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8-25 03: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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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感謝。感謝各位領導,同事在我的工作中所給予的照顧、支持和批評指正,讓我看到了自己在工作中的不足,提醒我及時改正錯誤,變得更努力、更上進。這也將為我以后打下良好的工作基礎。以下是和大家分享相關的企業保安人員申請報告資料,提供參考,歡迎你的參閱。
企業保安人員申請報告一
尊敬的公司領導:
首先,是感謝。感謝各位領導,同事在我的工作中所給予的照顧、支持和批評指正,讓我看到了自己在工作中的不足,提醒我及時改正錯誤,變得更努力、更上進。這也將為我以后打下良好的工作基礎。
我的突然離職,給領導和同事增添了許多麻煩,也給部門的開展工作增加了諸多不便,在此,我致以深深的歉意。
站在平時的崗位邊,看著這眼前剛剛適應的環境,回想自己在這三個多月時間里...要說自己對這個崗位有多深的感情,那是虛談。但是,再怎么樣也是自己辛辛苦苦努力過將近三個月的地方,都將成為我即將過去的回憶...突然的離開讓我變得很不舍.經再三考慮,還是決定提筆寫此報告,呈請部門領導批準。
最后,我想感謝同事們的關心和幫助,感謝領導的提攜和照顧。沒有你們,我不可能有這么豐富和美好的一個回憶。
祝愿公司在以后的日子里穩步發展,
祝領導和同事在以后的日子里工作順利。
辭職人:___
時間:20__年__月__日
企業保安人員申請報告二
一、離職條件
1、在公司工作滿6個月以上。
2、工作表現良好,無嚴重違紀行為。
3、急需辦理的需核實確認并請示公司后酌情辦理。
二、離職程序
1、保安員辦理離職需提前三十天向保安管理部遞交離職申請書,申請書需有駐勤項目班隊長把關后簽字確認。私自離職或連續曠工2天以上的隊員,視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人力資源部將不予辦理或做辭退處理。
2、保安員辦理離職需攜帶離職申請單和當月考勤。
3、每月20日公司辦理保安員離職手續,逢節假日順延至第一個工作日,逾 期不予辦理。
三、離職人員控制
50人以上單位每月報批不得超過2人,50人以下單位每月報批1人。
保安業務管理部
20__年1月1日
企業保安人員申請報告三
尊敬的領導:
你們好,
首先對我提出辭職深表歉意,心懷內疚的寫下這份辭職報告,我也算是我們酒店的老員工了,很遺憾今后不能繼續留在酒店上班了。
在酒店上班的這些年里,我自認為對工作認真負責,堅守在自己的崗位上,同時也見識到了很多的東西,雖然只是一個保安,但是在酒店里學習到的知識也有很多。我們保安的工作和服務也是衡量酒店服務質量的一個重要的因素,同時也是維護酒店、員工、顧客財產的重要保證。因此在酒店的這幾年里,非常感謝酒店對我進行的技能培訓,使我對保安這項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體驗,也讓我學習了更多的服務禮儀,這些都提高了我的職業素養和職業技能。
盡管酒店對我做了很多的培養,我的工作也越加的順利,但是我還是需要提出辭職,不是因為我不知道知恩圖報,而是我覺得現在的保安承受的壓力越來越大,我們的工作有了更多不確定的因素 ,我們的工作盡管做的很到位,但還是會有很多出人意料之處。比如停在酒店的寶馬車被人刮壞給酒店帶來經濟和名譽上的雙重損失,這樣一些意外的事情讓我更加覺得自己的工作做得不到位;更重要的是因為要維護酒店周邊環境的整潔,于是對于附近居民在我們酒店旁邊亂停車會進行管理,結果弄得周圍的居民對我個人有意見,并且有時候會有一些辱罵的行為,還有很多類似于此的.事情,都讓我覺得工作沒有得到尊敬,自尊心受到很大的打擊。我之前的工作沒有遇到這樣的情況,是因為我對保安的職責沒有很明確的執行,經過學習之后認識到了保安工作的嚴格執行的重要意義,于是在之后的工作中都更加嚴格要求,工作要求提高了,但是顧客并沒有提高相關的意識。鑒于此,我還是覺得應該換個環境。
離開工作這么多年的酒店,確實有很多的不舍,特別是舍不得這么多年之間的同事友誼,更加覺得對不起酒店領導的栽培以及酒店的信任,但還是很榮幸成為酒店的一員,最后希望酒店的發展更加順利,財源滾滾。
祝酒店生意蒸蒸日上。
此致
敬禮!
辭職人:___
20__年__月__日
企業保安人員申請報告四
尊敬的領導:
您好!我是安管辦的保安。我今天正式遞交個人辭職申請書。
我自20__年7月23日進入___股份有限公司,20__年8月4日調入到籌備組,到現在已經有三年了,在這里我真正真正成為一員專業的保安,學到了很多外面小公司學不到的專業安保工作,很感謝公司給我這樣子的機會。
今天我選擇離開純屬個人原因(我要到另外一個城市,因為我愛人在那),不是因為承受能力不行,也不是工資待遇問題。希望領導能夠體諒我的苦衷。
我也很清楚這時候向公司辭職于公司于自己都是一個考驗,公司正值用人之際,公司最近的安防任務艱巨,上上下下都崩緊了神經。也正是考慮到公司今后推進的合理性,本著對公司負責的態度,為了不讓公司因我而造成的人員調配緊張,我鄭重向公司提出辭職,望公司給予批準。
祝公司項目順利推進創造輝煌,祝公司的領導和同事們前程似錦鵬程萬里!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申請人:__,男,漢族,身份證號碼:__
現住__縣__鄉杉__村__組人,駕駛證號:__,準駕車型:__;駕駛湘__號小型普通客車,聯系方式:__
被申請人:__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請求事項:
1、依法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__公交重認字〔__〕第__號)《__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2、重新作出交通事故認定書,依法認定申請人__在此次事故中無責。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于__年__月__日作出的(__公交重認字〔__〕第__號)《__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申請重新對責任進行認定,事實和理由如下:
一、__應負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1、發生本次事故的路段是__線__縣__鄉__路段,是原__礦務局__礦鐵道叉路口,也是鄉村道路邊馬路市場,是農村貨物集散地,道路現場十分擁擠。而__駕駛的農用運輸車嚴重超載超速,從__往__方向行駛又是下坡路段,車的駕駛室內還擠坐著五六個小孩,在通過該馬路市場路段時,不顧道路擁擠情況,采取措施不當,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根本原因和直接原因。
2、__駕駛的肇事農用車并未跟申請人的車相接觸,尚有3米多的距離。
3、本次事故第一次的(__公交認字〔__〕第__號)《__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申請人__在本次事故中無責。
二、申請人在本次事故中無責。
1、申請人駕車正常行駛,沒有違反交通法規,與本次事故的發生沒有因果關系,不應承擔責任。
2、申請人在通過該路段時,由于該路段是馬路市場,道路中間及前面行人和車輛較多,為避讓行人和車輛而采取即停即走的駕駛措施是正當的,合法的,并不適用《事故認定書》所引用的申請人違反了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辦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按順序方向停靠,車身右側距道路邊緣不得超過三十厘米”的規定,也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第五款“路邊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后,立即駛離。”之規定。申請人沒有違反上述規定,只是采取即停即走的駕駛方式,不構成違法,所以申請人不應承擔本次事故責任。
3、申請人__當時是以即停即走的駕駛方式慢速通過馬路自由市場,車上也沒有包括駕駛員__在內的任何人上下車或者裝卸貨物。這一點現有多名現場群眾的證人證言能夠充分證明。
三、被申請人兩次作出本次事故的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事實和劃分責任錯誤,隨意變更認定結果,極不嚴肅,屬于程序違法。
1、被申請人在第一次交通事故認定書中,確認申請人__無責。
2、在重新認定書中僅憑“群眾舉報”的依據重新認定申請人承擔次要責任,隨意性強,程序不到位,違反了公安部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七條第二款:發生交通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前,召集當事人到場,公開調查取證。而第二份認定書制作,公安交警部門并未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調查取證,申請人認定被申請人所取證據不真實,不合法,應與排除。
綜上,(__公交重認字〔__〕第__號)《__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真實不確鑿不充分,程序嚴重違法。為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安全的交通秩序,特提出重新認定申請,依法查明事實,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湖南省__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一、簡化建設項目環保審批工作程序
1、取消建設項目預審,直接進入環評文件報批。
建設項目統一在市政府行政服務中心環保窗口受理。項目受理取消建設項目預審環節,不再下發建設項目預審意見,直接受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報批。建設單位應按照國家環保總局公布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分類管理名錄》的規定,委托具備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的機構編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建設單位在市政府行政服務中心環保窗口提出申請,提交下列材料,并對所有申報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1)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報批申請書1份;
(2)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文字版一式2份,電子版一式1份;
(3)建設項目建議書批準文件(審批制項目)或備案準予文件(備案制項目)1份;
(4)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應提交的其他文件。
2、對建設單位提出的申請和提交的材料,市政府行政服務中心環保窗口根據情況分別作出下列處理:
(1)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回執。
