織各單元格內的群眾參加消防教育和體驗。每個單元格每年要組織一次全民疏散逃生演練。
(五)完善消防設施。各鎮(處)要按照《<省專職消防隊和志愿消防隊建設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規定,為專職消防隊和志愿消防隊配備消防車輛裝備和滅火救援器材。鎮(處)要為消防安全巡防隊伍配備電動消防巡邏車、消防電動自行車。鎮(處)和居(村)委會要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器材以及小喇叭、視頻教學等防火宣傳器材。各級網格要加強對消防設施和裝備器材的管理,維護保養好各類消防設施和裝備器材;要在網格和單位的重點部位設置消防器材集中存放點,定期維護保養和更新,確保完整好用。
(六)建立消防檔案。鎮(處)要設立消防辦公室,社區(村)要設立“保消合一”巡防室,配備必須的辦公用品,制定各項消防安全工作職責、制度,分級建立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臺帳,全面、詳細、動態地記錄轄區消防安全基本情況以及消防安全巡防、隱患整治、宣傳培訓、滅火演練、應急疏散等網格化管理工作情況。
(七)分級推動落實。區消防大隊和公安派出所要積極推動創新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分級檢查、督導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的落實。區公安消防部門要推動大網格和中網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公安派出所要在公安消防部門的指導下,推動小網格(含單元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監督干部和社區民警要經常深入轄區網格,指導、推動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深入開展。
三、實施步驟
2012年全區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結合公安派出所消防試點,分三階段進行:
(一)部署動員階段(2012年6月27日至7月1日)。各單位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或工作計劃,在全面部署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的基礎上,確定試點單位(包括鎮(處)、居委會、村委會),同時確定2012、2013、2014和2015年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擬達標的鎮(處)、居委會、村委會,層層召開會議進行動員。
(二)組織實施階段(2012年7月2日至9月20日)。各單位要對照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實施方案和工作任務,認真抓好試點和轄區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各項工作的落實。區、鎮(處)、社區(行政村)三級層層召開試點現場會,全面推廣試點經驗,建立健全網格化管理機制,開展常態化消防安全檢查、經常性消防宣傳和初起火災撲救工作,并重點推進今年擬達標鎮(處)的消防安全網格化建設。
(三)總結驗收階段(2012年9月21日至9月28日)。區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根據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檢查方案和驗收標準,組織對全區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進行檢查,對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達標的鎮(處)、社區(行政村)進行驗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領導責任。推行網格化管理是消防安全管理的一項創新舉措,是推進消防工作社會化的一條重要途徑。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落實領導責任,將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確保基層消防工作有組織機構、管理人員和專門力量,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并及時上報有關材料。
(二)圍繞中心工作,落實經費保障。各單位要加大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經費的投入力度,將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保障性經費納入地方財政預算足額保障,并逐年遞增。要加大消防裝備資金投入,為鎮(處)專職消防隊、志愿消防隊和“保消合一”隊伍配足消防裝備和器材,確保滿足防火巡查和滅火救援工作基本需要。
時至今日,南京市大城管改革的內涵,已經遠遠超越了當初單純的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改革試點工作。其實質是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深化,是大部制改革模式的一種探索,由相對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向綜合管理逐步推進,將城管從市容市貌、環境衛生管理的狹義范疇擴展到廣義范疇,實現城市管理的決策、執行和監督適度分離,旨在推進城市管理法治化建設。
