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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管物
──────┬──────┬───────┬───────┬──────
│保管物名稱 │性質│數量 │ 價值│ 瑕疵 │
├──────┼──────┼───────┼───────┼──────┤
│││ │ ││
├──────┼──────┼───────┼───────┼──────┤
│││ │ ││
├──────┼──────┼───────┼───────┼──────┤
│││ │ ││
├──────┴──────┴───────┴───────┴──────┤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
────────────────────────────────────
二、保管場所
_________。
三、保管方法
_________。
四、保管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五、保管費用及付款辦法
1.在保管物交付保管時,寄存人應先行交付保管費用的_________%;
2.在保管期滿,寄存人提取保管物時,應交付其余保管費用;
3.保管費總額為_________;
4.保管費用一律以_________(方式)支付。
六、保管物的交付
保管物在交付保管時,保管人應當驗收,確認有無損壞,并當面記錄。寄存人在提取保管物品時,應該當面檢查,是否符合原樣。
七、寄存人(是/否)允許保管人將保管物轉交他人保管。
八、寄存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費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保管物。
九、保管期限屆滿,保管人應當將保管物及孳息歸還寄存人。
十、保管責任
1.保管物在保管期間發生的損壞,由保管人負賠償責任;
2.寄存人隱瞞保管物自身的缺陷,導致保管期間發生損壞,由寄存人承擔責任。
十一、聲明及保證
(一)保管人:
1.保管人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保管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保管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保管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保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寄存人:
1.寄存人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保管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存貨方和保管方根據委托儲存計劃和倉儲容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儲存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包裝。
1.貨物品名:
2.品種規格:
3.數量:
4.質量:
5.貨物包裝:
第二條 貨物驗收的內容、標準、方法、時間、資料。
第三條 貨物保管條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條 貨物入庫、出庫手續、時間、地點、運輸方式。
第五條
貨物的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
第六條 計費項目、標準和結算方式。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保管方的責任
(1)在貨物保管期間,未按合同規定的儲存條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貨物,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對于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國家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操作、儲存,造成毀損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__元。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應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并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5)其它約定責任。
2.存貨方的責任
(1)由于存貨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存貨方應償付相當于相應保管費__%(或__%)的違約金。超議定儲存量儲存的,存貨方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向保管方償付違約金__元,或按雙方協議辦。
(2)易燃、易爆、易滲漏、有毒等危險貨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貨物,必須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運輸技術資料,否則造成的貨物毀損、倉庫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3)貨物臨近失效期或有異狀的,在保管方通知后不及時處理,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承擔。
(4)未按國家或合同規定的標準和要求對儲存貨物進行必要的包裝,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
5)存貨方已通知出庫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貨方(含用戶)的原因致使貨物不能如期出庫,存貨方除按合同的規定交付保管費外,并應償付違約金____元。由于出庫憑證或調撥憑證上的差錯所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負責。
(6)按合同規定由保管方代運的貨物,存貨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包裝材料或未按規定期限變更貨物的運輸方式、到站、接貨人,應承擔延期的責任和增加的有關費用。
(7)其它約定責任。
第八條 保管期限
從__年__月 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九條 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并應在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__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貨物商檢、驗收、包裝、保險、運輸等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執行。
存貨方(章):
保管方(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人 :
委托人 :
電
話:
電
話:
電
掛:
電
掛:
開 戶 銀 行:
開 戶 銀 行:
帳
號:
帳
號:
郵 政 編 碼:
郵 政 編 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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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公)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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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辦人:
鑒(公)證機關(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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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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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鑒(公)證實行自愿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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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
nbsp;
至 年 月 日
保管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寄存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保管物
保管物名稱 性質 數量 價值 瑕疵 保管費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第二條 保管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保管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保管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保管物中(是/否)有貨幣、有價證券或者其他貴重物品,具體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保管期限:從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七條 寄存人交付時,保管人應當驗收,并給付保管憑證。