建設項目屬受理環境影響登記表的項目直接由建設單位填報登記表,由窗口當天進行審批。
建設項目屬受理環境影響報告表下列行業范圍的:農業綜合開發、墾荒、植樹造林、漁業養殖、畜牧養殖;木片加工及家具制造、木竹藤棕草制品、文教體育用品生產、方便食品加工、水泥制品及石材加工、機械及半成品加工及組裝、服裝及鞋業制造等污染因子單一,無毒無害且周圍無環境敏感點的項目;房地產開發、批發、零售市場、學校、飲食和娛樂服務、印刷、一般貨物倉儲等第三產業項目,可直接進入審批程序。屬其他受理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建設項目,需進行技術評估工作后再進入審批程序。
建設項目屬受理環境影響報告書的項目,需進行技術評估后再進入審批程序。
(2)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一次性告知建設單位需要補充的材料。
(3)按照審批權限規定不屬于市環保局審批的申請事項,不予受理,并告知建設單位向有關機關申請。
3、簡化建設項目技術評估工作環節。
受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后,需要進行技術評估的,由環保窗口下達進行技術評估通知書,委托市局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技術評估中心對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技術評估,組織專家評審。評估中心一般應在20日內提交評估報告(含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修改時間5日),并對評估結論負責。
4、縮短建設項目環保審批時限。
經審核屬環境影響報告表中直接進入審批程序的項目和經技術評估通過的建設項目,自接到建設單位提交的項目技術評估文件和修改完善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后方可進行審批,原則上審批時限不超過10天。
二、簡化建設項目“三同時”驗收工作程序
1、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建設項目“三同時”驗收按以下程序操作。
(1)受理。建設單位項目竣工后,在市政府行政服務中心環保窗口提出申請環保設施竣工驗收,經現場檢查該項目已基本按照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和有關行政審批的要求落實了各項環保措施的,受理該項目驗收申請,下發建設項目受理通知書,明確建設項目“三同時”驗收材料、監測時間及要求等。若未按要求落實各項環保措施的不予受理,并提出整改要求,待落實各項整改要求后再受理。
(2)“三同時”驗收。接到建設單位“三同時”驗收申請報告材料后,對報送的材料進行審核。符合驗收條件的,立即組織進行“三同時”驗收。驗收形式采用召開現場驗收會的形式,經驗收組通過驗收的項目,在市環保局網上進行公示后下文,其中公示時間由原來的15天縮短為7天,驗收意見辦理時間由原來的20個工作日縮短到10個工作日內辦結。對經監測未達標或驗收未通過的項目,提出整改要求,待達到整改要求后再予以辦理。
2、簡化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建設項目的驗收程序。
對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屬下列行業范圍的:農業綜合開發、墾荒、植樹造林、漁業養殖;木片加工及家具制造、木竹藤棕草制品、文教體育用品生產、方便食品加工、水泥制品及石材加工、機械及半成品加工、組裝、服裝及鞋業制造等污染因子單一,無毒無害且周圍無環境敏感點的項目;飲食和娛樂服務、印刷、一般貨物倉儲、停車場、駕駛員培訓基地、療養院、專科防治所、衛生站、血站建設,自來水生產和供應、洗車業、汽車維修、洗染、沐浴業、加油、加氣站、體育場館建設、房地產項目等。其“三同時”驗收時,經現場檢查落實了各項環保措施的就直接下達驗收意見,不再召開建設項目“三同時”驗收會進行驗收。有關驗收意見在收到齊全驗收材料經公示7天后10個工作日內辦結。
上述行業范圍外的其它項目,按照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驗收工作程序進行。
3、縮短編制環境影響登記表建設項目的驗收時間。
需要監測的建設項目,直接由建設單位委托有資質的監測單位進行監測,在收到齊全的驗收材料后5個工作日內辦結。
長沙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最新全文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機動車停車場管理,適應機動車停車需求,維護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市區內機動車停車場(以下簡稱停車場)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停車場是指供機動車停放的露天或室內場所,包括公共停車場、專用停車場和道路臨時停車泊位。
公共停車場是指為不特定社會公眾提供機動車停放服務的場所(道路臨時停車泊位除外)。
專用停車場是指主要為本單位、本住宅區提供機動車停放服務的場所。
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是指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城市道路范圍內為停放機動車依法統一施劃的停車場所。
第四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本辦法的具體組織實施,對本市停車場使用進行統一監督管理。
規劃、建設、城管執法、交通運輸、價格、工商、財政、稅務、消防、人防等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依據各自職責,配合做好停車場相關管理工作。
第五條 停車場管理應當遵循科學規劃、依法管理、方便群眾的原則,確保交通安全、有序、暢通。
第六條 鼓勵民間資本投資建設公共停車場;鼓勵在符合規劃、環保、消防安全和特種設備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建設立體式停車場和利用地下空間建設停車場。
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大對公共停車場的用地供給和資金投入,在民間資本投資建設公共停車場的規劃、建設等方面給予政策扶持,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七條 本市實行公共停車信息系統聯網管理。
市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本市公共停車信息系統建設,應用停車誘導系統、停車自動計時收費等信息化、智能化手段管理公共停車場和道路臨時停車泊位。
公共停車信息系統的聯網管理規定和有關標準,由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第二章 規劃管理
第八條 市規劃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和停車需求狀況,會同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及建設、城管執法等行政管理部門編制停車場專項規劃,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停車場專項規劃批準后不得擅自修改。確需修改的,應當依法定修改程序進行審批。
第九條 編制停車場專項規劃應當遵循節約利用資源和停車需求調控原則。
城市交通樞紐、城市軌道交通換乘中心應當規劃建設公共停車場。新建、改建、擴建建筑物,應當按照停車場配建標準和相關設計規范配套建設停車場。
建設項目停車場配建標準由市規劃行政管理部門會同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制定,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建設項目停車場配建標準應當根據城市交通發展情況和城市停車需求變化適時進行調整。
第十條 規劃行政管理部門在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時,應當征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意見。對不符合停車場專項規劃和配建標準的建設項目,規劃行政管理部門不得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配套建設的停車場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配套建設的停車場竣工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三章 公共停車場管理
第十一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將已竣工驗收的公共停車場不投入使用;不得擅自將已投入使用的公共停車場停止使用、挪作他用。
因修改、調整城市規劃需改變公共停車場用途的,應當由規劃行政管理部門征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意見后進行審批。
第十二條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產投資建設的公共停車場,應當采取招標等公開競爭方式,選擇專業管理單位進行管理。
第十三條 公共停車場建設單位或者經營管理者應當自公共停車場竣工驗收后15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
申請公共停車場備案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備案申請書;
(二)土地、房屋使用權屬證明和公共停車場已竣工驗收的證明材料;
(三)土地或室內場地總平面圖及規劃藍線圖復印件;
(四)停車場泊位布置圖和場地的街道位置示意圖;
(五)停車場經營、管理者身份證明;
(六)停車場相關管理制度。
公共停車場收費的,還應當提交停車場收費標準。
第十四條 公共停車場停車泊位設置情況等備案信息發生變化的,其經營管理者應當提前10日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告。
公共停車場確需停業、歇業或者停止使用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告,并向社會公告。
第十五條 已開通公共停車信息系統聯網功能區域的公共停車場,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標準設置與城市公共停車信息系統相配套的實時停車信息數據傳輸系統,將其停車信息納入全市公共停車信息系統,對社會公眾實時公布。
第十六條 公共停車場的經營、管理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使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統一監制的停車場標志;
(二)在停車場出入口的顯著位置明示服務時間;收費停車場還應當明示收費標準;
(三)確保照明、消防、排水和通訊設備及交通安全設施、電子監控設備等防盜、防破壞系統正常使用;
