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1-25 10:2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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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出具事故認定書也是有期限的,如果到期不出具,你可以到該公安局法制、督察部門投訴該交警不作為。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互聯網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
(來源:文章屋網 )
一、組織領導
成立縣“清剿火患”戰役指揮部,指揮長由縣政府副縣長同志擔任,縣政府法制辦主任、縣公安局副局長任副指揮長,縣消防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負責人為成員,指揮調度全縣“清剿火患”戰役。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公安消防大隊,縣消防大隊大隊長張洪釗兼任辦公室主任,縣公安局警務督察、治安、交警有關科室負責人以及縣消防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有關人員為成員。主要職責是負責制定“清剿火患”戰役工作方案,具體組織開展戰役,掌握全縣戰役開展情況,組織開展戰役專項督察行動,及時向縣戰役指揮部上報戰役戰況。
二、戰役目標
動員各鄉鎮、有關部門全力以赴,在前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基礎上,進一步排查社會單位(包括個體工商戶)、社區、鄉村火災隱患,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全面消除一般火災隱患,徹底整治重大火災隱患,確保排查整治覆蓋率、建筑消防設施完好率、違法行為處罰率、火災隱患整改率達到100%,社會消防安全環境明顯改善。全縣不發生有影響的火災,有效遏制較大以上亡人火災,杜絕發生重特大火災,實現全縣火災形勢穩中有降的目標。
三、清剿范圍和整治重點
(一)未排查整治的區域和單位場所。各鄉鎮、有關部門要結合“網格化”排查整治,認真梳理、全面排查轄區內近年來一直未進行消防監督檢查和排查整治的區域、單位和場所,重點整治未經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及備案抽查的建筑,未經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的公眾聚集場所,徹底消除火災隱患死角和盲區。
(二)“九小”及“三合一”場所。拉網式排查社區、鄉村的小旅館、學校、衛生所(室)、餐館、洗浴、商店、網吧、生產加工作坊等場所,繼續開展以生產性、經營性“三合一”場所和消防車通道為重點的專項整治行動,重點整治建筑耐火等級、生產儲存經營和人員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術規范,違章用火用電、堵塞安全出口、違規設置員工宿舍、占用消防車通道等隱患。
(三)人員密集場所及高層建筑。對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及高層建筑進行一次全面排查,重點整治建筑消防設施損壞、關停、癱瘓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鎖閉,以及自動消防設施操作人員未經培訓無證上崗,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不落實等問題。
(四)機關、事業單位。對轄區內機關、事業單位逐一排查一遍,重點對單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消防設施完好情況、單位“四個能力”建設等情況進行檢查指導。各單位要搞一次疏散滅火演練,開展一次消防知識講座,切實提高單位全體人員對消防工作的重視程度,確保不發生火災事故。
(五)其它影響公共消防安全的區域和行業。有關部門要針對各自實際情況,將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突出的區域和行業納入“清剿火患”戰役范圍,著力解決影響本縣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問題,確保全縣范圍內不存在區域性“消防安全亂點”。
四、工作措施
(一)協調聯動。各鄉鎮及有關部門也要成立檢查組,充分發動社區、居(村)民力量,深入排查火災隱患。各鄉鎮、有關部門要分別制定戰役方案,實行逐級責任制,建立落實分片區、分行業包干制度,把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全力打好“清剿火患”戰役。縣公安局要實施“全警消防”戰略,組織消防、治安、督察、交警等警種和派出所民警參戰,把警力覆蓋到每一個單位、社區、農村。公安民警要充分發揮主力軍作用,節假日確保三分之一警力不間斷地開展檢查。
(三)嚴格落實“網格化”排查。在鄉鎮“大網格”:由縣消防大隊負責指導,各鄉鎮牽頭,組織綜治辦、派出所、工商所、行政村等有關人員開展排查整治。在行政村(社區)“中網格”:由派出所指導,包村民警牽頭,組織行政村(社區)負責人、巡防隊員開展排查整治。在責任片區“小網格”:由包村(社區)民警指導,行政村(社區)負責人牽頭,組織村干部、樓院長、巡防隊員開展排查整治。要逐個網格明確檢查組人員、任務及工作責任,對網格內的每個鄉村、社區、單位場所都要建立“戶籍化”臺賬,記錄單位基本情況、存在隱患及隱患整治情況,做到單位場所及火災隱患底數清楚。各鄉鎮要積極推進鄉鎮消防管理機構建設,依托鄉鎮綜治辦等組織,加強對農村、社區、小旅館、餐館、洗浴、商店、網吧、生產加工作坊等場所消防安全檢查。
(四)扎實開展“燕趙風暴”系列行動。在元旦、春節等時間節點,由縣公安局牽頭,安監、工商、文廣新體等部門聯合開展兩次“燕趙風暴”行動。年12月23日至年1月3日開展2號行動,重點排查整治舉辦元旦等節日活動的公共娛樂場所和人員密集場所。年1月13日至2月7日開展3號行動,重點排查整治煙花爆竹集中燃放場所、高層民用建筑和商場超市等人員密集場所。
(五)整治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指揮部將從公安、消防、安監、工商、文化等部門抽調精干力量組建戰役特別行動隊,戰役期間對轄區內人員密集場所持續開展錯時制排查整治,以夜間檢查為主,把優勢在火災高發場所、把防控工作落實在火災高發時段。
(六)組織執法技術服務隊開展消防設施整治。由消防大隊負責建立一支建筑消防設施執法技術服務隊,由消防大隊一名干部帶領專業檢測機構技術人員,逐一檢查、檢測轄區內設有建筑消防設施的單位,堅決整治建筑消防設施損壞、關停、癱瘓和自動消防設施操作人員未經培訓無證上崗等突出問題,確保年底前對所有設有建筑消防設施的單位檢查、檢測、整治一遍。
(七)開展戰役宣傳專項行動。以“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為主題,以《全民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綱要》宣傳為主線,在全縣集中開展“清剿火患”戰役宣傳專項行動;縣電視臺要開辟專欄,大力宣傳戰役開展情況,定期曝光火災隱患和違法行為,剖析典型案例;積極參加“消防安全模范社區”、“消防安全模范村”、“消防安全模范家庭”評選活動,集中開展119消防宣傳周系列活動;結合“網格化”排查整治,把《消防安全明白紙》發到每個家庭、每名員工;大力開展“四個能力”大宣講、大培訓,年底前在全縣培養1000名農村消防帶頭人、300名社會單位“四個能力”明白人。年內要督促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和學校、醫院、商場等人員密集場所普遍進行一次逃生演練,提高群眾自防自救能力。
(八)對火災隱患和違法行為堅決查處。切實加大消防執法力度,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對違法行為一律頂格處理,始終保持清剿火災隱患的高壓態勢。嚴格執行“六個一律”,即:對單位、“三合一”場所不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可能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采取臨時查封措施;對未經消防行政許可的建設工程、公眾聚集場所,一律依法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產停業;對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或者在人員密集場所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強制執行;對違反規定進行電焊等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的,對指使或者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的,一律對直接責任人和負責人實施行政拘留;對建筑消防設施損壞、不能正常運行、擅自關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員無證上崗、不會操作設施設備的,一律依法從重處罰;對影響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亂點”,一律書面提請縣政府掛牌督辦。11月底前建成火災隱患舉報投訴中心,公布舉報電話,向社會公告舉報內容、舉報方式,24小時值班受理群眾舉報火災隱患,廣泛發動群眾查找、舉報火災隱患。