一、南京市大城管改革的特點
2010年4月,南京市全面啟動大城管體制改革,市政府根據“三定方案”所確立的各個職能部門的法定職責,對涉及城市管理的15個部門的42項職責,共797項行政權力進行梳理,從實現現代化城市的科學管理目標,將原有的42個職能部門進行整合,調整變動了26個機構,減少了9個正局級機構,將過去有些管理交叉、責任分散的部門實行職能有機統一。撤銷市容局、市政公用局、園林局,成立新的城市管理局,同時加掛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牌子,并在“三定”方案中明確市城管局負責“承擔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主要包括市容管理、環境衛生管理、愛國衛生管理、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市政管理、綠化管理和數字城管綜合考評八項主要職能,以及城區防汛工作。原市容局所屬的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支隊,與原市政、園林的執法隊伍合并,升格為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總隊,副局級建制。2012年,南京結合多年“大城管”改革實踐,制定了作為城市治理“小憲法”的《南京市城市治理條例》,系統性規定了城市治理的主體和范圍、城市治理原則、管理體制、公眾參與、城市管理事項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等內容。至此,南京大城管的框架基本形成,其主要特點如下所述。
(一)打破傳統觀念,樹立起多元主體共同參與為核心的城市治理理念
南京市在多年大城管改革實踐中充分認識到:傳統的城市管理模式已經不適應現代民主政治的發展,應及時將“以人為本、公眾參與、共同治理”的理念引入現代城市治理中,實行政府主導、社會協同、公私合作,提供多樣化的利益表達渠道,確保決策執行的順暢,落實民眾權益,有利于秩序穩定和城市發展。因此,南京市在全國率先突破和創新理念,倡導以多元主體共同參與為核心的先進的城市治理理念,在城市管理中重視市場作用、貫徹參與式民主,處理好城市管理與改善民生,處理好公共秩序與公民權利之間的關系,樹立“管理與服務相結合、以服務為根本目標”的管理理念,在管理體制中注重社會力量和社會組織的培育,積極發揮事業單位、行業協會、社區、公民的力量,有效彌補政府能力的不足。
(二)規劃、建設、管理既分設又聯動,優化程序、強化管理
為了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形成現代意義上的城市管理格局,實現城市管理的決策、執行和監督適度分離,南京市推行的大城管體制采取了規劃、建設、管理既分設又聯動的模式。從轉變政府職能入手,對涉及城市管理的行政權力進行全面梳理,按照“決策權、執行權和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要求”,按照規、建、管三個環節進行機構調整和權力配置,進一步明晰規、建、管各部門的權責,充分體現權力制衡與綜合協調,整合資源、優化程序、強化管理。
(三)設立城市治理委員會,構建高位領導、綜合協調機制
為進一步完善城市管理體制,提升城市綜合管理水平,南京市設立了城市治理委員會,由市人民政府及其城市管理相關部門負責人、專家、市民代表、社會組織等共同組成。城市治理委員會的設置,意味著高位領導、協調和監督平臺的建立,有利于解決涉及城市管理各職能部門之間職責不清、管理交叉、工作缺位、監督乏力、協調不夠等客觀問題。
(四)構建“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網絡”的管理體制,寓城市管理于社會創新之中
1.“以塊為主、屬地管理、區總負責”的分級管理體制。“兩級政府”是指市、區縣級政府及部門;“三級管理”是指市、區縣、街道或鄉鎮三個層級進行城市管理。南京市政府及相關部門,主要負責對各區實施指導、監督、協調和考核,以及重大項目的審批和重大案件的查處;其他事項按照“屬地管理、重心下移、費隨事移、責權統一”的原則,下放到區縣。各區縣政府及責任部門按屬地管理的原則負責本轄區的城市管理工作,會同街道、鎮政府做好轄區內的日常巡查、執法工作。同時授予街道部分城市管理執法權,向街道下放權力,下移管理重心,提高管理執法效率。將街道和鎮作為城市管理的主陣地、主力軍,按照守土有責的原則強化日常管理,協同各行業主管部門做好環衛、市政、綠化、物管等工作,并指導社區(居委會、村委會)發揮自治的優勢,開展社區管理和愛國衛生工作;各區執法大隊向街道派駐執法中隊,實行區、街雙重管理,中隊隊員則分別掛鉤到社區,實行城管服務進社區。社區(居委會、村委會)主要承擔著宣傳、教育、勸阻、制止和舉報工作。
2.“網格化”管理體制。南京市在市、區縣、街道和鎮、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建立對口管理、網格管理的“四級網絡”立體模塊。江南八區原則上以社區為單位,劃定了389個數字化管理網格,將公安、街道城管干部、城管執法隊員、協管員、環衛個人以及社區工作者、城管志愿者等力量按職能進行整合,構建既各自分工、各有側重,又互相支持、互通信息的管理體系,形成了管理合力。若干個網格組成片區,實行片長負責制,每個管理者都有具體的任務分工、監督辦法和考核標準,確保能在第一時間發現存在問題的環節,找到相關責任人;實行責任倒逼機制,并依據相關規定實施獎罰,促進問題整改。
(五)構建信息網絡平臺,營造公眾參與機制,推進政府職能部門陽光運行
1.南京市以數字化城管平臺為依托,將涉及城市管理物化的管理事項作為監管內容,實行全方位、跨部門的聯合監管。數字城管在13個區縣和18個市級主管部門設置了數字信息終端,實現了城市管理信息的對接和聯動。