第八條 寄存人(是/否)允許保管人將保管物轉交他人保管。
第九條 寄存人(是/否)允許保管人使用或者(是/否)允許保管人許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
第十條 保管費的支付方式與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寄存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費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保管物。
第十二條 保管期限屆滿,保管人應當將保管物及孳息歸還寄存人。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違約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由當地工商行
保管人
保管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稅號:
郵政編碼:
寄存人
寄存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稅號:
郵政編碼: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保管方和存貨方根據委托儲存計劃和倉儲能量的情況,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儲存貨物的名稱、規格、數量、質量
編號
包裝
貨物名稱
數量
品種規格
質量
第二條 貨物包裝
1.存貨方負責貨物的包裝,包裝標準,按國家或專業標準規定執行,沒有以上標準的,在保證運輸和儲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當事人議定;
2.包裝不符合國家或合同規定,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第三條 保管方法根據有關規定進行保管,或者根據雙方協商方法進行保管。
第四條 保管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五條 驗收項目和驗收方法
1.存貨方應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或提供的資料不齊全、不及時,所造成的驗收差錯及貽誤索賠期或者發生貨物品種、數量、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時,保管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2.保管方應按照合同規定的包裝外觀、貨物品種、數量和質量,對入庫物進行驗收,如果發現入庫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應及時通知存貨方。保管方未按規定的項目、方法和期限驗收,或驗收不準確而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由保管方負責。
3.驗收期限:_________天(國內貨物不超過10天,國外到貨不超過30天)。超過驗收期限所造成的損失由保管方負責。貨物驗收期限,是指貨物和驗收資料全部送達保管方之日起,至驗收報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運輸或郵電部門的戳記或直接送達的簽收日期為準。
第六條 入庫和出庫的手續按照有關入庫、出庫的規定辦理,如無規定,按雙方協議辦理。入庫和出庫時,雙方代表或經辦人都應在場,檢驗后的記錄要由雙方代表或經辦人簽字。該記錄應視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當事人雙方各保存一份。
第七條 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按照有關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的規定辦理,如無規定,按雙方協議辦理。
第八條 費用負擔、結算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保管方的責任:
1.由于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或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
2.對危險物品和易腐貨物,不按規程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毀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3.貨物在儲存期間,由于保管不善而發生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負責賠償損失。如屬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或超過有效儲存期而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不負賠償責任。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并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存貨方的責任: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須在合同中注明,并提供必要的資料,否則造成貨物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存貨方不能按期存貨,應償付保管方的損失。
3.超議定儲存量儲存或逾期不提時,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償付違約金。
三、違約金和賠償方法:
1.違反貨物入庫計劃的執行和貨物出庫的規定時,當事人必須向對方交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違約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貨物的3個月保管費(或租金)或3倍的勞務費。
2.因違約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時,如違約金不足抵償實際損失,還應以賠償金的形式補償其差額部分。
3.前述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一律賠償實際損失。
4.賠償貨物的損失,一律按照進貨價或國家批準調整后的價格計算;有殘值的,應扣除其殘值部分或殘件歸賠償方,不負責賠償實物。
第十條 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并應在7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一條 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存貨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人:(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茲為____________保管,經雙方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因遷往____________地居住,將下列動產目錄記載的物品寄托乙方保管,而乙方愿依約受寄保管,本保管物于本合同成立日由甲方點交與乙方接管清楚。
第二條 本合同所稱寄托系不定期限,但甲方可隨時請求退還,而乙方亦得隨時自動返還寄托物。
第三條 甲方保證保管物全部為甲方的完全所有,并無上手來歷不明或與第三人間有糾葛不清的或于寄托有不法因素瑕疵,如有上列情況發生,致乙方蒙受損害時,甲方應負其賠償責任。
第四條 本件寄托保管為無報酬,所以乙方不得向甲方請求任何名目的補償。
第五條 乙方在受寄存續期間中除禁止第三人使用外,乙方自己或其家屬可任意使用寄托物,甲方無異議。
第六條 依前條使用保管物,致保管物的自然消耗損失,乙方不負其填補賠償責任,甲方決無異議。
第七條 本件保管物乙方應存置于____________(某某地號)乙方或其家屬的住宅內,并應與處理自己事務為同一的注意保管,對于保管物的使用應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為之。
第八條 前條保管處所,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變更,又不得使第三人代為保管保管物。
第九條 乙方如違反本合同約定,將保管物使第三人代為保管,致保管物發生損害,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致保管物滅損時,應負其賠償責任,但因不可抗力縱不使第三人代為保管仍不免發生損害者,不在此限。
第十條 乙方因保管保管物,而支出的必要費用,不得請求甲方償還。
第十一條 保管物的返還應在該保管物保管之地行之。
保管物因使用上的自然消耗,或減滅價值,乙方仍依該物現狀返還,甲方不得異議。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悉依合同法關于保管的規定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解釋。
第十三條 因本合同發生的訴訟由甲乙雙方同意以_________________法院為管轄法院。
第十四條 本合同所稱動產目錄。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合同編號:
保管人:
寄存人:
第一條保管物
保管物名稱
性質:
數量:
價值:
瑕疵:
保管費: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第二條保管場所: .