五、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即日起至11月10日)。縣政府對“清剿火患”戰役進行部署,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各階段工作任務,全面發動各鄉鎮、有關部門、社會單位、村民委員會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掀起“清剿火患”戰役熱潮。
(二)清剿火患階段(年11月11日至年2月6日)。在前階段“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基礎上,各鄉鎮、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清剿火患”戰役任務分解表,目標任務要細化到人。縣公安局要聯合相關部門組成檢查組,明確排查整治工作任務,深入社區、農村、社會單位全面開展排查工作,做到不漏一個社區、不漏一個村莊、不漏一個單位場所,11月底前,要對前階段已排查過的單位、已銷案的重大火災隱患進行一次“回頭看”,防止隱患反彈。
(三)總結驗收階段(年2月7日至2月29日)。年2月16日前,各鄉鎮、有關部門要完成對本轄區、本行業“清剿火患”戰役的自查工作,并向縣政府戰役指揮部辦公室上報自查報告。2月20日前,戰役指揮部將組織對各鄉鎮、有關部門工作進行驗收,總結經驗,查找不足,研究建立長效排查整治機制,鞏固、深化戰役成果。并將對全縣戰役工作情況進行通報。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鄉鎮、有關部門要切實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憂患意識,站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高度,認真研判火災形勢、找準本地火災防控工作的薄弱環節,采取有效措施,發動全社會全面開展“清剿火患”戰役,確保火災形勢穩定。各鄉鎮、有關部門要明確一名同志,具體負責在本鄉鎮、本部門開展“清剿火患”戰役工作,并定期向縣政府“清剿火患”戰役指揮部辦公室匯報工作情況,各有關部門要在元旦、春節、元宵節等重大節日扎實開展“燕趙風暴”系列行動,不斷掀起“清剿火患”戰役。
(二)明確責任,嚴格獎懲。縣政府將“清剿火患”戰役開展情況納入社會治安綜合管理年終考評重要內容,與領導干部績效考核、獎懲掛鉤,嚴格獎懲。對工作不力的,要進行通報批評直至行政處分;對因工作不落實發生亡人或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依法依紀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以國家土地督察南京局在我縣開展土地例行督察工作為契機,提高認識,轉變觀念,健全制度,促進國家宏觀調控措施落實,加強土地利用和管理,規范土地市場秩序,為全縣經濟社會健康、有序、快速發展做出積極貢獻。
二、目標任務
通過對2008年以來新增建設用地情況進行拉網式排查清理,對新增建設用地批前、批中和批后情況進行分析對比,檢查國家土地調控政策和國家產業政策、當年土地利用計劃、土地節約集約利用以及土地執法監管等工作在我縣的執行情況。
三、組織領導
按照加強領導、統一部署、協調配合、及時處理、講求實效、依法行政的原則,有計劃、有步驟的開展工作,縣人民政府決定成立縣土地例行督察工作領導小組,由縣政府縣長擔任組長,分管副縣長擔任常務副組長,縣監察局局長、縣政府辦副主任、縣法制辦主任、縣國土資源局局長擔任副組長,縣發改委、縣財政局、縣人保局、縣規劃建設局、縣房管局、縣交通運輸局、縣農業局、縣水利局、縣統計局、縣公安局、縣法院、縣檢察院等有關部門負責人擔任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國土資源局,由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負責迎檢日常工作。
四、工作任務與步驟
(一)做好迎檢準備工作
做好2008年至2010年度政府工作報告、統計年鑒、統計公報等經濟社會發展數據統計資料的收集工作;2008年至2010年度部門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總結的收集工作。收集地方政府以及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出臺的、目前仍然執行的土地利用和管理方面規范性文件及規章制度。
(二)具體業務分工
主要是建好臺賬
(1)對54宗合法用地及2010年供應的存量土地,逐宗由發改委建好立項的建設項目審批、核準、備案臺賬,規劃建設局的規劃許可臺賬和建設施工許可臺賬,房管局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臺賬,財政局的土地出讓金收繳以及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繳納臺賬。
(2)對32宗違法用地,涉及到大港鎮、蔡嶺鎮、交警大隊、供電公司、移動公司、教育體育局、園區管委會、房管局等部門和鄉鎮,對此,要求用地單位要提供違法用地的責任人,監察部門要完善違法用地的處理材料,同時要處理到人,處理到事,涉及罰款的,請政府和財政逐宗解決。該項工作時間必須在2-3天內完成,要求辦案人和責任人到國土資源局集中辦公。
(3)對83宗實地偽變化用地,具體涉及到農工部、農業局、水利局、衛生局、大港鎮、張嶺水庫、汪墩鄉、獅山鄉、春橋鄉、多寶鄉、左里鎮。其中,涉及到農村道路的,由鄉鎮、交通局出具證明材料,發改部門出具立項批文;涉及到水利設施的,由水利局和所在鄉鎮提出出具證明材料,發改部門出具立項批文;涉及到養殖業的,由農業部門和所在鄉鎮出具證明材料,發改部門出具立項批文;涉及到新村試點的,由農工部和所在鄉鎮出具證明材料,發改部門出具立項批文。
(4)對17宗復耕復綠用地,具體涉及到。由所在鄉鎮負責組織實施,4月10日前要完成,農業部門、林業部門要出具驗收材料。
(5)對農民建房的,要在4月6日前完善以下手續,并分類報市、縣政府審批,牽涉到全縣24個鄉鎮:摸清涉及圖斑的戶主,并收集戶主的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填寫并上報農民建房呈報表,表上要有鄉、村、組簽名蓋章。
鄉村小學和醫療所等集體單位用地,要在4月6日前完善以下手續:摸清涉及圖斑的準確的用地項目名稱,收集發改部門的立項批復文件,法定代表的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
(三)督察2010年度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情況
提供2010年度新增建設用地的土地利用年度計劃下達和執行情況資料;提供2010年度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建立和執行情況資料。
的工作,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加強領導,健全機構,做到綜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年初依據上級的有關文件要求,我局及時成立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局長鐘楠同志任組長,副書記楊志燦、副局長歹文慶同志為副組長,從林政股、稽查大隊、森林公安局抽調人員為成員,下設辦公室,森林公安局副局長楊家剛任辦公室主任。鑒于人事上的變動,還相應調整了領導小組和辦公室組成人員。并配備了專門的辦公場所,為確保日常工作的正常開展,研究制定了工作職責,研究部署了年度工作計劃,制定了工作方案和考核措施,堅持每月研究一次工作,半年度、年終進行一次總結。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有效落實關鍵在基層,各基層企業相應成立了工作機構,指定一名副廠級以上人員分管,負責本單位內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并做到綜治工作有計劃、有措施、有考核總結。
二、強化措施、狠抓落實,確保安全工作出實效、有突破。
(一)多渠道、多角度、注實效認真做好安全宣傳工作。一是認真組織學習縣委、縣政府關于創建最安全縣城治安和維護林業穩定的各種文件,認真把握文件要領,深刻領會其精神實質;二是充分利用電視、廣播等媒體傳播各種林業安全信息,多形式利用標語、板報發放各種安全宣傳資料;三是利用“五五”普法的有利時機,深入有效地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多次舉辦了法律知識培訓、法律知識考試。
