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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建詞: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管理
中圖分類號:G61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4-9324(2013)49-0263-02
2006年《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明確了國務院處置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工作原則、組織體系和運行機制,標志著我國的突發公共事件處置步入了規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軌道。目前,全國諸多省市根據這一體系建立了適合當地的突發事件預案管理方案和原則,而且不同類型的幼兒園也根據實際制訂相關操作辦法,很多幼兒園總結了可行性方案,對幼兒園突發事件預案管理進行了積極的探討。國內諸多教育研究者也投入到突發事件的研究中,通過調查、訪談等方式,從經驗總結、個案報告、法律建構、調查追蹤進行了多角度、多層面的分析。
一、相關概念的界定
從應急預案管理概念出發,幼兒園應急預案管理界定為:在幼兒在園內期間,針對可能發生的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人身安全和意外事故等突發事件所制訂的管理及處理方案。概念主要強調兩類突發事件:一類是公共突發事件,主要指由于各種自然災害可能帶來的傷害;一類是幼兒園特有突發事件,主要指由于幼兒園教師或相關保育人員疏忽、失誤而造成的幼兒在衛生、安全和意外事故等方面可能出現的傷害。而管理和處理方案是幼兒園作為實施主體,面對兩類突發事件所制訂的一系列辦法。突發事件并不會隨時發生,但必須時刻做好準備。根據突發事件的變化周期,制訂相應的解決方法。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是一項綜合性的工程,任何的研究預案都不可能全部概括各種發生的可能,所以在預案管理時必須具有動態可調整性,必須對于某些超常的災變留有余地。
二、幼兒園突發事件的主要類型
1.安全類突發事件:幼兒園中主要是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大型群體活動公共安全事故,火災,針對師生的各類恐怖襲擊事件,師幼非正常死亡、失蹤等可能會引發影響校園和社會穩定的事件等。
2.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幼兒園內發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損害幼兒園師幼健康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或幼兒園所在地區發生的、可能對幼兒園師幼健康造成危害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3.事故災害事件:幼兒園事故災害主要包括建筑物倒塌、擁擠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響和損失的后勤供水、電、氣等事故,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影響幼兒園安全與穩定的其他突發災難事故等。
4.自然災害事件:幼兒園常見的包括洪水、臺風、雪災、地質滑坡、地震災害以及由地震誘發的各種次生災害等。從實際情況看,近幾年發生頻率高、問題突出、社會關注度高的幼兒園突發事件,主要集中在心理問題、幼兒管理、師德等方面。
三、成立應急管理組織機構,制定完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成立應急管理機構,為了有效地處理突發事件必須健全應急組織指揮體系,加強幼兒園應急預案的制訂與管理,切實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2.提高幼兒園教師及相關人員的憂患意識,加強對幼兒的安全教育。幼兒園應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并嚴格執行。要通過分層次的宣傳教育和有針對性的培訓,增強幼兒園教師及有關人員對各種突發事件的安全防范意識,培養和提高幼兒園教師、領導干部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對幼兒園幼兒而言,應從兒童心理及生理特點出發,吸取幼兒園各種突發事件的經驗教訓,重在引導幼兒了解日常安全規范,通過說教、故事、實踐等途徑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而對幼兒園教師和領導干部而言,則要強化以孩子為本、一切為了孩子的意識,在日常管理中注意幼兒飲食、衛生、交通等易發生突發事件的預防。同時,幼兒園領導要抓好對教師、管理人員的應變能力培訓,掌握防范措施和處理突發事件的方法,并適當組織模擬演習,鍛煉應變能力。
3.加強制度建設,完善幼兒園管理體制,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的管理是幼兒園常規管理的組成部分,對幼兒園應急預案的制訂和落實情況開展檢查,可以有效地落實演練責任,加大力度,從思想上引起相關責任人的高度重視,真正將預案管理當作幼兒園常規管理的重要內容。
4.增強應急預案的可操作性,凸顯幼兒園應急預案的特點。目前,幼兒園應急預案的主要問題在于操作性不強,雖然已經制訂了諸多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但實效性不強,不僅沒有達到制訂預案的目的,而且沒有突出幼兒園本身的特點。因此,在制訂預案的過程中除了考慮國家預案編制的框架,更重要的是應該盡量本土化,并體現主動性,應盡可能地標準化、規范化,與幼兒園實際相結合,如幼兒飲食衛生食物中毒應急預案,成立食物預案小組;落實各部門職責;日常工作要求;食品原材料到信譽好的廠家購買;掌握好視頻原材料庫存量及存放時間,原材料的儲存要分類、分架、離墻離地等。事故應急處理,做好留樣及時向衛生防疫部門匯報。幼兒家長接送制度的制訂及相關事件的預案處理、幼兒出門制度等,針對幼兒易發生的諸類事件進行預案和后期更新管理。
一、制定目的
為確保迅速、有效地處理我縣重大突發事件引發的醫療救治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公眾健康與生命安全,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制定本預案。
二、基本原則
(一)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提高全社會對突發事件的防范意識,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設備等的應急準備工作。對各類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情況進行監測、分析、預測、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
(二)統一指揮、分級負責
根據突發事件的范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突發事件的醫療救治實行分級管理,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各醫療機構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突發事件應急醫療救治工作。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成立突發事件應急醫療救治領導小組,負責突發事件應急醫療救治的統一領導和指揮。
(三)依法規范、反應及時
完善突發事件應急醫療救治體系,保障在發生突發事件時快速、準確、有效地開展醫療救治工作。突發事件醫療救治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進行。對突發事件應做出快速反應,采取有效的醫療救治措施,盡最大努力和可能,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縮小社會影響。
三、制定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縣范圍內突然發生3人(含)以上重傷的突發事件,需要緊急醫療救治的。突發事件包括:
(一)暴力或恐怖事件;
(二)火災、水災、地震、臺風等自然災害;
(三)各種原因引起的爆炸(廠房、礦山、壓力容器)事件;
(四)各種建筑物倒塌和各類滑坡事件;
(五)各種重大交通事故;
(六)食物和化學物品等原因引起群體中毒或職業中毒事件;
(七)生物制品或化學物品或物理輻射物質泄漏,可能造成或已造成人身傷害、飲用水污染或持久性污染的事件;
(八)甲類傳染病的發生或各類傳染病的暴發流行;
(九)其他對公眾生命或健康構成嚴重威脅的各種突發事件。
五、分級預警救治
根據突發事件的范圍、性質和傷害程度,將突發事件醫療救治預警分為三級:一級、二級、三級,以采取相應的措施。
(一)一級預警
突發事件造成3-9人受重傷。
(二)二級預警
突發事件造成10-19人受重傷。
(三)三級預警
突發事件造成20人以上受重傷。
第二部分醫療救治組織體系及職責
一、醫療救治指揮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成立*縣突發事件應急醫療救治領導小組。衛生局局長任組長,分管局長、縣人民醫院院長、縣中醫院院長任副組長,人秘股、醫政股、防保股、計財股負責人為成員。
主要職責: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時,由縣衛生局突發事件應急醫療救治領導小組應急救治指令,全面領導、組織、協調和指導應急救治行動,調用救治物品、設備和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向縣政府報告緊急救治工作情況和提出相應的緊急管理辦法或特別需要管制的措施及公告。
(二)建立應急醫療救治現場指揮部。根據突發事件的特點及處置工作的需要,局突發事件應急醫療救治領導小組可決定成立應急醫療救治現場指揮部,負責突發事件的現場醫療救治工作。現場指揮部由衛生局局長擔任現場總指揮,衛生局分管領導和事件處理相關部門領導擔任現場副總指揮,縣級醫療機構領導為現場指揮部成員。
(三)*縣突發事件應急醫療救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及各工作小組。
1、辦公室:設在醫政股,醫政股股長任主任,防保股股長為副主任。
主要職責: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時,執行領導小組指令,組織協調各小組的應急救治工作,傳達上級精神,有關信息。
2、院前急救組:設在縣人民醫院急診科,急診科主任任組長。
主要職責:負責協調、安排各類急救車輛和隨車急救醫務人員,確保迅速、有效。
3、醫療救治組:設在醫政股,醫政股股長任組長,防保股股長任副組長。
主要職責:組織安排醫療救治工作,協調有關專家會診,確定、落實救治方案。
4、疾病控制組:設在防保股,防保股股長任組長,疾控中心副主任、衛生監督所副所長為副組長。
主要職責:負責對突發傳染病,生物、化學物品,飲用水、食品等事件的疾病控制、監測工作,及時提出保護公眾的對策和建議。
5、后勤保障組:設在計財股,計財股股長任組長,人秘股股長任副組長。
主要職責:協調、保證救治物品和器材的供應。
二、醫療救治組織
(一)成立醫療救治專家組,曾華元任組長,成員由陳倩、肖冬泉、李曉玲、侯煜林、鄒金華、賴申昌、黎功勝等人員組成。負責指導醫療救治工作,對疑難病、危重病的搶救、治療提供技術指導。
(二)成立應急醫療救治小分隊,曾洪運任隊長,由李忠東、郭德明、朱艷萍、楊家惠、王華琴、賴曉蓉、林玉冬、張甜等方面的中青年醫務人員組成。負責應急現場救治工作。
(三)醫療救治網絡組織
醫療救治網絡組織由院前急救科、縣級醫療機構急診科組成,形成一個緊密、強大的醫療救治網絡。負責病人轉運和醫療救治工作。
縣級醫療機構應成立突發事件應急醫療救治小組和小分隊,作好應急救治的準備,隨時開展醫療救治工作。
(四)醫療救治基地
設立2個醫療救治基地,設在縣級醫療機構內。分別是縣人民醫院醫療救治基地、縣中醫院醫療救治基地、醫療救治以縣人民醫院救治基地為主,不能滿足救治時啟動縣中醫院救治基地。
第三部分應急準備
一、完善應急預案
縣衛生局、縣級醫療機構要按照突發事件醫療救治應急預案的要求做好各項醫療救治工作。
二、醫療救治體系準備
由院前急救科、縣級醫療機構急診科組成醫療救治網絡。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院前急救科、縣級綜合性醫院急診科建設,保證應急救治設施裝備、醫藥器械機動性能完好,提高各類應急事件的綜合搶救能力。定期開展業務培訓、模擬實戰演習,保持應急救治網絡通暢,提高應急救治能力和水平,有效救治傷病員。
三、人員培訓
要加強應急救治人員培訓,從整體上提高全縣醫務人員對突發事件醫療救治應急處理能力,重點要提高ICU醫護人員的數量和業務水平。要建立適應應急事件處理需要的醫療救護隊伍,建立隨時待命的機動隊。
第四部分醫療救治預警
一、突發事件醫療救治報告
(一)突發事件的報告。院前急救科和醫療機構急診科接到醫療救治信息后要及時報告縣級衛生行政部門,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突發事件都應及時報告,不得隱瞞、緩報。
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接到報告后要立即向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和同級政府報告。
(二)報告內容:突發事件的性質及原因,發生時間、地點及范圍,人員的發病、傷亡情況,初步處理情況等。
(三)報告時限和程序:發現突發事件時必須按照以下程序和時限進行報告。
1、院前急救科、急診科接到突發事件醫療救治信息和任務后,應當在2小時內向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2、接到報告的縣衛生局對報告事件初步核實后,應當在2小時內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并同時向市衛生局報告。