第三條保管方法: .
第四條保管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 .
第五條保管物中(是/否)有貨幣、有價證券或者其他貴重物品,具體如下:.
第六條保管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七條寄存人交付時,保管人應當驗收,并給付保管憑證。
第八條寄存人(是/否)允許保管人將保管物轉交他人保管。
第九條寄存人(是/否)允許保管人使用或者(是/否)允許保管人許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
第十條保管費的支付方式與時間: .
第十一條寄存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費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保管物。
第十二條保管期限屆滿,保管人應當將保管物及孳息歸還寄存人。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違約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 .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蘇州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保管物(交付/ )時成立。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事項:
保管人(章):
住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電話: 傳真:
寄存人(章):
住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轉移保管責任,改變保管地點所造成的保管物的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三百六十九條規定“除緊急情況或者為保護寄存人利益的以外,不得擅自改變保管場所或者方法。”
該法三百七十二條規定“保管人違反前款定的,將保管物轉交第三人保管,對保管物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來源:文章屋網 )
簽訂地點:
保管方:簽訂時間:年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
存貨方和保管方根據委托儲存計劃和倉儲容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儲存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包裝
1、貨物品名:
2、品種規格:
3、數量:
4、質量:
5、貨物包裝:
第二條貨物驗收的內容、標準、方法、時間、資料
第三條貨物保管條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條貨物入庫、出庫手續、時間、地點、運輸方式
第五條貨物的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
第六條計費項目、標準和結算方式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保管方的責任
(1)在貨物保管期間,未按合同規定的儲存條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貨物,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對于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國家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操作、儲存,造成毀損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元。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應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并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5)其它約定責任。
2、存貨方的責任
(1)由于存貨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存貨方應償付相當于相應保管費%(或%)的違約金。超議定儲存量儲存的,存貨方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向保管方償付違約金元,或按雙方協議辦。
(2)易燃、易爆、易滲漏、有毒等危險貨物以及易腐、超限等非凡貨物,必須在合中注明,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運輸技術資料,否則造成的貨物毀損、倉庫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3)貨物臨近失效期或有異狀的,在保管方通知后不及時處理,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承擔。
(4)未按國家或合同規定的標準和要示對儲存貨物進行必要的包裝,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5)存貨方已通知出庫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貨方(含用戶)的原因致使貨物不能如期出庫,存貨方除按合同的規定交付保管費外,并應償付違約金元。由于出庫憑證或調撥憑證上的差錯所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負責。
(6)按合同規定由保管方代運的貨物,存貨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包裝材料或未按規定期限變更貨物的運輸方式、到站、接貨人,應承擔延期的責任和增加的有關費用。
(7)其它約定責任。
第八條保管期限
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九條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并應在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實文件,此項證實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十一條貨物商檢、驗收、包裝、保險、運輸等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執行。
存貨方(章):保管方(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委托人:
電話;電話:
電掛:電掛: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保管箱承租人:_________
保管箱出租人:_________
承租人向出租人租用位于(地址)_________之_________型_________組第_________號保管組_________個,雙方約定遵守下列各條款:
第一條 合同的性質
本保管箱的利用關系為租賃。
第二條 對價繳付方式
承租人同意就下列方式之一擇一打“√”,租用保管箱:
(1)租金及保證金。
(2)押租金(免再繳付租金及保證金)
(3)_________.