(二)定措施、明目標、認真做好社會治安工作。一是實行與班子直接掛鉤考核,并經常性地開展專項檢查、專項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制度。二是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作為一項主要指標列入各基層單位的目標管理,納入到年終政績考核。三是積極參與和支持街道、社區的社會治安整體聯防行動。經過全體林業工作人員的不懈努力,無干部職工、離退休人員嚴重違法違紀;無“×××”等非法組織和參與人員;無源種植和販毒、制毒、吸毒人員;無租房租住人員違法違紀現象;無治安、刑事案件發生。
(三)敬民心、重民意、查民情認真做好工作。一是廣開言路,并積極主動配合上級紀檢監察部門查處系統內出現的違法違紀行為,根據實際需要專人專管林業局工作。二是切實做好來訪信件的辦理和來訪職工群眾的接待工作,及時處理了職工反映和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為疏導、調解內部糾紛、防止矛盾激化、消除不安定因素發揮了積極作用。三是對系統內部的、貪贓枉法現象的發生主要是通過加大林業稽查工作力度來預防,從而建立一支高素質、高效率的林業執法隊伍。在抓林業執法的同時,重點抓好執法過程中的腐敗現象和違紀現象,對執法崗位實行憑證上崗,并實行定期輪換制,對舉報的違法亂紀行為一查到底,決不姑息遷就。一年來未出現重大安全事故,無個人或群體性上訪事件發生,無鄰里糾紛,無事件。
(四)高標準、嚴要求、強措施認真做好保衛防范、文件保密工作。一是嚴格許可制度。實行門衛合同制,明確門衛職責,門衛與經濟利益掛溝,獎懲分明,全年來沒有出現過重特大安全事故。二是嚴密防范措施。認真做好文件、資料的保存保密工作,嚴格管理好系統內部現金、物資、票據、設備等貴重物品,一年來沒有出現過盜竊、搶劫、等重大事件,無火災事故,無安全生產事故和責任事故的發生。
三、著眼防范、重在治本,做到安全工作制度化、常規化。
一是繼續按照“社區管控,路路巡邏、邊際堵控、單位守護”的治安防控原則,健全內部防范網絡,組建了以森林公安為主要骨干,機關干部職工輪流參加的督察組,對辦公樓、干部職工住宅樓、出租房、商店門面等場所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察,采取定目標到科室,定責任到住戶,以科室、單元樓、商店門面為責任區,確保檢查到位,防范到位,不留死角。
二是嚴格按照《企業、事業單位內部安全保衛條例》的規定,實行24小時門衛坐班、值班、巡邏制度,加強對來訪人員和車輛的管理,對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整改,對重點部位安裝了夜間照明燈,要求職工安裝了防盜門窗,撤除了容易攀登的臨街廣告牌(架),加固圍墻、安插了部分鐵絲網等特防設施,購置強光充電照明器材和鐵鏈用于防盜安全,完善了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健全了門衛、值班守護制度。
三是加大排查力度,杜絕事故和違法犯罪的發生。定期召開治安、消防形勢分析會,認真查找存在的問題,準確把握單位內部的治安動態,按照“早發現,早預防、早報告、早控制、早調解”的五早工作方法,把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進行逐戶查詢登記,準確把握干部職工、出租房住戶及家庭成員的變動情況。及時了解鄰里之間、家庭內部之間的關系,力求小事不出戶,大事不出單位,把矛盾糾紛和不穩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狀態。
力爭通過3年時間,使消防工作社會化水平明顯提升,全社會消防安全環境明顯改善,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以提高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落實政府部門消防工作“四項責任”夯實農村社區火災防控“四個基礎”提高公安機關消防監督管理“四個水平”為著力點。
二、領導機構
縣政府成立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略;副組長:略;成員:縣公安局、監察局、安監局、教育局、民政局、經濟局、財政局、發改局、住建局、交通局、農業局、畜牧局、文體局、衛生局、糧食局、宗教局、人防辦、工商局、質監局、廣電中心、商業公司、供水公司、公安消防大隊等部門負責人,各鄉鎮主要負責人。
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消防大隊。
主任:公安消防大隊大隊長
副主任:縣公安局戶政科科長
成員:全縣各公安派出所所長、消防大隊監督員。
三、工作任務
(一)開展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
1提高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切實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災隱患自除”要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具體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開展防火檢查巡查;落實員工崗位消防責任;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資金,限時消除。
2提高組織撲救初起火災能力,切實做到火情發現早、小火滅得了依法應當建立專職消防隊的企事業單位要建立專職消防隊,其他單位要建立志愿、保消合一”等多種形式的消防隊。要結合單位實際,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確保一旦發生火情,員工能按職責分工及時到位、有效處置。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要持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資格證書上崗,熟悉消防設備,并熟練掌握火警處置及啟動消防設施設備的程序和方法。
3提高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切實做到能火場逃生自救、會引導人員疏散”員工普遍掌握火場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線和引導人員疏散程序。單位要明確疏散引導人員,確保一旦發生火災,能夠及時組織在場人員安全疏散。
4提高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切實做到消防設施標識化、消防常識普及化”消防設施器材要設置規范、醒目的標識,用文字或圖例標明操作使用方法;重點部位、重要場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設置“提示”和“禁止”類消防標語。要落實消防教育培訓制度,員工普遍達到懂基本消防常識、懂消防設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會查改火災隱患、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要求。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要全面落實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標準;一般單位可結合實際,有重點地落實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要求。年,屬于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達標;年,所有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全部達標;年,屬于人員密集場所的一般單位基本達標。
(二)落實政府部門消防工作“四項責任”
1落實組織領導責任。縣政府要將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將消防經費、公共消防設施和裝備建設、社會消防力量發展、重大火災隱患整改等納入政府任期工作目標,并制定實施“十二五”消防發展規劃,保障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嚴格落實政府分管領導牽頭、有關部門領導參加的防火安全委員會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解決本地區消防工作重大問題。針對消防安全突出問題,適時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對影響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實施掛牌督辦并如期銷案;重大節假日期間以及火災多發季節,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消防知識宣傳提示和教育培訓。