二、醫療救治情況通報
縣衛生局要及時向政府及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在醫療機構救治人員的病情和救治情況。
第五部分應急響應
一、報告和啟動預案
縣衛生局按到突發事件醫療救治報告后,由突發事件應急醫療救治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需要向局領導提出啟動應急預案的等級及時機,縣衛生局或突發事件應急醫療救治領導小組迅速做出決定,由縣突發事件醫療救治領導小組全面領導突發事件醫療救治工作或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醫療救治現場指揮部。
一級醫療救治時,由縣突發事件醫療救治領導小組辦公室(醫政股)組織或協調醫療救治工作,必要時可成立縣突發事件應急醫療救治現場指揮部,分管局長指揮救治工作。
二級醫療救治時,由縣突發事件醫療救治領導小組副組長組織或協調、督導醫療救治工作。必要時可由縣突發事件醫療救治領導小組組長負責醫療救治工作或成立縣突發事件應急醫療救治現場指揮部,領導救治工作。
三級醫療救治時,由縣突發事件醫療救治領導小組組織或協調、督導醫療救治工作。必要時請求市衛生局或省級專家參與醫療救治工作。
二、應急處理工作程序
(一)及時判明事件的性質
突發事件發生后,要迅速判明事件的性質,以及時采取相應的醫療救治措施。
(二)調配應急人員和物資
根據突發事件醫療救治性質,縣突發事件醫療救治領導小組或現場指揮部或辦公室,先行采取緊急處置措施和救援行動,同時迅速協調、調動全縣相關醫務人員、物資、車輛等相關設施、設備力量,全面開展醫療救治或現場救治等應急處理工作。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保證應急處理所需的醫療救護設備、救治藥品等物資。
(三)開展醫療救治
按照醫療救治預案啟動醫療救治網絡,開展病人接診、收治和轉運工作,實行重癥和普通病人分別管理,及時確診。對突發事件需醫療救治的病人,及時開通“綠色通道”,任何醫療機構不得拒絕接診。
(四)信息與通報
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縣衛生局必要時及時、準確、全面、公開、透明地向社會本縣有關突發事件醫療救治的信息。
縣突發事件醫療救治工作由縣衛生局及時向市衛生局通報。
三、應急響應終止和善后工作
應急響應終止由原決定啟動的機關決定。終止的條件為無新病人、醫療救治病人病情穩定。
縣突發事件醫療救治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會同參加醫療救治工作的相關單位對醫療救治的各個環節進行全面總結,積累經驗,發現問題,完善預案。
第六部分保障措施
一、通訊保障
縣院前急救科要配備無線電話,盡快完成縣直醫療機構急救車輛的車載電話安裝,設置與院前急救科和醫療機構急診科的專線電話,確保本預案啟動后應急醫療救治領導小組或現場指揮部與有關部門、單位、個人、醫療救治網絡組織的聯絡通暢。
二、隊伍保障
要大力加強醫療救治人才資源儲備,積極培養結構合理、訓練有素、德才兼備的各類醫療救治人才,重點培養一批有知識、有技能、有實踐經驗、高素質的高級醫療救治人才,縣級醫療機構特別需要加強復合型高素質現場應急醫療救治人才的培養。各救治基地要確保救治相關疾病的人員配備、專業培訓、病種管理及設備到位。還要培養擅長應對危機管理和心理干預專門人才。人才的選拔、培訓要程序化、制度化。要創新醫療救治人才培養工作機制和優化環境,著力營造一個有利于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健康成才、干好事業的良好氛圍,并切實改善工作條件,提高生活待遇,解決后顧之憂,穩定專業隊伍。
三、藥械保障
要建立健全本縣突發事件醫療救治藥品器械等物資儲存、調撥和緊急配送系統。要建立健全藥品、救護設備、快速檢驗檢測技術和試劑、衛生防護用品和應急設施等應急物質的儲備制度,平戰結合,確保突發事件醫療救治所需的醫藥器械等物資的應急供應。
四、經費保障
應對突發事件醫療救治所需經費,原則上由突發事件相關部門或單位或個人負責,當不能提供經費時可列入同級政府財政預算。緊急情況下,縣政府是做好各項后勤保障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落實好突發事件醫療救治所需的各項經費。
五、救治演練
突發事件應急醫療救治領導小組每年要組織開展突發事件應急醫療救治的模擬演練,確保掌握相關領域的最新知識和先進技術,演練內容包括:疫情報告、應急指揮、現場處置、醫療救治、個人防護等,以不斷提高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單位應對突發事件醫療救治的總體應急能力和水平。縣級醫療機構要根據各自的職責經常性地開展應急醫療救治演練。演練原則上不驚動社會公眾。
關鍵詞:高職院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原則;程序
一、遵循原則
高職院校在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時,應遵循五個原則:
1.居安思危,重在預防。“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亂。”編制應急預案,健全應急管理體系,不僅是高職院校提高管理能力的重要舉措,也是學校維護社會穩定、服務地方經濟的重要工作。
2.全面覆蓋,減少危害。高職院校應充分考慮學校可能發生的所有突發事件種類,要制定學生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及學校所在區域容易發生的自然災害、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事件等方面的應急預案。此外,預案應覆蓋學校的管理和教學環節,不僅針對學生,也要針對學生家長、教師、校外人員制定預案。
3.明確職責,協同應對。高職院校在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時,應充分考慮調動所有部門的應對積極性,明確各部門在工作中的職責,互相配合協作,整體聯動,以達到快速應對突發事件的目的。
4.靈活適用,重在實效。高職院校的不斷發展帶來了很多新變化、新形勢,也不斷出現辦學過程中的新問題、新事件。只有認真總結每一次突發事件應對過程中的經驗教訓,及時修訂完善應急預案,才能不斷提高預案的實效性。
5.加強演練,提高質量。預案演練應從實際出發、注重實效,不能走過場。針對預案演練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制定整改措施,真正達到檢驗預案、磨合機制、鍛煉隊伍的目的。
二、應急預案編制的程序分為七個階段
1.成立編制小組。在編制應急預案前,高職院校應梳理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類別,根據學校各部門的職責分工,成立應急預案編制小組。該小組要明確預案編制任務、職責分工和工作計劃。編制小組的成員最好包括院校綜合協調、學生管理、教學管理、宣傳、安全保衛、后勤、校醫院等部門負責人和相關專家,共同完成應急預案的編制工作,保證預案中各工作部門的職能明晰,促進彼此之間的協調配合。
2.基本情況調查。(1)高職院校的基本情況,主要包括學校名稱、法定代表人、法人代碼、詳細地址、郵政編碼、行政隸屬關系、師生人數、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學校的特殊狀況、交通圖、疏散路線圖、應急設施平面布置圖及其他情況說明。(2)突發事件的風險點排查。由高職院校各二級部門進行全面排查,對存在風險隱患的設施設備、各種物資、教學用實驗耗材、校內外實踐實習基地情況、管理流程等進行逐一登記并詳細說明風險點,匯總到預案編制小組,預案編制小組根據全校的情況進行增補說明。(3)對校園周邊環境進行說明,包括所處區域的社區基本情況、環境治安情況、與所在區域政府部門聯系方式、周邊大中型單位、重要基礎設施、道路等基本情況。
3.風險評價。根據梳理出來的突發事件風險點,進行易損性分析,并根據分析結果,結合周邊環境狀況,進行突發事件的風險評估。(1)對突發事件本身的界定,結合突發事件的種類,對不同突發事件發生的幾率、誘發因素、帶來危害的強度、可能持續的時間、發生的區域及關鍵點進行評估。(2)對突發事件的影響方式進行界定,包括該突發事件給學校和師生帶來的影響是直接的還是間接的;是否會引發其他的相關事件;事件對學校的作用范圍等。(3)對突發事件的后果進行界定,包括可能給學校和師生帶來什么樣的損失;如果增加投入以減少該類突發事件,需要付出多大代價;如何用最有效的方式降低事件發生的概率。
4.應急能力評估。評估包括硬件評估和軟件評估,前者是指高職院校應充分了解學校現有資源,針對不同的突發事件類型,按照應急準備與應急績效之間的差異與因果關系,對學校在應急處置過程中的財力投入、物資保障、場地設施等進行評估,確定上述資源是否能滿足應急需要的效果。后者是指高職院校要充分做好師生的調研工作,了解師生對學校應急管理運行機制的接受程度和了解程度,掌握主要職能部門工作人員的應急意識、過往經驗、應急處理技術水平、接受的專業培訓等方面的情況,查找應急管理運行機制實際工作中可能出現的問題。
5.應急預案編制。高職院校應具體分析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類型和影響范圍,針對分析結果編制相對完整的預案,在預案中對應急機構的指揮協調、組成人員、崗位職責、應急設施設備、救急物資、救援行動的開展等方面做出預先的具體安排。
6.應急預案的評審、與更新。評審主要分為外部評審和內部評審。外部評審是由高職院校的上級主管部門、相關單位、環保部門、周邊公眾代表、專家等對預案進行評審。內部評審由高職院校組織校內涉及部門、師生代表等進行評審。預案經評審完善后,由學校主要負責人簽署,按規定報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和所在地政府部門備案。高職院校應根據自身內部因素和外部環境的變化及時更新應急預案,進行評審并及時備案。
7.應急預案的實施。高職院校應由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織落實預案中的各項工作,進一步明確各項職責和任務分工,加強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實現應急預案持續改進。
參考文獻:
[關鍵詞]高校 突發事件 應對機制
[中圖分類號]G64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5349(2016)06-0180-02
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社會轉型、高校改革、人們思想意識的轉變交織在一起,產生了諸多的不穩定、不和諧、不安定、不確定因素,高校各種突發事件層出不窮,其中主要包括自然災害類事件如地震、臺風等;公共衛生類事件如惡性傳染病等;學校管理類事件如學生罷課、學生人身財產傷害等;社會安全類事件如學生參與非法游行、傳銷等。上述的典型事件都表明,大學生成為突發事件的高發群體,高校應急管理能力亟待提高,解決高校校園安全事故問題已刻不容緩。
當今社會,高校大學生的突發事件傳播速度往往是很快的,通過網絡媒體、新聞報道等途徑進行傳播,影響面大,波及的范圍很廣,也極其容易被社會大眾所炒作和利用,給高校的健康發展、和諧建設帶來阻力和負面影響。所以,建立高校突發事件應對管理機制是當今高校立足的重要保障,各級政府單位也已經逐漸認識到加強高校管理者應對突發事件處理能力的提升是非常必要的。
一、高校突發事件應對管理機制的內涵與功能
(一)高校突發事件應對管理機制的內涵
機制的含義是同一個工作系統內部分組織相互作用的過程和調節,各種機制之間又往往相互聯系、相互制約、相互作用。在處理高校突發事件過程中,可以通過采取突發事件應對管理機制來有效控制突發事件的發生。
高校突發事件應對管理機制應該包括事前、事中以及事后三個階段。事前階段做好應對預防機制、應對機制和預警機制;事中認真執行應對處置機制;事后認真執行善后處理機制。
(二)大學生群體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機制的功能
1.協調整合性。在突發事件發生時,所有利益集團通常需要通過各種渠道來表達自己的利益,各種相關的利益矛盾出現了。建立和完善高校應急管理的機制,高校可以幫助處理管理過程的復雜性,在處理過程中,能夠協調內部各方利益關系和內部因素之間關系,這樣可以使事件向良性發展,事態發展得到控制。
2.規范功能性。高校應急管理是一個大的系統工程。健全應急管理機制可以有效地避免在處理事件的過程中出現復雜混亂的場面,有效地反映出高校突發事件事前、事中、事后的真實面貌和應對能力。同時,隨著高校應急機制的不斷完善,可以使應急管理機制更加成熟化、規范化和具有強大的功能性。
3.穩定實效性。高校建立健全應急管理機制可以提高對突發事件的預防與處理能力,提高事故處理效率,力爭在最短的時間內確保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及時、有效地解決問題,有效減緩大學生給社會帶來的不好影響。
4.發展統一性。高等院校發展是建立在和諧校園的基礎上,而高校的突發事件往往層出不窮,嚴重制約著高校快速發展,對高校的教育管理和教學工作以及學生的生活秩序造成了不小的沖擊。可見,建立健全應急管理機制是各個高校有效減少不良突發事件所造成的損失,是建設快速發展校園的有效途徑。
二、當前大學生群體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機制建設過程中存在的主要矛盾
(一)滯后的應急管理理念
絕大多數高校沒有樹立整體統一的管理模式,往往是突發事件發生后相對應的部門在混亂的情況下倉促做出應急處理,缺乏學校內外多元主體共同治理的互動網絡,只是把突發事件當做偶然,而沒有形成常規的系統規范管理體系,而且,應急管理理念的相對滯后。首先,在突發事件發生前高校未能做到事前預防、事中處置和事后處理的管理機制。其次,高校非常重視突發事件的事后處理工作,習慣了“集中滅火”:處理的方式,缺乏科學的防范策略,處理事件時很被動,平時缺乏預警防范的演練。另外平時的應急管理的教育培訓、應急演練等工作做得也很少,雖有培訓計劃,但在實施中有力度不大的現象。
(二)缺乏應急管理制度