2.整合市民投訴舉報熱線。為方便市民投訴舉報,南京市整合原有的市政、市容投訴電話,正式開通12319服務市民熱線,作為市政府12345呼叫中心的二級平臺,對市民各類訴求逐一進行登記、交辦、回復。將涉及城市管理舉報投訴的辦理情況計入考評得分,對反復舉報并長期未解決的問題增加考評權重。
3.通過城市管理局門戶網站公布城管相關信息,并建立了紫金城管論壇,接受網絡問政和網民監督。市城管局定期通過媒體城市管理的重點信息,公布城管動態,發動市民參與,接受社會監督。在群眾中挑選熱心公益的人做信息采集員深入全市街道、社區、公園、廣場、農貿市場等公共場所查找問題,以照片形式反饋,限期及時整改。
4.積極推進政府部門權力陽光運行體系構建工作,積極構建信息化網絡平臺。南京市民除了參加聽證會、行業協會座談會,還可以直接通過權力陽光運行平臺參與城市管理,監督政府工作流程,促進執法公開透明,體現了行政的民主性。同時,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了豐富多彩、形式各異的民意調查活動、政風行風評議活動、萬人評議行政機關活動、“向人民匯報”、“走進直播間”等群眾監督互動活動,通過公眾參與、“官民對話”,共同探討城市管理中的熱點、難點問題,加大城管宣傳力度,完善城管工作格局。
二、南京市大城管改革的成效
隨著南京市大城管改革的深入,城市管理水平、執法水平明顯提升,城市生活質量和文明程度明顯提升,全社會法治意識明顯提升。這一改革舉措取得了顯著成效。
(一)制定城市管理的一系列地方立法,奠定了法治化管理的制度基礎
2000年以來,南京市先后在城市規劃管理、城市公共環境管理、城市公共基礎設施管理、城市公共空間管理、城市公共秩序管理、城市應急管理等方面出臺了100多部地方性法規和地方政府規章。《南京市城市治理條例》更是在歸納和總結城市管理的基本理念及發展規律的基礎上,對城市治理的主體和范圍、城市治理原則、管理體制、公眾參與、城市管理事項、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等作出了系統性規定。這些地方立法緊扣城市管理創新,解決城市發展和民生的實際問題,為南京市的城市管理提供了制度依據和立法支撐,有效改善了以往部分領域立法、修法滯后導致的管理缺位和法律規定存在交叉導致的多頭執法現象,使城市管理日趨規范化、法治化。
(二)加強城市管理的制度建設,增強管理力度和效率
近年來,南京市對涉及城市管理的若干項行政權力,逐項進行了主體、事項、流程的確認及轉移行使,重新編制外部流程、內部流程,細化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加強重大行政處罰備案審查工作。在城市管理中,南京市堅持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計劃和工作報告制度;全力打造便捷高效的行政審批制度;完善城市管理的行政決策程序制度,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作為城市管理重大決策的必經程序,保證行政決策合法、科學、民主。南京市著重強化行政執法監督的前期指導、中期服務、后期監督功能,突出新主體、新立法、新情況和三年“零”處罰單位的執法規范化建設;建立案件投訴舉報制度;重點推進玄武湖公園、旅游執法支隊等新授權和新建單位執法制度完善;認真落實依法行政考核制度。此外,在城市管理執法隊伍建設中,南京市堅持學習培訓制度,落實領導干部學法制度和依法行政知識培訓計劃,加強督促檢查;堅持評比競賽制度,有針對性地開展“秦淮杯”城管創優、隊伍執法“三學三比”等活動;堅持嚴考重獎制度,逐級對執法隊員、門前三包協管員、保潔員三支隊伍的管理績效進行嚴格考核,對成績突出的實施“重獎”。
(三)科學精簡機構和整合部門職能,優化了政府機構和運行機制
2010年南京市市委十一屆六次全體擴大會議上,明確提出把城市管理工作與經濟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并以市政府的名義先后出臺了《關于加強街巷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的意見》和《關于組建南京市“門前三包”協管員隊伍的實施方案》,初步確立了城市管理工作在城市工作中的基礎性地位。南京市對政府各部門職能進行了全面梳理,進行機構精簡和科學整合,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以往部門職責重疊、交叉等問題,優化了政府機構和運行機制,提高了行政效率和管理水平,基本上做到了一事一部門管理。
(四)城市管理體制機制不斷創新,提升了城市管理的整體水平
隨著管理重心的逐步下移,區、街的管理積極性被全面調動,在管理體制和機制上不斷創新。鼓樓區搭建了“數字化城管”平臺;玄武區積極推行“一家管、兩班運、三清掃、全天保”的環衛保潔機制;建鄴區在河西新城區率先實施“公交式巡邏”。同時,近年來南京市以幾項重大創建活動和承辦十運會、2014年青奧會為載體,開展了聲勢浩大的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在短時間內實現了城市環境的明顯改觀,群眾滿意程度明顯提高。
(五)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和公眾參與,推動了社區民主自治和公民社會建設
近年來南京市在城市管理中將政府主導與公眾參與有機結合在一起,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社區民主自治的良性發展,也促進了公民社會的發育。《南京市治理條例》在第二章專章規定了“公眾參與治理”, 明確了公眾參與的方式、程序和效力,第19條還明確要求“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為公眾參與城市治理提供物質和制度保障”。
三、南京市大城管改革的不足
