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1-26 15:28:37
導語:在國家勵志獎學金的撰寫旅程中,學習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條寶貴的路徑,好期刊匯集了九篇優秀范文,愿這些內容能夠啟發您的創作靈感,引領您探索更多的創作可能。

1、在過去的一年里我始終保持著積極向上的心態,時時以高標準要求自己,寬于待人,嚴于律己,妥善處理好學習和工作兩者之間的關系,努力做到全面發展。本人在各方面均符合國家勵志獎學金的評定條件,故提出該份申請書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學習刻苦,成績優秀,思想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工作積極熱情,實踐積極主動,生活苦樸素樂于助人,現將申請勵志獎學金,我要特別感謝系領導老師的大力培養,老師在專業方面的深入指導以及同學們在工作和生活中給我的支持和幫助。同時也能替家里減輕一些經濟壓力,在此我要特別表示感謝!今后我要更加嚴格的要求我自己,以求有更好的表現。做一個對國家,對社會有用的人。如果我這次能榮幸的被您批準,我在為得到您的認可而興奮和自豪之外,更要感謝您們的關心與培育,但是我決不會因此而驕傲自滿,而是再接再厲,不辜負您們對我的期望及這份殊榮。當然,如果我這一次尚不能達到獲得勵志獎學金的條件,也不會氣餒,我會更加努力,總結不足,爭取來年的成功與輝煌。
2、國家勵志獎學金(英文:National Encouragement Scholarship)是為了激勵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資設立的,獎勵資助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獎學金 。
(來源:文章屋網 )
根據《財政部教育部關于下達20*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預算的通知》精神(財教〔20*〕127號),按照《*省普通高校國家獎學金實施細則(暫行)》(蘇財教[20*]135號)、《*省普通高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管理實施細則(暫行)》(蘇財教[20*]137號)和《*省普通高校國家助學金管理實施細則(暫行)》(蘇財教[20*]136號)要求,現將20*學年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指標下達給你們,其中國家獎學金人,經費萬元,國家勵志獎學金人,經費萬元,國家助學金人,經費萬元,相應增列各省屬高校、省教育廳20*年“高等教育—助學金”或“高等職業教育¬—助學金”預算支出指標。下達給市、縣屬高校和民辦高校、獨立學院的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直接列省教育廳本級支出,由省教育廳按照國庫集中支付要求統一轉撥相關學校,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獎勵和資助范圍為全省地方屬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技術學院和高等專科學校(包括民辦學校和獨立學院,以下簡稱高校)。下達給公辦普通高等學校的獎助學金指標中包括其尚未獨立的民辦二級學院學生應享受的獎勵、資助指標,各相關公辦高等學校要統籌安排使用獎學金、助學金指標,確保民辦二級學院學生也能得到獎勵和資助。
二、國家獎學金用于獎勵高校在校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全日制本專科學生(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成人高校普通班學生、五年制高職四、五年級學生,以下簡稱本專科學生)別優秀的學生。國家勵志獎學金用于獎勵上述高校本專科學生中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助學金資助對象為上述高校本專科學生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以及生源地為汶川地震重災區(災區具體名單見附件)的農村學生(含縣鎮)。學校在評審獎學金、助學金資助對象時要適當向國家最需要的農林水地礦油核及師范專業學生傾斜。
三、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勵志獎學金每學年評審一次。同一學生在同一學年內,不可兼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但獲得國家獎學金或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學生可以同時獲得國家助學金。
四、國家獎學金的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8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的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5000元。國家助學金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2000元,具體標準可由各高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狀況,分1000、2000、3000元三檔發放,但資助人數和發放金額應與省下達的指標相一致。
五、各高校要按照蘇財教135號、蘇財教137、蘇財教[20*]136號以及《*省教育廳*省財政廳關于印發〈*省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暫行辦法〉的通知》(蘇教財[20*]38號、蘇財教1*號)規定,結合本校實際情況,認真研究制定本校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評審實施細則。要通過廣播、電視、網絡、報紙等多種形式加大宣傳力度,讓全校師生詳細了解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的各項政策、評選條件和程序,自覺接受廣大師生的監督。要嚴格對照評選條件,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認真組織好評審工作,確保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勵志獎學金用于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得到切實資助。
六、申請國家獎學金,學生須先按規定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請,并遞交《20*年普通高校國家獎學金申請表》和個人基本情況介紹(由學校統一格式,篇幅控制在500字以內)。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學生須按規定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請,并遞交《20*年普通高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表》。院系對申請學生進行初審并提出意見,報學校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要認真組織評審,提出本校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獲獎學生建議名單報學校領導集體研究審定。學校要將審定通過后的名單在校內進行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各校須于10月20日前將國家獎學金評審結果加蓋學校公章后連同電子表格報省教育廳審批,同時報送初步評審的每位學生的《20*年普通高校國家獎學金申請表》、基本情況介紹和本校國家獎學金評審情況報告(評審依據、評審程序、名額分配、公示情況和評審結果等。以上材料均一式兩份)。省教育廳、省財政廳將對各高校上報的材料進行審核匯總,審核匯總后國家獎學金將于10月25日報教育部和財政部審批。待教育部、財政部審批同意后,省教育廳、財政廳將及時將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勵志獎學金批復各高校,并下撥獎學金經費。