應急管理制度并沒有專門修訂規章制度,而是高校根據上級部門的要求,結合實際情況,制定突發事件應對方案。方案的內容非常簡單,有的高校并沒有建立起來完善的應急方案體系;有的高校雖然提前做了應急預案,但是,預案內容上有一些漏洞,與突發事件處理不相符合,不適用。甚至,有的高校將應急管理等同為應急處理,不重視突發事件的預防、預警機制的建設。應急管理制度的缺陷導致突發事件發生時,大多數高校往往缺乏“積極應對”層面的整體協調與干預,這就導致問題處理不及時或者處理效果不到位,容易造成二次事件的發生或存在遺留問題。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建設不足是諸多高校都普遍存在的問題。
(三)應急預案可操作性不強
當前,各高校都制定了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但各高校的應急預案內容基本雷同,都是互相抄襲,沒有什么具體東西,大多是在短期內領導督催的情況下制訂的應急預案,針對性不強,不能針對學校或者學生自身的特點制訂有針對性的應急預案。應急預案不僅缺乏日常的演練程序,而且學校各部門之間配合還不到位,如果突發事件發生時,由于事前沒有相應的演練,在實施中都不知道專門應用,這樣嚴重阻礙了應急管理預案的實施,導致事件處置不當,帶來反面效果。
(四)應急管理模式落后
當前,大多數高校應對突發事件的管理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在應急管理過程中還存在不少問題,在突發事件發生時都是集聚多數力量來“滅火”,處理事務的程序比較凌亂,沒有固定的章法。
(五)心理干預機制薄弱
目前,大多數高校雖都建立了大學生危機心理干預機制,但大學生危機心理干預仍然存在很多問題。一是專業的心理咨詢教師很少。很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咨詢機構中的老師有的是教輔人員和輔導員兼任,專職做心理咨詢得老師非常少。二是從事心理咨詢的工作人員專業化文化程度低,有些學校心理咨詢老師沒有經過專業知識的培訓。三是學校心理健康教育課起到的作用不大,只是針對一些心理疾病的學生輔導,只有部分學生能夠受益,而且高校的心理健康教育都采取開公開課的形式進行,這與現在高校里學生的心理問題大、人數多不成正比。四是應急心理救助機制差。高校發生突發事件后,部分學生會在心理留下一些陰影,學校應幫助心理上有陰影的學生做一些寬慰和安撫,由于受到客觀條件的限制,當前高校沒有形成有效的、科學的應急心理救助機制。所以,高校建設應當以人為本,突發事件的本體是廣大師生,所有相關人員的心理動態以及思想變化都應當引起重視。在處理突發事件過程中,更應該注重當事人內在思想層面的“創傷”。各個高校要充分發揮思想政治教育、心理教師的幫扶作用,使其功能發揮到最大化。
三、構建高校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機制的基本思路
高校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機制是一個有機整體,建立健全維護校園安全穩定的長效機制,對保障和促進學校各項教育事業的科學發展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總的來說,高校突發事件的發生是有預兆的,也是可以預防的。應急預防機制的設立可以大大減少突發事件的發生概率,相關部門和人員應時刻提高警惕,不斷創新高校應急管理理念。建立健全應急預防機制是每個高校應急管理機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
(一)創新應急管理理念
高校應樹立“以學生為本”的管理理念,在應急管理中要從維護和保障大學生的根本利益出發。同時,還要不斷加強對學生的應急管理知識培訓,提升他們應急管理意識,提高其應急管理水平。一是在日常工作中,時刻樹立危機化意識。在當今形勢下,高校的突發事件越來越普遍、越來越高發。其中誘發事件的原因有很多,所以要時刻居安思危。二是時刻樹立以學生為本的工作理念,從學生中來到學生中去,一切以學生利益為重,樹立一切以挽救生命為根本的宗旨。三是在高校的和諧建設過程中,要注重創新大學校園應對管理理念。四是樹立預防管理理念。做好事發前的預防是應急管理的重點,它可以減少突發事件的發生幾率,防范于未然。
(二)應急保障機制
應急保障機制的建立對突發事件的處理起到很大的作用。一要成立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高校應組織校內師生力量,建立應急工作人員組織,更好地應急處理和日常的培訓。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組成應由學校書記或校長任組長,分管安全或學生工作的領導任副組長,成員由校辦、組織、宣傳、學生、教務、保衛、后勤、團委等部門負責人和各院(系)負責人組成。工作職責負責處理學校緊急或突發事件;制定不同時期的應急預案;及早做出預防;安排平時的預防演習等工作。二是增加資金支持。建立應急突發專項資金,使突發事件能夠及時有效地得到控制。三是增加物質儲備,如醫療衛生設備、應購買消防設備、搶險救災物資等,以備不時之需。
(三)監測預警機制
預警機制是應急管理系統的重要組成的一部分,預警的目的是針對要發生的事件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上報、早安排、早處理。所以說,建立健全預警機制是處理和解決重大突發事件的前提。高校的預警機制是由寢室、班級、年級、學生工作辦公室、院(系)、學校等層面的學生和老師組成的預警網絡體系,建立一個垂直型的預警機制系統,從寢室長到班長再到班主任直至院(系)領導和學校領導的預警網絡體系,起到監控和預測各種不良情況的發生,制定出解決問題的方案,將預測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消滅在萌芽中。通過這樣的預警系統,在高校突發事件發生時做出快速反應,第一時間到達現場,處置事件并做出科學的決策,并依據決策對整個事件處置進行統一的領導和指揮。
(四)應急處置機制
在日常的管理及不安定事件突發時,高校應第一時間啟動應急管理機制,堅持以學生為本的管理理念,盡全力保障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
(五)善后處理機制
善后處理機制是高校突發事件發生后,針對事件做出的一系列應急舉措和措施以及對突發事件的反思、原因的分析和過程的總結。突發事件的危害性直接關系到高校的和諧建設和發展。善后處理機制應包括恢復重建、調查評價、心理恢復三個方面。
綜上所述,高校大學生群體突發事件的處理應具體化、及時化、規范化和系統化。建立高校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機制,增強高校的應對管理能力,進而有效地預防和妥善處理好突發事件,這是當前政府和高校所面對的一項重要的任務。高校突發事件應對機制要具有系統化、規范化、功能化、穩定性、時效性和發展統一性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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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總則
1.1編制目的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快速、及時、妥善地處理本縣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發生的突發事件,做好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的組織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保護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和學校的財產安全,建設“平安校園”,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浙江省中小學校學生人身安全事故預防與處理辦法》以及《舟山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岱山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縣范圍內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以下統稱學校)校園內突發性各類安全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
(2)“以人為本,安全優先”的原則;
(3)“立足基層,有效控制”的原則;
(4)“加強教育,預防為主”的原則。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岱山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組織領導體系的要求,成立縣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2.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2.1.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成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是全縣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突發性安全事件應急處置的指揮機構,負責對全縣校園突發性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擔任,副組長由縣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和縣教育局局長擔任,成員由各鄉鎮、縣委宣傳部、縣安全監管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建設局、縣衛生局、縣教育局、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縣交通局、縣消防大隊、縣氣象局、縣環保局、縣文廣新聞出版局、縣工商局、縣質量技監局、電信岱山分公司、移動岱山分公司、聯通岱山分公司等單位和部門負責人組成。
2.1.2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統一領導、指揮、協調校園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2)向縣政府和市教育行政部門 報告有關校園突發事件以及應急處置情況。
(3)組織會商,分析、判斷校園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影響和后果,提出對策和措施。
(4)對各鄉鎮、各部門、各學校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對校園突發事件進行調查,做好事后評估和信息工作。
(6)調動必要的人力和物力,做好應急救助工作。
(7)決定其他有關重大事項。
2.1.3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1)各鄉鎮:成立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擔任組長。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協助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對本行政區域內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組織、指揮和協調,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的調查、分析和處理。承擔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日常事務和交辦的其他事項。
(2)縣委宣傳部:協調校園突發事件的新聞報道,擬定對外宣傳口徑,組織、協調校園突發事件的新聞,具體按照《岱山縣突發公共事件新聞應急預案》實施。
(3)縣安全監管局:參與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參與事件的調查和處理。
(4)縣公安局:負責校園突發事件處置的安全保衛工作,維護現場秩序;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內的道路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導工作;負責保障搶險救援人員、車輛的通行,參與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依法查處擾亂校園秩序、侵害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案件。
(5)縣財政局:負責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資金保障及管理。
(6)縣建設局:負責對受災學校校舍的鑒定及修復重建報告的審批等工作。
(7)縣衛生局:參與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負責獲救傷病員和感染病人的醫療救治工作及緊急醫療援助,實施疾病控制和衛生監督等應急措施,預防和控制校園內傳染病的發生和蔓延,指導學校開展公共衛生工作。
(8)縣教育局:承擔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參與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負責搜集和傳遞校園突發事件信息,組織指揮事發學校實施緊急搶險行動,協助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調動專業人員和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負責校園突發事件的聯絡與報告工作;負責校園突發事件的調查和處理,組織指揮學校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及日常安全督查工作。
