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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租賃合同書范本一
在簽訂本協議時,甲方向乙方出示該房及本人的有關合法手續。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租房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為 年
二、該房出租的使用性質為 用房,月租金為 元,繳租方式為 支付一次,計人民幣(大寫) 元(¥ 元)以后就在付款期末前 天支付。
三、乙方接到住房后,應及時更換門鎖,否則發生意外與甲方無關。
四、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其房屋的使用性質,更不能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必須愛護房內設施,如有損壞應及時維修,否則照價賠償。
五、在本協議期內,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合法居住(經營)權,不得收回房屋或轉租他人,更不得提高房租或終止協議。
六、乙方必須按照交納房租,否則甲方有權采取措施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必須遵守當地暫住區域內的各項規章制度,辦理各種相關證件、按時交納水、電、氣、收視電話、物業管理等費用。并做好一切安全全措施,若出現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合同簽訂后,乙方交保證金 元給甲方,乙方退房時結清水、電、氣、電話、物業管理等費用后及屋內設施家具、家電無損壞,甲方退還乙方所交保證金,另水、電氣底度為:水 噸;電 度;氣 方。乙方的民事糾紛均自行負責。以交費收據為準。
八、若乙方的本協議期滿后需繼續租用此房,應提前壹月與甲方商議。(在同等的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購買權)。
九、甲、乙雙方在協議期內,均不得違約,如甲方違約則按該房月租金及搬家所造成的損失,作違約賠償金。乙方違約則從押金里扣除一個月房屋租金作賠償金給甲方。
十、如果拆遷此房乙方無條件搬出,所交甲方的房租按未滿天數甲方退還乙方。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簽定之日起生效,到期自行作廢,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備注:
甲方簽字: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簽定: 地址: 聯系電話: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住房租賃合同書范本二
出租方: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為明確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地址:塘南新村北區120幢401室內的一間單間。用于普通住房。
二、租賃期限及約定
1、該房屋租賃期共一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元。按月付款,每月提前五天付款。另付押金_____元,共計______元.
(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房屋終止,甲方驗收無誤后,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3、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普通住房使用。
4、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內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三、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負責修復或給予經濟賠償。
2、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但乙方使用不當除外)。甲方進行維修須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但其設計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方案應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后,依附于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四、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甲方同意乙方轉租房屋的,應當單獨訂立補充協議,乙方應當依據與甲方的書面協議轉租房屋。
五、乙方違約的處理規定
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租金20%的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通知,在規定期限內仍未糾正并修復的;
(3) 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 拖欠房租累計一個月以上的。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各執一份,簽字后即行生效。
七、其他說明:水電數字由甲乙雙方與其他承租方平均分配
(入住時的水電數字:電________,水________,)
承租人:
居間人:
青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特 別 告 知
一、本合同是由青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以及《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的示范文本。本合同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時的示范文本,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房屋租賃行為。
二、本合同應由合同各方當事人通過網上租賃登記系統(網址ttp://.cn)簽訂。
租賃房屋持有權屬證書的,合同中所簽訂的租賃房屋的信息與青島市房地產權屬登記系統實現即時關聯,輸入權屬證書編號后,權利人名稱、房屋座落和建筑面積等房屋信息將從青島市房地產權屬登記系統自動調取。如房屋存在被查封、凍結、權屬存在爭議和未辦理房地產權證,系統將不支持打印;如房屋產權存在共有、已設定抵押或已經通過本系統簽訂過租賃合同,合同的簽訂同樣受到限制,須按照系統提示經各方共同確認后方可繼續操作。
租賃房屋未取得權屬證書的,因該房屋尚未在青島市房地產權屬登記系統進行登記,房屋的有關信息需有各方當事人確認后手動填入。同時,承租人應對房屋的權屬狀況進行慎重核實。
三、合同各方當事人通過網上操簽訂本合同后,應及時到青島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當發生重復出租、租賃期間房屋轉讓或設定抵押后被處分等事實時,可以對抗第三人。
四、本合同由租賃各方簽訂合同時自行設置合同密碼,該密碼用于網簽合同的查詢、變更和解除,請注意牢記和保密。
青島市房屋租賃合同(居間成交版)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居間人(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在丙方的居間撮合下,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出租房屋情況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持有 (系統選項:房地產權屬證書;公有住房租賃合同;房屋買賣合同;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
1、產證證號: (持有房地產權證書,需錄入證號;無房地產權證書的,該欄將直接顯示“尚未取得房地產權證書”)
2、權 利 人: (系統自動關聯或手動錄入)
3、房屋座落: (系統自動關聯或手動錄入)
4、建筑面積: (系統自動關聯或手動錄入)平方米
5、實際出租面積:(系統選項:建筑面積;使用面積) 平方米
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圍、條件和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以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 租賃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為 (系統選項:住宅;商業;辦公;倉庫;廠房;其它用途)使用。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并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審批,不擅自改變上述約定的使用用途。
第三條 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租賃日期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于租賃期屆滿前____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續租要求,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3、租賃期滿如甲方繼續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第四條 租金和租金的支付
租金標準: 元/ (系統選項:年;半年;季;月;周;日)。房屋租金總計人民幣 元整(¥: )。支付方式: (系統選項: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各期租金及支付日期: .