七、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申請國家助學金,須認真填寫《20*年普通高校國家助學金申請表》,并于9月30日前報所在院(系)。各院(系)要按照學校分配的國家助學金名額,根據申報學生的家庭經濟、思想品德、學習生活、遵守校紀校規等情況組織評審,確定擬資助對象名單及資助檔次,報學校學生資助管理機構。各高校學生資助管理機構對院(系)上報的資助學生名單和資助檔次進行認真審核,報學校領導集體研究通過后正式確定資助學生名單和資助檔次。各高校要認真填報《20*年普通高校國家助學金資助學生情況匯總表》,加蓋學校公章后連同電子表格(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另需提供學校開戶銀行、賬號、戶名)于10月20日前報省教育廳備案。聯系人:張健、田素珍;電話:025-83335711、83335173;E-mail:jytcwc@。
關鍵詞:高校;獎助學金制度;育人
現行高校獎助學金體系是由國家、學校、社會共同構建的,主要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各高校設立的獎助學金以及社會提供的獎助學金。獎助學金是我國高等學校傳統的資助方式, 它有兩個功能:一個是激勵功能; 另一個是資助功能。
2007年,國家對高校貧困生的資助力度驟然加大,僅國家獎助學金發放名額就從原來的3%猛增到20%,全國超過l/5的大學生獲得了平均每人每年2000元的資助。國家獎助學金的發放,體現了國家對高等教育的重視程度以及對貧困大學生的人文關懷。然而,隨著資助比例的提高以及資助金額的增大,各高校在獎助學金發放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也愈加凸顯出來,影響了教育公平原則的貫徹。背離了和諧校園建設和國家獎助學金設立的初衷[1]。
一、高校貧困生資助體系存在的主要問題
1、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評選激勵效應不明顯
國家獎學金由中央政府出資設立,用于獎勵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學生別優秀的學生。國家獎學金的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8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是為了激勵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資設立的,獎勵資助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獎學金。 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5000元。
高校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的設立目的都是為了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或者鼓勵積極上進的家庭經濟困難生。然而據了解,目前高校國家獎學金、勵志獎學金的評選大多停留在上級部門分配名額下發文件,院(系)按照文件評選發放的階段,只是簡單的完成任務,并沒有發揮獎學金的榜樣和激勵作用。同時在評選的過程中為了完成名額任務,院(系)普遍存在只以學生成績作為評選標準,并不能根據獎學金設立的初衷評選出綜合素質比較高的優秀學生,從而造成國家獎和國家勵志獎學金的激勵效果大大減弱。
2、國家助學金不能凸顯其規范作用
國家助學金的申請條件中明確規定申請學生要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勤奮學習,積極上進;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但是根據筆者前往多所高校了解情況發現:通常,獎學金評定工作做得是轟轟烈烈,但一旦名額確定,很多高校的助學金工作就嘎然而止了。獲獎同學他們拿這些獎金去干什么了?他后面的學習怎么樣?有沒有積極參加班里活動?有沒有遵守學校的校規?學校很少去關注。國家助學金名單一經公示,有的學生本性就暴露,或者說對自己松懈下來[2]。評定助學金前哭窮,評定助學金后大肆揮霍的困難生大有人在。這樣一來缺少后期教育和要求的助學金就變成了一年一次單純的資金資助,其本身具有對困難生的規范作用得不到實現和凸顯,單純的資金給與沒有附加的要求和教育,不但會使得國家助學金的積極意義不能得以凸顯,反而給困難生養成"等"、"靠"、"要"等不良思想的滋生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了溫床。
3、校內獎學金和社會獎學金缺乏靈活的評選體制
校內獎學金和社會獎學金是由學校和社會企業在學校設立的獎學金,用以鼓勵學校里綜合素質高的學生。 高校目前所設立的校內獎學金和社會獎學金都是按照傳統的獎學金評選模式,規定了每一年明確的評選名額,這樣一來每一年學生主管部門將名額下發給院(系)后,院(系)為了完成名額任務,一般都會選擇學生的學習成績作為主要評選依據,甚至為了完成學校下發的名額,對于某些學生編造獎學金評選材料的事情采取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的姑息態度。評選出來的結果自然也就難免存在良莠不齊的情況。不能體現校內和企業獎學金對于優秀人才獎勵的目的。
4、現行獎助學金設立缺乏規劃性和系統性
就現行的獎助學金設置情況來看,缺乏一定的規劃性和系統性,學校也大多處于比較被動的地位,只能按照設立獎助學金的部門要求,而這些設立獎助學金的部門并不了解學校對于人才培養的實際需要。每設置一個獎助學金就要制定配套的評選章程,但縱觀這些章程的內容卻是大同小異。設置獎助學金也比較隨意,各類獎助學金評選程序、評選時間、甚至后期表彰頒獎都是沒有統一的規劃和協調。這樣就造成獎助學金評選工作雜亂無章,難以理清頭緒。同時在設置獎助學金之前并沒有調研目前高校內有那些獎助學金,需要那些獎助學金,這樣的盲目性自然而然導致此消彼長,造成寶貴資源的浪費,對各類獎助學金的平衡產生影響。
二、現有獎助學金問題的對策
不論是國家獎助學金還是社會、學校獎助學金的設立,其共同的目的都是為了評選出能夠代表正確價值觀的優秀典型,在普通同學中樹立一種正確的導向,旨在激勵其他學生向其學習。筆者按照獎助學金設立的目的以及現行獎助學金評選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的對策。
1、加大宣傳力度,深挖國家獎、勵志獎的影響作用,凸顯其激勵作用
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金額巨大,國家獎學金由教育部統一頒發證書,加蓋國家教育部公章。是目前高校獎學金中的最高榮譽。國家勵志獎學金是針對學習成績優異的困難生所設立的獎學金,針對性明顯。高校應從大一新生剛入校就對他們宣講學校獎學金的政策、功能和意義,使學生自覺主動地將獎學金的標準轉化為自己的行動,朝著這一目標邁進,使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找到學習的動力,逐漸做到自強不息,獎助學金的作用才能得以真正發揮[3]。
對于已經獲得國家獎學金、勵志獎學金的學生,不能只停留在發文件開表彰會等表面形式。應該深入發掘這些學生背后勤奮學習、刻苦鉆研等故事,并經過一定的策劃,組成標兵宣講團在全校范圍內進行高規格、多場次的宣講,將這種模式固化為一種持續活動。讓這些優秀學生的成長歷程為廣大學生共知。創造明星效應,并以此樹立正確的價值取向,使得同學們從感性上認識到怎么樣的學生才算是優秀的,自己該向那些方面努力。通過這些學生樂于接受的活動在潛移默化中凸顯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的激勵作用。
2、建立反饋機制,體現國家助學金對困難生的規范作用
學校應該按照國家助學金評選條件,通過對評選后反饋機制的建立和監管,對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困難生提出相應的要求,并制定相關文件政策,體現國家助學金對困難生行為的規范作用,引導困難生正確對待國家助學金,時時刻刻規范自己的行為,真正做到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建立獲獎監督機制,根據國家助學金評選要求建立專門的檔案并將其后續表現記錄其中,對國家助學金獲得者的行為進行監督,并將其表現作為下一年評選國家助學金及其他助學金的重要依據之一。對于獲得國家助學金之后有背離國家助學金評選要求的行為,學校監督部門保留收回國家助學金的權利,通過這種措施教育獲獎者,國家助學金不是可以不勞而獲,也不是理所應當的一種救助金。