(9)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依法開展對校園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處,做好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協調和配合;負責校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藥品和醫療器械質量監管。
(10)縣交通局:參與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為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交通保障等。
(11)縣消防大隊:參與校園突發事件的救援工作,并提供救援裝備和技術支持。
(12)縣氣象局:負責向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供近期及每天的氣象預報信息。
(13)縣環保局:負責因環境污染造成校園重大安全事故的違法行為調查及環境監測工作;負責污染的處置工作,對環境違法行為的處理提出意見和建議。
(14)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負責受災學校廣播、電視系統設施的恢復。
(15)縣工商局:依法開展對食品流通環節造成的食品安全事件違法行為的調查處理。
(16)縣質監局:依法開展對食品生產、加工環節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調查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參與校園特種設備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并提供技術支持,依法開展校園內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技術鑒定。
(17)電信岱山分公司、移動岱山分公司、聯通岱山分公司:負責校園突發事件救助活動中通信保障工作和提供通信技術支持。
2.2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
2.2.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組成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負責日常工作。
辦公室主任:由縣教育局分管學校安全工作的副書記擔任。
辦公室成員:縣教育局辦公室主任、教育科科長、計財科科長、組織人事科科長、督導室主任、紀檢監察科科長。事件響應時,抽調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有關人員充實辦公室力量。
2.2.2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1)參與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
(2)負責搜集和傳遞校園突發事件信息,及時匯總、評估、報告校園突發事件的救助工作情況;
(3)組織指揮事發學校實施緊急搶險行動;
(4)協助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調動相關單位專業人員和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助;
(5)參與學校突發事件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6)組織指揮學校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及日常安全督查工作,組織預案演練;
(7)承擔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日常事務和交辦的其他事項。
2.3應急處置工作小組
2.3.1專家組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根據突發事件的類別與級別,組織相應的專家組。專家組由公安、衛生、消防、工商、食品藥品、質量技監、氣象、環保、安全監管等行業專家、專業技術人員組成。負責提供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技術咨詢和建議;參與相關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的研究工作;分析事件原因及造成的危害。
2.3.2綜合協調組
由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縣教育局辦公室和教育科組成,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展開應急救援工作;密切關注事件發展的動向,及時收集、匯總、核對事件發展情況;在接報事件發生1小時內向縣政府和市教育局報送信息,及時傳達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對突發事件的處置指示。
2.3.3宣傳報道與信息收集組
由縣委宣傳部負責,組織縣教育局及相關成員單位人員做好信息收集工作,組織新聞媒體對校園突發事件進行全過程的追蹤報道。
2.3.4后勤保障組
由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縣教育局辦公室、計財科組成,負責各類物資儲備工作,確保應急處置的物資供應。
2.4各學校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組成與職責
各學校都應成立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校長負責指揮本校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主要職責:及時上報本學校的突發事件信息,在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開展緊急搶險行動,及時如實報告學校突發事件的情況,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對學校突發事件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對學校師生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落實安全教育課程,組織師生進行安全演練。
3事件分類分級
3.1事件分類
本預案將校園突發安全事件分為以下四類: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事故災難、群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
3.2事件分級
按照校園發生的安全事件的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分為特別重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ⅰ級)、重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ⅱ級)、較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ⅲ級)、一般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ⅳ級)。
3.2.1特別重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ⅰ級)
(1)自然災害事件:受臺風、暴雨、高溫等自然災害影響,校園內造成群體性人員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員受傷20人及以上,或者校舍大面積倒塌等特別重大財產損失事件。
(2)公共衛生事件:校園內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鼠疫、肺炭疽及其他新傳染病病例,疫情有擴散趨勢;校園內發生師生員工群體性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數超過50例,或食物中毒死亡3例及以上;校園內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擴散趨勢;校園內發生霍亂疫情,5天內發病10例及以上或死亡3例及以上;省級以上政府衛生部門認定的其他特別重大的突發性衛生事件。
(3)事故災難:校園內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觸電事故、校舍樓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險化學品嚴重污染、學校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學校人員3人及以上群體性死亡,或者人員受傷20人及以上,或者造成學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
(4)群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校園內發生群毆、械斗以及打砸公物事件,并造成人員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員受傷20人及以上,或者造成學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學校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大量學生相互擁擠、踩踏等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事件;學校組織學生實踐、實習期間發生3人及以上死亡事件;校園內一次性發生3人及以上多個體學生自殺、劫持人質、墜樓、溺水、觸電死亡事件;中、高考試卷泄密、造成嚴重后果;外來暴力入侵校園造成學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或者人員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員受傷20人及以上的安全事件。
3.2.2重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ⅱ級)
(1)自然災害事件:受臺風、暴雨、高溫等自然災害影響,校園內造成人員死亡2人,或者人員受傷10-19人,或者造成學校重大財產損失事件。
(2)公共衛生事件:校園內發生肺鼠疫、非典、人禽流感疑似病例,或腺鼠疫確診病例;校園內發生師生員工群體性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數30-49例,或食物中毒死亡病例2例;校園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校園內發生霍亂疫情,5天內發病5-9例或死亡2例;預防接種或群體性預防服藥出現人員死亡;省級以上政府衛生部門認定的其他危害嚴重的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3)事故災難:校園內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觸電事故、校舍樓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險化學品嚴重污染、學校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學校人員2人死亡,或者人員受傷10-19人,或者造成學校重大財產損失。
(4)群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發生學校人員群體性非法集會、罷教、參與__功等組織滲透、煽動、鬧事;校園內發生群毆、械斗以及破壞公物事件,并造成人員死亡2人或人員受傷10-19人;發生學校人員群體性越級上訪、離校出走事件;學校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大量學生相互擁擠、踩踏等造成2人死亡或者10-19人受傷事件;學校組織學生實踐、實習期間發生2人死亡或者10-19人受傷事件;校園內發生個體學生自殺、劫持人質、墜樓、溺水、觸電事件,并一次死亡2人;學校聘用的外籍教師在本縣所聘學校內或教育行政部門以及學校組織師生到境外參加學習活動時發生人員生命安全事件,并造成人員死亡2人;外來暴力入侵校園造成學校重大財產損失,或者人員死亡2人,或者人員受傷10-19人的安全事件。
3.2.3較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ⅲ級)
(1)自然災害事件:受臺風、暴雨、高溫等自然災害影響,校園內造成人員死亡1人,或者人員受傷3-9人,或者造成學校較大財產損失事件。
(2)公共衛生事件:校園內發生霍亂疫情,5天內發病2-4例及以上或出現死亡1例;發生集體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數10-29人或出現死亡1例;1周內發生有相同臨床癥狀或體征的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10例及以上或死亡1例及以上;發生預防接種或群體預防服藥出現群體心因性反應或不良反應;市級以上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較大(ⅲ)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3)事故災難:校園內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觸電事故、校舍樓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險化學品嚴重污染、學校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學校人員1人死亡,或者人員受傷3-9人,或者造成學校較大財產損失。