第五條 保證金和相關費用
1、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____個月的租金,即人民幣 元整(¥: )。甲方收取保證金后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租賃關系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充抵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無息歸還乙方,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燃氣或煤制氣、通信、供暖、空調、有線電視、物業服務費、_______、____
___等全部使用費用由_______(系統選項:甲方;乙方)承擔;由此發生的債權債務由(系統選項:_______甲方;乙方)自行承擔。
除上述費用外,其他費用均由_______(系統選項:甲方;乙方)承擔。
第六條 居間服務
1、丙方應當認真負責地為甲乙雙方訂立房屋租賃合同提供機會或媒介服務,如實報告有關訂立房屋租賃合同的事項,并協助甲乙雙方辦理物業交驗。
2、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即向丙方支付人民幣 元整(¥: )作為傭金。支付方式: (系統選項:現金;轉帳支票;銀行匯款)。其中,甲方應支付人民幣 元整(¥: ),支付方式: (系統選項:現金;轉帳支票;銀行匯款)。乙方應支付人民幣 元整(¥: ),支付方式: (系統選項:現金;轉帳支票;銀行匯款)。
3、本合同簽訂后,如租賃雙方解除、中止或變更租賃關系的,租賃雙方仍應向丙方支付所約定的傭金。
第七條 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日內進行維修。其中,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
2、根據前款約定,應由甲方維修而在乙方書面催告后逾期仍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應由乙方負責維修而在甲方書面催告后仍拒不維修的,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3、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
4、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須報有關部門審批的,則應由(系統選項: :甲方;乙方;委托乙方)報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歸屬及其維修責任由甲、乙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第八條 轉租
租賃期內,甲方(系統選項: 不允許;允許)乙方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本合同甲方確認不同意轉租的,乙方不得轉租。轉租時乙方應該再次進行網上簽約并辦理登記備案。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每日租金 倍的標準向甲方支付該房屋占用期間的使用費。
2、因甲方未在該合同中如實載明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共有的事實,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3、租賃期間,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房屋的,應退還乙方剩余天數的房屋租金,并應按提前收回天數的租金的_____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賠償損失。
4、乙方違反第六條第四款約定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復原狀,造成損失時,可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5、租賃期間,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退還乙方剩余天數房屋租金的50%,同時乙方應按提前退租天數的租金的_____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有權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_倍支付違約金:
(1)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后_____日內仍未交付的;
(2)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約定,致使不能實現乙方租賃目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3)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變房屋用途的;
(4)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5)乙方擅自轉租該房屋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房屋的;
(6)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____月的;
(7)甲方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8)乙方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或存在擅自改動房屋主體結構、安裝有損房屋的設備等行為的;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丙方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有惡意串通行為的,除退還已收取的傭金外,還應賠償由此給甲方或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 免責條件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但甲方應將保證金和實際使用房屋天數以外的租金退還給乙方:
1、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2、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3、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范圍的;
4、該房屋在租賃期間因不可抗力導致毀損、滅失的;
5、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租賃期限內被依法處分的。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上述原因產生的房屋補償等權益,由甲乙雙方按規定享有。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爭議,由三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1、租賃期間,甲方需出售或抵押該房屋時,應當書面告知乙方,并在抵押合同中載明該房屋已出租的事實。甲方如需出售該房屋,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2、本合同自 各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3、租賃期滿,房屋租賃備案自動失效;租賃期內變更和解除合同的,雙方應按規定及時向原受理機構辦理變更、終止登記備案手續。