要求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參加勤工助學活動或者義務勞動,并將其納入課外學分的范疇之內,通過在實踐中教育的方式,使得國家助學金獲得者深刻的理解助學金的意義,而且能夠體會勞動與獲得之間的價值關系,取締其不勞而獲的思想。
3、建立靈活的校內、社會獎學金評選機制,充分體現獎學金對于優秀的肯定作用
因為校內、社會獎學金是由學校、社會企業出資設立的獎學金,它具有一定的自由度,設立的金額和名額都可以由學校自身掌握,這樣一來高校可以靈活利用這一部分資源,做到優中選優,有優則獎,多優多獎,少優少獎。并在這個基礎上細分這些獎學金的條例,對具備某些特殊才能的學生給予鼓勵。
在設立校內、社會獎學金時,只體現其對優秀人才的獎勵和肯定,不規定每年具體的名額、金額。由學生提出申請,由學生主管部門牽頭成立評審委員會根據評選條件對申請學生進行評選,有多少優秀的就評選多少,沒有就不評選,特別優秀的給與高金額的獎勵。避免為了完成名額任務產生的硬"在筷子里挑旗桿的現象"。對于有特殊才能的學生,設立專項獎學金予以獎勵。這樣一來充分調動學生爭先創優的積極性,二來加強了對專門人才的肯定和鼓勵,體現出高校鼓勵學生全面發展,專項突出的原則。
4、整合各類獎助學金資源,更好的發揮正效應
整合就是要優化獎助學金配置,有取有舍,獲得整體獎助學金體系的最優化。對不同來源、不同層次、不同結構、不同內容的獎助學金根據其設立的目的性進行識別與選擇、汲取與配置、激活和有機融合,使其具有較強的柔性、條理性、系統性和價值性。高校應該根據培養人才的需要,結合各類獎助學金的作用制定獎助學金設立方略,方略包括現階段應該設立什么樣的獎學金,設立多少金額等。所有的獎助學金設立都必須符合方略的要求。在此方略下統一配置各類獎助學金,并規定統一的評選時間,評選標準和評選程序,簡化獎助學金評選工作,讓負責老師把精力更多的投入到評選優秀人才的工作當中,更好的發揮獎助學金的正效應。
三、結語
以教育的最終目的-育人作為指導,在資助過程中始終把培養高素質人才作為工作重點,調整高校獎助學金資助方式,建立靈活的獎助學金評選機制,整合各類獎助學金資源,發揮獎助學金對學生的激勵、規范等積極作用,樹立積極向上價值觀,提高學生綜合素質。在幫助困難學生完成學業的同時,達到助學育人的目的。
參考文獻:
[1]段志雁,魏景柱,楊金保.高校獎助學金發放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教育探索,2011,(7).
[2]紀書燕.高校獎助學金評定工作中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J].赤峰學院學報:自然科學版,2012,(6).
1綠色通道
在整個體系當中,綠色通道是第一關,就是進門檻。如果學生家庭經濟困難,無力繳納第一筆學費,入學時可以通過綠色通道先報到入學。爾后學校根據學生的家庭情況,通過調查認定,采取不同的措施給予資助。原則上,入校以后的各項措施之間的關系如下:學費是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以獎學金為輔來解決。對于生活費,是以國家助學金為主,以學費減免、特殊困難補助、勤工助學等措施為輔來解決。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卻沒有如此條例清晰的付諸實施。并且,“欠費入校”也給很多經濟狀況欠佳的學校帶來隱擾,給學校與學生之間帶來矛盾。
1.1 獎學金、助學金政策
獎學金包括國家獎學金和地方政府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校獎學金。
國家和地方政府獎學金是以國家和地方政府名義對學習成績優秀的大學生實施的獎勵,不分檔次。國家獎學金現行每人每年8000元。地方政府獎學金根據各地區情況自行規定,并無統一標準。國家勵志獎學金針對品學兼優、家庭困難的大學生,需要進行家庭情況調查、資格審定。現行標準每人每年5000元。學校獎學金根據各校情況自行審定,分幾個檔次。國家助學金平均標準每人每年3000元。
國家獎學金、學校獎學金發放的原則是進行成績評定,成績優秀的學生可以獲得,這個無可厚非,在實施過程中沒有爭議。地方政府獎學金以及國家勵志獎學金就出現問題了。地方政府獎學金成了部分同學追求的目標,國家勵志獎學金要進行資格審定,自由度較大,也給部分工作人員和同學提供了“暗箱操作”的機會。
國家助學金需進行資格審定,只要家庭經濟困難,原則上經過認定的學生均可以獲得,以資生活學習之用。其發放對象是貧困大學生。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就會出現如下兩個問題。
第一,貧困公示只是體現公平的一項做法,不具有實際的監督意義,并且很容易對學生本人的心理、精神產生負面影響。第二,不公平“搭便車”現象使有限的資源沒有用到更需要的人身上。在實際操作中,出于這樣那樣的原因而造成的富人搭窮人便車的現象。據此,對家庭情況調查表的“含金量”需要重新審視,在有調查表的基礎上,根據學生民主評議不失為一種好的決策方法。
1.2 國家助學貸款政策
助學貸款主要有三種貸款形式:國家助學貸款、商業助學貸款、生源地助學貸款。其中,國家助學貸款資助力度和規模最大,是助學貸款的主要內容。國家助學貸款作為一項資助學費的重要手段在實施過程中出現了不少問題。比如:由于違約率較高,銀行不愿貸款;很多學校也對學生表現出的還貸意識淡漠感到失望。貧困學生貸款的申領也因此受到了影響。
1.3 勤工助學政策
勤工助學是指學生利用平時空余時間,在校內或者校外勤工儉學賺取一定的費用來彌補自己日常生活費用不足。這一措施,靠自己的勞動獲取回報,一方面解決了自己生活的困難,也為自己的發展帶來很大的幫助。
但是目前高校開展勤工助學活動,多數局限在讓學生擔任家庭教師和在校內從事學校所能提供的有限崗位,如校內的環境衛生、校園綠化、學生公寓管理、飲食服務等,除此還應該走向社會,勤工助學活動還缺乏社會這個大市場的支撐。
1.4 減免學費政策
減免學費是根據對學生本人經濟承受能力的評定,按適當的比例減免學費,以達到緩解學生經濟壓力的目的。
在取向上,以經濟資助為主,缺乏心理的關注和支持;在審定貧困生資格進行公示時,沒有充分考慮學生的主觀感受;在資格評定的過程當中,不能有效地核實真實的家庭經濟情況,讓一部分同學有了可乘之機;在學校實施評審過程中,“一言堂”現象普遍存在,缺乏學生的民主評議,違背公開、公正的原則;獎學金與助學金額度比例失調,不能有效改善貧困學生的福利;勤工助學工作崗位不足,且工作性質不能滿足多樣化的需求;國家助學貸款實施不甚順利,進展較為緩慢。各個政策系統之間不能夠有效的銜接,整合度較低,出現無序混亂的局面。
2資助政策體系的對策建議
2.1 獎、助學金
透明”是制衡的有效手段。獎、助學金以及兼有助學性質的獎學金,要實行公開、公正的評審。在家庭情況調查表的基礎上,在學生中間進行公開的民主評議。同時,要加大監督力度,廣開言路,在高校內部設立專門的資助管理機構,實行監督。只有這樣,才能使這有限的資金用到最需要的人身上。依據福利經濟學的理論,只有這樣才能改善個人福利,推進整體福利的提高。
2.2 國家助學貸款
國家助學貸款是解決困難學生的有效途徑,甚至可以說是治本之策。目前,在助學貸款方面主要存在的問題是學生、學生家長及社會各方面對貸款的認識還不夠,貸款申請、還款操作手續上比較繁瑣,不易操作。學校要加強對學生責任心和信用意識教育,降低違約率,提高還款率,加強貸款申請及還款操作流程的宣傳力度,以推動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的積極發展。
2.3 勤工助學
深入開展勤工助學活動,培養學生擺脫經濟貧困的能力,對貧困生不僅要對他們輸血也要培養他學會造血。在勤工助學工作中,不應僅僅只給貧困生找崗位,把勤工助學補貼發給他們就算了事,而應重視培養他們擺脫經濟貧困的能力。
2.4 特殊困難補助及減免學費
提高困難補助、學雜費減免的資助力度,使學生切實感受到黨和政府的溫暖。困難補助和學雜費減免兩項措施是資助困難學生的有效途徑。但是這兩項措施并非只是一種經濟手段,而是體現了黨和政府對困難學生的關心和社會主義教育制度的優越性,蘊藏著深刻的教育作用。
在實際工作中我們要正視出現在各個環節上的方方面面的問題。在實施過程中,應該采用綜合性策略,注重公開、公正、公平,關注學生的權利與能力,通過構建“獎,助,貸,勤,減免”以及“綠色通道”措施來做好貧困生的資助工作。
參考文獻
[1] 王雄,申讓平.高校經濟困難學生的特征及其教育管理[EB/OL].中國教育先鋒網,2005-04-20.