(4)群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校園內發生師生員工群毆以及破壞公物,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學校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大量學生相互擁擠、踩踏等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學校組織學生實踐、實習期間發生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校園內發生個體學生自殺、劫持人質、墜樓、溺水、觸電事件,并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校園內發生原因不明的多名學生出走事件;外來暴力入侵校園造成學校財產較大損失,或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
3.2.4一般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ⅳ級)
(1)自然災害事件:受臺風、暴雨、高溫等自然災害影響,校園內造成1-2人受傷或財產損失事件。
(2)公共衛生事件:校園內發生霍亂病人1例及以上,或在飲用水、食物中檢出霍亂流行菌株;1周內發生有相同臨床癥狀或體征的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5例以上;縣級以上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一般(ⅳ)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3)事故災難:校園內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觸電事故、校舍樓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險化學品嚴重污染、學校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學校人員1-2人受傷或學校財產損失。
(4)群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學校內發生師生員工群毆以及打砸公物,并造成1-2人受傷事件;學校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學生相互擁擠、踩踏等造成1-2人受傷事件;學校組織學生實踐或實習期間發生1-2人受傷事件;學校內發生不明原因的個別學生出走事件;外來暴力入侵校園造成學校財產損失或出現1-2人受傷事件。
4預警與報告
4.1預警
及時收集可能引起校園突發事件的預警信息。根據預警信息及等級,采取相應措施,提前做好應急反應方案和應急準備工作。
4.1.1預防預報預警信息
(1)預防預報預警體系建設
建立全縣校園突發事件預防預報預警信息平臺,構建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與各級各類學校的預防預報預警網絡,及時獲取校園可能引起突發事件的實時信息。
(2)信息收集與分析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校園突發事件的信息收集。各級各類學校負責為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提供即時的學校有關預防預報預警信息。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接收的信息進行分析評估,根據預警采取應急準備。
4.1.2預防預警行動
事先針對不同學校突發事件,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好預案,并根據學校 不同的預警等級,采取積極的預防和應急措施。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及時向相關部門、相關學校預警信息,防止學校突發事件的發生,減少學校突發事件對人命、財產和環境造成的危害。
(1)學校預報預警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收集的預報預警信息,經辦公室負責人確認,通過相關部門向學校可能引起學校突發事件的信息。
(2)救助力量應急待命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接收到可能引起學校突發事件預警后,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成員及相關指定救助力量負責人進入應急指揮待命,指定救助力量單位的指揮員、救援人員進入待命,各種備車待命,應急通信設備進入守聽狀態。
4.2突發事件險情信息報告
(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接收到學校突發事件信息后,對信息進行分析與核實后,按照信息報告程序在1小時內向縣政府和市教育局報告,并及時通報相關部門。
(2)各級各類學校接到突發事件可能發生、即將發生或已經發生的報告后,應當按應急信息上行快速報告渠道,在第一時間向縣教育局報告。上報信息應當做到客觀、真實、及時,不得遲報、漏報、謊報、瞞報,并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送主管部門。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件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件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件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件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6)事件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5應急分級響應
依據校園安全事件的分級,救援行動實施分級響應。校園安全事件救援應急響應以屬地管理為主,事發地政府按照有關規定全面負責本行政區域學校安全事件的救援,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和相關成員單位,根據校園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的實際情況,實行統一指揮。
5.1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校園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響應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啟動本預案。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及相關成員單位進入緊急應對狀態,實行24小時值班,并立即向縣政府和市教育局匯報,相關鄉(鎮)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必須啟動。
(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到現場組織指揮,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參加,對校園突發安全事件救援的重大事項作出決定,控制事件的損失和擴大,把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及時全面了解事件情況,與上級政府部門取得聯系,爭取上級政府部門的指導和支援,并將上級政府部門的決策及時傳達。
(2)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突發事件及應急處理的信息。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后,1小時內向縣政府、市教育局報告,以后每天及時向縣政府、市教育局報告前24小時安全事件情況。
(3)迅速了解、掌握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涉及或影響范圍,已采取的措施和事件發展趨勢等;迅速制定事件處置方案并組織指揮實施。
(4)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搶險救災、事件調查、后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后處理、恢復生活與教學秩序以及各項突發事件的防范措施和應急準備工作。
(5)事發地鄉(鎮)政府,接到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立即趕到現場,并安排人員及時引導疏散教職工、學生前往安全地帶,維護好救援秩序,制止無關人員進入救援現場。
(6)如發生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在災害發生前,縣教育局立即發出停課通知,所有學校全部停課,所有學生全部離校回家,對寄宿制學校學生在特殊情況下無法迅速離校回家的,學校負責將學生安置到安全地方,并安排專人負責。同時安排人員參加抗御自然災害,保護國家財產的一級搶險處置工作。各學校除安排抗災值班人員外,將其余教職工全部撤離學校。
(7)如發生公共衛生事件,各學校在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做好隔離消毒工作,必要時相關學校、相關班級安排停課。
5.2較大(ⅲ級)校園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響應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啟動本預案。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協調有關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進入應急響應程序,縣教育局實行24小時值班,指導相關鄉(鎮)、學校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相關鄉(鎮)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必須啟動。
(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與有關成員單位聯系,溝通學校安全事件信息;組織會商,分析學校安全事件形勢,落實對事發學校的救助支持措施;組織有關成員單位共同聽取事發學校的情況匯報。
(2)及時向上級政府和部門報告突發事件及應急處理的信息。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后,1小時內向縣政府、市教育局報告,以后每天及時向縣政府、市教育局報告前24小時安全事件情況。
(3)迅速了解、掌握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涉及或影響范圍,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發展趨勢等;迅速制定事故處置方案并組織指揮實施。
(4)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搶險救災、事故調查、后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后處理、恢復生活與教學秩序以及各項突發事故的防范措施和應急準備工作。
(5)事發地的鄉(鎮)政府,接到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立即趕到現場,并安排人員及時引導疏散教職工、學生前往安全地帶,維護好救援秩序,制止無關人員進入救援現場。
(6)如發生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在災害發生前,縣教育局立即發出停課通知,所有學校全部停課,所有學生全部離校回家,對寄宿制學校學生在特殊情況下無法迅速離校回家的,學校負責將學生安置到安全地方,并安排專人負責。同時安排人員參加抗御自然災害,保護國家財產的一級搶險處置工作。各學校除安排抗災值班人員外,將其余教職工全部撤離學校。
(7)如發生公共衛生事件,各學校在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落實隔離、消毒等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相關學校、相關班級安排停課。
5.3一般(ⅳ級)校園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響應
啟動相關鄉(鎮)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本預案視情啟動。
鄉(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進入應急響應程序,縣教育局指導事發學校開展救援工作。
學校發生突發事件后,事發地政府、教育部門主要負責人、學校校長及校領導班子成員應立即趕到現場,指揮現場應急處置工作;迅速了解、掌握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涉及或影響范圍及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發展趨勢等;在第一時間,即1小時內向縣政府和教育局報告,以后每天一次向縣政府和教育局報告前24小時安全事故情況;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并根據事故發生情況補充處置方案;請求上級部門盡快安排支援人員進行搶險救援工作;在應急救援力量未到之前,及時安排人員搶救傷病人員、引導疏散教職工和學生前往安全地帶,維護好救援秩序,制止無關人員進入救援現場;配合上級部門做好搶險救災、事故調查、后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后處理、恢復生活與教學秩序以及各項突發事件的防范措施和應急準備工作。