4、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
5、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
6、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本合同記載的聯系地址變更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甲、乙雙方向對方聯系地址以掛號信方式郵寄法律文書滿十五日后,即視為該郵寄的法律文書已送達對方。
7、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________份。其中: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________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補 充 條 款(補充條款應該在以下空白入輸入并與合同其他內容一起打印)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委托人: 委托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電 話: 電 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開
戶銀行:
年
月
日
年
月
住房租賃合同范本
出租方: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__ 的房屋______棟______間,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平方米,類型______(住宅、寫字樓、商鋪、廠房),主要裝修設備____ __,出租給乙方作______(租住、經營、商住兩用)使用。租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隨意加價,并將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水電等房屋費用一次結清,乙方概不承擔。
類型和使用方式讓用戶選擇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個月,甲方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 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個月或空關個月的。
合同期滿后,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
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方式、押金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付 押 ,月租金______元,押金_____元,共計______元,由乙方在______月______日交納給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相關收租憑證。無合法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
第四條 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設備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租期內甲方應幫助乙方協調水電等的供應問題保證正常暢通當面檢查一切正常交給乙方使用租期內的安全有乙方自付。
甲方修繕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繕,經甲乙雙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___款辦法處理:
1.按規定的維修范圍,由甲方出資并組織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諾的維修范圍和工程項目內,先行墊支維修費并組織施工,竣工后,其維修費用憑正式發票在乙方應交納的房租中分______次扣除;
3.由乙方負責維修;
4.甲乙雙方議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但其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均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對裝飾物的工料費和租賃期滿后的權屬處理,雙方議定:
工料費由______方承擔( );
所有權屬______方( )
第五條 租賃雙方的變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續程序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乙方需要與第三人互換用房時,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應當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甲方賠償 元。
2.租賃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條約定的有關條款的,違約方負責賠償對方 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5.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為,終止租賃合同。同時按約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數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繼續使用承租房屋,按約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后,甲方仍有終止合同的申訴權。
上述違約行為的經濟索賠事宜,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簽證機關的監督下進行。
第七條 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八條 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宜
1.
2.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報送市房屋租賃管理機關認可并報有關部門備案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執1份。
出租方:(簽名/蓋章) 承租方:(簽名/蓋章)
用戶名:(房交寶) 用戶名:(房交寶)
委托人:(簽名) 委托人:(簽名)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電話: 電話: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的基礎上,就甲方將自有商業用房出租給乙方使用的有關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如下合同:
一、租賃范圍與期限
1、乙方承租甲方位于長治市新街小區6#樓一層商業用房一間,建筑面積為53.55平方米,租賃期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在租賃期間所從事的一切商業活動,應遵紀守法,不得有悖于法律、法規的規定,否則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二、租金及付款方式
1、經雙方議定,每年租金為 (小寫 ),該租金僅為甲方收取的商業用房租賃費,不含乙方在使用過程中應向有關部門交納的各種費用以及物業費用。
2、付款方式:每年租金分 次付清(每 年/季一次),乙方應在本年/季末提前一周交付下年/季租賃費。
3、如租賃市場發生變化,經雙方協商可適當調整租賃費。
三、權利和義務
1、本合同簽定三日內,甲方將商業用房移交給乙方。
2、如乙方到期不按時交納租金,甲方有權隨時單方面終止合同。
3、如乙方因商業用房使用權受到侵犯時,由甲方負責處理。
4、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一切合法經營活動,亦不承擔乙方的一切債權債務及民事責任等。
5、在經營活動中,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時向小區物業繳納水、電、暖等各種管理費用。
6、租賃期內,乙方不得擅自將商業用房轉租,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無條件收回所租商業用房。
7、乙方在使用過程中,不得隨意改變和損壞商業用房框架結構及水、電、暖等商業用房內相關設施的完好,如乙方在使用過程中造成商業用房及相關設施損壞,由乙方承擔一切損壞和損失費用。
8、乙方可根據需要對商業用房進行簡單裝潢,其費用自行承擔,合同終止時,該裝潢部分應無償移交給甲方。
9、租賃期內,乙方提前退租時,甲方不退乙方已交的房租費。
四、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若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請當地仲裁委員會或當地法院裁決。
五、其它事項
1、甲方收取乙方租賃商業用房押金 元整。
2、乙方應于租賃期滿后結算清各項費用,并由甲方驗收房內各種設施完好無損,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所租商業用房交還甲方,甲方退還乙方押金 元。
3、乙方將所租商業用房交還甲方后,本合同終止。
4、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雙方協商可終止合同。
5、租賃期滿,甲方繼續出租該商業用房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優先權,并應重新協商簽定租賃合同。乙方有意續租時,需在租賃屆滿前兩個月書面提出洽談合同的要約及條件,甲方應在合同租賃期屆滿前一個月內予以答復。
6、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出現需變更合同的情形,雙方應協商解決,且應以書面材料作為依據。
7、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8、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均享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后自動終止。
甲方: 乙方:
承租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__ 的房屋______棟______間,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平方米,類型______(住宅、寫字樓、商鋪、廠房),主要裝修設備____ __,出租給乙方作______(租住、經營、商住兩用)使用。租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隨意加價,并將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水電等房屋費用一次結清,乙方概不承擔。
類型和使用方式讓用戶選擇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個月,甲方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 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個月或空關個月的。
合同期滿后,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
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方式、押金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付 押 ,月租金______元,押金_____元,共計______元,由乙方在______月______日交納給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相關收租憑證。無合法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
第四條 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設備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租期內甲方應幫助乙方協調水電等的供應問題保證正常暢通當面檢查一切正常交給乙方使用租期內的安全有乙方自付。
甲方修繕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繕,經甲乙雙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___款辦法處理:
1.按規定的維修范圍,由甲方出資并組織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諾的維修范圍和工程項目內,先行墊支維修費并組織施工,竣工后,其維修費用憑正式發票在乙方應交納的房租中分______次扣除;
3.由乙方負責維修;
4.甲乙雙方議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但其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均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對裝飾物的工料費和租賃期滿后的權屬處理,雙方議定:
工料費由______方承擔( );
所有權屬______方( )
第五條 租賃雙方的變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續程序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乙方需要與第三人互換用房時,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應當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甲方賠償 元。