(四)制定并落實車輛停放、安全保衛、消防管理等制度;
(五)指揮車輛按序進出和停放,維護停車秩序;
(六)定期清點場內車輛,發現長期停放或者可疑車輛,應當向公安機關報告;
(七)依照規定設置殘疾人專用停車泊位;
(八)市人民政府其他有關規定。
第十七條 禁止在公共停車場內從事影響機動車停放的其他經營性活動。
第十八條 公共停車場實行收費的,其服務收費根據不同性質、不同類型,依照有關規定分別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公共停車場,其收費應當遵循城市中心區停車收費高于非中心區停車收費的原則。
公共停車場收費應當執行價格行政管理部門制定的收費標準,使用稅務部門統一印監制的收費發票。具體收費標準由價格行政管理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制定。
第四章 專用停車場管理
第十九條 規劃用于停放機動車的專用停車場,應當首先滿足單位、業主等的停車需求,不得擅自改變使用性質。
第二十條 已建住宅區內規劃建設的專用停車場不能滿足住宅區業主停車需要時,經業主大會決定,業主委員會可依法向規劃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將住宅區內道路(城市道路除外)以及其他空置場地設置為停車場,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不得影響道路交通安全、暢通;
(二)不得占用綠地;
(三)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妨礙消防設施的正常使用;
(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二十一條 鼓勵專用停車場向社會開放,實行錯時停車,為社會提供免費或者收費停車服務;其中向社會提供收費停車服務的,其管理參照本辦法有關公共停車場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專用停車場應當配置必要的通風、照明、排水、消防、防盜等設施,并保持其正常運行;配備相應的管理人員,指揮車輛有序進出和停放,維護停車秩序,做好停車場防火、防盜等安全防范工作。
第二十三條 停放公交車輛、客貨運車輛首末站(場)的設置應當符合交通安全、暢通的要求,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在對公交、客貨運車輛首末站(場)設置進行規劃編制、實施行政許可時,應當征詢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意見。
設置公交、客貨運車輛首末站(場)不得占用城市道路。
公交車輛停車場、客貨運停車場的規劃、建設和管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五章 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管理
第二十四條 在不影響行人、車輛通行的情況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根據城市道路交通狀況,依法在城市道路范圍內施劃道路臨時停車泊位。
其他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設置、撤除道路臨時停車泊位,不得設置影響道路臨時停車泊位使用的障礙。
第二十五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施劃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應當組織編制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施劃方案。
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施劃方案編制應當遵循以下準則:
(一)符合區域道路停車總量控制和城市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總量控制要求;
(二)與區域停放車輛供求狀況、車輛通行條件和道路承載能力相適應;
(三)區別不同時段、不同用途的停車需求。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編制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施劃方案時,應當進行專家論證,征求城管等行政管理部門的意見,并進行公開聽證和社會公示。未經上述程序,不得施劃道路臨時停車泊位。
第二十六條 施劃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保障道路交通有序暢通;
(二)保障各類車輛和行人通行安全;
(三)集約利用道路資源,提高道路臨時停車泊位周轉率;
(四)按照國家標準劃設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標志和標線;
(五)符合國家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施劃規范的其他要求。
第二十七條 下列區域或者路段禁止施劃道路臨時停車泊位:
(一)法律、法規規定的禁止臨時停車的地點;
(二)機動車雙向通行的車行道路路面實際寬度小于8米、單向通行的車行道路路面實際寬度小于6米的;
(三)消防通道、無障礙設施通道;
(四)其他不宜施劃的區域或者路段。
距路外停車場出入口50米內原則上不予施劃道路臨時停車泊位。
第二十八條 市區范圍內人行道區域不再施劃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本辦法施行前已經施劃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會同相關部門進行清理。
本辦法所稱人行道,是指城市規劃道路紅線范圍內專供行人通行的部分。
第二十九條 城市規劃道路紅線與建筑物外緣之間的開放式場地,沿街經營單位可以用于臨時停車并自行管理,但不得違反《長沙市城市容貌規定》及其他相關規定。
人行道與上述開放式場地相連接無法明顯區分的,由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會同市規劃、城管執法等行政管理部門采用標線等專業措施加以區分。
第三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對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的施劃、使用情況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評估,并根據道路交通狀況、周邊停車場增設情況和相關街道、社區意見,對道路臨時停車泊位予以及時調整,并向社會公示。
已施劃的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及時調整準予停車的時段或者撤除道路臨時停車泊位:
(一)道路臨時停車泊位不符合施劃技術標準或條件的;
(二)道路交通狀況發生變化,道路臨時停車泊位影響車輛、行人通行的;
(三)道路需要改建、擴建及維修、養護的。
第三十一條 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收費標準的確定應當遵循以下原則,并定期進行評估和調整:
(一)路內停車高于路外停車;
(二)城市中心區停車高于非中心區停車;
(三)交通繁忙區域停車高于交通非繁忙區域停車;
(四)交通高峰時段停車高于交通平峰時段停車。
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管理方式以及有關收費辦法由市人民政府依照有關規定確定。
第三十二條 在道路臨時停車泊位停車時,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按標線停放機動車,并按停車實際占用的停車泊位數繳納停車費用。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健全監督機制,依法對停車場進行監督檢查。
社會公眾對違反本辦法的行為可以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投訴和舉報。
第三十四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未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履行備案、報告義務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處1000元罰款。
第三十五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五條規定,未按有關規定和標準設置與城市公共停車信息系統相配套的實時停車信息數據傳輸系統,將停車信息納入全市公共停車信息系統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1000元罰款。
第三十六條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擅自設置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可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罰款,但最高不得超過30000元;沒有違法所得的,可處10000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擅自撤除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或者設置障礙物影響道路臨時停車泊位使用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恢復原狀,并處警告或1000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七條 對違反規劃、建設、工商、價格、交通秩序等有關管理規定的,由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處理。
在市區范圍內人行道上違法停車的,根據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規定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關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第三十八條 規劃、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第十條相關規定,致使建設項目的配建停車場達不到配建標準的,由其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對責任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有關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管理工作中,有其他不履行或者不當履行管理職責的情形,由其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對責任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九條 拒絕、阻礙行政執法人員執行公務,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條 本市各縣(市)機動車停車場的管理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四十一條 裝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或其他違禁物品的車輛停放管理,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四十二條 本辦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機動車停車場的開設條件停車場經營業戶開業申請書;