5.4緊急處置
現場處置主要依靠事件發生的學校及學校所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置力量。學校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學校和當地鄉(鎮)政府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措施。
事態出現急劇惡化的情況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應及時制定緊急處置方案,采取緊急處置措施。
5.5應急響應結束及后期處置
5.5.1應急響應結束
校園突發事件救援工作已完成,事發學校秩序基本恢復,由實施應急響應的指揮機構 宣布應急響應結束。
5.5.2善后處理
根據學校突發事件情況,相關成員單位按各自的職責,在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統一部署指揮下,進行具體后期處理。
5.5.3總結
有關部門做好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行動的總結評估工作,并在10個工作日內,向上一級政府和主管部門提交總結評估報告。
6應急保障
6.1信息保障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宣傳報道與信息收集組負責承擔學校安全事件信息的收集、處理、分析、和傳遞等工作。學校突發安全事件發生后,應及時向社會校園突發安全事件信息,并嚴格按照信息歸口、統一對外的原則,對媒體的信息,必須經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后向社會。
6.2醫療保障
學校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害的,衛生部門應開展應急救援和醫療救治工作。
6.3人員保障
事發學校所在鄉(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負責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專家參加事件處置。
6.4技術保障
學校安全事件的技術鑒定工作必須由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當突發事件發生時,相關資質檢測機構受縣、鄉(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委托,立即開始工作,為事故的定性提供科學依據。
6.5治安維護
學校安全事件現場的治安秩序維護由縣公安局負責。應急預案啟動后,公安部門應立即啟動治安應急保障行動方案和有關預案,組織、指導現場治安保障工作。根據應急需要,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調動力量參與學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依法嚴厲打擊學校突發事件發生過程中的違法犯罪活動。
7應急管理
7.1安全教育培訓與演練
(1)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應有組織、有計劃地指導學校廣泛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活動,要求中小學幼兒園按規定開設安全教育課程,并保證課時,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定期進行督查。
(2)各學校每年要認真制訂安全宣傳教育計劃,充分利用各種載體、運用各種形式向師生宣傳教育。普及基本的安全預防知識和避險、自救、生存基本技能。要對學生進行用水用電的安全教育;進行防毒、防爆、防輻射、防污染、防火、防盜和人身防護等方面的安全防護教育;進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游泳安全以及衛生健康和心理健康教育,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提高學生的自我防護能力。
(3)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組織負責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員、學校校長、幼兒園園長和學校負責安全保衛工作的人員,定期接受有關安全管理培訓。
(4)學校應當制定教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計劃,通過多種途徑和方法,使教職工熟悉安全規章制度、掌握安全救護常識,學會指導學生預防事故、自救、逃生、緊急避險的方法和手段。
(5)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師生開展多種形式的事故預防演練。學校應當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針對洪水、地震、火災等災害事故的緊急疏散演練,使師生掌握避險、逃生、自救的方法。
(6)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教育行政部門適時組織預案演練,檢驗并提高應急準備、指揮和響應能力。建立學校應急處置和搶救小分隊。
7.2安全專管員
各級各類學校應配備專、兼職安全專管員,對學校安全工作進行管理,加強常規信息和突發事件易發地的信息監控。多途徑廣泛收集有關突發事件的信息,做好信息的分析、評估與判定工作,并建立有關制度,鼓勵學生、教師、職工、家長或者其他人員、單位提供有關突發事件信息。
7.3獎勵與責任
對在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成績顯著或者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當視情給予表彰、獎勵。對在校園突發事件預防、通報、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因而造成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附則
8.1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縣教育局會同縣政府有關部門制訂,報縣政府批準后實施。根據形勢發展,由縣教育局牽頭及時修訂本預案。各鄉(鎮)應根據本預案,結合當地實際,制定本地區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8.2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縣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一、抓好應急規劃編制,提升應急管理工作水平
(一)編制“十二五”應急體系建設規劃。由市政府應急辦會同市發改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衛生局、市安監局等部門,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科學編制《“十二五”期間市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規劃》。在制定規劃時,要做好市級規劃與省規劃的銜接,做好與我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綱要的銜接,做好與市級各專項規劃的銜接。
(二)申報一批重點項目。在認真總結評估“”應急體系建設實施情況的基礎上,積極整合現有應急資源,本著先急后緩的原則,申報一批重點建設項目,有選擇地啟動應急平臺、預警預防、應急救援、宣傳培訓等方面的項目。
二、抓好預案修訂和演練,提高應急實戰能力
(三)修訂完善應急預案。根據《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精神,修訂《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各地各部門都要根據修訂后的《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精神,修訂本地本部門各項應急預案。各縣市區要在今年7月底前完成總體應急預案的修訂并報市政府備案。
(四)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制定年度演練計劃,重點做好新增和新修訂預案的演練工作,特別要加強高風險部位、高危行業和基層組織的預案演練。各縣市區和市公安、消防、安監、衛生、國土資源、環保、教育等部門要有重點地組織開展1—2次實戰性和群眾參與性強的綜合演練或專業演練,著力提升應急實戰能力。
三、抓好考核管理,推進應急管理規范化建設
(五)制定應急管理工作考核辦法。根據《省應急管理工作考核辦法》,制定印發《市應急管理工作考核辦法》。
(六)加強應急管理督查考核。由市政府應急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應急管理工作專項檢查,做好對信息報送和應急處理的考核工作。及時總結推廣各縣市區、各部門開展應急管理工作的經驗做法,分析存在的問題,提出對策建議。
四、抓好應急隊伍建設,提高處置突發事件能力
(七)調整應急管理專家隊伍。根據情況變化,對市應急管理專家咨詢委員部分專家進行調整、充實,并為專家參與應急處置創造良好條件。
(八)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適時對各縣市區政府應急辦主任和市直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分期分批進行救援技能培訓。全面加強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基本形成統一領導、協調有序、專兼并存、優勢互補、保障有力的應急隊伍體系。
五、抓好應急平臺建設,提高應急保障能力
(九)著力推進應急平臺體系建設。按照《省政府應急平臺體系建設技術要求(試行)》,制定全市應急指揮平臺建設方案,適時啟動應急指揮平臺建設。各地各部門要認真做好相關分析、方案設計和前期準備工作,整合現有資源,年底前實現互聯互通。
(十)開展風險隱患排查工作。市安監、公安、國土資源、經信、水利、林業、交通運輸、消防、衛生、質檢、藥監等部門要對容易引發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危險源、危險區域開展調查登記和風險評估。各縣市區要全面調查掌握各級各類風險隱患的數量和狀況,進行匯總造冊,建立數據庫,為日常預防和應急處置提供依據。
六、抓好宣教培訓,提高全民應急能力
(十一)深入開展應急知識科普宣教。進一步豐富宣傳手段和宣傳形式,切實增強宣傳效果,不斷提高全社會的防災減災意識和公眾自救互救能力。各縣市區和主要應急聯動單位要在其官方網站上開辟應急管理專欄,并對內容適時更新。結合“防災減災日”、“《突發事件應對法》頒布實施”等各類主題宣傳日,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進一步提高應急管理知識的社會普及率。
(十二)切實加強各級干部應急管理工作培訓。各級要將應急管理納入干部教育培訓總體安排,依托黨校、行政學院,定期舉辦應急管理講座、短訓班或研討班。召開全市應急辦主任座談會或外出考察學習,及時總結工作、交流經驗,實行以會代訓。
七、抓好應急值守,提高政務值班水平
大力推進衛生應急辦事機構建設。縣衛生局明確專門科室專人負責衛生應急日常工作;二級以上醫院、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縣衛生監督所是參與各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專業技術機構,必須設立衛生應急辦公室或明確專門科室(人員)負責衛生應急工作,各鎮中心衛生院也要明確專門科室(人員)負責衛生應急工作,在全縣形成上下對口、分級負責、信息暢通、指揮有力的衛生應急管理體制機制,進一步適應新形勢下衛生應急工作的需要。提高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決策指揮和快速反應能力。
二、修訂完善衛生應急預案
“一案三制”是衛生應急工作的核心內容,“一案”是指制訂修訂應急預案,“三制”是指建立健全應急的體制、機制和法制,共同構成應急體系的基本框架,根據衛生應急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對我縣2008年以前下發的衛生應急預案進行全面梳理,重新制(修)訂印發一批應急預案,使其更好地適應當前衛生應急工作實際。做好各級各類應急預案的銜接和動態管理工作,著力提高預案的實用性、可操作性和預案之間的協調性,為各類突發事件的衛生應急處置提供有效指導,真正做到應對有策。繼續鞏固和完善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制定各種衛生應急工作制度和崗位職責,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培訓演練,協調落實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聯合防控措施。
三、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信息報告工作