2落實監管責任。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部門信息溝通和聯合執法機制,各行業、系統主管部門要將消防工作納入本行業系統管理內容,落實消防工作責任,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和消防知識教育培訓;嚴格依法審核涉及消防安全的審批項目,加強消防安全源頭控制。督促相關職能部門落實安全監管職責,嚴格依法監管,對發現的火災隱患依法查處或移送相關部門處理。
3落實設施建設責任。各單位要加強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和維護管理。凡不符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消防規劃要及時組織修訂;凡公共消防設施不能滿足防火和滅火應急救援需要的要及時增建、改建、配置或進行技術改造。
4.落實檢查考評責任。縣政府要將消防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檢查考評內容。每年逐級簽訂消防工作目標責任書,定期組織考評驗收;將消防工作任務納入政務督查內容,及時對監督檢查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情況。
(三)夯實農村、社區火災防控“四個基礎”
1夯實組織建設基礎。農村、社區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組織領導機構,確保基層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年,推動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成立消防安全領導組織;鼓勵經濟發達的鄉鎮成立消防工作專門機構,其他鄉鎮依托綜治辦、安全監管等機構,組織開展消防宣傳和消防安全檢查;年,各村屯、社區落實消防安全專兼職管理人員,負責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2夯實設施建設基礎。完善城市社區公共消防設施并加強維護保養,確保正常運行;每個社區要設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點,配足配齊滅火器材,保證撲救初起火災的需要。將農村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納入新農村建設總體規劃,與農村公共基礎設施同步建設、同步發展。對木結構等易燃建筑集中、連片的村莊,要結合村莊整治和人居環境改造進行治理,建設消防水源,打通消防通道,拓寬防火間距,提高建筑耐火等級,增強火災抗御能力。
3夯實群防群治建設基礎。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約,組織開展群眾性的消防工作;居民住宅區物業管理單位落實消防管理責任,定期開展防火檢查,整改消除火災隱患。社區內的小場所實行消防安全區域聯防制度,開展消防安全互查互督,保證一旦發生火災能夠聯合組織撲救;村莊實行消防安全多戶聯防制度,輪流值班開展消防安全提示和檢查。
4夯實隊伍建設基礎。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當地經濟發展和消防工作需要,依法建立專職、志愿消防隊,承擔火災撲救任務。設有治安巡防隊的村莊、社區,要建設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聯防消防隊,加強保安人員消防安全培訓,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使其承擔防火檢查、消防宣傳教育和撲救初起火災的職能;沒有治安巡防隊的村莊、社區要建立群眾參加的志愿消防隊。年前,所有鄉鎮、村莊、社區都要按照有關規定建成專職、志愿消防隊伍。
(四)提高公安機關消防監督管理“四個水平”
1提高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水平。建立消防、治安、內保、警務督察及公安派出所“多警聯動”消防執法機制,形成整治火災隱患的合力。公安消防部門要嚴格履行消防監督職責,主動分析研判本地區消防安全形勢,針對突出問題持續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要加強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依法查處未經消防驗收合格或消防竣工驗收備案抽查不合格的工程投入使用等違法行為。公安派出所依法做好轄區有關單位的消防監督檢查工作。
2提高消防監督執法規范化水平。健全消防監督機構,配齊消防監督人員;探索、完善合同制消防文職雇員制度,允許經消防培訓考試合格的消防文職雇員從事消防檢查和宣傳教育培訓工作;加快消防監督執法信息化建設和應用,推行網上辦公、網上監督、網上考核;深化警務公開,增強執法透明度;加強廉政建設,提高消防執法的公信力和滿意度;配齊消防監督檢查裝備,提高消防監督檢查技術含量;開展消防監督執法示范單位創建和消防監督執法大比武競賽活動,定期對消防監督人員和派出所民警進行消防業務培訓,全面提升消防執法能力和水平。
3提高消防宣傳教育水平。建立健全消防宣傳教育常態化工作機制,全面落實《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規定》深入開展消防宣傳“五進”活動,積極培育發展社會消防安全培訓機構,開展社會化消防教育培訓,提高社會消防從業人員素質;充分發揮消防站等教育基地作用,加大社會消防宣傳力度。從年起,建設互聯網公共消防服務平臺,向社會火災預警信息,開展網絡消防宣傳教育和在線消防咨詢。
4提高社會消防安全管理創新水平。針對新時期消防工作出現的新情況,創新社會消防安全管理機制和模式;深化消防愛民實踐活動,指導社會單位開展消防安全工作;推進合同制消防文職雇員從事日常消防檢查制度上取得新的進展;全面推行消防行業特有職業技能鑒定工作,落實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員、消防安全檢查人員職業資格認證制度;鼓勵試行消防安全檢查師制度,為社會單位提供消防技術服務;積極培育和規范消防設施檢測、消防安全監測等社會消防中介組織;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和經濟杠桿作用,將單位的消防安全狀況納入信用等級評定、火災公眾責任保險費率調整的內容,推動單位自覺做好消防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統一部署。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是適應新時期消防工作需要,推動社會消防安全管理創新的重要舉措。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將其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消防工作的中心任務,年上半年要下發指導意見或實施方案,成立組織機構,廣泛宣傳動員,全面部署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工作,并做到月有進度報告、年有總結報告。
(二)加強培訓,廣泛宣傳。要加強對公安消防機構消防監督人員和公安派出所消防民警的業務培訓,充分發揮消防執法監督員、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輔導員、消防知識宣傳員的作用,指導單位扎實開展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各級公安消防部門要對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進行專門培訓,確保每個單位有1至2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的明白人”和責任人。
(三)典型引路,整體推進。要按照“區分層次、分類指導、突出重點,扎實推進”原則,結合實際,積極培育樹立典型,打造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建設的樣板,要發揮典型的示范帶動作用,及時總結推廣好經驗、好做法,指導和推動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扎實開展,整體推進。
談起征地的事情,58歲的高保順和56歲的妻子楊玉娥說,“沒簽土地征用協議,也沒給補償款,地就被占了。”
楊玉娥說,“我們夫妻都是殘疾人,全靠菜地維持生活,兒子也沒本事,你說把地賣了,我們靠什么活?”
高保順說,村里共有700多戶,沒簽土地征用協議的有62戶,涉及土地67. 1畝。協議雖然沒簽,但這部分土地的性質已經發生變化,“政府部門的人說,我們的地被征用了。”
臨縣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管理局局長曹明明向本刊證實:勝利坪村的700畝土地是用于新城開發,“2007年縣里開會研究決定建設、開發新城。當時縣里還沒有做出總體規劃,縣人民政府批準就可以實施。”
“舊縣城的人口密度在山西是很少見的”
2007年臨縣政府委托山西省城鄉規劃設計研究院做出《城南新區修建性詳細規劃》,該規劃顯示,新城位于臨縣舊縣城以南,與舊縣城毗鄰,面積約為900畝,其中700畝土地來源于勝利坪村。新城南部為文教衛生區,中部為商業住宅區,北部為行政辦公區,其中,商業住宅區面積為225畝。