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或工商部門提供的《企業名稱核準通知書》;
規劃部門的建筑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明;
有效資信證明、經濟擔保書或停車保險合同;
場地平面圖;
停車場與路網位置關系示意圖;
公安消防部門的消防驗收合格證明;
第一條為切實規范縣城規劃區內(以下簡稱規劃區)建設活動,加強規劃、質量與安全管理,改善人居環境,促進城市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房屋登記辦法》、《湖北省城鄉規劃條例》、《物權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規劃區所有建設活動,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辦法所指的規劃區是《縣城市總體規劃(年)》界定的范圍,即東至鎮馬高速公路,北至東干渠,總面積16.5平方公里的區域。
第四條縣住建部門負責規劃區建設管理工作。
縣國土、房管、供水、供電、水務、環保、氣象、人防、公安消防、公路、地震、林業及城關鎮、水坪鎮、中峰鎮、龍壩鎮等有關單位,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建設管理的相關工作。
第五條規劃區建設必須服從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堅持統一規劃、合理布局、規模開發和節約用地原則。嚴格執行先規劃,后勘查設計,再施工的基本建設程序。
第二章建設規劃管理
第六條縣規劃部門要嚴格依照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進行規劃設計,規劃區建設不得妨礙城市市容和市貌,不得阻礙交通,不得影響消防、供排水、電力、燃氣、通訊等設施安全,不得侵占城市道路、公共綠地(風景林地)、鄰里通道,并妥善處理好給排水、通風、采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
第七條禁止在以下范圍進行新建、改擴建活動:
1、公路、街道、河道、堤壩控制紅線區;
2、市政公用基礎設施規劃控制區;
3、廣場、園林、公共綠地及水體保護控制區;
4、政府擬征收或收儲的區域;
5、已納入改造計劃,擬實施集中改造的區域;
6、基本農田保護區;
7、國家法律、法規禁止建設的其它區域。
第八條局部建設規劃必須與城市總體規劃銜接配套,并符合以下具體規劃要求:
1、建設工程的整體布局必須與路、橋、街道垂直或平行,禁止出現影響整體效果的夾角規劃;
2、交叉路口的房屋建設工程,必須符合市政道路轉彎半徑視線控制標準規范;
3、建設規劃實行單體規劃,禁止總長超過80米的多單元連體規劃;相鄰多單元連體建筑山墻之間必須規劃寬度不小于6米的通道;
4、建設工程必須按照相關技術規程規劃設計消防通道和人行通道;禁止城堡式、圍墻式規劃;
5、房屋的臨街、臨路、臨堤面不得規劃設計伙房和排污設施,不得規劃設計實體圍墻;
6、綠地、小區通道、停車場、天然氣管網、消防設施、環衛設施、物業設施、休閑娛樂場地等建設內容納入小區詳細規劃;
7、供水、供電設施建設納入小區規劃和單體建筑規劃;
8、對于簽訂了建設四鄰協議,但房屋間距低于最小間距及規定間距70%的建設項目,規劃部門不得予以規劃;
9、規劃圖中應控制單體建筑基地高程及設計高程,做到相鄰建筑之間及與周邊市政道路之間高程相協調。
第九條加強建設工程的規劃審批管理。
1、民用建設工程規劃,由規劃局依據《縣規劃區建設項目現場勘察初審意見表》,編制規劃方案,制作規劃草圖,經規劃局局長審核簽字報規劃委員會審查通過后,在建設現場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規劃部門形成正式規劃方案,制作正式規劃圖。正式規劃圖由規劃局局長、住建局局長簽批。
2、重點建設工程規劃,由規劃部門依照民用建設工程的程序制作規劃圖。正式規劃圖經規劃局局長、住建局局長簽批后,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審簽。
以下范圍的建設規劃須經縣政府分管副縣長審簽:
(1)規模小區建設工程和新農村建設工程;
(2)對市容市貌有較大影響的建設工程;
(3)關聯環保、消防、人防、交通、水利安全的建設工程;
(4)街道、公路、河道、堤壩的改擴建工程;
(5)供水、供電設施改擴建工程。
(6)其它重點建設工程。
第三章報建程序管理
第十條縣報建中心是縣城規劃區建設審批業務的管理中心,要嚴格按照工作職責和程序加強報建過程管理。報建業務的主要程序為:
1、受理申請,進行資格審查。
規劃區農村村民利用集體土地建設必須先到縣報建中心領取《規劃區農村村民建設資格審查表》并經村支部和村委會、國土所、鎮政府審查簽章,向報建中心提交以下資料,資料不全、經審查不合格的,不予受理:
(1)規劃區農村村民建設資格審查表;
(2)報建人現居住的房屋土地使用證原件、復印件);
(3)報建人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原件、復印件);
(4)戶口簿(原件、復印件);
嚴禁公職人員利用本人尚未注銷的農村戶口身份申請在農村集體土地進行建設活動。
規劃區行政、企事業單位和房地產企業購地開發報建,必須提交以下資料,資料不全、經審查不合格的,不予受理:
(1)報建人身份證件(原件、復印件);
(2)報建人法人資格證件;
(3)報建項目相關批文(原件、復印件);
(4)報建人自行制作的整體規劃建設方案;
(5)投資預算方案;
(6)經招、拍、掛所獲取的土地使用權資料(原件、復印件)。(國家規定可以享受劃撥用地的單位或部門可不提供招拍掛資料)
2、組織現場勘察,確認建設工程選址。由報建中心組織規劃、國土、消防、環保、公路、河道、鎮政府和村委會等有關人員現場勘察,進行選址前的規劃、地質、環境評估和建設用地權屬認定,填寫《縣規劃區單位(個人)工程報建現場勘察情況調查告知》;規劃、國土部門出具《縣規劃區建設項目現場勘察初審意見表》。選址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小區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一般建設項目由規劃、國土部門批準選址,重點建設項目由規劃部門提請分管副縣長現場勘察后確定。
3、規劃設計。建筑面積300平方米以下的,建設業主到報建中心領取勘察告知書,準備相關資料報建。建筑面積300平方米以上(含300平方米)或三層(含三層)以上的,規劃部門編制修建性詳細規劃方案,建設業主提供效果圖和其他資料。
4、規委會審查。建筑面積300平方米以上(含300平方米)或三層(含三層)以上的,由規劃部門報請縣規劃委員會審查。
5、繳納規費。報建中心依據縣政府審批的規劃方案,按收費政策核算收費金額,建設業主繳納相關費用。
6、證件辦理。報建中心向建設業主發放《規劃區建設工程證件辦理審批流程表》(以下簡稱流程表)。建設業主持流程表申辦《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意見以及環保審批意見。
第十一條三層以上(含三層),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積300平方米(含3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必須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
建設業主按住建部門要求完成勘察設計、圖紙審查、工程招標、墻材革新、質量安全監督注冊登記及建筑材料檢測等手續后,持流程表并備齊施工許可資料,申請住建部門進行施工許可現場踏勘。符合開工條件的,由住建局簽署《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意見,同時施工單位與住建局檔案室簽訂《工程檔案報送及服務合同》。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意見簽署完畢,建設業主將施工許可資料報建工股后,持流程表到報建中心領取《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正式證件;到國土部門領取《建設用地批準書》正式證件。
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建筑工程,供水、供電部門不得供水、供電。
第四章建設用地管理
第十二條嚴格執行國家土地政策,堅持節約集約用地。
1、認真落實“一戶一宅”規定,即一戶農村村民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村民原有住宅占耕地面積達到140平方米、占非耕地達到200平方米的,不予批準新宅基地;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
2、村民占用耕地新建住房,家庭人口在三人以下(含3人)的按人平30平方米審批宅基地面積,家庭人口在四人以上(含4人)以戶計算,每戶占地面積不得超過140平方米(含附屬設施);村民占用非耕地新建住房,每戶占地面積不得超過200平方米(含附屬設施)。超過標準的不予批準。
3、農村村民利用集體土地聯戶建房占地面積在200平方米以下的,由國土部門批辦《建設用地批準書》;超過200平方米的,國土部門報分管副縣長審簽后,批辦《建設用地批準書》。
4、屬于拆舊建新的,必須先拆后建。
5、申請異地建房的,必須到國土和房管部門對原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進行登記注銷,拆除原有房屋及附屬構筑物和設施,原有宅基地交村集體。
第十三條經批準,利用規劃區集體土地按照規劃進行建設的,總建筑面積在280平方米以內(含280平方米)的,按村民自住房政策辦理相關手續;總建筑面積超過280平方米的,必須以招、拍、掛的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辦理各項建設手續,并按總建筑面積全額繳納各項稅費,方可開工建設。
第十四條已利用集體土地建設住房,總建筑面積在280平方米以內(含280平方米)的,按村民自住房政策補辦相關手續;總建筑面積超過280平方米的,必須將所占用集體土地依法轉為國有土地,并全額補交土地出讓金及各項稅費,方可辦理土地及房產證件。涉嫌違法用地的,依法予以查處,并按上述程序完備各項手續后,方可辦理土地及房產證件。
土地出讓金的計算辦法:宗地評估價×宗地面積
第十五條經批準,投資人改變機關、企事業單位、居民原土地用途,進行商品房開發建設的,投資人須全額補交土地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后,方可按程序進行開發建設。
土地出讓金的計算辦法:宗地評估價×宗地面積×60%
存量國有土地分批開發利用的,必須在首期開發利用時全額補交土地出讓金差額。
補交土地出讓金的計算辦法:(開發利用時宗地評估地價-取得土地使用權時宗地評估地價)×60%×宗地面積