[2] 李尚明.我國貧困大學生的心理貧困探析[J].新西部,下半月,2007(7X):122~123.
[3] 李志霞,耿青松.貧困大學生救助機制探析[J].石油教育,2005,1:64~68.
關鍵詞 貧困大學生 經濟資助 家庭經濟困難
1 現行高職院校學生資助存在的問題
(1)現行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情況調查以及貧困生認定制度在實際操作中缺少實際調研,缺乏可信度。在我們學校,每年申請的學生超過在校生人數的40%以上,能夠確定為貧困學生的能占到30%。每年的9月,根據學生自己提出的申請和所帶的各種證明來進行確定,而這些證明是由當地村委、鄉鎮、縣級民政部門來出具。對于大部分學生來說,出示由村、鄉鎮級甚至縣級部門開具的家庭情況調查表是件相對容易的事情。而部分學生因為家人外出打工或者孤兒等原因,辦理不了相關的證明而失去申請貧困的資格。現在大學生有從眾和自卑兩種心理。有些家庭并不困難的學生,看著別的同學都申請,就跟著也申請,這種從眾是為了自己的個人利益。有少數困難學生心理有自卑感,自己又好面子,不想讓大家知道自身情況,所以即便真正需要資助也不申請。在資格認定結束后,到了各類獎助學金評定的時候,就沒有機會獲得資助了。有的班級提出申請的學生就少,那么在接下來的資助環節上,只要申請的學生就能享受到資助。
(2)等級高的國家獎學金、省政府勵志獎學金以學習成績為標準,不少真正困難的學生沒資格申請。國家和省級獎學金是為家庭經濟困難,勤奮好學并且學生成績優異的學生專門設立的,在學習成績優異相仿的情況下應該多考慮家庭經濟相對困難的學生。如果說學生綜合表現優秀,可是自己的家庭經濟情況卻不困難,那就不符合申請的條件。而現在許多班級的在評定工作中,就出現了有些不把家庭經濟困難放在首位。也有些學生看著勵志獎學金的5000元獎金非常眼紅,從一開始的困難學生認定申請就表現非常積極;有的班級害怕沒有特別符合條件的,致使分到班級的名額浪費,輔導員或班主任就對于比較積極的學生適當放松了條件,這就致使不少學習成績相差無幾,但是家庭經濟真正困難的學生就不到資助,使獎學金設立的初衷出現了偏差。
(3)國家助學金金額大,資助廣,家庭情況不困難的學生獲得的資助也在增加。原先的國家助學金分三個檔次,根據不同的困難等級享受不同的資助標準。隨著國家資助力度的加大,現在上調到每人3000元,國家助學金的政策能覆蓋到全國430多萬名困難大學生,這樣就能幫助絕大多數家庭真正困難的學生解決日常生活問題,而不再需要家里給生活費。
每年大概有約20%的在校大學生能夠獲得每生3000元的國家助學金的資助,并且國家的政策讓能獲得資助的人越來越多,現實中有些班級真正需要資助的學生沒有幾個,但分配到班級的名額卻一點不少,這樣就導致了許多家庭經濟不困難的學生得到助學金。
2 應對問題的切實可行的方法
(1)由政府、民政部門牽頭,規范基層的家庭經濟困難情況調查,增加可信度,提高真實性。貧困生認定工作涉及面廣,并且年年都有,所以要對認定工作加強規范化管理,從基層抓起,認真做好家庭經濟情況調研。政府部門應該加強困難家庭調查工作方面的管理,保證提供的證明及調查表等材料真實可靠。每名學生的家庭困難情況是不一樣的,要根據實際情況來真實說明。學校很難到每一名困難學生的家里進行調查,這樣就要求村委或者社區街道辦,以及政府民政部分切實做好基礎調查,保證提供材料的真實性。
學校要完善工作制度,從初期的調查到評議、認定、資助等各項工作,學生管理人員都要認真負責,確保這項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班主任要注意與學生的日常聯系,做好學生工作的基礎性工作。因為學生之間更加熟悉,更能反映出多數實際情況,要經常與學生交談,把認定工作切實做到公平公正。真正地做好困難學生認定工作,需要政府部門做好調查外,也需要學校做好困難學生的誠信教育,讓學生懂得感恩,培養和發揚中國的傳統美德,在日常工作中,輔導員、班主任要注意學生心理變化,尤其是困難學生的心理變化,避免出現自卑等不良的情況。
(2)學校在各類獎助學金評定時要加強監督工作。要把經濟困難作為獲得獎助學金的基本條件,不符合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綜合表現優異也不能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
(3)國家勵志獎學金金額大,班主任要認真綜合地對比申請學生的情況,比如學生成績、綜合素質考評等。一般來說,申請學生中學習成績優秀,獲得各類獎勵、榮譽次數多,那么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幾率就大。在評定時,要明確勵志獎學金評定的首要條件是家庭經濟困難,當家庭困難情況差不多時再去比較學習的情況,而不是說學習好的前提下看困難情況。