談及新城開發,曹明明用“非常迫切、必須”來形容。“臨縣有60多萬人,縣城建成面積停留在上世紀60、70年代基礎上,過去臨縣整體基礎差,是出名的貧困縣。”曹明明說,“4. 5平方公里的舊縣城里擠著11. 5萬人,超負荷運轉,這樣的人口密度在山西是很少見的。”
曹明明告訴本刊記者,舊縣城內,50年以上的建筑物占到所有建筑物的70%,“多是窯洞、破瓦房,過去的建筑物結構簡單,挖個坑槽,里面放幾塊石頭做個基礎,有的打的是土墻,破房子搖搖欲墜,里面還都住著人,一動就壞了。”曹明明說,必須先建起一部分新城把部分單位和老百姓安排好才能改造舊城,“修繕舊城至少涉及四五萬人。”
新城開發,這項被臨縣稱為“迫切需要建設”的工程,在實際操作中卻顯得步履沉重- - -新城開發征地工作開始于2002年。當初,一畝地補償款只需2萬元,時至2007年,補償款額度提高至10萬元。2011年,臨縣政府將新城內80多畝地劃撥給勝利坪村,讓村委會利用這塊地來解決老百姓的居住、就業,“讓村里自己開發門面房,把失地農民安置在這里,這些人就可以生活下去了。”曹明明告訴本刊記者,“加上前期的10萬元,一畝地的補償款已接近30萬元。”
2011年,呂梁市政府批準臨縣總體規劃,預計到2020年,臨縣縣城將由現在的4. 5平方公里擴展至20平方公里。臨縣縣委書記劉永平告訴本刊記者,臨縣政府的目標是:縣城容納25萬~30萬人,縣里3~4個鎮每個容納10萬人,“走城鎮化道路是臨縣老百姓脫貧的一條出路。”
最讓劉永平擔憂的是補償款額度,“推進城鎮化肯定要涉及征地,這里面有個政策、制度問題。現在僅靠土地法的補償規定,老百姓絕對不接受。”劉永平說,“補償款為多少既合理合法又能滿足老百姓訴求?這個亟須劃定一個可以參照的范圍和尺度。”
土地糾紛引發斗毆
臨縣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管理局副局長郝澤民說,新城中原計劃拍賣5塊土地,約300畝。目前已拍賣的土地只有一塊,“就是發生斗毆案的這塊地,面積為74畝,其他的都停下來了。”
2012年4月16日,山西臨縣臨泉鎮勝利坪村發生一起斗毆案,共致傷3人,其中兩人被汽油燒成重傷。
這起看似偶發的案件背后存有必然- - -臨縣政府在勝利坪村征地用于新城開發,該村62戶農民的耕地未經本人同意即被征用,其中部分耕地被臨縣國土局拍賣給開發商。購地開發商施工,失地農民阻攔……雙方的博弈從最初的拉鋸式談判很快升級為一場火拼。
時隔多日,在回憶2012年4月16日晚的場景時,勝利坪村村民高旭東還心有余悸。
“當晚,房地產開發商楊五生在未簽訂任何協議的前提下指使近百名民工,手持鐵鍬、木棍強征我家0. 7畝地。”高旭東告訴《瞭望東方周刊》記者,“我上前阻止,遭到毆打。當時,我家人多次撥打110報警,但被告知‘管不了’。”
據高旭東說,當時高家在場的還有高海寧(父親)、高旭峰(哥哥)、高旭勤(弟弟)及李文永(妹夫)。
據高旭東講,當時,高旭勤在現場拍攝取證,有人上前搶設備并對其進行毆打。高旭勤邊跑邊招架,跑到自家五菱面包車前,“他隨手從車里拿起一個白色桶子當工具,使勁揮舞。”高旭東說,“很快我弟弟手中的桶被打飛,人也被打倒。”
“打飛的桶里裝著汽油,受到外力作用汽油從破損的桶里灑了出來,后來,不知誰點燃了汽油。”高旭東說,“我和一個民工被推入火中,都被燒成重傷。”
對于高家人的指責,開發商楊五生說:“高家人尋釁滋事,阻撓施工釀成慘劇。”
4月16日晚上究竟發生了什么?
2012年4月17日,臨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民警趕赴現場進行勘察。2012年4月20日臨縣公安局以涉嫌聚眾斗毆罪立案偵查。據了解,先后有8名涉案人員被警方逮捕。
根據臨縣警方的偵查報告:2012年4月16日下午,高海寧、高旭峰、高旭東、高旭勤、李文永五人以開發商楊五生施工隊搶占自家土地為由,阻止施工隊施工。開發商的弟弟楊六生、侄子楊曉軍和楊曉紅、工隊技術員莫弱若等人與高旭峰、高旭勤、李文永發生沖突。
在此過程中,高旭峰從勝利坪村農資加油站用白色塑料桶購買了100元汽油,用自己的微型面包車拉到工地,高旭勤將汽油潑灑到施工場地和民工身上,李文永將汽油用打火機點著,致外地民工田貴洋嚴重燒傷。高旭東被開發商的弟弟楊六生等人推入大火中,致使高旭東被嚴重燒傷。打斗中高旭勤也被人毆打致傷,現場停放的一輛比亞迪小轎車和一輛微型面包車被人砸壞。
臨縣公安局常務副局長馮丕勝告訴本刊記者:4月16日,臨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的確接到有關勝利坪村斗毆的報警電話。
根據記錄,前后有三個報警電話打入,時間為:下午5時36分、晚8時51分及晚10時08分。事實上,三次報警,臨縣警方只出警兩次。馮丕勝告訴本刊記者,晚8時51分,110指揮中心第二次接到高旭峰報警電話,副主任曹曉榮在電話中說:“土地糾紛管不了,不出警。”
“針對曹曉榮的行為,呂梁市公安局紀檢、督察部門已經查處,對其作出行政記過處分。”馮丕勝告訴本刊,“臨縣公安局已將曹曉榮調離110指揮中心,目前待崗。”
究竟誰是斗毆案的禍首?高家人與楊五生至今仍各執一詞,但有一點雙方均認可:高家的0. 7畝地確實沒有簽訂過任何書面協議即被征用,而這一點也是斗毆案發生的誘因。
“最先修的就是醫院”
斗毆案發生不久,高海寧網絡實名發帖:臨縣縣委書記劉永平在新城開發中收受巨額賄賂私自將山西省政府批準的用于建設醫院和學校的700多畝公益建設用地倒賣給房地產開發商用于建設商品房,并縱容房地產開發商在未簽訂任何征地協議、未給予任何補償的前提下,雇傭社會閑雜人員強征耕地。
劉永平在接受本刊記者采訪時說,他不認識這個開發商。
至于“將用于建設醫院、學校的700多畝公益建設用地倒賣給房地產開發商用于建設商品房”一事,劉永平說:“當時我是縣長,這塊地是經過合法交易平臺出售的。現在,醫院已經建成,醫院、第六中學、青少年活動中心、住宅小區等等都是有整體規劃的,(修住宅小區)沒有占學校和醫院的地,最先修的就是醫院。”
臨縣新聞辦主任楊秀春告訴本刊,2008年下半年至2009年,書記、縣長是劉永平一人兼,實際情況是,有一年多,劉因腿部手術在北京等地接受治療,其間,縣里好多具體事情都是由職能部門辦理和運作。
據本刊記者調查:目前,新城內的臨縣人民醫院辦公樓和住院樓及門診樓、山西地方電力臨縣分公司生產調度綜合樓、臨縣教育體育局臨縣青少年活動中心、臨縣地方稅務局辦稅綜合業務大廳、臨縣移動分公司臨縣移動生產大樓、臨縣委宣傳部臨縣文博中心、崇文苑小區(住宅)等13個項目的主體均已完工。
村委出具材料寫著“全體村民同意”
臨縣國土局副局長劉承柱告訴本刊,征用900畝土地是經山西省政府批準的,“2007年~2010年分4次報批的,900多畝土地已經由集體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都有批文。” 劉承柱說,“土地報批和土地拍賣是嚴格按照國家法規執行的,絕對沒有問題。”
新城開發征地過程中是否存有瑕疵?劉承柱告訴本刊,當時縣里有個新城開發指揮部負責征地,“他們負責征地,我們負責報批,當時就是這么定的。”
新城開發指揮部于2007年成立,2009年解散,總指揮是原臨縣政府常務副縣長薛全清。
2012年12月22日,薛全清告訴本刊,當時新城開發征地程序是:村委會先征得全體村民同意,之后,村委會再與指揮部簽訂意向書,最后,縣國土局向省國土廳報批。“程序都走過,我們當時還制作了一些民意調查表,由村委會負責組成若干個小組挨戶征求意見。大部分人同意,當然也有小部分棄權或不同意。經過調查才運作的。”薛全清說。
未簽訂土地征用協議,未領補償款,62戶農民的耕地是如何被征用的?薛全清對此解釋說:“這個是因為我們本著一個原則,少數服從多數,一個村里不可能百分之百同意,多數(農民)同意了村干部就敢做主,我想可能是這種(情況)。”
村委會和指揮部簽訂的意向書里有怎樣的內容?薛全清告訴本刊記者:“當時操作環節不是很嚴密,記得不是很準確。你要(看)的那個(村委會與指揮部簽訂的達成意向書)找不到了,但是,肯定有,至于是書面還是口頭,我記不清了。記得上面寫著大家都同意(征地)。”
楊五生告訴本刊,他認為眾多紛爭的元兇就是勝利坪村村委,“國家征地之前,村委和村民簽訂土地征用協議后才能(向國土局)交。國土局認的是村委會的章,為什么村民沒全部同意就把章蓋上去?”楊五生說,他曾去臨縣國土局查閱過相關材料,勝利坪村村委給國土局出過材料,“寫著全體村民同意土地剝離,騙了縣里。”
300萬元補償款被挪用
按照操作程序,村委會與村民協商同意之后新城開發才能實施,當時的村委會主任李文藝是這項重要工作的主要執行者。
2007年開始,臨縣政府以每畝10萬元的補償標準征用勝利坪村700多畝土地用于新城開發,前后共支付勝利坪村補償款7000多萬元。
有不愿具名的村民說,勝利坪村村民不同意賣地,補償價格低是原因之一,更重要的是,在土地丈量和補償款發放中有暗箱操作,“土地丈量不公平,有的比實際畝數多,有的比實際畝數少。”村民高寶順說,“領了錢的都是厲害人,都不是10萬元賣的地,有人竟然一畝地(得到)20多萬元的補償款。”多名村民稱,出面干這事的就是李文藝。
“農民嫌補償款太少,老百姓問,10萬元收地,賣50萬元,中間40萬元你政府花了?”臨泉鎮黨委書記王犁青說,“事實上,政府不僅得不到錢,還要往里貼錢。”
臨縣土地局土地利用股股長高海珍給本刊記者算了筆賬,按照拍賣價,每畝地48. 42萬元,除了上繳省、市部分和農民補償款,落到縣里只有15000元,“這些錢還要投到新城中的道路、綠化、管網等公共設施建設上。”
2009年2月19日和4月24日,臨縣國土局兩次公開出讓新城49840平方米的土地,起始價為3370萬元,但均流拍,“就沒有人報名,外地開發商在當地了解情況后對可能遇到的麻煩望而卻步。”有知情人說。