2.租賃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條約定的有關條款的,違約方負責賠償對方 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5.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為,終止租賃合同。同時按約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數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繼續使用承租房屋,按約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后,甲方仍有終止合同的申訴權。
上述違約行為的經濟索賠事宜,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簽證機關的監督下進行。
第七條 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八條 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宜
1.
2.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報送市房屋租賃管理機關認可并報有關部門備案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執1份。
出租方:(簽名/蓋章) 承租方:(簽名/蓋章)
用戶名:(房交寶) 用戶名:(房交寶)
委托人:(簽名) 委托人:(簽名)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電話: 電話: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于 (省、市)______(區、縣)_________ ;門牌號為 .
2、出租房屋面積共______ 平方米(建筑面積/使用面積/套內面積)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 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后可復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復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___個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_______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 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該房屋每月租金為________元(大寫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租金總額為________元(大寫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收款后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 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
(2)
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后,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后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于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后,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 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 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后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于 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于房屋租賃期滿后,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 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 %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二條 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 %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 %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訟。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1、
2、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房產證號: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號碼: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內容提要:很多國家對住房租賃合同進行一定的社會控制,主要有寬嚴兩種模式:租金管制和解約限制。從社會經濟效果看,租金管制有助于保障住宅權,也有助于避免貧富分區和促進社會和諧,但會干擾市場規律,因而成本較高。以解約限制為中心的控制則不會過度偏離市場,同時可有效減少租賃合同中當事人的機會主義行為。由于中國目前城市自有住房比例較高,住房市場的主要矛盾是現有住房不足以滿足城市化需求,因此不宜進行嚴格的租金管制,但修訂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合同法,限制出租人解除住房租賃合同的權利,同時規定租金調整參酌市場水平進行,將有助于維護住房租賃合同的穩定,減少出租、承租雙方的策略,降低圍繞續約的討價還價成本,增進社會福利。
一、住房租賃控制的制度比較
目前世界各國的住房租賃控制大體可劃分為兩種模式,一種以租金管制為中心,主要通過行政手段對租金、房屋維護、租賃期限等事項進行嚴格限制;另一種以解約限制為中心,著眼于維護住房租賃合同的穩定性,在此之外,不干涉租金數額。前者以美國紐約市為典型,后者以德國為代表。
(一)以租金管制為中心的租賃控制
在美國,租金管制并不是普遍現象,紐約市是個例外。根據1990年代的一項統計,紐約市占有全美被控制租賃住房的39%。[1]其最主要的租金管制規范是1969年的租金穩定法(RentStabilizationLaw)和1974年的承租人緊急保護法(EmergencyTenantProtectionAct),后來整合為租金穩定法典(RentStabilizationCode,RSC)。此外,紐約市的租金管制也受紐約州相關規則的調整。上述規則都匯編NYCRR第9編第2050條至2531條中。
1.租金數額管制。紐約大部分受租金管制的房屋都有一個由房屋與社區維護局(DivisionofHousingandCommunityRenewal,DHCR)確定的最高租金,其數額受建造與出租年代、房屋不動產稅額、運營和管理費用、建筑結構與年限、建筑內出租房屋的數量等多項因素的影響(9NYCRR§§2201.3-4)。