第三條 租用期限
1.保管箱租用期限(以下簡稱租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算,以_________為一期。
2.承租人于期滿時依第四條第二款或第五條方式繳足租金及保證金或押租金,本租約展延一期。
3.原采繳付對價方式如有變更者,均自變更日起重新算租期。
第四條 對價之繳付、補繳及退還
1.租金應于起租日及續約日,保證金或押金應于起租日,由承租人依當時出租人公告的租金費率標準或者當事人特別約定的租金費率繳付。保證金于續約時如有調整,其差額應由承租人補足或由出租人退還。
2.以押租金方式承租的,承租人于租期屆滿愿意續租,而出租人費率標準變動時,出租人應于租約到期前,以書面列明調整后的費率及應補繳或退還押租金的差額及補繳的期限(至少三十日以上),通知承租人自下一租期起適用新費率。在書面通知補繳押租金差額期間尚未屆滿前,或出租人未為書面通知時,視為依本租約條件續約。
3.前項情形于下一租期屆至前,費率有調降的,仍應適用新費率。
第五條 轉賬授權條款
1.本租約每期應繳的租金以及應補繳或退還的保證金及押租金差額,承租人委托出租人于到期時:
(1)不通知承租人;
(2)通知承租人后;
(3)通知承租人后,承租人未于七日內通知出租人有關差額的退補方式;
2.同意就承租人開立于出租人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行_________存款第_________號賬戶存款,自動轉賬代繳或將退款徑行存入,并以本租約為授權證明。
3.本租約存續期間,有第三條第三款情形者,其差額應由承租人補足或由出租人退還。
第六條 保證金或押租金的抵扣
承租人因違反本租約約定致對出租人負有損害賠償責任者,于損害賠償金額確定時,同意出租人得徑就所繳保證金或押租金抵扣,抵扣不足的,仍由承租人負責補繳。
第七條 承租人開箱手續
1.承租人開啟保管箱應憑鑰匙、原留簽名或其他約定的辨視方法(注一),填寫開箱紀錄卡經出租人核驗后會同開箱,至開箱后除另有特別約定外,出租人不得繼續會同辦理,其或存或取,由承租人自理。但入庫人數眾多時,出租人有權合理限定同時進庫開箱的人數。
2.第三人持有保管箱鑰匙及承租人原約定之辨識方法,申請開啟保管箱,除另有特別約定外,雙方同意視同承租人本人申請開箱,出租人不得拒絕。
第八條 置放物的范圍與限制
1.保管箱由承租人自行置放有價證券、權利證書、貴重物品、紀念品及其他物品文件等,但不得置放危險物品、違禁品、易爆易燃品、有礙公共安全或衛生物品及潮濕有異味,容易腐敗變質的物品。
2.承租人違反前款規定,致損壞保管箱或庫房其他設備或使第三人放置的物品受到損害時,均由承租人負賠償責任。
3.若有事實足令出租人懷疑承租人違反第一款約定,出租人得通知承租人于指定期限內處理,但為避免危害公共安全,或因司法、警察機關調查犯罪之需要,出租人得不通知承租人徑行會同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搜索或扣押置放物;置放物被扣押的,出租人應將該情形通知承租人。
第九條 保管箱鑰匙的持用、留存與保管
1.保管箱鑰匙備有兩把,一把交承租人持用,一把由承租人與出租人共同加封后留存出租人,承租期滿退租時,承租人領用的鑰匙應歸還出租人。
2.出租人于租約終止前,不得使用上述封存的鑰匙。但有第八條第三款但書、第十七條及第二十條情形的,不在此限。
3.承租人不得自行依樣配制鑰匙,一經發現即由出租人無條件沒收銷毀復制鑰匙;因此發生糾紛與損害的,應由承租人負賠償責任。
4.承租人遺失鑰匙應付賠償金_________元,因而致出租人或第三人受有損害的,應由承租人負賠償責任。
第十條 出租人的注意義務
1.出租人對于保管箱及設置保管箱場所的安全、防護及修繕、開箱手續,應盡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
2.出租人提供保管箱及設置保管箱的場所,若未達到主管機關所訂定的基本安全標準,或出租人對于進出開啟保管箱的作業手續未完全依照其所訂作業規章和本合同約定的程序操作者,推定出租人未盡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
上述基本安全標準,附錄于本合同之后,而為本合同的一部分,于該標準提高時,依新標準適用。
第十一條 損害賠償責任
1.因保管箱的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使承租人的置放物發生被竊、滅失、毀損或變質損害的,除另有特別約定外,雙方同意依下列方式辦理:
(1)承租人于損害發生后申報其置放物品內容及損失金額,在未超過人民幣_________元之范圍內,由出租人依據承租人申報損失的金額徑予賠償。
(2)承租人主張其損害逾前款金額者,在承租人舉證證明其置放物品的內容及價值后,由出租人按承租人的實際損害負金錢賠償責任,但最高賠償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2.前款第二項的情形,承租人能證明出租人有故意或重大過失的,不受最高賠償金額的限制。
第十二條 承
租人或其繼承人的通知義務
1.承租人或其繼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立即以書面或出租人語音服務系統或專線電話通知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出租人:
(1)遺失鑰匙或變更密碼。
(2)更換或遺失印鑒。
(3)變更姓名。
(4)承租人為法人團體,變更組織或代表人姓名。
(5)因繼承開始或其他重大情形暫停保管箱的使用。
2.出租人于前款第一、二、五項通知到達后至承租人辦妥各項作業前,應停止本保管箱的開啟作業。對因未停止而導致承租人或其繼承人的損失,應負賠償責任。
3.承租人或其繼承人未依第一款規定通知出租人時,因此所受的損失,出租人不負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租期屆滿未續租
1.租期屆滿,承租人應到出租人處辦理續租或退租手續。
2.租期屆滿,于承租人辦妥退租或續租手續并補繳租金或繳交逾期損害賠償金和違約金前,出租人應停止會同開啟保管箱。
3.逾期辦理退租的,自原到期日起,至辦理退租手續之日或破封開箱之日止,計收逾期損害賠償金及違約金。 4.上述逾期損害賠償金之標準,以辦理退租手續當日租金費率為準,依同額之月租金,按月計收,未滿一個月的,按日計收。違約金依逾期損害賠償金加百分之_________計算。
第十四條 未依約定繳足保證金或押租金的處置
未依約繳足保證金或押租金時,承租人自逾期日起至繳納日止依補繳_________利息,加計遲延利息。
第十五條 租約終止的程序與租金的返還
1.承租人可隨時終止租約,但應親自或以書面委托人到出租人處辦理。
2.承租人終止租約時應按月計付租金,不足一個月的,按日計收,自承租人已繳租金、保證金或押租金中扣抵后,由承租人補繳不足的差額或由出租人退還溢付的租金、保證金或押租金。
第十六條 出租人終止租約的事由及租金的返還
1.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書面于_________日前通知承租人終止本租約:
(1)出租人因修繕、遷移保管箱或結束保管箱業務時。
(2)出租人依第四條第一款約定,催告承租人補繳押租金差額,逾期_________個月后,承租人仍未補繳的。
(3)承租人對出租人積欠因租用保管箱費用,屆期未清償,經出租人訂_________日催告清償,仍未清償的。
(4)承租人因使用保管箱或進出保管箱設置場所對出租人或第三人造成損害的。
(5)有事實足令出租人懷疑承租人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一款置放物的范圍與限制的約定,經出租人通知于指定期限內到出租人處處理,承租人逾期未辦的。
(6)承租人違反本租約其他約定。
2.出租人因前款第一項事由終止租約時,應按實際出租日計收租金,并依法定利率加計利息后,退還已預收而未到期的租金;若出租人系依前款第二項至第六項事由終止租約時,應無息按日返還承租人已繳的租金。保證金、押租金,在辦妥退租手續時無息退還。
3.上述應退還的租金、保證金及押租金可依法抵銷。
第十七條 破封開箱事由及方式的約定
承租人在租期屆滿經出租人通知后,逾_________個月未辦理續租,或本租約經終止,而承租人未在出租人通知期限內,配合辦理停止使用保管箱事宜的,出租人可依法請求_________,會同辦理破封開箱手續。
第十八條 破封開箱后對置放物的處置
1.破封開箱后,對箱內置放物依下列方式處理:
(1)由出租人會同前條_________人清點置放物及編制清單后,暫行包裹簽章封存,并立即通知承租人,限期_________個月內領回(注四)
(2)如承租人不于上述期限內領回,而所繳保證金或押租金不足抵償逾期租金、破封開箱費用及其他損害賠償時,出租人可以依法自行拍賣徑行處分抵償,有剩余時,另行存儲候領,不足時,應由承租人負責補足。
(3)承租人不于上述期限內領回,而置放物顯無變賣價值時,承租人同意拋棄置放物所有權,任由出租人處置。
2.前款第二項及第三項情形,出租人應將其處理情形通知承租人。
第十九條 分租與轉租的禁止
承租人不得將所租保管箱分租或轉租第三人或將保管箱租賃權作為質權標的。
第二十條 第三人的強制執行
第三人向法院申請對承租人的置放物實施強制執行時,出租人應依法院之命令開啟保管箱,移交置放物品于法院;置放物經移交予法院后,出租人應立即將其情形通知承租人。 第二十一條 文書的送達
承租人同意以本租約所載的住所為相關文書的送達處所,若承租人或其聯絡人的住所變更,承租人應立即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出租人,并同意改依變更后的住所為送達處所;如承租人未以書面或依約定方式通知變更住所時,出租人仍以本租約所載的住所或最后通知出租人的住所,為送達處所,于通知發出后,經通常的郵遞期間即推定為已送達。
第二十二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
第二十三條 特約事項
承租人與出租人特別約定事項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未盡事宜
本租約如有未盡事宜,由承租人與出租人另行約定。
第二十五條 本租約一式_________份,由_________方各執_________份,以資信守。
承租人(簽章)_________ 出租人(簽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