2009年10月21日,這塊土地第三次掛牌出售,經8次報價,該地終以3620萬元拍出。根據當時的記錄,這塊地競得人是“呂梁遠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下簡稱遠安公司),而該公司的被委托人是李文藝。
遠安公司在整個拍賣中只是一個符號,李文藝與勝利坪村村民楊五生才是真正的幕后操盤者,“當時我們一起競拍的,700萬元押金中,我出200多萬元,其余都是李文藝出,”楊五生告訴本刊記者,“遠安公司并沒有出錢,我們借這個公司的牌子和資質來競標,(給遠安公司)出費用,36萬元。”楊五生說,3620萬元中他出了1200多萬元,其余均由李文藝出。
“他開發(這塊地的)三分之二,我開發三分之一。”楊五生說,“到了分地(施工)的時候,他才告訴我,地里有糾紛。”楊五生后來才知道,這塊地上共有10戶農民沒有簽訂土地征用協議,其中,李文藝的地上有7戶,他的地上有3戶。
楊五生告訴本刊:“我多給錢處理了兩戶,只有這家(指高海寧)不好處理,畝數不對,村委說他家是4分地,但這家人說是7分地。”楊五生說,土地賠償價格一直有爭議,多次談判未果,爭議最終演變為火拼。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和土地基本國策,認真貫徹落實總理關于“土地督察工作要加強,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的批示精神,充分發揮土地衛片執法檢查的警示和震懾作用,有效遏制土地違法行為。按照“加強領導、統一部署、協調配合、及時處理、講求實效、依法行政”的原則,全面調查核實我市年度衛星遙感監測圖斑中涉及的各類用地,依法查處土地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鞏固集中整治違法違規用地行動成果,增強依法用地、依法管地理念,為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
二、目標任務
通過開展年度違法用地整改查處工作,進一步規范土地管理秩序,確保在規定時間內土地違法狀態得以消除,恢復土地原狀,促進耕地保護和節約集約利用土地制度的落實。
三、整改范圍和內容
(一)整改范圍。年度土地衛片執法檢查范圍覆蓋我市所有的鄉鎮、街道。
(二)整改內容。根據國土資源部下發的衛星遙感監測圖斑,對所有監測圖斑的實際使用情況進行全面的核查。主要查清監測圖斑涉及的土地是否依法經過批準;建設項目是否違反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產業政策;項目建設是否存在違法違規用地行為;違法用地行為是否依法整改查處;相關責任人是否處理到位等情況。
四、時間安排
(一)自查階段(1月31日前)。各鄉鎮、街道對照衛星遙感監測數據,做好本行政區域內衛片監測圖斑的自查工作。1月底前完成所有圖斑的外業核查工作,市國土部門對核查中發現的違法用地行為組織立案查處,完成有關數據的統計匯總工作,將自查工作情況形成書面報告并附《新增建設用地統計匯總表》、《實地偽變化統計匯總表》、《違法用地分類統計匯總表》及相關電子數據,經市政府審核后,報市國土資源局。
(二)查處整改階段(2月1日至3月15日)。市國土資源局要依法依規立案查處違法占地行為,立案率必須達到100%。對違法占地案件堅決查處。各鄉鎮、街道對本轄區內的違法占地情況要做到心中有數,加強領導,主動整改,扎扎實實搞好除拆整改工作,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將所有違法用地全部除拆復耕到位,拆除時限只能提前,不能延期。此次拆除整改完成后,絕不允許任何鄉鎮、街道出現新的違法占地行為,否則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
(三)督查階段(3月16日至3月31日)。省國土資源廳、監察廳從3月15日起將對我市查處整改情況進行督查,提出督查整改意見。我市將根據督查意見,認真抓好整改工作落實,并于3月31日前將整改后的《新增建設用地統計匯總表》、《實地偽變化統計匯總表》、《違法用地分類統計匯總表》及相關電子數據報送省國土資源廳。
(四)約談階段(4月1日至5月30日)。市政府將對全市各鄉鎮、街道衛片執法檢查整改落實情況進行排序,由市監察局約談部分違法用地嚴重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主要負責人,并在全市范圍內掛牌督辦一批重大、典型案件。
(五)啟動問責階段。市監察和國土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和干部管理權限,根據違法用地和整改查處情況,依據《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處分辦法》(監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令第15號)的規定適時啟動問責。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確保我市違法用地查處整改工作的落實,市政府成立市土地衛片執法檢查工作領導小組,市長任組長,分管市長任副組長,市法院、市檢察院、市國土資源局、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公安局、市監察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執法(市容)局等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國土資源局。各鄉鎮、街道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市國土部門成立專門的違法用地查處工作機構,精心組織,落實責任,強化措施,扎實做好年度全市違法用地整改各項工作。
(二)強化部門配合。市土地衛片執法檢查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協作,密切配合,共同推進全市違法用地整改工作。市國土部門要發揮牽頭作用,會同相關部門,切實履行職責。涉及市國土部門移交沒收的地上新建建筑物及其他設施的,市財政部門應及時予以接收并依法處置;涉及拆除地上建筑物及其他設施的,各鄉鎮、街道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規定,組織相關行政執法部門及時予以拆除;涉及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土地違法案件,應主動協調法院執行到位;涉及責任人處理的,市監察、公安等部門要依據職責權限,依法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三)確保工作質量。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衛片執法檢查原則,各鄉鎮、街道是違法用地整改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地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層層落實工作責任,并在工作中把握好政策,掌握好方向,調配好資源,協調好關系,保證違法用地整改工作有序進行。所有土地違法案件要確保依法查處到位,整改執行到位,責任追究到位,嚴禁弄虛作假,敷衍了事。
在違法用地整改過程中,各鄉鎮、街道要確保上報數據真實、準確。市國土資源部門上報的各類統計數據報表、電子數據和紙質數據必須一致,紙質報表必須由填表人和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上報。在督查、驗收期間,我市將通過1舉報電話和新聞媒體等多種途徑,接受群眾監督。同時,與年度土地變更調查成果、用地計劃指標及巡查臺賬等進行相互驗證,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對督查、驗收中發現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將予以通報批評,并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四)開展培訓指導。市國土部門要認真組織衛片執法檢查相關知識和業務培訓,通過座談研討、專題講解、交流學習、現場觀摩等方式,重點培訓參加土地衛片執法檢查的基層一線工作人員。要及時指導和幫助基層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確保按時完成違法用地整改工作任務。
一、工作開展主要情況
1、成立組織、強化領導。
按照省政府辦公廳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成立了市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市監察、工會、經貿、教育、文化、衛生、民政、工商和游等相關部門也成立了相應組
織,在本系統內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市消防支隊成立了專項整治指導辦公室,支隊長張蘭洲同志任辦公室王任。各縣區也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各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的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力口強了對此次專項整汁的組織領導。