(4)對于家庭經濟困難程度屬于一般困難的學生要加強調查工作,嚴格執行助學金的評定標準。
國家助學金的評定在班主任的指導下在班級內部進行。這種情況下,班主任可以和申請學生的舍友,或者平時一起的同學了解他們的日常情況,也可以打電話給困難學生所在地的民政部門進行核實。作為班主任,要通過各種方法,全面了解班級內的困難學生,比如說他們平時在校期間的消費、交往等等情況,讓事實來說話,把這個看作評定依據。
在國家助學金的評定過程中,要想真正體現國家的資助政策,輔導員和班主任就要鐵面無私。在名額分配上要有所側重,根據提出申請的人數按照比例來分配,而不是按照班級人數平均分。在平時要多關注學生的生活狀況,要做到心中有數。這樣到國家助學金評定的時候就能做到公平公正,讓真正困難的學生得到更多的資助。
(5)學校要增設一些勤工助學崗位,通過有償助學,做到物質和精神助困統一。學校根據自身的情況,可以針對學生的需要設立一些勤工助學崗位,增加有償資助的形式,讓困難學生通過自己的勞動來獲得一些生活費用。學校在做好政策行資助的同時,應當適當增加一些勤工助學的崗位,讓經濟困難的學生通過勞動的方式獲得一些基本的生活費,變無償為有償,讓受資助的學生通過自己動手來獲得資助。
每年的學生獎助學金認定以及發放工作是一項非常復雜的工作,需要政府、學校、社會各界等大家的共同努力。努力打造資助的工作新模式,做到外部經濟救濟和內在人文精神關懷,切實讓家庭積極困難的學生得到資助,體現出社會各界對他們的關懷與幫助。
參考文獻
[1] 劉昆,于敏.假貧困生現象暴露高校助學政策漏洞發人深省[N].光明日報,2007-11-20.
[2] 王迎豐,楊榮.貧困大學生資助體系存在的問題與對策研究[J].南方論刊,2006-10-15.
[3] 張科.高校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存在的問題及對策研究[J].經濟研究導刊,2010-2-31.
“誰是校園女神”“5000元女神勵志獎學金”的宣傳橫幅在校園內大肆張貼,可謂賺足了眼球,讓人感覺這不是校園,而是商業選秀場。隨后進行的比賽更是讓人大跌眼鏡,主辦方竟直接通過“長相+化妝”這一簡單的以貌取人的方式評選出“女神”,并向最終獲獎的女生頒發了獎學金。
面對“長相為何成為頒發獎學金的標準”“活動商業氣息太濃”等質疑,北師大珠海分校化妝協會回應:“‘女神獎學金’為商家所安排,協會也并不完全贊同該做法。”北師大珠海分校相關負責人則表示,該校社團多逾200個,化妝協會是其中之一,校方鼓勵學生社團獨立組織活動。為了擴大影響力,吸引更多的學生參與,化妝協會拉了贊助,并在校園打了橫幅搞活動,其實該“獎學金”與校方并沒有什么關系。然而這些回應并沒有打消人們對這次活動以及校方立場的指責。
多維解讀
“女神獎學金”有炒作之嫌
頒發獎學金的理由是長得好看而不是品學兼優,這樣的做法是否有違“獎學”一詞的精神內涵呢?
愛美是人之常情,但美與不美只是娘胎帶來的東西,不能代表一切。學生的職責是勤奮學習、全面發展,將來為社會、為國家貢獻力量。社會上大部分崗位對人才的需求,也更看重能力和品德。大學校園里搞“女神勵志獎學金”活動,看似很熱鬧,背后卻有諸多負面影響:美貌者,以貌為美;貌不美者,則可能心懷自卑。發展下去,短期內會影響學生的學業,長此以往則會影響他們人生觀、價值觀的形成,對社會評判標準產生誤解。
當然,長得好看不是女生的錯,相信沒有哪個女生不愿意成為“校花”或“女神”。也沒有哪個男生不喜歡外貌出眾的女生。但內在和外在不是彼此孤立、相互對立的,它們是可以和諧統一的,如果片面強調長相并頒發獎學金就非常不妥當,甚至有明顯的炒作之嫌。
商家若要給漂亮女生展示魅力的機會,大可不必打出
“獎學金”的噱頭來混淆視聽、吸引眼球,直接叫做“化妝大賽”或許更加合適;若要進行品牌宣傳,也大可采取更妥當的活動方式和游戲規則。給予學生要往“品學兼優”的方向去塑造自己的正確、積極的引導。中國移動、蒙牛集團等知名企業都曾在校園里發起過很多具有“正能量”的校園活動,如校園籃球賽、演講比賽、親子閱讀等,這樣的活動不僅能達到企業宣傳的目的。也能給予學生正確的引導。那些只為吸引眼球和商業炒作而對學生進行誤導的活動。應該被相關部門明令禁止。
別讓銅臭味壞了書香
高校是一個社會道德與理性的凝聚之所。具有高雅的文化品位和卓爾不凡的氣質,能夠出淤泥而不染,并孜孜不倦地追求自己的理想。尤其在時代的變遷中,甘于寂寞,心無旁騖,悉心育人,更能體現出教育精神和責任。而“貌而優則獎”,一次只要求長相、不看重學業的比賽,并冠以“獎學金”之名,某種程度上會滋長學生的攀比甚至妒忌之心,讓學生沉迷于外在的虛榮中無法自拔。
至2007年,中國農村1.4億處于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被免除了學雜費;那么,義務教育階段之外的5000多萬非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求學遇到困難怎么辦?