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是綜合配套的社會系統工程,而城市管理也是城市建設和發展的永恒主題,是形成城市核心競爭力的重要因素。南京市的大城管體制改革尚在探索階段,雖已取得一定成效,但在制度設計及其落實方面尚有不足。
(一)大城管體制亟需完善
大城管體制確立后,有的機構雖然劃歸到一起,但融合程度不到位,尚處于“磨合期”;有的改革由于權力關系的制約而推遲,個別部門對撤并其下屬系統的機構施加壓力,導致改革進程放緩。而有的改革方案還有待于實踐檢驗。
1.機構設置的科學性、合理性還有待提高
實踐中,長期以來行政部門決策與執行不分的慣性對大城管改革形成了強大阻力。比較突出的是市旅游園林局,其職能整合有利于拉動南京市旅游業的發展,實現“大旅游”的戰略目標。但是,將有生命的城市綠化部分交給不同部門來履行職能,管養效果卻大打折扣。景區、窗口地區執法邊界也不清晰,善待厘清。
2.隊伍管理體制不順
目前南京市的城市道路和設施建設由城建委和城建集團負責,按“三定方案”要求,建成后應及時移交城管部門清掃管養。但實際工作中還存在移交不及時、不徹底的問題。如近年來建設的大量橋梁、高架、隧道等,建成后的管養、清掃也直接由城建集團指定公司負責,沒有移交所屬區環衛、市政部門。這些公司往往技術力量不足、管理標準不高、保潔管養質量比較差,平時考核中發現大量問題,影響了城市管理質量。
3.改革改制尚未完全到位
2004年,按照省市統一部署,南京市全面展開事改企工作,市編制委員會發文,撤銷了市容的兩個局直屬單位和江南八區環衛所,市政的三個直屬單位和江南八區市政所,以及江南八區園林所的事業編制。目前各區環衛所既不是事業單位,也不是企業,符合國家退休條件的老環衛職工不能辦理退休手續,農民保潔工無法簽訂用工合同。在市政園林改制上,各區也不統一,有的成立綜合養護所,有的改為民營企業,有的還沒有進行改制。市政所屬三個直屬單位取消了事業編制,成立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還加掛了市政設施養護處的牌子,承擔事業托管職能,實施特許經營,改制沒有完全到位。
(二)現有機制存在不足
1.執法保障機制不到位
一是城管經費保障渠道不順、標準偏低。南京市大城管改革的基本指導思想是貫徹一事一部門原則,建管分開、費隨事轉。但在執行中,由于上級主管部門的“條條式管理”,導致沒能按照建管分開原則來徹底調整城管經費撥付渠道,劃分建管職能。目前,南京市城管局沒有獨立的財政戶頭,經費主要依賴于城市維護費,由住建委根據管理任務實施劃撥。這種投入機制與日益繁重的管理任務、日漸提升的管理標準相比,差距明顯,且不利于管理工作的開展。面對應急性的任務、突擊性的項目,部門仍需要先申請立項再經住建委審核后方可撥付經費,這種工作程序很難保證行政效率。同時,南京市雖然實現了管理重心下移,但在調整下放事權、事務的同時,卻沒有一并下放相應保障經費,以確保區級政府有錢管事、有權辦事、有人理事。
二是執法人員編制不足,執法力量得不到保障。國務院在《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繼續做好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試點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中明確要求: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的執法人員必須是公務員。但目前南京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審定的“三定方案”在機構調整、職能劃分、編制配備上還存在明顯不足,有的規定與法律法規的規定也不一致,與上位法的銜接不夠。尤其是人員編制的配備,還沒有完全跟上大城管體制改革的步伐,市城管局、市文廣新局等部門的執法人員編制都明顯不足。各部門、各區、街道只好大量聘用協管人員來輔助執法。但協管人員不具有執法主體資格,且大部分素質不高,執法理念、方式都還處于較低水平,成為規范執法的一大難題。
2.執法監督機制仍不健全
大城管擴大和集中了城市管理的各項權力,相應地,監督難度也隨之上升。如前所述,雖然南京市監督形式豐富,民眾參與途徑多樣,重大執法活動和領導干部黨政監督有力,內部層級考評機制初見成效,但常規化的監督措施較少,監督力度遠遠不夠。監督的重點還沒有及時轉向權力機關的監督、司法機關的監督、媒體的監督和社會公眾的監督上,也沒有建立起針對城市治理委員會的績效測評機制。
婦女參與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的程度逐步提高,婦女就業比例上升,在從業人數不斷增加的同時,就業結構日趨合理。婦女接受教育機會增多,女性接受教育的比例不斷擴大,男女受教育程度的差異逐步縮小。基礎教育實現性別均等發展,中高等教育女性比例上升。婦女衛生保健水平較大提高,健康狀況得到明顯改善。全面實行孕產婦住院分娩新法接生,非住院新法接生達100%,婦女平均期望壽命達76歲。建立和健全三級維權網絡,婦女的人身、婚姻、家庭、就業等權益得到進一步維護。婚姻家庭領域丑惡現象得到遏制,拐賣婦女犯罪活動受到嚴厲打擊。我區婦女的整體發展已達到較高的水平,《*區婦女發展規劃(*-*年)》確定的目標已基本實現。
根據《中國婦女發展綱要(*—2010年)》和《*市婦女發展規劃(*-2010年)》,結合*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要求,從我區婦女事業發展的實際出發,*區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制定《*市*區婦女發展規劃(*-2010年)》(以下簡稱《規劃》)。《規劃》確定了六個優先發展領域,即:婦女與經濟、婦女參與決策與管理、婦女與教育、婦女與健康、婦女與法律保護、婦女與環境。力求體現*區婦女在21世紀前十年的整體發展水平,鼓勵并引導婦女在參與經濟、社會發展的過程中爭取自身的進步與發展;力爭體現前瞻性與現實性的有機結合,實現*婦女的可持續發展。相信新規劃的實施,將使*區婦女事業再創新的輝煌。