出讓金原則上不予減免,確需減免的由縣政府議決。
第十六條嚴格控制土地一級市場。除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建自住房以外,任何個人(單位)不得私自買賣農村集體土地和宅基地從事建設活動。對違規購買村民宅基地和不經招標、拍賣、掛牌程序購買農村集體土地的,村、鎮不得簽批意見,國土部門不得辦理土地使用證,住建部門不得受理報建業務,房管部門不得為其辦理所建房屋的所有權證。
第十七條在規劃區利用山體進行建設活動的,由開發單位向縣報建中心提交申請,縣規劃部門牽頭,實行國土、水務、林業、規劃等部門聯合會審并簽署意見。經評估會審同意進行山體開發的,由開發單位(個人)與縣環衛所簽訂渣土準運和環境衛生管理合同,并按標準交納保證金,方可按程序辦理規劃等相關手續。
第十八條村民挖沙、取土、堆積渣土、填占水面及其他改變地形地貌的活動,必須報縣規劃、國土、環保、交通、水務等相關部門批準,不得破壞城市環境,影響城市規劃。
第五章建設工程管理
第十九條住建局要依法加強建設規劃、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建設工程規劃、質量、安全管理機制和管理制度,履行日常監督檢查職責,承擔規劃、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責任。
第二十條規劃、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范圍為規劃區所有建設工程,包括國家建設工程,房地產開發工程,機關、企事業單位建設工程,城市居民和農戶建設工程。
第二十一條建設業主在取得《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正式證件,并到城鄉建設管理執法局簽訂臨街占用和施工管理合同,按工程總造價的1%-2%交納保證金,完善相關手續后方可向住建局建工股申請開工放線。
在工程施工過程中,規劃部門應全程參與建設工程規劃的檢查監督(特別是基礎和二層結構檢查驗收),核查規劃執行情況并簽署核查意見。規劃部門未出具書面合格核查意見的,質監站和監理公司不得允許下道工序施工,施工單位應立即停止施工。
質監部門應全程參與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的監督檢查。對質量、安全不達標的要責令其停工整改。
第二十二條建設業主應在房屋竣工后15日內向規劃部門申請規劃驗收;規劃驗收合格后進行綠化、建筑節能、防雷、環保、人防、白蟻、消防等單項驗收;單項驗收合格后,向住建局建工股書面申請綜合驗收;綜合驗收合格后,填寫《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建筑工程質量監督報告》、《建筑工程竣工結算備案表》,工程備案資料移交住建局檔案室取得《建筑工程檔案合格證》后,核發《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
除上述專項驗收內容外,小區場地、道路硬化,給排水、天然氣管網、停車場,環衛、物業等配套設施建設內容應列為綜合驗收項目;驗收項目不完備達標的,由驗收人簽署限期改進意見,到期再行驗收,驗收合格發放《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
未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的建筑工程,供水、供電部門一律不得進行水、電報裝,房管部門不得登記發證。
第二十三條住建部門應加強轄區內建設施工隊伍(或工匠)資質、資格的審查,嚴禁無資質、資格的單位(個人)承接建設工程項目。對施工隊伍資質、資格的審查由住建局分管副局長把關,逐級負責。
第二十四條規劃區建設工程應落實“四節一環保”(節能、節地、節水、節材、環境保護)的要求,注重建筑單體設計和功能性設計,做到戶型合理、結構安全、功能齊全,建筑造型、外觀色彩和空間組合具有地方特色,并與周圍環境協調,體現現代宜居生活氣息。
第六章房產登記管理
第二十五條房管部門依照《房屋登記辦法》等法規受理房屋登記業務,同時必須配合規劃、國土等相關部門的管理,配合收取各項稅費。對于未完善規劃建設手續、未按要求提供稅費票證的,給予登記控制。
第二十六條房屋竣工驗收合格后,建設業主備齊以下資料向房管部門申請辦理房屋初始登記,資料不齊備的不予登記。
1、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戶籍身份證明(原件、復印件);
3、土地使用證(原件、復印件);
4、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原件、復印件);
5、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原件、復印件);
6、測繪報告(原件、復印件);
7、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二層以下的房屋由縣質監部門出具房屋鑒定意見書)(原件、復印件);
8、土地出讓金及繳稅票證(原件、復印件);
9、其他資料。
屬村民自住房的,申請人提供《集體土地使用證》,房管部門應當在房屋登記簿和房屋所有權證上注明“集體土地”字樣。
第二十七條房管部門在受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時,應嚴格審查以下必備資料;資料不齊備的,不予辦理轉移登記手續和證件。
1、轉移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戶籍身份證明(原件、復印件);
3、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復印件);
4、房屋買賣合同(原件、復印件);
5、測繪報告;
6、評估報告;
7、土地出讓金及繳稅票證(原件、復印件);
8、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原件、復印件);
9、其他必要材料。
贈與、繼承、房屋產權共有人對共有房產要求予以分割需辦理轉移登記的,按《房屋登記辦法》辦理。但必須在房屋登記簿和房屋所有權證上注明“贈與、繼承或分割”字樣。
農村村民申請住房所有權轉移登記時,房管部門要嚴格審查受讓人戶籍身份、住房情況和購房條件。受讓人屬于本集體經濟組織(村、組)成員的無房戶,可以辦理轉移登記,并在房屋登記簿和房屋所有權證上注明“集體土地”字樣;受讓人不屬于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應當不予辦理。特殊情況的,經住建、國土部門審驗合格并補辦相關手續、全額補交各項稅費后準予按程序辦理轉移登記。
第七章建設收費管理
第二十八條縣住建、國土、房管等部門要嚴格按照上級財政和物價部門核準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規范收費,做到應收盡收,確保國家和建設業主合法權益不受損害。
第二十九條所有收費一律使用財政收費票據,嚴禁白條收費。所收規費全額繳存縣非稅收入匯繳結算帳戶,任何單位不得坐支挪用。
第三十條縣內重點工程、國家公益性項目和舊城改造等建設確需減免行政性收費和基金性收費的,由項目建設指揮部(領導小組)或主管部門書面報縣政府審批,按會議紀要或領導批示意見落實。
第八章監督檢查及法律責任
第三十一條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批準書》、《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或者違反上述各項許可進行建設的,由縣住建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影響的,限期改正;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縣住建部門申請人民法院。
第三十二條違反本辦法的其他違法建設行為,由縣住建、國土、房管、環保、氣象、水務、林業、公路、地震、公安消防、人防等部門(單位)依照各自管理職責,依法嚴肅查處。
第三十三條規劃區涉及的各鎮人民政府及村(社區)應加強對轄區建設的監督檢查,發現違法建設和違法用地行為應及時勸阻和制止,并配合有關部門進行查處。
第三十四條對于個人(單位)違法占用、買賣土地及違法建設房屋的,除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外,縣國土、房管部門一律不得辦理土地、房屋登記手續,征用、收購、拆遷時不予補償。
第三十五條縣住建局、國土局、房管部門在辦理建設規劃許可、施工許可、用地審批、土地登記、房屋登記等手續時,要嚴格審核申請人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與合法性,確保各項證件的復印件與原件相符。
第三十六條縣住建、國土、房管部門應將業務辦理所需資料清單,審批工作流程,工作時限,收費項目、標準和政策依據印制成宣傳冊(單)免費向建設業主發放,并在縣內有關媒體上定期進行公告,接受社會監督。
第三十七條建設業主申請辦理建設、登記相關手續,因不符合相關條件或提交的資料不符合要求,縣住建、國土、房管部門決定不予受理或不予辦理的,應向申請人說明理由,并出具不予受理或不予辦理的書面通知;符合受理條件的,應在60個工作日內辦結。
第三十八條縣住建、國土、房管、供電、供水、環保、氣象、水務、林業、公路、公安消防、地震、人防等部門及有關鎮人民政府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共同抓好本辦法的貫徹實施。對于未按本辦法規定進行審批、管理,失職瀆職造成違法建設的,按照《縣縣城規劃區建設管理責任追究辦法》追究相關人員(單位)的責任。
第九章附則
關鍵詞:私人物業公共空間;地塊包裝;東莞市
中圖分類號:TU984.11+3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008-0422(2014)03-0081-04
1、概念
何謂公共空間?過往一直強調其物質屬性,即開敞空間(Open Space),有學者則強調其物權屬性,即公眾可達空間(PUblicAccessible Space)。其實公共空間有更豐富的涵義,最早將“公共空間”術語引入城市研究領域的雅各布(Jacebs,1964)在《美國大城市的死與生》中指出,公共空間是城市開發和社區建設中促進良好社會交往,恢復城市活力的關鍵要素。1970年代后的城市理論發展,普遍強調公共空間作為生活和社會交往場所的重要性(陳竹、葉珉,2009)。理想狀態下,公共空間是公共部門提供、管理,對公眾開放,容納多元化公共用途的空間場所;但在現實中,公共空間也可以由私人(企業)興建并管理,在香港稱為POSPD(PUblicOpen Space in Private Development),在美國則稱為POPS(PrivatelyOwnedPublic Space)。
近年來,由于經濟發展與城市蔓延,東莞的城市建設用地日見緊張;中央商圈、中央商務區的建設以及軌道交通出現而提倡的TOD模式要求高強度開發,在高密度城市開發地塊內留讓公共空間是大勢所趨;生活水平的提高對公共空間的品質要求也越來越高。因此,有必要對私人物業的公共空間深入探討(由于中國城市土地的公有制,國內所謂的私人物權通常指使用權、管理權,據此英文名字應為Public Open Space in PrivateDevelopment,下簡稱POSPD更為合適)。
2、紐約的案例