這一問題如今有了答案。國務院近日出臺“國發(2007)13號文”,提出了資助非義務教育階段貧困生的一攬子政策。
國務院這份文件題為《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下稱《意見》)確定,在2007年秋季,中央財政將出資約95億元,地方配套59億元,用于在普通高校、高等和中等職業學校設立獎學金、助學金,確保貧困生“上得起學”;至2008年,該數額將至少增至318億元,其中中央承擔200億元。
“新資助體系各項政策落實到位后,每年用于助學的財政投入、助學貸款和學校安排的助學經費總共將達500億元。”財政部副部長張少春在解讀資助政策時說。
教育資助體系初成
前些年,中國農村義務教育投入偏少,公眾對“免費義務教育”呼聲強烈。在公眾和學界的推動下,中國政府自2005年底啟動“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決定五年內投資2182億元用于農村免費義務教育。該項改革基本解決了義務教育的籌資機制問題,全國目前1.4億多農村義務教育學生均已免除學雜費。
義務教育投資問題解決后,非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求學難”逐漸進入決策者視野。
據2005年中國教育事業發展統計公報,截至2005年底,中國非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規模為5500萬人。其中,普通高中在校生2409萬人,中等職業教育在校生1600萬人,普通高校在校生近1562萬人。
非義務教育應該由政府和個人共同分擔教育成本。可是,由于非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所交各項費用更高,政府投入偏少,相當多的大中專院校學生依然“上不起學”,其中農村學生占絕大多數。
例如,1998年中國高校始行收費制度,每人每年學費約為4000元至6000元。此后高校連年大幅擴招,一些學生因交不起學費失學。為此,1999年中國政府試行“國家助學貸款”,目前大學生在大學期間可獲得國家助學貸款,在校期間貸款利息由財政全額負擔,畢業兩年后應逐年還款。據教育部統計,截至2006年12月底,全國累計審批國家助學貸款學生292萬人,審批金額253億元。
但是,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并未徹底解決高校貧困生問題。助學貸款用于交學費后,一些學生的生活費仍然緊張,正常生活學習尚有困難。據記者了解,中國高校的貧困生比例大約為20%左右,中西部一些大學該比例甚至高于30%。
在此背景下,建立一個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體,包括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助學、學費減免、困難補助等在內的多元化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勢在必行。
具體而言,《意見》確定,設立國家獎學金,每人每學年約8000元,用于獎勵普通本科高校和高職學校在校生別優秀的3萬名學生;設立國家勵志獎學金,每人每年平均5000元,用于獎勵資助上述學校中大約3%的品學兼優的貧困生;設立國家助學金,針對普通本科高校、高職學校中的貧困生,每人每年平均資助2000元,覆蓋上述學校20%左右的在校生。對中職學校的所有農村學生和城市貧困家庭學生,按每人每年1500元標準資助兩年。
《意見》還強調,上述高校應從收取的學費中提取10%、中等職業學校提取5%,用于資助家庭貧困的學生,并把資助貧困生績效納入高校評估考核體系。
中西部更為受益
多元化學生資助體系作為一種“公平政策”,應該面對全社會。不過,從具體的制度設計看,整個資助政策全面落實后中西部高校學生受益更大。
《意見》中明確,中央財政負擔全部“國家獎學金”投入,而“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投入則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擔”。
按照上述政策,來自西部地區地方所屬高校的學生,無論在何地上大學,其享受的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80%由中央承擔;來自中部地區的學生,60%以上由中央財政承擔;而來自東部地區的學生,根據其上學地點的不同,中央和地方的分擔比例也各不相同。
高等教育專家指出,上述政策執行后的效果,實際上等于中央財政加大了對中西部地區普通高校、高職和中職學校的財政支持,最終則惠及來自中西部地區的大中專學生。
據接近決策者的人士透露,該資助政策體系建成后,學生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可主要用于交學費,每人每年2000元的國家助學金可用于基本生活費。成績較好的貧困生所獲5000元的“勵志獎學金”,可同時用于交學費和生活費。如果該學生特別優秀,可獲得8000元的“國家獎學金”,基本上能夠保證一年的學費和生活費。
此次政策出臺后,在整個教育階段,只剩下普通高中貧困生缺乏明確的資助政策。據記者了解,對于普通高中貧困生資助的基本原則也已經確定,具體政策正在調研之中,2007年內有望出臺。
【關鍵詞】 大學生 獎助學金 工作 研究
《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自實施以來,在發揮國家教育統籌、構建高校學生資助體系、促進學生發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實施過程中出現了一些問題,也給學校管理、學生教育帶來許多負面效果。
1 當前高校獎助學金制度現狀
為了解決家庭困難學生的就學問題,國家適時出臺了高校獎助學金制度,同時,地方政府、學校也不斷加大獎助學金投入力度,積極制定和鼓勵捐資助學的相關配套政策,引導和鼓勵地方政府、企業、社會團體和個人面向高校設立相應的獎助學金。這些政策明確規定了我國國家獎助學金的基本類型、資助標準、資金來源和資助對象等,已基本形成當前我國高校獎助學金制度體系。
(1)類型:本科高校和高等職業高校的獎助學金分為三個部分: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以及各高校設置的其它獎助學金。
(2)標準:國家獎學金每年要獎勵5萬名在校大學生,每人每年獎勵的標準為8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資助金額為每人每年5000元,資助覆蓋面達到全國高校在校生的3%;國家助學金平均資助的標準是3000元;其它形式的獎助學金也分不同層次;國家資助面大約占全國高校在校學生的20%左右,加上其它獎助,總獎助面達到了25%左右。
(3)資金來源:國家獎學金由中央財政全額出資;國家勵志獎學金所需資金,中央部門所屬高校由中央負擔,地方所屬高校根據各地財力及生源狀況由中央和地方按一定比例分擔;國家助學金所需資金,中央部門所屬高校由中央財政負擔,地方所屬高校根據各地財力及生源狀況由中央與地方財政按比例分擔。
(4)資助對象:國家獎學金獎勵對象是所有品學兼優的在校大學生;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對象為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職業學校本專科在校生中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助學金的資助對象為高校中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本專科學生。
2 評定工作存在的問題
為了解決家庭經濟相對比較困難的學生的教育問題,從獎助的覆蓋面和獎助金額方面,國家都在逐年加大投入力度,想從根本上達到獎助的目的,但在具體的操作過程中卻存在諸多現實問題,主要體現在:
2.1 分配名額造成資源浪費
國家設立獎助學金的目的,是為了解決貧困學生就學問題,幫助他們能順利完成學業,而不是為了改善非貧困學生的生活條件。為了操作方便,許多高校采取按學生人數分配貧困生指標的辦法:學校將指標分解到二級院系,院系再分解到各個班級,并不是按照實際貧困人數進行資助。從各個高校實際情況來看,每個院系的情況并不一樣,有的院系的專業招收的貧困生較多,有的卻較少。而校資助中心也按人數比例分配名額給院系,這樣就會造成資源分配的不公平,沒有達到資助的真正目的。
2.2 認定體系存在諸多不足