總目標
堅持男女平等基本國策,推動婦女充分參與社會發展,促進婦女的全面進步,優化婦女發展的社會環境,全面提高婦女的政治素質、科學文化素質和心理素質;使婦女的整體素質有明顯提高。保障婦女獲得平等的就業機會,提高婦女的經濟地位;保障婦女獲得平等的政治權利,提高婦女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的程度;保障婦女獲得平等的教育機會,提高婦女受教育的程度和比例;保障婦女獲得平等的法律保護,維護婦女的合法權益;保障婦女享有衛生保健服務;保障婦女獲得平等的社會保障,提高婦女分享社會資源的程度和優化婦女發展的生態環境,使男女平等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環境和家庭生活等各個領域得到進一步實現。
目標與策略措施
一、婦女與經濟
目標與指標
1、基本實現男女平等就業
——消除就業性別歧視,促進男女就業機會均等。
——女性從業人員占從業人員總數的比例保持在40%以上,擴大婦女在高新技術產業、新興行業就業比例。
——婦女就業結構逐步合理,提高婦女就業能力。
——重點為長期失業、貧困、殘疾婦女提供就業服務。
2、實現男女同工同酬
——在全區城鄉實現男女同值工作同等報酬。
3、保障女職工享有特殊勞動保護
——改善女職工的工作和勞動條件。
——禁止安排女職工從事女性禁忌的勞動。
——解決女職工在勞動和工作中因生理特點造成的特殊困難。
4、減女貧困人口。
策略措施
1、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婦女平等就業的有關政策,貫徹落實《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建立保護婦女平等就業的勞動管理機制,加強勞動力市場管理,切實保障婦女平等參與就業的權利。
2、積極開辟適合婦女特點的就業領域,在經濟發展和產業結構調整中,充分考慮婦女就業的需要,大力發展社區服務業,提升社區服務的工作層次和社會地位,制定扶持社區服務工作的優惠政策,加強社區服務網絡建設,營造婦女參加社區服務的環境,為婦女創造新的就業機會。
3、大力開展針對女性特點的職業指導、職業介紹服務,促進婦女通過勞動力市場實現就業,鼓勵婦女進行更廣泛的職業選擇。加大對婦女實施職業培訓的力度,通過定點培訓、定向培訓和掛鉤培訓的方式,提高婦女就業能力和適應產業結構調整以及職業變化的能力。
4、加強對農村婦女勞動技能培訓,提高婦女的科技素質;加強對農村婦女向非農產業轉移的培訓;有計劃引導農村婦女剩余勞動力流動就業。
5、充分發揮殘疾人就業服務網絡的作用,加強殘疾婦女職業技能培訓。
6、指導、督促企業在勞動管理和分配制度上落實男女平等原則,在工作崗位安排上不得歧視婦女。
7、把女職工勞動保護納入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和企業管理的規章制度之中,改善女職工勞動條件和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措施。
8、加大勞動監察力度,對不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規程和標準,侵犯女職工合法權益,摧殘女職工身心健康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對招用未滿16周歲女童工的單位和個人,必須依法制裁。
9、制定扶持政策,重點關注貧困婦女,提高貧困婦女經濟收入。
10、大力宣傳生育社會保險的目的、意義、作用,狠抓擴面工作,切實保障女職工的生育待遇,為企業招用女工提供物質基礎。
二、婦女參與決策與管理
目標與指標
1、提高婦女參與行政管理的比例
——區黨政領導班子要各配有1名以上女干部,鎮黨政領導班子至少配有1名女干部并爭取各配1名女干部。爭取區人大、政協領導班子各配1名以上女干部。
——區黨政工作部門40%以上的領導班子配備女干部。其中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計劃生育、民政、司法和社會保障等部門領導班子要首先選配。
——提高處級女干部在同級干部中的數量。擔任正職和重要崗位職務的女干部要有所增加。
2、加強女干部隊伍和后備女干部隊伍建設
——全區女干部占干部隊伍總數的比例逐步提高。
——區黨政領導班子后備干部隊伍中的女干部比例分別不低于18%。區黨政工作部門領導班子后備干部中女干部要達到一定數量。
3、提高社會各領域決策層和管理層女干部比例
——女性較集中的部門、行業管理層中女性與女職工比例相
適應。
4、提高婦女參與基層事務的水平
——職工代表中女性應占一定比例。
——居(村)民委員會成員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策略措施
1、通過各種途徑,提高全社會對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的認識。保障決策機構在選拔、聘用及晉升婦女干部時不受歧視。促進婦女進入決策和管理層。
2、在選拔聘用干部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選聘女性。在招聘錄用干部、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時,不得對女性應聘者提高標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符合條件的女性。
3、在平等競爭基礎上,對某些特殊行業、部門招收錄用女國家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給予政策優惠或專項安排招收(錄用)計劃。
4、做好培養選拔女干部工作。提高婦女干部參政議政意識,鼓勵婦女參與競爭。加強女后備干部隊伍建設,及時把符合條件的女干部選拔到上一級職位上工作。