2、制定整治方案,快速動員部署。
省政府辦公廳通知下發后,湯建明副市長于4月15日召集公安局、安監局、消防支隊主要負責人會議、要求消防部門立即制定全市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整治方案。17日,湯市長再次召集三個部門主要負責人,聽取工作方案制定情況報告,并審查通過了工作方案。4月21日,市政府召開全市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會議,對專項整治工作進個了全面部署,湯建明市就專項整治工作做了重要講話,并提出了具體要求。4月2:日市消防支隊i持召開各縣區專項整治指導辦公室主任會議,承專項整治進行了再動員部署,要求各指導力、公室明確責任、強<1指導職能。會議召開后,各縣區、各成員單位迅速制定出了符合本地區、本系統實際的整治方案,全市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全面展開。
3、廣泛宣傳、營造良好治理氛圍。
4月21日,湯建明副市長發表題為《多措并舉強力推進全市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的電視講話,并在《宿遷日報》頭版刊登署名文章。市電視臺在黃金時段打出滾動字幕、公布舉報電話。在市移動公司、尋呼公司開力、發送關于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的短信業務。印發5()0[份《關于開展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公告》,在大街小巷張貼。結合消防進社區工作,組織公安派出所民警在社區內進行廣播,組織流動宣傳車進行宣傳。同時,組織召開全市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管理會議,傳達部署專項整治工作。除此以外,還充分利用設在市消防支隊的“消防安全技術培訓中心”,對全市人員密集場所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在切實提高他們消防意識與素質的同時,對開展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治進行再宣貫、再部署。通過廣泛的宣傳,營造了良好的社會氛圍,有力促進了整治工作的開展。
4、加強部門協調、單位自查整改落實
市政府對開展好此次專項治理提出了四項具體要求,使各縣
區、各部門全面落實了政府、部門和單位三級責任制,明確了治理目標和重點,認清了自身責任和職能,增強了嚴格標準、依法辦事的觀念。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切實發揮好督促指導作用,對各平·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了及時督查專項…、冶開展以來,湯建o/副市長兩次親自帶隊,組織安監、消防及廠關專項整治成員單乍對四縣二區及個別隱患較大單位的專項警,臺開展及自查整改于展情況進行督察。消防支隊切實履行好指…,職能,加強與相關{;業主管部門的協調配合,建立了專項整治叭絡員制度,加強對名部門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的業務指導,督促食㈩’J圍繞長效管理扎鄉開展工作。市工商局、文化局進一步嚴格’;將消防安全檢查作其辦理公眾聚集場所許可證照的前置條件,切實抓好源頭管理。4市公眾聚集場所單位充分認識到了此次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對要自身長期效益的重要性,普遍積極開展了產奩整改。利用“非典:期間各娛樂場所、賓館飯店等關門歇業的D叫機,消防支隊通過申話聯系、書信調查及適時的實地檢查等方子、,督促一些存在時恒較長或整改周期較長的隱患單位,充分利用這一時機,在抓好“排典”防治的同時,對存在的隱患進行深入整改。這些單位既徹底整改了火災隱患,又沒有影響到正常營業、“非典”過后取得更好的經濟效益。受“非典”影響,本次專項整治每階段依次/幀延了一個月。目前,各單位已將自查整改報告送至各行業主管衙門,專項治理自查整改階段已全面結束。名行業主管部門正按照計劃開展部門驗收工作,預計在8月10前結束。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1、個別單位對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認識不足,片面強調自身經濟效益,對長效管理積極性不高,對火文隱患的整改停留在應付檢查層面,不能很好的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
2、受前一段“非典”防治的影響,消;方安全專項整治的開展也受到了一定影響。各相關部門將主要櫛力都放在了“非典”防治上,對開展專項整治的力度需進一步加強,
3、應進一步完善專項整治成員單位聯絡員制度,強化專項共2頁,當前第1頁1 整治指導力、公室業務指導作用,進一步加強各主管部門信息統計及交流工作。
一、建立共同監管機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違法用地行為
為有效防范和遏制各類土地違法行為,把違法用地行為遏制在初始狀態,通過構建共同監管機制,強化土地違法案件查處相關部門的協作配合,落實土地執法監管共同責任,在全區建立對土地違法行為發現、制止、查處的工作機制,確保土地違法案件查處到位。
(一)建立土地違法行為發現機制。動態巡查是及時發現和制止違法行為、將違法行為消滅在初始狀態的有效手段。城管執法大隊負責動態巡查工作,城管執法中隊具體負責各街道、園區的動態巡查工作。對巡查區域內的所有新開工建設項目進行調查、登記,核實項目的合法性、占地面積等,并每周向土地執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新開工項目的用地位置、面積、占地類型、建設程度;對違法用地建設項目進行制止并初步確定違法責任人,及時向土地執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國土部門和城管執法大隊建立舉報制度,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接受匿名或實名舉報,經調查核實的,給予舉報者一定的物質獎勵。
為及時了解掌握建設項目的規劃審批情況,根據市政府辦公室2005年第92號《會議紀要》精神,區規劃分局在召開規劃項目初審會議時,要邀請城管執法部門列席,參加工程放驗線;工程驗線無誤后,將完整的工程審批檔案于2日內轉交區城管執法大隊,以及時確定在建工程項目的合法性。
(二)建立土地違法行為制止機制。對巡查發現、群眾舉報、上級轉辦(交辦)應予查處的違法用地案件,國土部門應在24小時內確定違法責任人并對違法用地行為下達《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同時將執行情況報告土地執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應予查處的違法建設案件,土地執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及時轉交城管執法大隊,區城管執法大隊應在24小時內確定違法責任人并對違法建設行為下達《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
國土部門下達《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2個工作日內會同公安、街道、園區共同對違法責任人進行說服教育(由街道、園區負責通知違法責任人),告知其違法用地行為的后果及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督促其自行停止違法用地行為,并自行拆除違法用地上的建筑物及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同時將《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抄送給施工單位,告知施工單位所施工的項目是違法建設項目,責令施工單位停止施工;對拒不停止、繼續施工的,根據《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國土部門會同公安、城管及相關街道、園區等部門和單位,對違法用地行為采取查封、扣押施工設備、建筑材料等措施,予以強行制止。
(三)建立土地違法行為查處機制。為落實土地執法監管共同責任,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積極配合,全力做好對土地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
國土部門負責立案查處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占用農用地,特別是耕地和基本農田的案件。定期召開案件分析會,邀請公安分局、城管執法大隊及區監察局等相關部門人員參加,使各相關部門詳細了解土地違法案件的責任主體、違法性質、處罰程序、進展及處罰結果等情況;對相關責任人員提出處分建議;做好案件的移交、移送工作;對已發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處罰決定,及時申請區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