繼續加強和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信息報告網絡體系建設,認真組織實施突發急性傳染病及其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主動監測,包括缺課監測、藥房用藥監測、傳染病醫院監測等,提高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的及時性、科學性和準確性。繼續加強人禽流感、非典和鼠疫等突發急性傳染病監測預警工作,加強監測點能力建設。開展突發事件公共衛生風險評估,建立健全監測預警研判機制,提高風險監測、識別和管理水平。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手機短信息等各種媒體和手段,及時預警信息。完善縣、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報告網絡,重點建設縣、鄉信息報告網絡。依法規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報告,進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報告工作制度,明確信息報告的責任主體,加強對信息的核實、審查和管理,對遲報、漏報甚至瞞、謊報行為要依法追究責任。
四、切實做好衛生應急各項準備工作
(一)衛生執法監督體系應急準備。衛生執法監督體系是突發事件應急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縣衛生監督所要依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負責做好全縣傳染病、餐飲業食品安全、公共場所衛生、學校衛生、飲用水衛生、放射衛生及醫療機構、母嬰保健等衛生監督檢查和執法工作,協助衛生行政部門調查轄區內較大、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的違法行為,提出采取臨時控制措施和行政處罰的建議。在衛生行政部門的領導下,開展對各醫療衛生單位衛生應急處置各項措施落實情況的督查。加強日常衛生監督管理,開展對相關應急事件責任單位的經常性衛生監督,規范其生產經營行為,消除隱患,防范該類事件的再發生。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衛生應急處置隊伍,制定相關衛生應急預案,組織培訓和演練,配備和完善應急處置儀器設備,保證應急處置工作正常開展。
(二)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應急準備。全縣疾病預防控制體系主要包括縣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鎮衛生院防保機構。明確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為衛生應急工作的日常管理機構。完善基礎設施建設,添置相關儀器設備,充實專業技術人員。同時,加強各鎮衛生院防保所建設,調整防保所專業技術人員構成,提高其參與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能力。疾控中心要主動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日常監測,并保證監測與預警系統的正常運行,及時發現潛在的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并按規定的報告時限及時報告。要做好突發事件應急流行病學調查、現場處置及消殺器械、個人衛生防護等物資的儲備。
(三)醫療救治體系應急準備。整合鄉鎮急救資源,健全以市急救中心、縣級急救醫療站、鄉鎮急救醫療點和相關醫院組成的急救醫療網絡,全面建成覆蓋城鄉的“15分鐘急救醫療圈”,提高基層急救能力和水平。增加縣二級醫院急診科醫療急救設備,培訓急救專業人員,將各醫療單位急診科(室)納入全縣急診急救系統,一旦發生突發事件時,接受急救指揮中心調度,承擔傷病員現場急救和轉運。改善縣人民醫院感染病區的條件,規范傳染病病人的收治,嚴格院內傳染病轉運,不發生院內感染。逐步改善農村鄉鎮衛生院搶救室設施條件,購置必要的醫療設備,充實醫療專業技術人員。支持和鼓勵村級醫療衛生機構規范化建設,提高農村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各有關醫療機構要保持和完善發熱門診等傳染病隔離診療設施,并做好應急設施、設備、救治藥品和醫療器械等物資儲備。各級醫療機構對突發公共事件中的患者醫療救治和報告工作,實行首診負責制,建立醫療救治檔案,配備必要的抗菌、解毒藥品和搶救設備,確保在最短的時間內,組織技術力量,全力以赴救治病人,盡可能降低突發事件造成的健康損害。
五、全力做好突發事件衛生應急處置工作
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和其它突發事件緊急醫學救援工作中,要始終堅持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把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科學決策,果斷處置,千方百計救治傷病人員,提高搶救成功率,減少死亡率和傷殘率,全力減少生命和健康損失。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合作,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預警分析研判通報機制,力爭做到早預警、早發現、早通報、早處置,切實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反應速度和處置能力。高度重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風險溝通以及信息、輿論引導和輿情分析工作,主管領導要關注疫情、輿情報告,全面履行處置突發事件的責任。認真做好重大活動(會議)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六、加強衛生應急培訓及演練,提高應對應急工作水平
按照省市部署,結合《2011-2015年省衛生應急工作培訓規劃》,在全縣衛生系統深入開展以“建設高素質衛生應急隊伍,提高整體衛生應急能力”為主要內容的衛生應急大練兵大比武活動,活動以提高衛生應急隊伍素質和能力為核心,以衛生應急管理及疾病預防控制、衛生監督、醫療(急救)等專業機構應急人員為重點,以衛生應急理論知識和技能培訓以及應急演練為內容,全面提升突發事件衛生應急處置能力。活動要力爭圍繞每一個衛生應急預案等開展培訓演練,達到熟悉預案、鍛煉隊伍、提升能力的目的。根據全縣實際情況,培訓內容側重于相關行政法律規范和技術操作規程,以疫情處理、食物中毒、職業中毒、院前急救等為主要內容。圍繞培訓內容,適時開展衛生應急演練,鞏固培訓質量和效果。確定演練科目,制訂演練評價標準(分別制訂后匯總)。演練結束,認真總結點評,積累經驗,并及時反饋相關單位,對存在問題予以整改,不斷提高衛生應急工作水平。
[論文關鍵詞] 應急管理地理信息系統突發事件決策系統組成模式
[論文摘要] 針對衛生應急管理的特點, 將地理信息系統技術(GIS) 與決策支持系統結合起來, 設計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輔助決策系統。闡述了其設計原理, 討論和分析了基于GIS 技術的突發事件應急指揮輔助決策系統的組成模式, 給出了其總體的設計框架。
1 概述
公共衛生是一個涉及微觀結構和宏觀系統的多分支科學,大量與宏觀有關的事件具有空間分布特點。將地圖和空間分析應用于衛生決策研究中,至少可追溯到1854年John 應用GIS技術研究倫敦寬街水井污染引起霍亂爆發,為衛生部門果斷封閉污染水井控制霍亂繼續流行起到了非常關鍵的作用。而在通常的衛生決策研究中,地理因素是需要考慮的一個重要方面, 眾多的衛生事件都具有空間屬性。GIS作為一種新的科學研究方法和手段,在醫療衛生各個領域的應用也不斷擴大和深入。GIS技術在公共衛生管理領域的應用不僅可以促進理論研究的提高,同時也使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輔助決策信息系統的建設成為可能。
目前國內關于GIS在公共衛生領域的應用主要集中在血吸蟲、癥疾、流行性出血熱、蜱傳腦炎等疾病的空間分布研究, 使用地理信息系統(GIS) 與空間遙感(RS)技術結合, 對空間相關數據進行輸入、管理、分析、模擬和顯示,為流行病的研究和決策提供信息技術支持,取得良好的效果。在我國GIS 及RS 應用于流行病學研究雖然已有一定的進展, 但由于地圖邊界和遙感圖像的價格昂貴,使進一步擴大其應用還存在一定困難。
2003年,在我國及世界范圍內爆發了非典型肺炎。這種傳染病通過呼吸道進行傳播,傳播速度快,危害面廣。政府和有關防疫部門在及時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的同時,運用GIS平臺,快速建立了應用于非典型肺炎疫情監測的地理信息系統。由于GIS具有交互定位和邏輯查詢以及廣泛的關系數據庫連接能力,可以有效幫助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完成疫點定位、疫情事件分析、繪制疫情危害圖、現場工作情況實時采集傳送、人員派遣、規劃、顯示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分布圖、重點單位基本狀況分布圖、緊急調度和路徑優化等任務, 從而在有限的資源條件下,最大限度地提高應急處理效率、降低疫情危險程度,基于GIS 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輔助決策系統的研究開始出現。
2 系統構建和設計實現
2. 1 系統設計目標
基于GIS 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輔助決策系統的目標是綜合運用先進的計算機工程、衛生統計學、地理信息系統、決策支持系統、數據倉庫及人工智能等技術手段,建立一個能為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提供全過程、多層次的信息服務和多種支持手段的應急指揮和輔助決策系統。系統能快速、及時、準確地收集、處理和存儲實時突發事件信息和其他相關信息,以超媒體(文字、聲音、影像等) 方式顯示各類信息。該系統采用標準Web服務器—應用服務器—數據庫服務器的三層計算結構,應用分布式面向對象設計方法、安全TCP/IP協議及Geo information Web Service技術,最終目標是以基礎空間地理數據及各類專題圖形數據為基礎,建立預警指標數據庫、危機事件數據庫、預測與評價模型庫、應急指揮預案庫、領導決策知識庫, 以信息報告—采集—錄入—管理—分析—決策為主線,建立高效查詢及分析機制,提高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和指揮調度能力,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決策指揮提供科學依據和技術支撐。
2. 2 系統的體系結構
系統采用開放式的網絡結構設計,系統中各子系統之間、系統與其他相關系統之間都可以容易地實現互連互通,充分保證了系統的開放性。
2. 3 系統的功能結構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輔助決策系統的總體功能是輔助指揮調度和決策支持,可將系統總體功能劃分為八個方面:信息收集分析、預警報告、資源整合調動、指揮統一協調、評估及時客觀、聯系視頻直觀、使用內部聯動和外延接口靈活。
3 系統的功能及其特點
針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的應急管理特點,系統沿應急準備、監測分析、預測預警、反應處置、事件終止、恢復重建、評估完善的流程進行運行,循環反復不斷提升系統的應急處理支持能力。
(1) 應急準備:應急中心開展培訓、演練和研究工作, 模擬應急業務提高應急處理能力;完善相關政策法規、預案;規劃儲備應急醫療衛生資源等,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控體系。
(2) 監測分析:應急中心負責接收、分派、核實與處理事件的報告,協調組織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和監測工作,獲取動態監測、事件調查和疫情評估信息,跟蹤事態發展。主要分析方法有:空間分布分析, 時間歷史曲線分析,動態演變分析,病例的逗留、影響和交叉分析,衛生統計學分析,擴散模式分析,流行轉歸分析等。
轉貼于
(3) 預測預警: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流程與預案,應急中心組織專家進行事件評估,并針對評估結果預警信息,針對相關突發事件快速開展有關工作準備,落實預案與方案涉及工作的準備情況,及時通報與匯報進展情況。
(4) 反應處置:按照有關規定啟動預案,根據預案迅速指揮與執行工作,有條不紊地組織調度人員與物資,開展應急的專業處理與相關配合工作。同時根據反饋情況,動態評估事件的發展情況,及時調整處置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
(5) 事件終止: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隱患或相關因素被消除;最后一例病人發生后,經過一個最長潛伏期無新的病例出現。
(6) 恢復重建:突發事件結束后,應急中心快速開展從應急狀態恢復到正常狀態的工作。有計劃地補充應急處理階段所消耗的儲備資源,逐步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
(7) 評估完善:應急中心進行科學總結,完善相關預案, 開展應急處置研究和探討,總結經驗和教訓,制訂有針對性的防控措施等,提高應急處理能力。
4 實例運用
用本文研究的幾個主要技術方法,結合軟件工程的基本思想,開發的基于GIS 技術的省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輔助決策系統。該系統包括的區域范圍將近20萬平方公里,地表模型用數字地圖生成,并將河流、湖泊、公路、居民區等地表特征物以面的形式覆蓋在數字地表模型上。系統在運行初期只包含了事件定位、信息的上傳下達等,但其提供相應功能使用后可以完成事件處置各過程。通過在現場的實際運用,該系統可以較好地實現各項交互功能,完成系統理論上應提供的功能。
5 總結與展望
通過合理的利用三維模型構建和模式設計方法,提出了一種基于GIS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輔助決策系統的設計方案和實現方法,并在衛生應急管理中得以實現。由于本系統采用合理的軟件體系和模塊化設計模式,將來也可以方便地成為應急培訓和模擬演練、傳染病疫情分析和突發事件醫療衛生救援預案設計等高層應用。
參考文獻
[1] 馬家奇. 公共衛生地理信息系統應用教程[M]. 北京: 人民衛生出版社, 2006.