5、保證女性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與男子享有同等的培訓教育機會,開展各類培訓和教育,對女干部采用多層次、多方位的鍛煉,不斷提高婦女的文化、政治和業務素質。
三、婦女與教育
目標與指標
1、普及義務教育
——*年小學適齡女童入學率達100%,輟學率控制在0.5%以下。
——*年初中女童毛入學率達99.9%,2010年達100%;輟學率*年控制在2.5%以下,2010年控制在l.5%以下。
——流動人口中的女童基本接受九年義務教育。
——殘疾女童的入學率*年達90%,2010年達到95%以
上。
2、大力發展高中階段教育
——女初中畢業生升學率*年達90%,2010年達92%。
——高中女生毛入學率*年達85%,2010年達90%。
3、提高高等教育在校女生的比例,不斷減少男女生比例的差距
——女性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到40%左右。
——本科生和研究生中女性比例逐步增加。
4、大力發展婦女成人教育和職業技能教育
——女職工接受職業技能培訓比例達90%以上。
——女職工接受第二技能培訓,持兩本以上職業資格證書達30%以上。
5、農村婦女受教育水平大幅度提高,農村勞動力婦女普遍接受實用技術培訓。
策略措施
1、加大宣傳力度。進一步宣傳《教育法》、《義務教育法》,依法堅持男女受教育的平等權利。
2、建立健全有效的監督機制,確保婦女接受各類教育的權利。嚴肅查處企業招收女童工的行為,認真做好適齡女童的入學工作。
3、各類高等學校在招生錄取時不得歧視女性學生,除特殊專業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達到錄取資格的女性學生。
4、任何家庭不得以種種理由阻止女性學生接受九年義務教育、高中階段教育、高等教育。
5、建立教育扶貧專項基金,解決經濟困難的女生入學問題,降低女生輟學率。
6、教育婦女樹立終身教育意識,逐步建立一體化、開放性的終身教育體系,努力提高婦女終身教育水平。
7、大力普及科技知識,弘揚科學精神,學習科學知識,掌握科學思維與方法。
8、重視農村婦女的科技文化培訓,引導婦女樹立科學精神,掌握科學方法。
9、實施素質教育,建立面向21世紀的教育課程和教材體系,因材施教,全面發展,在整體上促進女性文化素質的提高。
10、重視和發展特殊教育,為殘疾婦女提供教育、培訓機會,提高殘疾婦女群眾的素質。
11、進一步加大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宣傳和執法力度,確保女職工持證上崗。
12、積極開展多種渠道和多種形式的第二技能培訓,為女職工做好技能儲備。企業要把對女職工進行職業技能培訓納入集體合同和企業培訓計劃。
四、婦女與健康
目標與指標
1、保障婦女在整個生命周期中享有衛生保健服務
——消除婦女衛生保健服務中的一切障礙,滿足婦女必要的衛生保健服務。
——提高婦女平均預期壽命,到2010年達到77.5歲。
——提高全區婦科病普查水平和覆蓋率。其中女職工每1一2年普查一次,普查率達52%。
2、降低孕產婦死亡率
——孕產婦死亡率*年控制在25/10萬以內,2010年在25/10萬基礎上下降1/5。
—孕產婦保健管理率*年達到93%,2010年達到97%。
——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率2010年達到97%。
——農村高危孕產婦住院分娩率2010年達到100%。
—非住院分娩新法接生率(消毒接生率)2010年達到99%。
3、提高婦女生殖健康水平
——婦女生殖保健知識普及率、育齡婦女計劃生育知識普及率達到90%以上,降低因意外妊娠導致的人工流產的發生。
——節育手術并發癥發生率*年控制在1‰,2010年控制在0.8‰以內。
4、向特殊婦女人群提供保健服務
——采取積極預防措施,防止和減少農村婦女地方病、碘缺乏病的發生,預防殘疾。
——流動人口中的育齡婦女依法享有生殖保健和計劃生育服務。
——為殘疾婦女提供特殊的衛生保健服務。
5、減緩性病增長速度,把艾滋病病毒感染率控制在較低水平。
策略措施
1、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廣東省母嬰保健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鎮政府、居委會、村委會要建立流動人口育齡婦女和兒童登記制度,落實出租屋主連帶責任制,將保障婦女兒童健康的工作納入主管負責人的政績考核,堅決制止和打擊非法行醫、非法墮胎、棄嬰等違法行為。
2、深化婦幼衛生體制改革和優化衛生資源配置,切實落實和規范預防保健機構的財政補助方法,保證對預防保健機構提供公共衛生服務的財政補助的落實,到2010年在確保衛生事業經費占財政支出比例同步增長的基礎上,使婦幼衛生經費占衛生事業費的比例達8%-10%。
3、完善醫療保障制度,保障婦女享有基本醫療服務,繼續推行計劃免疫保償、婦幼保健保償和農村合作醫療等形式的保障制度,提高婦女享受衛生保健的水平和抵御疾病風險的能力,幫助貧困家庭孕產婦獲得基本衛生保健服務。
4、健全婦幼衛生監督執法體系,強化衛生行政執法力度,規范婦幼保健技術服務和母嬰保健監督員行為,嚴格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和人員資格的準入,建立技術服務質量監督管理體系,加強母嬰保健技術服務質量的檢查督導,依法打擊和查處各類危害婦女健康的違法行為。
5、加強全區衛生保健服務網絡的建設。根據區域衛生規劃和發展社區衛生服務的要求,建設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婦幼衛生服務三級網絡。繼續大力推進*區重癥孕產婦救治中心、*區重癥兒童救治中心的建設,健全婦幼保健網頂,充分發揮全區婦幼保健工作的科研、培訓、指導、質控和重癥救治等網頂功能。加強醫療保健專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和管理,特別是基層衛生保健人員的培訓,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