城管執法大隊負責立案查處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的案件。在作出責令停止建設或者限期拆除的決定后,當事人不停止建設或逾期不拆除的,城管執法大隊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采取查封施工現場、等措施予以執行。
街道、園區應協同國土部門對土地違法案件進行調查,協同城管執法大隊對違法建設案件進行調查。國土部門在通知違法用地當事人的同時,抄報所在街道、園區;對違法用地當事人拒不接受調查或不提供相關資料的,街道、園區在接到國土部門查處違法用地的情況通報后,應于2個工作日內通知并組織違法用地當事人和違法用地所屬居委會負責人,攜帶與違法用地相關的資料和身份證明接受調查;在2個工作日內協同國土部門相繼向違法當事人送達《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行政處罰告知書》、《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和《行政處罰決定書》等法律文書;不能及時直接送達的法律文書,由街道、園區協同國土部門采取其他合理方式及時送達;會同有關部門對制止無效的土地違法行為進行強制制止;在違法用地案件進入強制執行程序時,街道、園區應配合法院做好相關執行工作。
公安分局對國土部門移送的案件應及時進行受理和立案偵查,并依法作出處理;配合國土部門對土地違法案件進行調查,并對應接受而不接受或逃避接受調查的違法用地當事人和違法用地所屬居委會負責人,在2個工作日內采取強制措施,使當事人接受調查。對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農用地,改變被占用土地用途,數量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農用地大量毀壞,觸犯刑律的,由公安分局立案查處。
區監察局負責對違紀政紀的涉案人員進行依法處理。
區財政局對國土部門、城管執法大隊依法沒收的非法財物應予以接收。
宣傳部門對嚴重違法用地案件,通過報紙、電視等新聞媒體進行公開曝光。
二、建立溝通配合機制,提高對違法用地案件的查處效率
為切實提高土地執法監管執行力,提高土地違法案件的查處效率,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密切配合、相互協作,建立部門配合聯動機制,確保土地違法案件查處到位。
(一)建立報告制度。土地執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每月對動態巡查工作情況、違法用地數據、違法案件查處情況、土地違法態勢等進行統計分析,并向土地執法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對帶有苗頭性、傾向性的較大規模土地違法問題,土地執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及時向區政府報告。
(二)建立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由區土地執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召集,每月召開一次;若遇到有重大案件或重大活動急需通報案情、分析形勢和研究對策等,可召開臨時會議。
(三)建立信息通報制度。在每月召開的聯席會議上,土地執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通報查處土地違法案件的工作情況,研究分析土地違法形勢,協調解決土地執法監管及部門配合中遇到的問題,研究處理重大土地違法案件及相應對策和工作預案,制定預防和查處土地違法行為的措施等;各相關部門通報土地動態巡查情況,土地違法案件查處情況,移送違紀和涉嫌犯罪案件情況,非法財物移交情況,違法建筑物拆除情況,申請強制執行情況及土地執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交辦工作的執行情況。土地執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土地執法共同監管情況以簡報形式發至各相關部門和單位。
(四)建立部門聯動遏制機制。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格執行有關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國務院《關于促進節約集約用地的通知》和市國土資源局、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市監察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公安局、市建設局、市規劃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聯合下發的《關于在依法查處土地違法違規案件中進一步加強協作配合工作的實施意見》等文件的有關要求,對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續的建設項目,土地執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向區發改、規劃、建設、國土、房管、工商等部門進行通報。接到通報后,發改部門不得辦理項目審批、核準手續;規劃部門不得辦理建設規劃許可證;建設部門不得發放施工許可證;國土部門不得受理土地登記申請;房產部門不得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未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手續占用農用地設立企業的,工商部門不得予以登記。
(五)建立案件移送制度。對立案查處做出行政處罰決定的土地違法案件,要建立案件移送制度。對移送的案件,各相關部門應在3個工作日內將案件受理結果書面告知移送單位,不受理的同時說明原因;對移交的沒收財物,相關部門應予以接收,并在3個工作日內將接收結果書面告知移送單位。
三、建立保障機制,確保土地違法行為的查處工作落到實處
(一)加強組織領導機制。為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組織領導,區政府成立由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國土分局、公安分局、城管執法大隊、法院、檢察院、監察局、財政局和有關街道、園區等相關部門和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土地執法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國土分局,由國土分局、公安分局治安大隊和城管執法大隊、相關街道及園區等有關人員組成(確定一名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為辦公室成員),負責協調國土分局、公安分局、城管執法大隊及街道、園區等相關部門和單位共同開展土地執法工作。各有關街道辦事處、園區管委是綜合防控機制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對轄區內土地違法行為的綜合防控工作負總責,并將防控目標任務層層分解下達到各居委會。
(二)建立約談機制。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區監察局、國土分局代表區政府約談有關街道、園區和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指出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
1、本轄區內土地管理秩序混亂,年度內違法占用耕地面積占新增建設用地占用耕地總面積的比例達到(或接近)15%的。
2、轄區內違法用地被市以上確定為重點整改地區或出現重大典型違法用地案件被上級督察督辦、予以通報批評的;轄區內因違法用地問題出現群眾進京去省上訪,發生群眾性集體訪、重復訪事件造成惡劣影響的;違法用地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嚴重后果的。
3、對土地執法工作不重視,不認真組織巡查或者巡查工作不徹底,上報數據不實,出現虛報、瞞報的;對土地執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求查處的違法用地案件,不認真組織查處甚至有案不報、壓案不查的;對違法用地行為未及時發現、制止、查處,造成重大違法事實的;在執法辦案中,不進行全面、深入的調查核實,調查事實不清,定性不準確或違反辦案程序等造成錯案情節嚴重的。
4、部門間工作配合不力,導致土地違法行為屢禁不止,不斷蔓延的;在案件查處時不配合國土分局、城管執法大隊工作或者配合不及時延誤工作,造成嚴重后果的;為違法用地項目辦理相關手續,或者未及時采取補救措施,致使違法用地行為未能有效制止,形成重大土地違法事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