POSPD在西方國家的出現,首先因為政府財政緊張,公共空間與教育、醫療、城市基礎設施等逐漸轉由私營部門獨資或者合營來建設、管理;再有,現代城市的復雜性迫使人們追求認為相對“整潔、安全”的私人物業社會交往場所。1961年版的紐約區劃(Comprehensive Zoning Plan)首次提出了容積率(FAR)概念,并將全市劃分為容積率15、10、6等區域,并出臺了“獎勵性開敞空間”(Bonus Open Space)的規定,包括廣場(Plazas)、騎樓(Arcades),蓋頂步行空間(Covered Pedestrian Space)及交通廣場(Open A.r Concourse)等符合要求的公共空間,可以按一定比例享受容積率鼓勵,如FAR15區可獲得3~10倍的獎勵,FAR10區和FAR6區則可以獲得3~6倍和3~4倍的獎勵,獎勵面積上限為原開發量的20%,成為世界上最早的POPS衍生機制之一。
由于POPS的認定門檻低(只有基本的進深、面積和地坪高度等),具體設計和管理無須經過技術審查或行政審批,只需將POPS方案向紐約市建設局(Department ofBuilding)備案,即可向規劃局(Departmentof C計y Planning)申請容積率獎勵。開發商的收益投入比高,POPS大量涌現。1961-1974年間,紐約修建了231處POPS,中心區修建的95棟寫字樓中有65棟提供了“符合要求”的POPS,被認為是POPS的泛濫期,出現了負面的現象:
(1)缺乏設計標準和用途指引,很多POPS只是混凝土的剩余空地,冷漠而空蕩,沒有相關配套設施,不具備應有的公共空間品質;或者設立柵欄,變成了消費區,降低了公共空間基本的可達性(Accessibility)和公共度(Publicness)。
(2)缺乏從區域公共活動和行人流線考慮,出現了大量的無休憩、停留意義的廣場,或者違背出行和使用要求的消極空間。
(3)缺乏后續管理,許多空間淪為交易、拉皮條和涂鴉的場所,也有開發商得到獎勵后即將廣場、騎樓用于卸貨、停車等用途。
1970年代后期開始,應對上述問題,紐約市對POPS進行了修訂,主要包括:
第一,細化了設計指引(方位、數量、形狀、比例和可達性等)和配套設施標準(家具、綠化、小品、標識、鋪裝和衛生間等)。
第二,修改了審批程序,開發商必須向規劃局報送POPS設計方案,經審查后授予許可證方可向建設局申請施工。
第三,總體容積率的獎勵上限從20%降低到6%。
第四,為防止POPS變為犯罪滋生場所,在闡明處于公眾安全和保護設施的前提下,可以申請夜間關閉。
修訂實施后,1975年到2007年,紐約中心區只新增了98處POPS,規劃管理經歷了一個從粗放寬松到精細嚴格的過程,POPS建設歸于理性。
3、香港的案例
香港是世界上人口密度最高的城市,也是建設POSPD較成功的地方之一。POSPD屬于被指定為“在私人發展項目內提供公眾設施工中的一個分類,按有關的地契0或公用契約0的條款規定,一些公眾設施在落成后會交回相關政府部門,另一些則由私人發展商或業主繼續管理及保養,在以下情況,發展商會在其私人發展項目內提供公眾設施:
(1)拍賣土地時決策部門可建議包括這類設施,以應公眾需求。
(2)批地和私人發展、重新發展如涉及規劃許可及契約修訂、換地的,決策部門可建議包括這類設施,以應公眾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發展商可能在向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提交的規劃申請書中建議提供這類設施,城規會在批準規劃申請時最終可把上述規定列為規劃條件。在“綜合發展區”(CDA)地帶內的發展項目,發展商須以總綱發展藍圖(Master Layout Plan)@的形式向城規會提出規劃申請。域規會會在審批有關藍圖時加入這類條件。如可行的話,這類規定可成為土地契約條款(例如發展項目涉及新契約或修訂契約)。地契和公用契約確定的POSPD分別由路政署和屋宇署組織管理和監督。
提供POSPD的樓宇,包括中庭作公共用途、拓寬街道、提供穿越建筑物的通道等,可獲得樓面面積寬免或獎勵,獎勵面積的法定上限為總樓面的20%。香港的POSPD也經歷過從粗放到精細化的管理過程,尤其經歷了銅鑼灣時代廣場事件后。,社會上開始重視POSPD的建設標準與品質,以及業主與公眾利益的沖突問題。2008年開始,發展局委托高等院校和設計機構編制了《私人發展公眾休息空間設計及管理指引》,限定了POSPD的商業活動和消費區域比例,并逐步公報POSPD的圖則和信息,以便公眾更好地使用和監督。
4、東莞地塊包裝對PoSPD的探索和嘗試
東莞在中央商圈、中央商務區和軌道交通建設當中,以及土地集約、節約利用的大趨勢下,必定會產生很多高密度的城市空間,也需要規劃手段去明確公共空間的建設范圍和標準。而地塊包裝是東莞市規劃部門為實現陽光審批、提高工作效率、加強土地競投的公平競爭和實現多方共贏,在借鑒先進城市規劃管理經驗的基礎上,借助精細化規劃管理保障公共利益,土地出讓前實施的規劃設計條件研究制度。
一、世博北案例
在東莞東城世博北商圈和虎門新城市中心區的一些地塊包裝就嘗試以POSPD相類的形式,在土地出讓前或簽發用地批準書時,根據公眾需要增加,在開發地塊內留讓公共空間。(如圖9)
二、虎門新中心區案例
規劃范圍是世博商圈的“公交+商業”綜合體,在開發地塊內預留了以下的公共空間:①在軌道站地下通道出口,以及②在周邊聯通的地下商業空間出口劃定面積≥600m~'的疏散空間,以硬地鋪裝為主。③在幾個開發地塊內限定預留凈寬≥6m的通道接駁世博北商圈的的二層步行連廊。④朝向隔壁大型商業綜合體的建筑退縮限定為公共空間,不得停車和作其他用途。(如圖10)
規劃范圍系商住綜合體,是北柵社區和虎門商貿城軌道站交通樞紐的紐帶,在開發地塊內預留了以下的公共空間:①在地塊的商業裙房劃定凈寬≥6m的通道,連接北柵社區支路與商貿城軌道站交通樞紐的二層步行連廊,并保證常年全日對公眾開放。②在北柵社區支路與商住綜合體接駁處,預留面積≥500肝的步行優先區域,作為行人過街和緩沖的空間。
上述在地塊包裝確定關于“開發地塊內的公共空間”(廣義的POSPD還包括二層步行連廊、地下公共通道、地下空間防災廣場等),落實到開發控制圖則,以規劃設計條件形式作為地塊出讓條件,或者申請用地批準書的附加條件。對比起紐約和香港自發提供的POSPD,地塊包裝更能起到積極接駁城市慢行系統,優化人本空間的作用。
5、后續思考
POSPD在地塊包裝中是一個新的嘗試,實施效果和對城市空間的改善程度有待將來項目落成后公眾的驗證。從紐約和香港的POSPD實踐可得總結出一些經驗得失:
(1)明確建設和管理主體
(2)制定設計標準和管理指引
有“跳水女皇”之稱的郭晶晶在2004獲雅典奧運會跳水冠軍。2008年在北京第二世界杯跳水比賽中獲女子3米板單人冠軍;2008年8月17日在北京奧運會中,郭晶晶與吳敏霞以343.50的總分毫無懸念地奪得冠軍。2011年1月,郭晶晶提交退役申請書申請退役。2012年11月7日在港島區沙宣道大宅與霍啟剛舉行注冊儀式,11月8日在香港沙宣道霍家大宅舉行婚禮,兩人于2013年8月27日喜得兒子霍中曦。如今身在豪門中的郭晶晶生活得依然精彩。
我是任性而為
2015年11月28日,郭晶晶攜丈夫霍啟剛參加某慈善晚宴。身穿金絲旗袍禮服的她大氣而端莊,在背景板前大方任拍,卻在走進會場的時候“露餡”――她在禮服里穿了條同色的打底褲。這簡直就是平地一聲驚雷,“最怕冷貴婦”話題由此產生,有好事者甚至拓展為“郭晶晶秋褲門”。
江湖還是那個江湖,但這位霍家的豪門媳婦,卻一如既往地接地氣做自己,穿衣不講規矩,任性且有理。
郭晶晶第一次讓“全民驚艷”是在2015年大閱兵時。在一眾艷光四射環佩叮當的觀禮嘉賓中,曾經的跳水皇后郭晶晶,戴著“十元包郵”的黑發圈,提著400元的親民餃子包,不施粉黛地就出現在了觀禮臺。“天啦嚕,這對于一個身家上億的豪門媳婦來說,真是太接地氣了了!”“跺手黨”們羞愧有加,汗顏得無地自容。
話說郭晶晶剛剛嫁入豪門的時候,畫風并不是這樣的。當年的那場盛大的婚禮,花費超千萬,光是香港一場婚宴就高達450萬港幣(約合340萬元人民幣)。鉆戒、婚紗、婚鞋均是超一線大牌設計,亮瞎了一眾“恨嫁單身狗”的雙眼:“公主穿上了水晶鞋,從此過上了幸福的生活。”之后參加活動,郭晶晶也是美艷大方,名媛范十足,平時出街,普拉達、托德斯、路易威登等國際大牌是標準配飾,讓吃幾個月泡面只為買個名牌包的妹子們望包興嘆,哭暈在廁所。
我是勤儉持家好妻子
不過,“豪門媳婦正確打開方式”很快變了畫風。港媒鏡頭下的郭晶晶,往往只跟“節儉”掛鉤。出門吃飯,她并不是非五星級餐廳不去,而是直奔普通餐館,還向朋友撒嬌求請客:“現在我沒有現金了,全身只有120元,駕駛執照和錢都在香港,你得請我吃飯。”外出逛商場,她就是牛仔T恤運動鞋,購物完畢還不忘辦理停車優惠,一家三口身家千億,卻能省一分是一分。
她信奉“舒服就是王道”,大大方方地在小攤上給兒子買20港幣(約合16.6元人民幣)的衣服。相比小s給女兒買萬元童鞋,王詩齡一個包包幾千元,劉德華每年養子要花費5億港幣(約合4億元人民幣)……郭晶晶沒有一點闊太的架子。她穿過的一件蝴蝶印花T恤曾成為淘寶爆款,店家打的廣告是:“花55元與‘豪門媳’郭晶晶撞衫。”她還時常變身“女漢子”,一人去超市大采購,上陣打掃衛生。而霍啟剛也是居家省錢小能手,即便選購一個普通的收納箱,也會仔細對比再對比,選擇最合適的拿走。
2013年11月,霍家因爭產風波鬧得不可開交,為了給兒子良好的成長環境,“晶剛”夫妻搬離大宅。搬家時,連衛生紙都是二人搬運,郭晶晶大包小包的背影和霍啟剛背著的“時尚”編織袋,成了媒體關注的新聞。
連以“言辭犀利”聞名的香港節目主持人查小欣也公開感嘆:“除了世紀婚宴一幕,闊太郭晶晶甚少珠光寶氣、滿身名牌地出席社交場合。沒有迫人的氣焰,沒有貼身保鏢重重包圍的排場,沒有駕名車坐游艇,沒有浮夸炫富,有的只是親切與接地氣,這是許多籠中金絲雀們可望而不可及的!”
我是不矯情說直話
婚后的郭晶晶備受夫家寵愛,不僅有價值過億的禮物在手,每月還能領取12萬港幣(約合10萬元人民幣)的生活費。可她不愿就此做籠中金絲雀、仍努力開拓事業,并且一如既往地“好合作”。
郭晶晶拍代言產品的廣告,現身時都是極簡裝扮,或襯衫、休閑褲,或牛仔加T恤,輕松而隨意。等待拍攝時,她跟工作人員用同一間休息室、在一張桌上吃飯;困了,直接躺在沙發上就睡。正式拍攝完,導演一喊“咔”,她就立刻脫掉華美的“恨天高”,換上舒適的拖鞋:“當運動員久了,始終不習慣穿高跟鞋。”郭晶晶還喜歡下廚,這是她除跳水之外的又一大愛好。郭晶晶的外婆是東北人,她是吃著外婆的東北菜和酸菜餃子長大的,所以,有時候想念北方菜了,她就在家里做一鍋豬肉燉粉條,美美地打回牙祭。而從小在國外長大的霍啟剛,則會挑戰性地端出一份牛排或意大利面。夫妻二人面對面坐下,笑嘻嘻地品評各自的“專長”。
除了自己的那點口腹想念,兒子霍中曦的飯菜也基本由郭晶晶做。她坦言自小對廚房有著很深的記憶,因為媽媽會從小小的廚房里端出來做的家常菜。“小時候每天放學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跑進廚房,看媽媽在做什么菜。我希望兒子將來也有同樣美好的回憶。”郭晶晶這般回應。
至于教育方面,郭晶晶的想法也很簡單:“我們最大的夢想是孩子能健健康康地長大,做個善良、懂禮貌的人。至于其他的,對我們來說不是特別重要。”有媒體拍到郭晶晶、霍啟剛一家三口及外傭去超市,負責照顧孩子的郭晶晶全程同兒子講粵話、普通話及英文,要訓練兒子會說多種語言。
郭晶晶的兒子如今已兩歲,所以她免不了被追問二孩計劃。二孩之于豪門,是個敏感而尷尬的問題,但郭晶晶大方承認正在認真準備,并不忌諱地說想再生一個女兒。“我是獨生子女,深知成長過程中的孤單,所以一定會給兒子找至少一個伴。”
郭晶晶把時間都用在了陪伴兒子。“我覺得每個人生階段都有各自的責任,之前更多是在事業上,現在應該更多放在家庭中。孩子一天天長大,每天都不一樣,我不想錯過他成長的每一個階段。每天看著他跑過來喊‘媽媽,抱抱’!我就很開心。”
“晶晶有味”語錄
Q:霍啟剛帥氣有才又多金,他追你,你有沒有暗喜?
A:不會啊。他是豪門,我是冠軍,這也是門當戶對的。
Q:你會親自打理霍啟剛先生的著裝嗎?
A:我不會約束他穿什么。為什么要約束他?
Q:對于你出來工作,先生會表示支持嗎?
A:他對我沒有什么要求,就是讓我做自己喜歡的事。
Q:你先生在家里扮演的角色是怎樣的?教育孩子方面是不是比較嚴厲?
A:我們其實都是差不多的,沒有說一個白臉一個黑臉,所以有人說我們是“怪獸父母”。
Q:你覺得先生說的最搞笑的一句話是什么?