目前高校基本上都是采用“學生申請—民主評議—認定”模式。一般申請成為貧困生要具備幾個條件:即民政部門出具的貧困證明、家庭經濟情況調查表、資格認定表等。但是從實際情況來看,學生當地民政部門出具的貧困證明未必真實,家庭收入情況調查表里面的資料多數是學生自己填寫,隨意性很大。根據生活情況判斷學生是否貧困也存在諸多問題。比如手機與電腦作為必要的交流和學習工具在校園中已經普及,但是不能簡單地以是否持有這些耐用消費品作為判斷依據。由于缺乏這些條件使得在了解家庭收入情況時信息不實,就使得在實際工作中判斷學生的家庭情況存在較大的不科學性。如果在源頭上不能解決好認定問題,就是再怎么增加政府投入擴大助學金發放數額,也不能從根本上去解決資助問題。
2.3 助與獎的矛盾
按照要求,申請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必須是學習努力,成績達到要求,但實際工作中卻存在貧而不學的學生。部分學生家庭條件十分困難,由于這樣或那樣的原因不愿意好好學習,這樣的學生是不是應該也在我們的資助范圍之內。當前大多數高校的做法是把資助申請與申請學生的考試成績聯系,助學金也就帶有了獎的味道。只有學生成績達到一定標準才能有資格申請助學金,這樣做的結果就是貧而不學的學生永遠沒有機會申請資助。從培養教育的角度出發,這種做法是有其道理的。但是從助學金的性質來講,它應該是一種政府資助,若只強調學生的學業成績,助學金的這種性質無疑將會不斷被弱化。但如果不考慮學習成績,助學金激勵目標也沒法得到實現。
2.4 教育功能逐漸被弱化
目前,國家為了真正解決貧困學生就學問題,大幅度提高助學金的發放比例與金額,對于解決特困學生的生存問題發揮很大的作用,但是這也意味著申請門檻也降低了很多。如果家庭條件不錯的學生能以很小的成本申請到獎助學金,這也就激勵了同等條件下的學生也來申請。有限的資源爭奪就會愈發激烈,此時助學金的教育功能就會弱化。在助學金評選時,如果通過不公正的手段申請到助學金,必然會嚴重影響學生人生觀、價值觀的正確形成,對大學生的道德水平的提高造成極大的破壞。那么教育功能不但得不到有效發揮,大大弱化學校的教育功用。
3 幾點思考
國家獎助學金評定工作經過多年的運行,解決了一些問題,同時也暴露出了一些弊端。筆者在工作中對這些問題作了一些思考,與大家共享。
3.1 改進當前貧困學生資格認定辦法
橫向比較界定法。就是將學生的生活費、家庭人均年收入、學費支出等進行橫向比較,在其它條件相同的情況下,調查項目數值越低,說明該學生貧困程度越深的認定方法。如必要生活費支出相同時,家庭人均年收入低的學生貧困程度較大。生活費和人均年收入都相同時,繳納學費額度高的學生貧困程度較大。
“隱性認定法”。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及二級院系負責學生資助評定部門與學校飲食中心、財務處等部門聯合,通過“一卡通”網絡系統對學生在食堂用餐情況進行了解,發現有學生在校內食堂月均用餐70次以上、消費總額在200元以下的,無需學生申請,即可認定該生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心理認定法。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由于生活環境不一樣,多數情況下在心理或人格上存在某些缺陷,表現出一些顯性特征,相關部門可以根據貧困生群體所表現出來的共同心理問題來判別貧困生,把貧困生甄別貫穿于日常教育管理工作中,避免傳統認定方式帶來的弊端。
當然,還有很多方法都值得我們在以后的認定工作去深入探討。這里就不再一一枚舉。
3.2 改革當前獎助學金資助方式
從全球范圍來看,絕大多數國家已經取消了國家助學金,即使是仍設立助學金的國家也已經大大削減了資助數額。而通過市場化方式解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經濟問題是世界各國的主要做法。
轉“助”為“獎”。國家既要從經濟上解決家庭貧困學生的正常學習問題,又要教育他們的不要“伸手要”,要通過自己的勞動和努力來獲得。因此應當通過有限的資助讓他們高質量地完成學業,成為對社會有用之人,為畢業尋找工作奠定基礎。目前我們國家的獎學金制度往往只強調激勵和導向功能,獎學金的金額大,名額少,主要針對各方面表現十分突出的學生,而貧困生卻常因經濟及其它方面的因素,很少有機會獲得國家獎學金。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可以考慮增設針對家庭貧困學生的專項獎勵,獎勵資金來源于國家用于設立助學金的資金。
轉“助”為“貸”。從當前大學生實際來看,學生助學貸款的認識不夠,貸款范圍還相對較小,應該進一步加強助學貸款工作。助學貸款不僅能有效運用國家資金,更能在助學貸款中培養學生的責任感與誠信意識。助學貸款對于大學生來說,辦了助學貸款以后,自己就多了一份債務,多了一份壓力,但更多了一種自立意識。在實際操作中,可以考慮將國家財政中用于助學金的支出補貼給銀行,鼓勵其加大開展助學貸款的力度。
轉“助”為“勤”。從當前各高校勤工儉學的運行情況來看,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著費用少、申請學生多的現象。在此形勢下,我們可以在國家財政中用于助學金的支出中分出一部分經費,成立勤工助學基金,專門用來開展各種勤工助學活動。這樣一方面可以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更多的勤工助學崗位,另一方面也可以調動他們的積極性,有利于培養他們勤儉節約的優良作風,增強他們的自信心。由于“假貧困生”因不愿意承擔相應的義務而自動退出,只有貧困生在得不到家庭的有效幫助時,才會選擇這樣的方式,這樣做能迅速找準資助主體,真正實現高校貧困生的認定。
3.3 加強組織建設,提高評定的科學性
規范化、公正化是國家獎助學金評選的關鍵。申請國家獎助學金的首要條件是學生學業成績合格。其中,國家獎學金要求學生成績優秀,無重修科目;國家勵志獎學金要求困難學生成績優秀,無重修科目;國家助學金要求困難學生成績合格(也可以包括重修以后合格)。
根據獎助學金的功能定位,盡量減少主觀因素的影響,力爭做到客觀公正。國家獎學金是優中選優,可以在綜合測評基礎上按課程加權平均分排名自動確定當選名單,當然也一定德智體全面發展;國家勵志獎學金是貧中選優,可以在綜合測評基礎上按困難學生課程加權平均分排名自動確定當選名單;國家助學金是貧中助貧,可以根據困難學生的實際情況確定資助名額。
在以上基礎上,也要嚴格按照學生申請、班級推薦、院系審查、學校審核、教育廳審批的流程開展評選工作,充分尊重基層意見,并堅持院系、學校二級公示制度。學校級審核小組,由分管領導為組長,學生工作部資助工作人員組成;院系級審查小組,由分管學生的副書記為組長,輔導員和班主任代表組成;學生班級評選小組,由班主任為組長,學生干部、學生代表及困難學生代表組成。真正做到程序合法,組織完備。
3.4 培養學生正確心態,加強誠信教育
在獎助學金評定工作中出現的假貧困生現象,究其原因來講,既有學生認識的誤區,也存在學校教育引導和管理的不足。學校對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力度不足,社會多種現象的沖擊,出現了一些“假貧困生”問題。因此,進一步健全機制,加大對大學生的引導教育力度,使學生管理教育工作走上法制化、正規化軌道。
誠信既是市場經濟法則,也是當代大學生必備的道德素質。在目前社會誠信意識日趨淡薄的現實之下,需要各高校加大學生誠信教育力度,堅決嚴懲不誠信行為,從源頭上杜絕“假貧困生”的出現。
3.5 完善監督機制,建立問責制
貧困生認定工作包括前期調查、認定和后期監督處理。學校管理部門要建立健全、暢通學生意見反饋渠道,可以拓展網絡工作平臺,輔導員和班主任應該加強和貧困生的溝通,及時掌握貧困學生的生活狀況,監督好資助資金的使用情況。為了體現獎助學金認定的科學性,就要進一步完善監督機制,建立起誠信追究制度。這就要求在工作中,如果發現學生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核實,取消資助資格,并進行通報批評教育,同時追回其通過虛報家庭經濟狀況而獲得的支助。情節嚴重的,學校也可以根據情況給予一定紀律處分。
在構建和諧校園的環境下,科學調整國家獎助學金資助方式,在幫助困難學生完成學業的同時,達到助學育人的目的。在逐步完善獎助學金資助體制的過程中,更應注重引導學生通過各種途徑解決經濟困難。當然,隨著教育國際化的推進,我們的獎助學金制度也應該盡快與國際接軌,消除學生“等、靠、要”的思想,逐步解決他們的“精神貧困”,使國家獎助學金評定工作朝著一個理想的方向發展。
參考文獻:
[1]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2007]51號)[J].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2007(18).