對于大部分受租金管制的房屋,租金并不是一成不變的。每隔1-2年,出租人可向DHCR申請提高其租金,后者將參照紐約市租金指導委員會(RentGuidelinesBoard,RGB)的報告決定是否準許。9NYCRR§2102.2-3列明了以下提高租金的規則:(1)出租人必須履行基本的服務,保證房屋處于安全、適居的狀態。(2)一年內租金上漲幅度不得超過原租金的15%。(3)在房東對房屋的主要設施、建筑的主要部分進行了重大修繕后,可通過協議的方式提高租金,經管理部門批準后生效。(4)最終決定租金調整的機構是DHCR,調整后若有重大情化,可隨時撤銷或修正。另外,租金管制也不是永久性的。在滿足條件時(如月最高租金經逐年提高超過了2000美元,并且通過稅收證明表明,承租人每年的家庭收入總和超過17萬5千美元),房屋所有人可以請求解除租金管制。
2.限制收回房屋。在紐約市,原則上只要承租人仍繼續繳納租金,出租人就不得收回房屋或驅逐承租人(9NYCRR§2524)。欲收回房屋,出租人必須先通知承租人,遵循特定程序,滿足嚴格的標準,包括:自用;非營利機構收回其出租房屋;承租人居住于他處,有關房屋不是承租人的主要住所;承租人嚴重違約或違法等。其他理由如拆除、大修、退出租賃市場等,還需要DHCR特別批準,由其授予“清房證明”(evictioncertificate)方可實施。
3.防止規避。防規避規則是租金管制制度有效運行的關鍵,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信息披露與檢查。紐約市有嚴格的出租房屋登記制度。要求房屋所有人在租賃關系確定后到DHCR登記包括所有人姓名、地址、出租房屋數量、登記日所收的租金數額、有關服務等信息(RSC§2528)。如未及時登記,則只能按法定標準收取租金(N.Y.C.Admin.Code§26-517)。根據9NYCRR§§2103.8-9的規定,出租人還應全面保存關于房屋、承租人、租金、租期的信息資料以備管理當局檢查。(2)維護與修理。降低維修標準,減少維修支出是出租人規避租金管制的重要手段。對此,紐約市的應對思路是:其一,通過立法確定房屋適居性標準,承租人可以根據該標準要求出租人提供必要的維修,若出租人無理拒絕,承租人可向相關的管理部門申請墊支維修。維修后管理部門可行使追償權,在極端的情況下,還可接管房屋,提請追究出租人的刑事責任。[2]其二,承租人可以因出租人的維修服務不合格而要求降低租金乃至免除租金繳納義務(RSC§2523.4)。其三,若不履行維修職責,出租人將被禁止申請上調租金(N.Y.C.Admin.Code§26-514)。從實際調查上看,紐約市出租房屋的狀況非常好。[3](3)超標租金返還。根據有關規定,超出控制租金水平的租金支付無效,承租人可事后隨時請求返還(9NYCRR§§2105.1-2)。根據1969年的租金穩定法,承租人甚至還可以向出租人請求三倍于超出部分的懲罰性賠償(RSC§2525.1)。(4)禁止轉租牟利。按照紐約市的規定,出租人不得禁止承租人轉租,以便承租人在短期離開所租住房后(如求學)仍可返回原租賃房屋居住。法律的限制只是:承租人轉租的租金水平不得超過控制租金的110%,否則,次承租人可要求三倍于超過部分的賠償(9NYCRR§2525.6)。
4.租金管制的憲法爭議。租金管制要得到貫徹,除了有立法機關的立法外,還要過憲法訴訟這一關。在1919年一個挑戰華盛頓租金管制法的案件中,霍姆斯大法官認為住房租賃關涉重大社會公共利益,因此法律對它進行適當規制是正當的,鑒于戰后美國社會所面臨的特殊狀況,并且該法案的管制期限只有2年,因此不構成對私人財產權本質性的侵犯。[4]到1924年,霍姆斯在另外一個類似案件中認為戰爭狀態已終結,因此租金管制不再合憲。[5]在此后的一系列案件中,美國最高法院承繼了霍姆斯的意見,一直重申租金管制需要有特殊的社會狀況為基礎。
認為租金管制應限于緊急狀態的觀點后來也有所松動,在第二巡回法院1969年審理的一個案件中,HaysFriendly法官甚至明確提出租賃管制立法沒必要再以緊急狀態或類似情況為前提。[6]此后很多州法院也作出了類似裁決。[7]盡管如此,為了謹慎起見,多數立法者還是選擇了更穩妥的制度安排,如紐約市一方面將租金管制與出租房屋的空置率[8](vacancyrate)聯系在一起,另一方面還規定租金管制規則只在一段時間內生效,期限屆滿后,立法機關將對是否仍有緊急狀態[9]進行投票,以決定是否延展。[10]房屋所有權人挑戰該制度的另一個思路是認為租金管制構成規范性征收(regulatorytaking)或等同于征收,因而應遵循正當程序并給以充分補償。這類案例[11]很多,不過到目前為止還沒有獲得最高法院支持的先例。
(二)以解約限制為核心的租賃控制
相比紐約州直接管制租金的做法,德國和美國其他一些州(如新澤西⑨)采取了相對溫和的立場,不直接干涉租金的設定,而是通過對租賃合同的解除施加限制來達到租賃控制的效果。以下重點介紹德國法的制度。德國的租賃合同制度主要規定在德國民法典第535條以下,其中第535條到548條規定了租賃合同的一般規范,適用于所有租賃關系;第549-577條專門規范住房租賃制度。
1.限制為租賃合同設置期限。在德國,欲簽訂定期的住房租賃合同,出租人必須在締約時書面告知承租人限制租賃期限的理由。德國民法典主要認可以下三項理由(第575條第1款第1句):租期屆滿后,將房屋自用、供親屬或同住者使用;用合法的方式將房屋拆除、大修或置于某種不解除租賃合同會嚴重影響其進展的狀態;準備將房屋租給服務提供人[12]居住。在租賃合同到期前,承租人可詢問有關理由是否仍存在,出租人要再次以書面形式作出說明(§575IIBGB)。該說明必須充分具體,以便承租人事后核實。[13]若出租人未履行上述告知或通知義務,或其限制租期的理由有違法律的規定,或有關理由不復存在,則承租人仍可主張有關租賃合同為不定期合同,在期限屆滿后繼續使用有關房屋(§575IIIBGB)。
2.限制不定期住房租賃合同的解除。作為肯定要件,規定出租人只能在有“正當利益”(einberechtigtesInteresse)的情形下才能解除合同(§573IS.1BGB),包括:承租人過失重大違約;出租人欲將房屋自用[14]及供親屬或同住者使用;出租關系的存續影響有關房屋的價值發揮,但房屋可以以更高的價格租于他人或出售除外(§573IIBGB)。作為否定要件,規定出租人不得以提高租金為目的解除合同(§575IS.2BGB)。
3.限制合同解除的社會化條款。為了更大限度地保護承租人,德國法還設定了“兜底”性的“社會化條款”(Sozialklausel):若承租人對租賃合同的利益大于出租人,解除對承租人、承租人家庭、承租人其他親屬而言過于嚴苛,即便出租人有正當理由解除合同,承租人仍可拒絕(§574IBGB),例如承租人雖經合理努力仍無法找到合適的替代住宅(§574IIBGB)。
4.限制租金數額與租金上漲幅度。在新租賃合同簽訂時,當事人原則上可自由確定租金數額。當然,和其他交易一樣,租金數額也要受民法一般規則的調整,過高的租金將構成暴利而被認定為無效(§138BGB)。另外,根據聯邦最高法院的判決,若租金水平高于當地一般水平的50%,還可能構成暴利罪(§291IStGB)。[15]德國法上對租金的限制主要著眼于租金上漲。當事人在訂立租賃合同時,若對租金的調整有約定,則適用該約定,[16]若沒有約定(通常如此),則只能根據住房所在地的可比租金[17]水平(ortsüblicheVergleichsmiete)調整租金。另外一個值得注意的是法律對上漲幅度的限制,根據第558條第3款,租金上漲的幅度在三年內不得高于20%。即使在最初租金很低且長時間未予調整的情況下(無論出于友情、幫助或者其他任何原因),該規則同樣適用。[18]和前述美國法類似,這相當于給租金的提高設置了“漲停板”。[19]
5.租賃控制的憲法爭議。與美國法一樣,作為對所有權的直接干涉,德國租賃控制制度也受到了憲法訴訟的挑戰。對此,德國在多個判決中強調,住宅在人的生活空間中處于中心位置,作為人類生存的必需品具有特殊重要的意義,因此保護承租人的合理信賴不受出租人隨意解約損害符合基本法第20條規定的“社會國”(Sozialstaat)原則,是對所有權的必要限制。[20]在近年的有關判決中,德國提出承租人的權利也是基本法第14條第1款項的財產權(Eigentum)的一種,使解約限制更多了一層合憲的理由。[21]
注釋:
[1]參見EdgarO.Olsen,“IsRentControlGoodSocialPolicy?”Chicago-KentLawReview,vol.67,1991,pp.931-932.