A:“當爸爸是個很大的挑戰,工作時兒子會狂哭,不過我不覺得煩,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兒子是我自己的。”
Q:先生說的最浪漫的一句話是什么?
A:“喂兒子喝奶及換尿片這些工作一定要做,否則太太會怨我一世!”
Q:你最不愿意跟先生一起做的事是什么?
A:一起下廚,哈哈。他做飯要一個步驟一個步驟地做,各種杯啊瓶啊擺滿料理臺,簡直像在實驗室做實驗。我則是按照自己的思路做,想怎么弄就怎么弄,所以我笑他“香蕉人”(指從小長在國外,生活習慣西化的華人),他調侃我“黃皮膚”。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 ____________(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和互利的基礎上,就___________房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標的及面積
租賃標的及面積:租賃標的為____________,租賃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
甲方保證:
(1)其業已依法取得租賃標的所有權證,租賃標的不存在權屬爭議,有完全的權利和能力從事本合同項下的租賃標的的出租業務;
(2)租賃標的符合安全標準以及公安、環保、衛生等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且不存在違法建筑情形;
(3)租賃標的上不存在抵押、保證及可能影響承租人按本合同正常使用租賃標的的其他限制(包括但不限于司法機關和行政限制),也未將租賃標的的產權轉移給其他單位或個人。
二、租賃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諾,房屋使用用途為____________ 。
三、租賃期限
甲方不可撤銷地同意給予乙方______個月的免租期,由乙方完成租賃房屋的裝修和改造,免租期自乙方實際進入租賃房屋現場開始裝修之日起算(乙方保證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進場裝修),乙方在免租期內無需向甲方支付租金。
免租期屆滿,以雙方共同書面確認的日期為準作為本合同的正式起租日,本合同的租賃期限為______年,乙方在此期間內應當按本合同第四條的規定支付相應的租金、費用。
四、租金及付款方式
租金:該房屋日租金為______元人民幣/建筑平方米/天(每月以30天計),租金中含物業管理費。
1.租金付款方式:租金支付方式為每個月支付一次。首期租金應于起租日之前的 日內支付,其后每個月支付一次,在每月期滿前的______日內,支付下個月租金。即:每個月支付租金人民幣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元)。
2.其它費用:租賃期間的電費、水費、集中供暖費(如發生)、電話費、數據通訊費均由乙方負擔。電費、水費、集中供暖費的收取標準,均以國家規定為準。
3.其它費用支付:電費、水費、集中供暖費(如發生)由甲方代收代繳,乙方應于收到甲方繳費通知后______日內繳納。電話費、數據通訊費用等由乙方自行與服務商協商繳納。
4.在合同有效期限內因市場變動、物價變動、經營風險等不可預料的因素引起的房屋樓內附屬物租賃的貶值、升值,不影響房屋及樓內附屬物租賃費的支付及雙方對合同所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5.乙方應按下列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支付到期應付的租金 :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名: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
五、房屋設備、設施
甲方為乙方提供服務于該房屋的硬件設備和附屬設施如下:
供暖:市政熱源集中供暖,室內安裝銅鋁復合散熱器;
信息點及電源:甲方信息點(電話、網絡布線及節點)、電源入戶設置,墻壁預留信息端口。電話、網絡的申請、安裝等事項將由乙方自行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乙方將在甲方提供的電話、網絡設施配置基礎上具體施工,有關情況參見附件11《乙方裝修改造方案及圖紙》。乙方裝修改造方案及圖紙需提交甲方確認、備案;供電:雙路10kv供電,a區內配置有兩臺1600kva變壓器;
消防:房屋內有運轉正常的煙感報警系統和滅火設備,房屋整體消防系統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餐飲:餐廳提供每日三餐服務;
車位:甲方承諾在租賃期內向乙方所屬車輛免費提供充足的停車位,其中包括配送_____個固定車位,其停車位具置將以乙方就近使用為原則,由園區物業管理部門安排;
供水:市政直供和變頻穩壓供水;
排水:分質排水,優質排水處理回用;
空調:分體式空調由客戶安裝;
六、保證金
1.乙方同意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保證金人民幣_____元整(_____元)。
2.合同期滿,雙方交接完畢,結清甲乙雙方的各項費用后,甲方應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給乙方(該保證金不計利息)。
七、合同雙方方的變更
1.甲方如將該房屋轉讓給任何第三方,甲方應當給予乙方合理的書面通知,該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承擔原甲方的義務。
2.本合同期內,乙方如將該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轉租或分租給第三方需事先通報甲方。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乙方與該第三方之間的轉租合同應符合以下約定:
1)房屋用途:該第三方應保證在本合同規定的房屋用途范圍之內使用該房屋;
2)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本合同規定的終止日期;
3)轉租期間,乙方除可享有并承擔轉租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外,還應就被轉租方履行本合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4)轉租期間,本合同發生變更、解除或終止時,轉租合同也應隨之相應變更、解除或終止。
八、甲方的權利、責任、義務
1.甲方是出租房的合法經營者,有權簽署本合同。甲方保證出租物業的合法產權并且有權出租物業。
2.合同簽訂后,甲方應在合同約定期限內,將該出租房屋交付給乙方。
3.甲方定期檢查和及時修繕以保證該出租房屋處于完好、適租狀態。
5.按合同規定期限,向乙方收取房租及其他費用(列明),除上述費用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收取任何其他費用。與租賃標的有關的房產稅、土地使用費及其他費用由甲方負擔。
九、乙方的權利、責任、義務
1.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獨立承擔各種經濟及法律責任和義務。
2.乙方對房屋進行裝修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并將房屋所需改造申請書、保證書及平面圖、水、電圖及國家有關部門批件提交給甲方備案。乙方對該房屋的裝修不應損害該房屋主體結構、外墻顏色和造型及承重結構,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行解決,對于由乙方負責施工、安裝或提供的該房屋硬件設備和附屬設施,由乙方負責維修、更新,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應予以積極協助。由于乙方改造或使用不當造成的房屋及房屋設施損壞,乙方應負責按甲方要求恢復原狀,修理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3.按期交納房屋租金及水、電、暖等費用;
4.乙方自行負責出租房屋內部的消防、保安、衛生清潔管理工作,并承擔全部責任。
十、合同的延續
本合同租賃期滿前二個月,若乙方書面確認同意續租,甲方應當同意乙方的續租要求,甲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適當調整租金,租金漲幅不高于_____%。
十一、違約責任
1.出租人在租賃期限內,確需提前收回房屋時,應當事先商得承租人同意,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租賃期間,如乙方確因特殊情況需要退房,必須提前2個月書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2.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租賃標的,每逾期一日,應按乙方日租金的萬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三十(30)日未交付租賃標的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立即返還乙方已交付的保證金,同時向甲方追繳滯納金、違約金部分。
3.若乙方未能按期交納租金,每逾期一日,應按日租金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滯納金,逾期三十(30)日未交納房租,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自保證金中扣除乙方應交納的房租金額,同時向乙方追繳滯納金、違約金部分。
4.電費、水費、集中供暖費(如發生)由甲方代收代繳,乙方應于收到甲方繳費通知后七(7)日內繳納。如乙方逾期繳納,每逾期一日,則按照逾期支付額的萬分之五向甲方繳納滯納金。
5.租賃期間,若乙方發現房屋損壞并提出維修要求,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通知之當日開始維修,但房屋或設施損壞系由乙方故意毀損的除外。如甲方未按約定及時維修,乙方有權自行維修,有關維修費用將在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租金中抵扣。如甲方逾期十(10)天仍未開始維修房屋,或一次維修超過三十(30)天仍未完成,造成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該房屋的,乙方可以退租或要求甲方減少租金或變更有關合同租金條款。甲方因未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6.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給守約方造成實際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由此而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十二、免責條件
1.由于進行必要的或例行的建筑物維護保養而致公共設施停止使用的,甲方對此不承擔責任,前提是甲方必須提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且公共設施停止使用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
2.“不可抗力”是指合同雙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或即使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
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為、自然災害、戰爭或任何其它類似事件。出現不可抗力事件時,知情方應及時、充分地向對方以書面形式發通知,并告知對方該類事件對本合同可能產生的影響,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相關證明。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則雙方于彼此間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租賃標的因不可抗力而遭受損失或滅失時,合同則自然中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但甲方應將該期間乙方支付的租金及各種保證金退還乙方。
十三、合同期滿
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或出賣,乙方享有優先權。合同期滿未續租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搬出全部物件,搬遷后十五 (15)日內房屋如仍有余物,視為乙方放棄物件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十四、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合同生效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即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做出補充規定。
3.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二份。
十六、通知
依據本合同發生的任何通知應為書面形式,以專人遞交、公眾認可的快遞、掛號信或傳真方式發送到: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范圍內實行物業管理服務的小區和樓宇的收費活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是指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注冊和市建設委員會資格認可的物業管理單位,接受開發建設單位或業主(小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業主管委會”)的委托,對房屋建筑及其設備、公用設施、綠化、衛生、安全防范和環境等項目開展日常維護、修繕、整治及提供其它相關管理服務所收取的費用及其收費行為。