[2]龍興躍.大學“偽貧困生”產生的原因與預防[J].中國西部科技,2006(11):6-7.
[3]王永林,王哲.大學生資助體系:高校隱性德育資源的重要一環[J].理工高教研究,2007(6).
【關鍵詞】國家助學金;績效;激勵
2007年5月13日,國務院頒發了《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務院13號文件),對構建我國高校家庭困難的大學生資助政策體系作了全面的部署和規定。國家撥出巨資獎勵和資助在校貧困大學生。獎勵和資助主要有三類: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人;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人;國家助學金2000元/年人。其中,國家獎學金主要針對特別優秀的二年級以上在校生發放。國家勵志獎學金針對家庭貧困成績優秀的二年級以上在校生發放。國家助學金針對貧困的大學生發放。
國家獎助學金制度是為了幫助困難學生,獎勵優秀學生,保持教育事業公平的發展。自獎學金制度實施以來,關于高校獎助學金資助體系的研究相繼出現。其中李永寧(2007)運用模糊評價方法構建了高校貧困生經濟自主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從宏觀層面對資助體系績效進行了實證分析。畢京燕(2007)對獎學金的激勵機制提出獎助學金發放應關注逆向選擇和道德敗壞。阮宇(2008)提出資助效益最大化,獎助學金工作中貧困生認定難度加大,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優”和“助貧”目的界限不清面臨尷尬境地。以上文獻從不同視角對獎助學金進行了研究。但是隨著助學金金額的調整,獎助學金體系中的問題也隨之變化,如何在新體制下發揮助學金的最大的激勵作用是本文要探討的主要內容。
一、助學金的主要問題
1.助學金的評選標準。助學金的資格主要取決于家庭的貧困程度。而貧困程度的主要依據是學生所在當地政府的貧困證明,對于當地民政部門來說這筆支出和他們沒有直接關系,統一由財政支付,因此在開設的過程中監督過程并不嚴格。而對于學生來說,無須付出過多的成本就能得到補助,一些學生并不貧困也競相爭取補助。
2.助學金的發放方式。大多數地區獎學金規定必須以現金的形式發放到學生手中。獎學金的發放主要是保障學生的基本生活需要,但是相當一部分同學拿到助學金之后對于他們是否真正將錢用在基本生活上學校根本無從追查。其中有相當一部分同學將錢花在了非必需品上。
3.助學金的使用方向。助學金的資助在班級中比例大致為20%-30%,資助比例仍在上升。而據了解大多數同學認為助學金有幫助但幫助不大,足以見得對于相當一部分同學來說這筆錢并沒有影響他們的生活。并且由于評定制度的特征,這筆資助并沒有讓他們花費很大的力氣,因此也沒有給他們很大的激勵和促進。
二、改進助學金評定效率的方法
1.做好困難學生資格的評審工作。能否對經濟困難學生進行準確認定,是開展獎、助學金工作的基礎和前提。因此,要解決在認定過程中所存在的問題,就要建立科學合理的認定制度。要建立符合校情的認定經濟困難學生的多環節、多因素的支撐體系、這些環節和因素不僅包括貧困證明,還包括個人申請、誠信承諾、動態建檔、公平審批、跟蹤調查等。從制度入手,保證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的準確性,提高規范性和公正性,使困難學生真正受益。
2.調整助學金的發放形式。教育部對如何開展困難學生認定工作中做了原則性規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學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難以支付其在校學習期間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的學生”。現今大部分學生都采取現金發放的形式,而也有少數學校采取了將補助費用發放至飯卡的方式。相比較而言,由于資助金額的增加和評審過程中存在的固有問題,現金發放的形式在使用途徑上難以保證用于基本的生活和學習。
3.做好學生在校成績及表現情況的評價工作。助學金的目的是通過補助家庭困難學生的生活使他們能夠繼續學習并取得成績。因此,學生在校的成績和表現是衡量學生能夠獲得資助的一個重要條件。而對于學習成績主要有兩方面的認定:一是對于學習成績及表現情況內涵的認定,目前應用較多的是采用綜合測評的方法。二是學習成績排名范圍的認定。
4.做好助學金政策與思想教育、人文關懷相結合。首先,要做好學生的思想工作和心理健康疏導工作。由于名額有限,有一部分學生不能獲得助學金。在這種情況下這一工作不僅是針對經濟困難學生而做,更應深入細致地做好這類學生的思想疏導工作。其次,構建全方位的關懷體系。全面了解和記錄經濟困難大學生的獎學金評定、各類評優、社會實踐、社團活動、勤工助學、接受資助等各方面的表現情況,隨時了解和掌握經濟困難學生的狀況,構建對貧困大學生全方位的關懷體系。
參考文獻:
[1]朱大峰.導向和激勵:國家獎助學金制度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J].河南社會科學,2010(9):191-193.