第二條本預案適用于由省人事考試辦公室(以下簡稱省人考辦)預防和處理的各類人事考試突發事件。
本預案指導各市人事考試管理部門及人事考試機構應對人事考試突發事件工作。
第三條本預案所稱的突發事件是指影響人事考試正常進行或對人事考試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的突況。
第四條處理突發事件的組織體系
省人考辦設立人事考試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小組,組長由省人考辦主任擔任,副組長由省人考辦副主任擔任。處理人事考試突發事件由應急處理工作小組統一領導、整體協調。必要時,派出應急處理工作組指導有關工作。
省人考辦綜合科主要負責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日常管理、具體部署并協調各市考點開展相關工作;負責接受和辦理向廳領導和上級報送事項,督促落實領導決定事項;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綜合協調和后勤保障等職能。
省人考辦業務科室主要負責業務范圍內的事件預防、監測和應急響應;按應急預案制定應急處理方案并提供技術保障,指導、監督、落實突發事件應急處理。
各市人事考試管理部門是本地區人事考試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領導機構,負責人事考試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各市人事考試管理部門要建立和完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
第五條處理突發事件的工作原則
(一)加強預防。高度重視人事考試安全工作,居安思危,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保障考生及考試工作人員合法權益,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對人事考試工作造成的影響和危害。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各項準備工作。
(二)依法規范。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加強應急管理,合理把握應急措施的運用范圍和實施力度,使應對人事考試突發事件的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三)快速反應。建立健全應對人事考試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快速反應機制,及時掌握準確信息,跟蹤預測,迅速處理,最大程度保障人事考試的保密和安全。
(四)分級負責。對特別重大、重大的人事考試突發事件由省人考辦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小組在省人事廳的領導和人事部考試中心的指導下,協調廳內有關業務處室統一指揮處理。其他突發事件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主要由事發地突發事件應急機構負責處理。
第六條突發事件的分類。突發事件按照其性質、程度、范圍和可控性等因素,分為三級:一級(特別重大)、二級(重大)、三級(一般)。
(一)一級事件
1、考前試卷(題)及其標準答案失、泄密,丟失或在媒體及其他渠道發現考試內容的;
2、考試期間發生考生大規模集體作弊、集體罷考、圍攻、沖擊考點等導致考點秩序混亂、管理失控、正常考試被迫中止的;
3、試卷不能按時運抵考點或大量考生無法按時到達考點參加考試的;監考人員不能按時抵達考場致使考試無法按時開考的;
4、計算機考試機房損壞、題庫光盤或載有題庫的設備被盜、丟失,使考試無法正常進行的;
5、考后試卷運送中或閱卷中出現一個考場以上試卷丟失的;
6、由于出現突況,導致一個以上考點的考試不能照常進行;
7、由于地震、臺風、火災、泥石流、洪水等自然災害引起的不可預測和抗拒因素致使考試無法進行的,或突發大范圍治安混亂、恐怖事件或疫情爆發;
8、其它影響嚴重的突發事件。
(二)二級事件
1、因命(審)題發生錯誤,造成嚴重后果的;
2、試卷保管期間遭受水、火災致使試卷毀壞的;
3、試卷預訂有誤、試卷數量嚴重少于考場編排人數,或試卷有嚴重的缺頁、漏印、損壞、試卷科目發生差錯等重大失誤的;
4、考試成績公布存在嚴重錯誤,或大量考生集體上訪及投訴的;
5、考點、考場或考號編排存在嚴重錯誤,造成嚴重后果的;
6、考后試卷運送中或評卷中出現考生試卷丟失的;
7、計算機考試因網絡故障、供電故障、病毒發作等原因無法正常進行的;
8、由于出現突況,導致一個考點內的部分考場考試不能照常進行;
9、其它有一定影響的突發事件。
(三)三級事件
1、網上報名期間,出現網絡擁堵、癱瘓等情況;
2、其它突發事件。
(四)公共安全類事件
對人事考試造成影響的公共安全類事件,參照《浙江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浙政發〔〕12號)相應類別、級別執行。
第七條預防處理突發事件的工作程序
預防處理突發事件的工作程序分為事先預警、預案啟動、應急響應三個階段。
(一)事先預警。要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完善預測預警機制,建立信息采集分析機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
1、預防預測。要定期組織開展各項保密安全制度的落實檢查,特別對試卷庫房、計算機房等重要部位;試卷的運送、交接、分發過程;命題、審題、評閱過程;計算機工作記錄、存儲盤的保管、傳遞過程中的各項保密制度的落實,消除事故隱患。
2、信息監測。加強各項人事考試工作動態、信息監測和反饋,建立健全人事考試突發事件的監測。在考前40天、考后30天內,進行通訊及其他信息監測并設立舉報電話,發現可疑情況應在12小時內逐級上報。
3、信息報告。突發事件發生后,現場工作人員、省人考辦有關科室或各市人事考試管理部門要在第一時間如實向省人考辦報告,不得遲報、瞞報、漏報。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事件時間、地點、性質、影響范圍、發展趨勢及已經采取的措施。應急處理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并做好書面記錄。
4、預警級別和。根據信息監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的人事考試突發事件進行預警。預警級別可根據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劃分為三級:一級(特別嚴重)、二級(嚴重)、三級(一般)。
應急處理工作小組接報人事考試突發事件后,應根據考試管理范圍分別迅速報省人事廳和
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并按照突發事件的危害度和緊急程度預警信息。預警信息包括突發事件類別、預警級別、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擬采取措施。(二)預案啟動。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應急處理工作小組領導和科室相關成員應立即就位,對所獲信息進行全面分析,根據事件情況確定突發事件等級,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同時,密切關注事態發展,評估預案執行效果,必要時派出工作組指導工作。
由新聞宣傳引發的突發事件或突發事件處理過程中涉及與媒體溝通的,應及時報廳機關業務處室并在其指導下開展應對工作。
(三)應急響應。應急處理工作小組對接報的突發事件,應及時確定事件等級。
在遭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直接危及人事考試、考生安全的事件時,事件發生地可根據事態的發展即時進行應急處理,并迅速向上級報告。除此以外,按以下方式響應:
1、一級響應。發生一級事件,省人考辦有關科室應在第一時間報告省人考辦領導,省人考辦領導接到報告后迅速上報廳分管領導,屬于全國性考試的,在2小時內上報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經授權后對事件進行處理。
2、二級響應。發生二級事件,省人考辦有關科室應在第一時間報告省人考辦領導,省人考辦領導接到報告后迅速上報廳分管領導,屬于全國性考試的,在4小時內上報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并根據情況對事態發展進行預測,劃分事件等級,經授權后進行處理或提出指導性意見,迅速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3、三級響應。發生三級事件,省人考辦有關科室應立即將情況報告省人考辦領導,相關工作人員到位,迅速開展應急處理工作。應急處理工作小組對突發事件處置工作進行評估,如需進一步采取措施,應由應急處理工作小組統一協調,共同應對。三級事件須在12小時內將事件有關情況及處理結果報廳機關業務處室。
各市人事考試管理部門在發生突發事件時,應依據本級突發事件預案應急處理,及時、準確地向省人考辦及當地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人事考試突發事件,一級事件須在事發后1小時內報告,二級事件須在事發后2小時內報告,三級事件各市人事考試管理部門應在12小時內將事件有關情況及處理結果以書面形式上報。
(四)后期處理。省人考辦會同有關單位或事發地人事考試管理部門,積極穩妥地做好突發事件善后處理工作;對突發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和經驗教訓等進行全面的總結評估,并做出書面報告,進一步落實改進和完善措施。
第八條應急保障。應急處理工作小組針對突發事件,應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應急保障與措施,針對考試期間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類型,為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做好相應的通訊、人員、技術和經費等保障,并與有關部門協調溝通,提供必要的治安、醫療衛生、物資、交通等保障,確保應急工作的需要和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九條省人考辦及各市人事考試管理部門必須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根據本應急預案規定和要求,落實人事考試的保密安全工作責任制,經常分析排查不安全、不穩定因素,檢查落實預防和處理人事考試突發事件的工作措施,切實做好應急準備。也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組織相關部門對相關預案進行演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