第四條 市物價局是本市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的主管機關。
市建設委員會在其職責范圍內與市物價局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物業服務收費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 本辦法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㈠ 物業管理服務費包括綜合管理服務費、停車場收費、特約服務費及其它經濟收入。
㈡ 綜合管理服務費,是指物業管理單位為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提供的小區、樓宇公共部位、公共場所、公共事務管理服務所收取的費用。
㈢ 特約服務費,是指物業管理單位應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要求而提供的個別服務所收取的費用。
㈣ 其它經濟收入,是指開發建設單位按市政府有關規定向業主管委會提供的商業用房及小區、樓宇范圍內可以產生經濟收入的公用配套設施、設備和公共場地由物業管理單位按物業委托管理合同經營所產生的收入。
㈤ 裝修保證金,是指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在入戶裝修時,為保證遵守有關規定,維護房屋總體安全而向物業管理單位預交的押金。
㈥ 公共水電費,是指小區、樓宇的消防和對講系統,公共部位照明、清洗和綠化,及電梯、中央空調、水泵等機電設備運行電費和其它公共用電、用水的費用開支。
第六條 物業管理單位收取的綜合管理服務費實行基準價管理。基準價按小區、樓宇類型,經市物價局按咨詢聽證程序核定,并報市政府批準后,于每年1月31日向社會公布。
由政府統一建設的小區、樓宇物業綜合管理服務收費標準,應低于非政府統一建設的小區、樓宇物業綜合管理服務收費標準。
物業管理服務范圍內的停車場收費實行政府定價,其管理辦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物業管理單位為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提供的特約服務,市物價局有收費標準的按規定執行,沒有規定收費標準的實行經營者定價。
第七條 物業管理服務收費實行經營性收費許可證制度,物業管理單位應亮證收費,并接受市物價局年審。
第八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支出由以下項目構成:
㈠ 直接參與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社保費用;
㈡ 公共設施、設備正常運行和維護費用;
㈢ 綠化、美化費用;
㈣ 清潔、保潔、消毒等衛生費用;
㈤ 安全防范費用;
㈥ 物業管理單位和業主管委會辦公費用;
㈦ 納入委托管理服務合同的固定資產折舊費用;
㈧ 特約專項服務費用;
㈨ 法定稅費;
㈩ 合理利潤。
第九條 實行經營者定價的物業管理服務收費項目和標準,由物業管理單位與業主管委會或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協商議定,并向市物價局備案。
第十條 物業管理單位收取綜合管理服務費,應提供下列服務項目:
㈠ 物業管理服務范圍內的公用設施、設備、場所的日常養護、維修和管理,監督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按有關規定裝修、使用房屋;
㈡ 與小區或樓宇管理服務收費標準要求相適應的安全防范服務;
㈢ 環境衛生管理,包括物業管理服務范圍內的公共場所、道路、電梯、公共水池和水塔、化糞池的清潔、保潔、消毒和垃圾收取;
㈣ 園林綠地以及環境美化的日常維護、管理;
㈤ 協調解決日常工作、生活中所涉及的其它公共事務;
㈥ 物業委托管理合同中規定的其它服務項目。
第十一條 綜合管理服務費標準需低于基準價的,由物業管理單位與業主管委會或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代表協商制定,并報市物價局備案。
因增加服務內容或被各級政府評為優良的小區、樓宇,其收取的綜合管理服務費需高于基準價格的,須向市物價局提交書面申請,經審核批準后方可執行。
前款提交的書面申請應包含以下內容:
㈠ 物業所在位置、建筑總面積、建筑物或小區、樓宇功能配置情況;
㈡ 物業委托管理合同及業主管委會、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對調高收費標準的意見;
㈢ 物業單位經營現狀及人員配備;
㈣ 增加的服務項目與內容,或被各級政府評定為優良小區、樓宇的證明以及擬報的收費標準;
㈤ 年度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支預決算;
㈥ 企業工商登記證書、企業資質等級證書等有關資料。
市物價局應自收到申請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審核意見,并書面送達申請人,逾期未答復的,視為同意。
第十二條 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在取得入住合法手續或租賃合同之日起,應按規定支付綜合管理服務費和應攤公共水電費。
尚未出售的住宅和非住宅房屋由開發建設單位支付綜合管理服務費。
第十三條 尚未入住的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按入住戶分攤標準的50%分攤公共水電費。
尚未出售的住宅和非住宅房屋由開發建設單位按前款分攤標準分攤公共水電費。
第十四條 物業管理單位使用開發建設單位按市政府有關規定向業主管委會提供的商業用房以及小區、樓宇范圍內的公用配套設施、設備和公共場地,以自有資金投入商業性經營的,其利潤分配比例由物業管理單位與業主管委會協商議定。
第十五條 綜合管理服務費按建設部《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筑面積分攤規則(試行)》及本市有關規定分攤計算。
綜合管理服務費,小區的每半年收取一次,樓宇的按月收取。
第十六條 高層樓宇的電梯、中央空調和水泵等機電設備運行電費及其他公共水電費的收取,物業管理單位應以每個水電計費總表為計費單位,公布每月使用公共水電費的度數、單價、總額及分攤辦法,按實際支出費用和約定方式向計費單位全體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合理分攤,單項收支并按月代收代繳。
物業管理單位代收代繳水、電費等政府定價的價格,必須按分類價格分別執行,不得自行加價,不得以任何借口混合收費。
第十七條 房屋裝修保證金應在裝修戶與裝修單位簽訂裝修合同后或發生實際裝修前,由物業管理單位向裝修戶收取。
房屋裝修保證金按每單元建筑面積每平方米15元的標準收取(最高限額為5000元),裝修完畢,應由物業管理單位驗收,沒有破壞主要房屋結構或平面的,裝修保證金應在驗收后如數退還,其代管利息應作為物業管理單位承擔監管任務的費用列入收支范圍;破壞主要房屋結構或平面的,物業管理單位有權制止,并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強制恢復;造成損失的有權要求責任人賠償。
第十八條 按規定由開發建設單位繳交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不得攤給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
開發建設單位應承擔物業掃尾工程全部費用。物業管理單位接手物業管理時應監督開發建設單位完成掃尾工程,不得將掃尾工程費用以任何形式分攤給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
開發建設單位應承擔尚未出售或租賃的建筑面積的各項應攤費用,以及施工用水電未辦理民用水電供應手續前所發生的價格差額。
第十九條 向物業管理單位或委托物業管理單位收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費單位應在《企業稅外收費負擔監督卡》上登記,不作登記的,物業管理單位有權拒絕。
市政、城管、園林、公安等部門委托物業管理單位的收費,須是經價格行政管理部門批準的行政事業性或經營性收費,并應向承擔代辦業務的物業管理單位支付一定的代辦費。
物業管理單位已接受委托實施管理,或相應收取綜合管理服務費的,其它單位和部門不得再重復收取性質和內容相同的費用。
第二十條 物業管理單位在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方面享有下列權利:
㈠ 有權要求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按物業委托管理合同和規定的收費標準,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
㈡ 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物業管理單位有權要求其限期繳交,并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所欠繳費用0?3%的滯納金。逾期不交欠繳費用和滯納金的,提交業主管委會處理或采取公布欠繳戶名單的方式追繳,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㈢ 有權依據物業委托管理合同,要求業主管委會協助解決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方面的有關事宜。
第二十一條 物業管理單位在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方面應履行下列義務:
㈠ 物業管理單位應在物業委托管理合同中詳細寫明所提供的服務項目、服務質量和數量標準,并接受有關部門、業主管委會或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代表的監督。
㈡ 履行物業委托管理合同,依法收費,并提供合法收款票據。收款票據應填寫每項收費的全稱、收費單位、數量、單價及金額;
㈢ 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應明碼標價,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收費辦法應在經營場所或收費地點公布;
㈣ 物業管理單位不得違背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的意愿提前收費;經批準可以預收的,預收期不得超過6個月;
㈤ 物業管理單位應每半年公布一次財務收支項目,接受業主管委會或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的監督,并在下年初向業主管委會提交上年度收支決算報告和下年度收支預算報告;經業主管委會及有關部門確認的物業管理單位的不合理支出,物業管理單位應從自有資金中補償;
㈥ 物業管理單位出臺的具有普遍性的收費、維修方案,應提交業主管委會審議;屬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收費標準,應經物價局批準后方可實施;
㈦ 對公共設施維修、養護不善或因沒有及時修理而造成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損失的,物業管理單位應負責賠償;
㈧ 物業管理單位對社會上的各種集資、捐贈等,未經業主管委會或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代表同意,不得列支。
㈨ 物業管理單位發生改變時,物業管理單位應對其管理過程中所造成的虧欠款在商定的時限內予以催繳;不足部分,物業管理單位應先從自有資金中墊付。
第二十二條 業主管委會在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方面的職責:
㈠ 業主管委會應代表全體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本辦法的規定和物業委托管理合同,對物業管理單位的收費和收支平衡情況實行監督;
㈡ 業主管委會的正常活動經費,由物業管理單位從物業管理服務收入中提取,其提取范圍、比例、開支項目及標準,應經業主大會通過;
㈢ 審議、確定樓宇服務內容、項目方案;審議批準物業單位對公用設施的大、中修或更新改造的工程項目和預決算方案;
㈣ 配合有關部門檢查、監督物業管理單位服務收費標準的執行及收支情況;督促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履行物業委托管理合同,按時交納管理服務費用;
㈤ 協調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與物業管理單位的收費關系,共同維護小區、樓宇利益,降低公共支出成本。
第二十三條 物業管理單位與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之間發生收費爭議,業主管委會無法協調或協調不成的,可由市物價局進行調處,也可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物價檢查機構依照《廈門市價格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㈠ 越權定價、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收費或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
㈡ 不按規定的收費日期和收費期間提前收費的;
㈢ 不按規定實行明碼標價的;
㈣ 提供服務質價不符的或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的;
㈤ 其它違反本辦法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