6、大力發展社區衛生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保障婦女在社區享受到“六位一體”的連續、綜合、及時和便捷的社區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有效利用現有資源,將婦幼保健工作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在社區緊密結合,形成婦幼保健與計劃生育綜合技術服務的社區衛生服務網絡,提高計劃生育技術和婦女保健服務的效率與質量,為育齡夫婦提供生殖保健和避孕節育優質服務,指導育齡夫婦落實有效避孕節育措施,防止意外妊娠,降低人工流產率。推進以社區為基礎的精神衛生工作,提高婦女的心理素質和健康水平。
7、加強農村衛生工作,健全農村衛生組織,實行鎮村衛生機構一體化管理,做好預防保健工作,提高服務質量。開展嚴重危害農村婦女健康的地方病、婦科病的普查普治,提高農村婦女健康水平。
8、加強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站、室建設。積極開展已婚育齡婦女查環、查孕、查病工作,全面提供計劃生育避孕、節育技術宣傳與技術服務,保障廣大農村育齡婦女享有計劃生育優質服務的權利。
9、針對婦女不同時期的生理和心理特點,提供生殖保健服務和精神健康服務,開展多種形式的婦女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活動,促使婦女和家庭形成科學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婦女生命質量和預期壽命。開展婦女自我保健、計劃生育和性科學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咨詢,提高婦女性健康、性安全和性道德意識和全民優生優育意識,形成新的婚育觀念和生育文化。通過宣傳和教育,提高婦女自我保健意識和利用衛生服務的能力。
10、開展性健康、性安全和性道德的宣傳教育和咨詢。中等以上學校要普遍開設人口與青春期、生殖健康和性保健等知識講座和課程,防止青少年出現性偏差和性罪錯,降低性錯率。大力宣傳和普及防止艾滋病知識,提高預防艾滋病知識知曉率,培訓控制艾滋病的專業隊伍,開展高危人群干預工作,加強艾滋病防治工作,加強對采血機構和血制品及生產單位的管理,預防和控制艾滋病的傳播。
11、建立以居住地為主的管理模式,為流動人口中的婦女提供保健服務,將流動人口孕產婦保健納入流入地孕產婦保健范圍。
12、全面開展婦女生殖保健系列服務,加強和規范婦幼保健技術服務管理,拓展服務內涵,提高服務質量,提高婦女兒童健康水平,降低孕產婦死亡率。繼續實施“母親安全”工程,加大投入力度,加強各級醫療保健機構的產科建設,強化執行孕產婦三級轉診管理規定,健全轉診系統,提高產科服務質量和水平;開展全員培訓,規范高危孕產婦的篩查與管理,努力提高住院分娩率,提倡自然分娩,減少不必要的醫學干預,降低剖宮產率和滯產、難產和出生窒息等產科并發癥的發生。
13、消除社會因素等障礙,規范婦女病普查普治技術標準和服務標準,提高婦女病普查普治質量和覆蓋率;加強青春期和老年保健工作,控制和減女更年期綜合癥的發生。
14、開展生殖保健科學研究與適宜技術以及安全有效的避孕節育新技術、新方法的研究推廣,提重危害婦女健康常見病、多發病的防治水平和母嬰保健與計劃生育技術服務。
15、推動婦女參加全民健身運動,提供社區資源共享,利用現有體育設施,在社區范圍內興建和開辟健身場所,為婦女健身提供條件,提高婦女身體素質。
五、婦女與法律保護
目標與指標
1、制定和完善保護婦女合法權益的政策
2、開展維護婦女權益法律的宣傳教育咨詢活動
3、依法保護婦女婚姻家庭和財產權利
——公平、公正處理涉及婦女財產權利的婚姻案件和繼承案件。
——保障農村婦女享有與居住地男子平等的土地承包權、宅基地分配權、土地補償費、福利分配和其他經濟補償。
4嚴厲打擊侵害婦女的各類違法犯罪活動,保護婦女人身權利。
——積極受理侵害婦女的各類刑事案件,提高破案率。
——打擊婦女、奸的犯罪活動。
——有效遏制婦女吸毒。
——打擊活動。
——打擊人販子,解救被拐婦女。
5、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對家庭暴力等侵害婦女權益案件投訴受理率達100%。
6、為婦女提供法律援助
——重點關注弱勢婦女群體。
7、維護婦女的合法、上訴、申訴、控告的權利。
策略措施
1、宣傳保護婦女權益的法律法規,提高全社會維護婦女權益的意識,提高婦女的自主意識。
2、執法和司法人員要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保護婦女合法權益的法律法規,提高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的自覺性和執法水平。
3、完善保護婦女合法權益的監督機制,加強執法監督,確保維護婦女權益的法律法規貫徹執行,有效維護婦女的合法權益。
4、加強保護婦女的實體權利和訴訟權利,實行適當優先原則。及時審理侵害婦女權益的民事案件,確實保護婦女的婚姻自、財產權、繼承權、住房和子女撫養權。
5、制止破壞一夫一妻制的違法犯罪行為,懲處危害婦女婚姻家庭權益的重婚犯罪,選擇典型重婚犯罪案件公開宣判,擴大社會影響,堅決打擊和取締各種違法婚姻行為。
6、嚴厲打擊婦女、奸、猥褻污辱婦女、拐賣婦女及強迫婦女等嚴重侵害婦女人身權利等違法犯罪活動。
7、堅決打擊各種販毒、吸毒的違法犯罪行為。引導和幫助婦女充分認識對母嬰的危害。發揮農村“四禁”婦女組織的作用,做好對女吸毒人員的幫教工作。發動社會力量,幫助女戒毒人員進行綜合矯治。
8、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設立婦女熱線,向受害婦女提供法律咨詢和法律援助服務。