[2]參見HousingMaintenanceCode(Title27,Chapter2N.Y.C.Admin.Code)
[3]官方的統計,見TimothyL.Collins,AnIntroductiontotheNewYorkCityRentGuidelinesBoardandtheRentStabilizationSystem,2006,p.278,2006年9月15日,/html/about/intro/toc.html,2009年2月20日。經濟學家們的觀點并不統一,有人認為租賃控制導致了房屋質量下降,如RaymondJackson,“RentControlandtheSupplyofHousingServices:TheBrooklineMassachusettsExperience,”AmericanJournalofEconomicsandSociology,vol.52,no.4,1993,pp.467-475;也有人認為如果監管與鼓勵措施得當,未必發生房屋質量下降的效果,如Choon-GeolMoon,etal.,“TheEffectofRentControlonHousingQualityChange:ALongitudinalAnalysis,”TheJournalofPoliticalEconomy,vol.101,1993,pp.1135-1144.
[4]參見Blockv.Hirsh,256U.S.135,156(1921).另請參見MarcusBrownHoldingCompany,Inc.,v.Feldman,
etal.,256U.S.170(1921).在該案中,針對紐約市租賃控制的憲法訴訟也被駁回。NewYork’sProposedRent
ControlAct,YaleLawJournal,vol.50,1940,p.178.
[5]參見ChastletonCorp.v.Sinclair,264U.S.543(1924).
[6]參見ClarenceEisenv.OliverC.Eastman,421F.2d560,567(1969).
[7]參見JosephWilliamSinger,IntroductiontoProperty,NewYork:AspenPublishers,2005,2ndEdition,p.476.
[8]若空置率小于5%,則意味著租賃的供求關系仍處于緊急狀態,租金管制應繼續維持;若空置率大于5%,則意味著供求不再緊張,租金管制應予解除。9NYCRR§2100.19.根據統計,從1960年到2005年,紐約市出租房屋的空置率一直在1.2%至3.2%之間徘徊。TimothyL.Collins,AnIntroductiontotheNewYorkCityRGBandtheRentStabilizationSystem,AppendixY.
[9]N.Y.C.Admin.CodeSection26-501.
[10]如2003年紐約市租賃法(RentLaw2003)將租金管制延長至2011年6月15日,屆時將重新表決。
[11]如Pennellv.CityofSanJose,485U.S.1(1988);Linglev.Chevro,544U.S.528(2005).另見胡建淼等:《美國管理型征收中公共利益標準的最新發展》,《環球法律評論》2008年第6期。
[12]該規則主要用來鼓勵企業或個人為雇員建造宿舍。即若屆滿后將其租給雇員使用,簽訂定期租賃合同是允許的。BT-Drucks.15/4553,S.70.
[13]例如,在將房屋交給親屬使用時,需在告知中說明親屬的姓名和相關個人信息。AGDüsseldorfZMR2006,160;AGBerlin-MitteMM2005,147;AnnegretHarz,etal.,HandbuchdesFachanwaltsMiet-undWohnungseigentumsrecht,Newwied:Luchterhand,2006,S.501.
[14]德國在一個判決中指出,如果出租人有兩套住房,則無論另外一套是否正被出租,出租人原則
上都不得以此為理由解除租賃合同。BVerfGNJW1993,1637.
[15]BGHSt30,280,281=NJW1982,896.
[16]但法律對此只提供了兩種提高租金的約定形式:一是雙方對未來不同時段(該時段須至少為一年)的租金作出明確約定(§557aBGB);二是將租金的數額與聯邦統計局所的生活價格指數(PreisindexfürdieLebenshaltung)相掛鉤,可據此逐年調整(§557bBGB)。
[17]對于可比租金的確定,法律規定了三種方式(§§558-558eBGB)。一是地區租金指數(Mietspiegel),該指數主要反映過去兩年內本地區的租金水平。通常由出租人協會與承租人協會共同或由地區的行政管理部門定期測算。二是準租金指數(qualifizierterMietspiegel),指在沒有建立租金指數制度的地區通過抽查、專家意見等方式形成的對租金水平的分析。三是租金數據庫(Mietdatenbank),指通過對一段時間內的租金統計形成的數據庫。
[18]參見Staudinger-Emmerich(2003),§558Rn.46BGB
[19]參見BT-Drucks.9/2079,S.16;BT-Drucks.14/4553,S.36,53f.
簡單個人住房租賃合同范本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租賃合同法》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合同內容如下:
1.出租物業
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租金
2.1 該房屋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元;大寫: _____仟 _____佰 _____元整。
2.2 租金每______個月付一次。具體付款日期: 前支付,以甲方收到為準。
2.3 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則乙方需按月租金的_____%支付滯納金,欠交租金超過_____天,視同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并由乙方承擔一切違約責任。
2.4 乙方如提前解約,已多付的房租不予退回。
2.5 租金以人民幣現金形式支付,甲方出具收取憑證。
3.押金
3.1 簽約時,承租人須支付房房屋押金,即人民幣_____元整。該押金不得沖抵房租。
3.2 在合同到期或解約后, 甲方在乙方不拖欠任何費用和保持室內設施完好的情況下即返還押金。
4.租期
4.1 乙方租用該房期限為_____個月,即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超過該租期,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計算。
4.2 在租賃合同期內,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中途擅自解除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一個月的房租作為違約金。
4.3 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有優先續租權,但須提前________天給予甲方書面通知,取得甲方的同意,并簽訂續租合同。甲方亦須在_____天前通知乙方是否變動租金。
4.4 因洪水、地震、或政府拆遷、征用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雙方不得不中止合同,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按實際天數計算房租。
4.5 在租賃期間,甲方的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乙方有權繼續主張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甲方及第三方不能損害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租賃條件
5.1 乙方不得將該房屋用作公司或代表處的注冊地址。
5.2 乙方不得在出租房屋內進行違反中國法律及政府對出租房屋用途有關規定的行為,否則甲方有權在書面通知乙方后收回房屋。
5.3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出租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抵押或與他人調劑交換使用,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沒收押金。乙方及第三方必須無條件退還出租房,且由乙方承擔一切違約責任。
5.4 乙方應按時支付因租用該出租房屋而產生的有關費用,包括:水費、電費、煤氣費、暖氣費、存車費、電話費和有線電視收視費、物業管理費、治安管理費、稅金等費用。如經甲方催促,乙方仍欠交費用,超過七天,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并由乙方承擔一切違約責任。
5.5 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內的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及時聯絡管理機構進行維修,并負擔有關維修費用。若乙方拒不維修或賠償,甲方有權代為維修,維修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但由于不可抗力,如地震、臺風、洪水、非人為的火災等,自然損耗或乙方以外的原因造成的損壞,由甲方承擔有關費用。
5.6 租賃期內,乙方對出租房屋進行裝修或增加水電,消防等設施,須征得甲方同意并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并由甲方執行監理,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雙方解約時,乙方不能移走自行添加的結構性設施,甲方亦不必對上述添加設施進行補償。如損壞原有之設施,由乙方負責修復或賠償。
5.7 租用房屋之內部衛生,設施保養、維護均由乙方負責。乙方不得占用公共場所及通道作任何用途。
5.8 乙方在付清押金,首期租金后即可入磚
5.9 若由于甲方以外的原因導致上述出租房屋停水,停電或出現其他故障,甲方有義務敦促并協助有關部門搶修,使之盡快得以恢復。
5.10 乙方必須認真做好安全及防火工作,不得在房屋內,外存儲或排放有害,腐蝕性或污臭物質,嚴禁以任何形式存儲易燃,易爆品。
5.11 乙方須負責好自己帶來的財物,妥善保管,如有意外,甲方可協助調查,但不負責賠償。
5.12 租賃期滿,若甲、乙雙方未達成續租協議,乙方應于租期屆滿時或之前遷離出租房屋并將鑰匙及房屋按租用時之狀況歸還甲方。若乙方逾期不遷離或不歸還出租房屋,則甲方有權采取有效措施收回出租房屋并另行處理。
5.13 在雙方合同期間或解除合同后,乙方與第三方的任何糾紛都與甲方無關,乙方應自行解決。如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從乙方押金中扣除,如不足,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公司及本合同個人追討。
6.其它條件
6.1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
6.2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見證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6.4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___ 人: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人:_____________
甲方(出租方):
住所: 郵編:
【本人】【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法定】人: 聯系電話:
乙方(承租方):
省(市)/地區:
性別: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 郵編: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 聯系電話:
【委托】【法定】人: 聯系電話:
住所(址): 郵編:
乙方的其他承租同住人共 人,姓名和公民身份號碼情況如下:
序號 姓名 公民身份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出租房屋情況和租賃用途
1-1 甲方將座落在本市_______【區】【縣】_________路_____【弄】【新村】______【號】【幢】______室(部位)________的房屋(簡稱該房屋)出租給乙方。該房屋【建筑面積】【使用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房屋類型為________,結構為 ________,房屋用途為居住。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房地產權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編號:_______________】,并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1-2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為居住使用,并保證在租賃期間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1-3 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圍、條件和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以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 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2-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租賃日期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2 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返還該房屋。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于租賃期屆滿前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后,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 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3-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積】【使用面積】租金為(_____幣)______元。月租金總計為(_____幣)_______元。(大寫:_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整)。上述租金在租賃期限內不變,如需變動,則應由甲、乙雙方重新協商,并達成書面協議。
3-2 乙方應于【每月____日前】【_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支付違約金。
3-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