9、發揮“110”報警作用,及時處理家庭暴力事件,有效制止家庭暴力。
10、*年建立婦女法律援助機構。多渠道籌集資金,為婦女提供法律援助。
11、完善保護婦女合法權益的法律保障網絡。
六、婦女與環境
目標與指標
1、為婦女全面發展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宣傳性別平等意識,改變社會對婦女的歧視和偏見。
——樹立和提高女性形象。
2、婦女享有平等的社會保障權利
——婦女充分享有參加、享受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的權利。
——城鎮職工均參加生育保險。
——保障特殊群體婦女的生活。
——農村合作醫療覆蓋率達90%,城區醫療保險制度達到80%.
3、建立平等、文明、和睦、穩定的新型家庭。
4、提高婦女參與環境保護的意識
5、提高婦女生活和工作環境。
——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達95%以上。
——農村飲用安全衛生水人口達100%。
——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95%以上。
策略措施
1、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的宣傳,增強全社會尤其是決策者的性別意識,宣傳婦女與男子具有同等的人格和尊嚴,同等的權利和地位,逐步改變社會對女性的歧視和偏見。
2、將性別意識納入傳媒和文化藝術工作。宣傳婦女在創造人類文明、推動社會發展中所發揮的作用;通過對先進典型宣傳,樹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的女性形象,堅決制止影視、書報刊中對婦女形象的貶低和污辱性描繪。
3、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確保婦女均能按規定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各項社會保障。切實保障婦女享受各項社會保障待遇。
4、特別關注老年、殘疾和貧困婦女的生活狀況,妥善解決生活和工作問題。
5、推動以社區為中心的老年公益事業發展,優先發展對家庭生活有直接影響的公共服務,提高社區家政服務水平,推進家務勞動社會化。
6、開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加強社會文化生活和家庭美德建設。深入開展科技進家家家富、道德進家家家和,法律進家家家安,文化進家家家樂,環保進家家家康的“五進家”活動,提高家庭成員的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繼續開展創建文明戶、文明村鎮活動;強化城市環境綜合治理,引導婦女積極參加生態環境保護,減少家庭、工作場所以及其他環境中有毒有害物質對婦女造成的危害;發展生態農業和綠色產業;要創建綠色社區,提倡綠色消費,創造優美的生活環境,提高婦女生活質量。
七、組織與實施
1.區政府負責規劃的實施
——區政府應因地制宜,制定切實可行的規劃,并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統籌安排,確保如期達標。
——各級政府應將規劃納入政府的議事日程,落實目標責任管理,納入主管負責人的政績考核。
——各級政府要有專兼職人員及所需經費,保證規劃的實施。
2、區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是區政府的議事協調機構,負責規劃實施的督導、協調和監測評估。區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3、區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和各有關部門根據部門職責,制定相應的具體實施方案,認真組織規劃實施。
4、在繼續堅持衛生監測、教育督導、國家統計、法律監督的基礎上,形成婦女發展的監督機制。
5、區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建立實施《規劃》的工作制度和報告制度。堅持分類指導,及時掌握有關情況,總結推廣經驗,區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對實施規劃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每三年進行一次表彰。
八、監測與評估
1、區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要對本規劃的實施情況進行監測評估,及時、準確、全面反映達標情況。總結經驗,發現問題,預測趨勢,為各級政府科學決策和各有關部門調整工作策略、制定工作計劃提供依據。
2、區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下設專家評估組和統計監測組,開展監測評估工作。
專家評估組由區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牽頭,相關部門的專家組成。其職責是:審評統計監測報告,分析實施的重點、難點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開展階段性評估,編寫評估報告。
統計監測組由區統計局牽頭,相關部門共同組成。其職責是:根據國家綱要要求,提出監測的重點領域和重點指標;建立婦女數據庫;收集、整理有關婦女發展數據指標,編寫區監測統計報告。
3、區各有關部門依職責做好監測評估工作。區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成立監測評估機構,開展監測評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